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球跑的,奶爸拳手 第240章

作者:晒豆酱 标签: 破镜重圆 欢喜冤家 近代现代

我接住这句话,赶紧嗯嗯几声。一个人不害怕,我害怕你不要我。沈欲的声音在电话里听有些失真,不如当面听那么悦耳。

“外面挺晒的,阳光太刺眼了……”沈欲说,我能听出他周围很乱,“我陪完姥爷就回去,你再睡一会儿吧。”

我说了一声谢谢沈哥就把电话挂断,但心情却没好起来。晒太阳有这么紧急么?看着窗外没有云彩的蓝天,我不觉得太阳有多晒,只希望赶紧阴天。

可是足足过了两个小时沈欲才出现,我想生气又不敢。他又提着口袋回来的,里面装着的不是衣服而是一双新鞋和新的袜子。

“你那双球鞋太旧,早该扔了,这双鞋码差不多你穿合适。”沈欲说。他脸上很红,不是被晒的就是跑了很久。

我的气一下子没有了,情绪起伏堪比过山车。新球鞋也是白色的,和旧鞋摆在一起简直雪白,我的旧鞋像从屎坑里捞出来的垃圾。新袜子也很舒服,柔软,保暖,我又变回干干净净。

“谢谢沈哥,这个鞋……”我在屋里高兴地走来走去,鞋好轻,大小合适,“我可以穿。”

“可以穿就好。”沈欲把我的旧鞋扔进垃圾桶,又拿着指甲刀过来,“伸手。”

我拒绝,从小没人这样对我,万一给我剪疼了呢?

“快点,剪完了我带你出去转转。”沈欲催促。带我出去转转?我一听立刻把底线扔了,伸出一双干燥的、上了冻疮药的手。

沈欲先是帮我换药,然后小心翼翼地修剪甲体周围的倒刺。这是我们第一次离这样近,脸和脸相差十几厘米距离。我屏住呼吸了,怕过快过燥的气流热着他,吓着他。他专心剪指甲,我专心看他的眼睫毛。

从没见过男人的眼睫毛长成这样,绒呼呼,扇子一样。还不是普通的扇子,是我在博物馆里看过的羽毛扇子,又浓又黑,扇起阵风把我弄得找不到南北方向。

我见过女人戴假睫毛,沈欲的睫毛就和假睫毛差不多,但我能看出来他的是真的。

卡加没被妈妈剪过指甲,小乔被沈哥剪过。小乔是最幸福的了。

我的手又恢复成原来的模样,沈欲还帮我抹了油。他夸我手长得特别好看,我摸着圆滑的甲体边缘心里想的是你的眼睫毛才叫好看。

天还没有全黑,我以为他要带我出去吃晚饭,结果却带我去了酒店附近的小公园。我有点怕碰上以前认识的人,他们都不是好人,我剪过指甲我和他们不一样。如果他们坚持要和我相认,我就打架。

公园里热热闹闹,沈欲和我聊天,大部分都是他在说我在听。他把回家的重要性又讲了许多遍,又说应该先给爸妈打个电话,报一声平安。我却盯着新鞋不放,后悔刚才走了不干净的路面,弄湿了鞋底。

我应该永远不会回家了,也不会和爸爸扯上关系,我的出生就和孙悟空一样,从石头里蹦出来。这时过来了一位大哥,特别高,特别结实,目测体重有我两倍。他认识沈欲,一下子坐在了休息椅的另一侧,我厌恶地瞪着他,想挖他的眼珠子,砍他的手。

因为他把手放在沈欲的膝盖上。凭什么?

他问沈欲我是谁,沈欲揉着眼睛说是自己的弟弟,我不甘落后地问他是什么人,沈欲说,这是旅游团的导游。

导游?我继续瞪着他,想让他赶紧滚蛋,他不仅没走还继续和沈欲聊天,只是手很不老实,从腿挪到沈欲的肩膀,牢牢地搭住。

沈欲在他怀里像个跑不开的小动物,我不管那套,把他的手从沈欲肩膀推下去,不让他占便宜。

这傻逼就是在占便宜,估计他是一个死同性恋!沈哥又好看又好说话,这种人就专挑沈欲下手,想拉他的手,搂他的腰,要他的手机号码!

“呦喂,你弟还挺凶的,要啃了人骨头似的。”那大哥笑着把手收了,我把沈欲往自己这边拉,用不太强壮的胳膊,搭住了他。

沈欲愣了,我也愣了。我在干什么?

我没有沈欲高,肩膀也没有那么宽,做这个动作甚至要歪着身子,但死守这条底线。以前我的底线是自己不被欺负,现在底线是独占沈哥。

“别闹,你成熟点。”沈欲塞给我钱包,但眼睛里并没有烦我的情绪,“帮我买两瓶水回来吧。”

看得出来他们有话要谈。我拿上钱包走了,跑到公园中心的小超市里买矿泉书。超市里有好多情侣,他们抱着一起购物,吃冰棍,我突然反应过来,其实自己也是一个死同性恋!

不得了,确实是。

任务完成,水拿在手里我健步如飞,跑到他们面前用扔铅球的力量把水扔给那大哥,然后细心地拧开这一瓶的瓶盖,交到了沈欲手里。

“沈哥喝水。”我很骄傲地说。

“回来这么快?”他喝了一口,也没有怪我用矿泉水砸人,于是我更骄傲了,想再做点什么让沈欲重视的事,也想扑进他怀里撒欢。那大哥可能被我吓住,又说几句就走开了,我赶紧问沈欲有没有事,他笑着喝水。

“其实我很能打的,那人动不了我。”

“他是坏人,你是好人。”我咬着牙,他要动沈欲我就杀了他。

“我也不是那么好。”沈欲玩儿着我给他的矿泉水瓶,“急了我也会打架,我也会骂脏字。我就是一个很普通的人。”

我才不信沈欲会打架,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会觉得他无比脆弱,全世界都能欺负他。这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沈欲带我去吃饭,就在附近的小饭馆里。我让他坐在靠里的位置,自己坐在外面,用行动表示自己一点都不幼稚,很成熟。

沈欲吃饭很慢,吃得又少,我能精准猜出他什么时候会放筷子。我用勺吃,他握着我的手腕教我用力,掰着我的手指教我操纵竹筷。

其实不难但我故意学不会,还想让他多教几次。吃完他又开始劝我回家了,我模棱两可地答应着。

“你这个年龄该去读大学,这么聪明一定没问题啊。”不知道他从哪里看出我很聪明,话题从劝我回家变成劝我读书,“读书可以改变命运,该读书的年龄不要混日子,日子很快,一混就没了。”

“嗯。”我当然知道可以改变命运,可我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在哪里。

“小乔。”沈欲突然很严肃地看着我,坐得很近,我脸红都没地方躲,“你想回北京么?”

“回北京?”我生出一股逆反,“不回,我不喜欢北京。”

“可你的家在那里。”沈欲突然不看我了,偏着头看窗外。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惹了他,让他生气。

“可我不想回,我就想留在这里。”在这里,和你,就我们两个。后面的话我没勇气说。沈欲说他很能打,我怕说完被他一拳打死。

我不想回,北京太远太陌生,离俄罗斯很远。这里是我拖延命运的安乐窝,我刚刚习惯边陲的生活。况且这里还有沈欲,我甚至连梦游都不怕了。

沈欲没有再劝我,带我又转一会儿就回了酒店。他说明天会早一点来看我,给我带早饭和午饭,还让我放心睡觉,如果再梦游跑出去他会去找我。

我没想到他明天就要走了,就这么傻乎乎地躺好准备睡觉,只是压不住心里的异样感,一直在想为什么今晚他会提北京。北京,那是我以前最想去的地方了,可现在我恨那里,恨得睡不着。

我想这辈子自己都不会回去,被家人抛弃的滋味我尝过两次,再也不会犯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奶乔:然后我就追着沈哥回北京并扑到沈哥胸口嘤嘤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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