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见你的呼唤 第140章

作者:藤花琅 标签: 破镜重圆 近代现代

连燕听着他们夸沈平格,心里莫名的骄傲,好像市里前五也有他一份似的,他看不到沈逸明的神情,但能听到他在笑,连燕确定他们此刻战线一致,好像过往怨愤都消失了。

下午五点,考试结束,考生蜂拥而出,前面的被拦下作报道,后面借机钻出,连燕踩在高处,使劲瞧着,才在人潮堆里看着了沈平格,沈平格穿着白色的短袖,套着黑色格子外套,实在是不抬起眼,但连燕站得高,沈平格看见了他,顿住了脚步,朝他挥挥手。

不过他没有机会去迎接沈平格,沈逸明先他一步,接过了沈平格的书包,说:“辛苦了啊。”阳光刺眼,沈平格眯了眯眼,说:“连燕怎么来了?”

“带你们去吃顿饭啊,这不都考完试了,”沈逸明避过他的眼神,打开了车门,坐了进去,“喏,走吧。”

少了沈逸明的阻隔,连燕看到了沈平格的眼睛,沈平格揉了揉他的头发,声音很轻,说:“久等了啊,男朋友。”

沈平格没有坐在副驾驶,而是和连燕一起坐在后排,沈逸明看了眼后视镜,嘴巴动了动,却什么都没说,车子开动,去哪儿吃饭不是连燕的考虑范围,他用眼神偷偷看了看沈平格,紧张的脸颊发烫,好像是刚开始恋爱那般。

沈平格忽然用手语同他比划:他和你说什么了吗?

连燕愣了下,才回应他:没有,只是说一起来吃饭。

沈平格“唔”了声,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了,他们背着沈逸明,在背后用手语交流,这种感觉蛮奇妙的,连燕同他说自己的紧张,说怕他发挥不好,他如果会说话,估计像麻雀,叽叽喳喳个没完。奈何去的地方不远,最后结句只能潦草说一句:我好高兴见到哥哥。

沈逸明带他们来的这家是西餐店,订好了二楼的包厢,走上楼梯时,路过一楼负责弹钢琴伴奏的白裙女人,连燕心情很好,因而觉得一切都美好,他没有和沈平格牵手,碍着沈逸明仍在这儿。包间里是落地窗,能看到外面尚绿的银杏树,强势的占据视野。

点餐是沈逸明给点的,他了解他们的偏好,不过沈平格那一份稍显麻烦一点,不要洋葱,煎蛋要全熟等。

好久没在一起吃饭,点完餐,服务员走出门,难免尴尬起来,谁也没说话,沈逸明清了清嗓子,问连燕:“要喝点冰饮吗?”

连燕受宠若惊般摇头,藏在桌子底下的手纠结在一起。

又沉默了会儿,沈逸明说:“好像上次和你们出来吃饭是平格十七岁生日,得过去一年多了吧,我的错,整天忙来忙去,也不知道忙什么的,没机会和你们多聊聊。”

他偏头问:“高考成绩大概什么时候会出来?”

沈平格说:“二十多号。”

“那还早啊,”沈逸明自言自语般,“当时让你去国外读书,你也不去,我人都联系好了,你就去面试一下,过了托福,也没那么难。我是个老古董了,思想比较封闭,老是觉得,国外的教育比国内好很多,含金量也高,等过几年回来,我也能早点退休,把公司给你算了。”

“你不舍得吧,”恰逢上餐,沈平格起身帮服务员端,说,“自己拼了大半辈子的,要是毁在我手里,那多不值当。”

牛排还在滋滋作响,西蓝花摆在一边,意面和牛排上都浇了褐色的酱汁,银色的叉子和刀具放置两边,连燕并不太懂叉子和刀子怎么拿,是左叉右刀,还是右刀左叉。沈平格之前在家里给他做过几次牛排,不过他们不用刀叉,筷子夹着吃就好,嘴边吃的都是酱,活像原始人那般。

不过他至少看得见,偷看了眼沈逸明的拿法,模仿他也拿起刀叉,慢慢的吃,听着他们说话,心里好像有个天平,一边放着“原谅”,一边放着难以言明的“不安”,他不知道沈逸明这样是不是算接受了他们。

“要是你管不好公司,那就倒闭算了,反正钱还在,够下辈子过活了,是不是?”沈逸明在笑,连燕却觉得他的眼神在沉默,沈逸明把牛排切成块,潦草吃了块,低下头,说的很慢,“不过吧,我觉得当时为了你出国留学准备了那么多,要是浪费了不好,我就想着,既然你不去,那就把这个机会给小燕。我叫你们出来吃饭就说这个事儿,也不大,继续吃,看我做什么?”

连燕倏地抬起头,以为是自己听错了,睁大了眼睛,几乎是震惊的看着沈逸明,但沈逸明没有和他对视。他脑袋空白,没听清后面的话,只是看他嘴唇在动。

“美国的面试有些难过,我在犹豫是澳大利亚、加拿大还是英国,不过无论哪个,教育肯定都比我们这个小城市要好得多,”沈逸明继续说,语速加快了些,“如果时间快,这个**月份就能去,小燕的英语成绩我也看过了——”

连燕心跳快了起来,几乎让他难以呼吸,拿着刀叉的手都在抖,磕在瓷盘上,发出滑稽的声响,他有些茫然想,沈逸明隔了那么久,同他交流,就为了不要他吗?

“我不同意。”

沈平格眼前的牛排一点都没动,连燕又迟钝的看向他,沈平格的黑色格子外套搭在椅背上,这让连燕发现他的头发并不是纯黑色,而是稍浅的颜色,这本该柔软些,可他的眼神是柔软的悖论,看向沈逸明。

“如果让连燕去国外,只是为了让我们分开,那大可不必,”沈平格一字一顿,语气决断而冷静,“他不会去。”

“我要求你们分手了吗?我只是为了给连燕更好一点的教育,既然你放弃了这个机会,凭什么不允许这个机会给别人?”沈逸明被他的态度激怒,声音高起来,刀具摔在桌面上,声音沉闷却又尖锐,“还是你觉得,离得远了点就会分手,那不如趁早分手,省得糟践时间!”

每次都是这样,他们在吵架,但连燕一句话也不能说,比划手语也不会有人看他,理所当然的看戏,连燕想让沈平格抱着自己,但沈平格只是和沈逸明对峙,说:“他适合去国外吗?他不会说话,怎么和别人交流,就算他成绩再好,他能有那种适应能力吗?”

“那就学着适应!”沈逸明沉下声,“他要学着长大,总不能一直躲在你后面,那像什么样子,你就比他大七个月,你能做到的,他也能做到!”

沈平格几乎要气笑了,“你能不能冷静一点。”

“是你不够冷静,”沈逸明斥道,“沈平格,你不觉得你太脑子发热了吗,我给你说,我活了这么多年,就没见过两个男的谈恋爱,你现在还为了这个和我吵架,我养你这么多年,你身上哪一件不是我买的,你扪心自问,你有什么立场和我在这儿吵!”

“你能不能别偏离主题,我们在吵什么,和我身上穿的衣服谁买的,半点关系都没有,”沈平格看向连燕,但仅仅是很短暂的一眼,确保连燕还在那儿,没有离开,“他不能出国。”

沈逸明揉了揉眉心,深呼吸了几下,低声说:“那你们分开,我就不让他出国。”

沈平格忽然意识到这个年纪的局限,十七岁的恋爱是赤’裸而洁白的,做什么都要轰轰烈烈,为了爱人笑的眼角就要私奔,但财政能力的局限,独立能力的局限,都让他没法儿义正言辞的反抗,他也不想吵了,余光里,他有察觉连燕低着头,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放下刀叉了,手指没动,像隔离了他们。

沈逸明没有听到回答,忽的感受到衣角的拽动,下意识看过去,对上了连燕的眼睛,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连燕很少对着他有愁眉苦脸的时候,何况是红着眼眶,沈逸明看到他泛红的眼睛,喉结动了动,一时无言,又慢慢说:“小燕啊。”

连燕慢慢比划:我去。

包厢里一下子安静下来,连燕理所应当成为舞台主角,目光都锁在他身上,沈平格看到了他的动作,但连燕不看他,继续比划。

-能给一年时间吗?我准备一下。

-明年。

他好像比划不下去了一样,攥了攥手,深呼吸了下,才继续比划。

-明年就走。

沈逸明突然意识到连燕是十七岁了,刚过了生日,头发有些长了,不是当初那个剪头发都要躲在他身后的小男孩了,他说不出话来,想,他和连燕的生母大概没什么区别,徐梅扔掉连燕的时候,留下了一千零二十二块钱,十张红色的纸币,钢镚摔在地上,他把连燕送到国外,给他钱,剩下什么也不留给他。

“小燕……”沈逸明声音沙哑,“我没有要扔下你的意思。”

连燕点点头,推开椅子站起来,他好像想要找个借口出门,但嘴唇动了动,什么都没说,无礼又莽撞的冲出了包间,与此同时,沈平格也推开了椅子,沈逸明看着沈平格追出去,却连阻拦的话都说不出,手肘撑在桌子上,深深低了头。

作者有话说:

标题是歌《垃圾》里的歌词,下一句是“长留恋于你家”。之后几天没意外的话都有更新。谢谢大家看。

第104章

连燕第一次觉得老天爷是开眼的,比如现在,他心情很差,冲出包厢的时候,外面的天气是灰暗的,这样的天空是尽布满云,还是没有云,看不出来。但是一楼的人不会懂他的心情,那个白裙子的女人还是在弹钢琴,甚至目光都没有抬起来,好像他仅仅是透明的雕像。

该去哪儿?别墅他不想回去,可除了那个像水晶冰冷的地方,他无处可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