引狼入室 第59章

作者:四时江南 标签: 天作之和 欢喜冤家 情有独钟 近代现代

那个叫小满的孩子进店时,还主动对我示好,跟我叫哥,我对他笑,说哥罩着你,转头给老男人打电话。老男人年纪大了,希望找些年轻单纯的男孩子提醒自己曾经青春过,小满正合适。

我热爱全世界投给我的痛恨的目光,有多少人痛恨我,就有多少人不如我。

与慕辰的交往也在继续,他迷恋我给他的快/感,即便他越来越多地把我认作另一个人。我翻看他的手机,温林发来的短信被他存在卡里,三年前的都未曾删过。我见过那个男人,唯唯诺诺,在慕辰面前丝毫不敢大声说话,甚至不敢直视。慕辰看他的目光也是厌恶,打电话时恶声恶气,仿佛他是超级细菌。

我不该这么单纯。

我不该以为,慕辰是真的讨厌他,我一片真心,百依百顺,最终会赢来慕辰的爱。

那天推开门,就听到屋子里的喘息声,那个带着哭腔的声音,我想了很久,熟悉,却记不起。卧室的门没关,床上纠缠的肉体让我有片刻眩晕,借着,就被扔过来的东西打出门去。

慕辰关上卧室门,对我说终止我们两个的关系,并且让我交出他家钥匙。我质问为什么,他却说会开支票给我,我对他说爱他,他一脸不耐烦,并且恶心,对我说,别太看得起自己,并不是随随便便一个人就能爱他的。

我在街上游荡,我想,要什么样的人才能爱他?或者,要什么人才能爱他?

温林比我好看?比我让他舒服?刚刚他看我的眼神,就像一头受惊的小鹿,慕辰不是一直说讨厌他这样惊弓之鸟的性子,为什么,为什么他骗我?

我找他,求他,给他电话,甚至在他门前坐整整一个晚上。他避开我,明明知道我有危险,却冷冷地留下一句“我忙”就不再管我。骄傲的童连变成了没人要的可怜虫,他在床上叫着别人的名字,被客人打个半死脱光了扔在酒店大厅。

童连变成了全世界的笑话。

所以跟着常老板走的时候,我甚至没有一点犹豫。我想,就让他弄死我吧,温林过马路差点被车撞到,而这笔账也被慕辰算到我的头上,许久不见,却特地打电话来警告我,别对他的爱人起什么坏心思。

我以为自己会这么死了,睁开眼的时候,却在医院里。惊蛰安慰我的话,我一句也听不进去,明明知道他是好意,却觉得他是来看笑话的代表。你看陪在他身边的雷准,凭什么我接的客人个个都是变态,而他却顺风顺水,爱上的人,也愿意给予他庇护。

我又做错了什么,要落得这样的下场。

雷准替我付了医药费,可医生都知道我是为什么受的伤,对我都不热心。那日躺在床上,恍惚里听到门口有人走动,我以为又是护士小姐来换药,本打算翻个身继续睡去,却听到那个人站在门口,不再动弹。

我仔细听着所有声音,甚至能听到空气流动,还有他深呼吸时刻意克制的鼻息。他为什么不走进来,哪怕是骗骗我,对我笑一笑,告诉我即便他爱温林,可是,我可以继续呆在他身边,像以前一样,接到他的电话,就去他那里,陪他喝杯咖啡,亲吻他的嘴角。

这样都好。

他为温林设置了特别的铃声,大概许多年都不会换。我听到那铃声响起来,他几乎毫不犹豫地接起,低声说着什么,一点点走远了。我挣扎着坐起身,他不知道,我坐起来的位置,恰能看到他离去的背影。他急匆匆走着,没有回头看一眼,拉开车门时露出一个温暖的笑脸。

不是我的。

于是,我就杀了童连,那个万念俱灰生无可恋的自己。

我是恨的,恨那些害我到今日地步的人,可我哪能一个个去报仇,没那个力气,也没那个精力。所以倒霉的常老板,成了众位客人的代表。

死亡并没有想象中疼痛,身体四分五裂,也只是瞬间的事。我想我要尽量从容,从容地过奈何桥,毫无怨言地喝孟婆汤,求阎王爷允许我,莫再为人。

可睁开眼,却见到阳光正好,身边的女子惊喜地叫。

“小少爷醒了!”

风韵犹存的少妇走进来,抓着我的手不住抹泪,念叨着:“我儿受苦了。”中年男子走进来,虽然一脸严肃,掩不住担心和庆幸,关照我好好将养。我一时摸不着头脑,问慈爱的妇人:“我是谁?”

妇人哭得更凶,说我儿竟然不记得自己。男子也一脸关心,问道:“你是我的儿子,弓高侯府的孙子,韩嫣啊。”

历史我学的不算好,但韩嫣是谁,我是知道的。

我绝望地倒在床上。

第52章 419…

惊蛰装作玩叉子,眼神却总往坐在温林旁边那人身上瞟。看样子这家伙该是个混血,头发是金色的,眼珠子却乌黑乌黑,鼻梁高高的,嘴唇却挺薄。惊蛰沉思半晌,手里的叉子不小心掉了,砸在盘子上,好大一声响。

俩人就一起看他。

刚刚那人自我介绍过了,名叫程城,是温林的大学同学,现在在澳洲开个人诊所。似乎住所离他们居住的酒店也不远,那人热情,说要带他们玩,温林笑得温柔且抽搐,就差劈头盖脸拒绝他的好意了。

惊蛰纵横情场这些年,眯缝着眼都能看出这俩人有问题。

果然,坐下之后,程城先生几次问候温林这些年的情况,温林回答不偏不倚,一律是好。那人看了惊蛰一眼,又小心翼翼地问:“你跟慕辰……怎么样了?”

惊蛰使劲叉起块牛排放进嘴里,嘴巴保持最大幅度,嚼。

温林知道他有心对程城示威,微微一笑道:“我们很好。”

“那他怎么不来?”程城不像没心没肺的人,偏要问弱智问题,“当年他修理我那一顿,到现在还疼呢。”

咋还出暴力事件了?惊蛰咕咚咽下牛排,看着温林。

温林一脸歉意:“对不起,慕辰那个时候太冲动了。”

程城摆摆手:“没事没事,我吓唬你玩呢。对了,你还没跟我介绍这位先生呢。”

惊蛰看了一眼温林,对程城伸出手去:“你好,我是惊蛰……温林和慕辰的哥们!”

程城一副肃然起敬的样子,握住惊蛰的手:“能同时当他们两个人的朋友,你真厉害。”

温林干咳一声:“程城是混血,西式教育……说话比较直。”

惊蛰混不在意,反而万分赞同:“对,那家伙醋性是够大了。”

至此建立了新的阶级友谊。

程城是澳籍,父亲是澳洲人,母亲是中国人。他是大学二年级时作为交换生去到中国的,呆了两年后回国,取得医师资格证,开了个人诊所,现在在当地也是小有名气的青年才俊。据他所说,重逢是场缘分,所以一定要尽地主之谊陪同他们游览澳洲。这人非常能侃,中文说得流利且少有语法错误,讲起某些趣闻更加绘声绘色引人入胜。惊蛰是个爱凑热闹的,觉得旅途中有这么个向导一定不会寂寞,抬眼看看温林,那人低垂着头,脸色不太好。

话说这俩人到底以前出啥事了呢?

惊蛰一边分心猜测,一边听程城讲述,反应自然慢半拍。程城察觉到,侧头问温林:“我说的,你不感兴趣么?”

“不是。”温林喝了口咖啡,“只是我们还有事,恐怕要先走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