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长安王
胡长老眼睛开始发直,我又说:“现已查明,南宫小艺实属无辜,我要带她下山。”
胡长老结结巴巴地说:“魔,魔教余孽,罪不,不可恕。”
我挠挠后脑勺,道:“魔教余孽我全都恕了,我会管束他们,不惹是非。你去昭告武林,日后别来寻仇。”
胡长老更结巴了:“这,这,这,万万使不得。”
我歪着脑袋道:“想找麻烦也可以,只是须先过了云剑圣这关。打得过,随他如何,打不过,乖乖滚蛋。”
胡长老张大了嘴,却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我不再理会胡长老,返身回了地牢,将玩稻草的南宫小艺拦腰抱起,然后一步三摇地下山去了。
南宫小艺问道:“云木哥哥,我们去哪儿啊?”
我说:“云木哥哥带你回家,你以前最喜欢云木哥哥的家了。以后云木哥哥天天陪你玩儿,好不好?”
南宫小艺的嬉笑声在晨曦中尤为响亮,我们的身影消失在薄薄的山雾之中。
余皮和明珠站在山门下目送我们离开。余皮说:“易云树野心太大,不除必成大患。”
明珠说:“以后,江湖就是你我的棋盘了。”
余皮“哼”了一声,拂袖而去。
明珠变戏法似的掏出一杯清酒,将酒水洒在地上,然后用微不可闻的声音道:“周帮主,易云树死了,你可以安息了。”
第79章 尾声
我叫王思瑶,我大部分的时间都很快乐,之所以达不到一直都很快乐的境界,主要是因为我的名字,哪有男孩子叫“思瑶”的?我几次要求换名字,老爹死活不干,连娘亲都劝不动。老爹平时对娘亲点头哈腰,却在奇怪的地方莫名固执,所以,我只能这样了。
这个名字导致我不时被村里的孩子取笑,万幸我打架的本事还算不错,我可以把大我五岁的狗蛋打得哭着回家,然后,这个世界清静了。可打赢了架,我也不好过,原因很简单,我被老爹狠狠揍了一顿。别看老爹走路慢吞吞说话慢吞吞,一根竹条却使得着实厉害,别说还手,我连躲都躲不开,那根慢吞吞的竹条总能打得我满屋乱窜。
挨打那天,我鬼哭狼嚎了一整夜,全村的狗和我一起叫,称得上此起彼伏。
村里的大人对我很好,尤其是住在村东的秦爷爷和杜叔叔。秦爷爷会变脸,有次玩躲猫猫,秦爷爷变成老爹的样子,即便是我这个做儿子的也没办法识破。杜叔叔喜欢赌,我若少了零花钱就去找杜叔叔,杜叔叔每次都输得吹胡子瞪眼睛,倒是从不赖账。
秦爷爷和杜叔叔是娘亲的远房亲戚,逢年过节他们会带着一帮穿着奇怪,而且更加远房的亲戚来窜门。这帮亲戚称母亲为“少宫主”,言语间透着尊重,却偏偏对老爹没啥好脸色,我小时候很怕并不健壮的老爹被这些人欺负。后来母亲对我说,这些亲戚们能有今天,老爹是出了大力气的,虽然以前有些过节,现在却不得不仰仗老爹,所以出不了乱子。“仰仗”是什么意思我不懂,我就认一个理儿:老爹竹条子厉害,想跟老爹过不去还得先看看自己皮够不够厚。
虽然有时我觉得娘亲的亲戚们有些不知好歹,但也没有升起过为老爹鸣不平的心,一来他们打不过老爹,二来他们对我挺不错,搞得我不太好意思跳出来捍卫老爹尊严,至于对我不错的原因,我总结为爱屋及乌。
综上所述,娘亲在村里是颇有势力的,毕竟亲戚多嘛。老爹虽看似孤家寡人,可外面来找他的人也不少,有老有少,大部分是来挑战的,挑战理由分为两种,一种是为了争那劳什子武林第一,另一种是来找娘亲麻烦的。不管哪种理由,老爹都用那根竹条子摆平了——我觉得没人抗得住老爹的竹条。还有一小部分是来瞻仰老爹的,这类人一般都会在表达了敬意后,急切地表示他们希望跟老爹学习打架的本事,这时候老爹会用青菜和馒头招待他们,并委婉地拒绝他们的请求。
说实话,我更喜欢第一类人,因为这类人很快就会被老爹打败,然后离开村子,也不会要我家的青菜和馒头,而第二类人吃了我家的口粮不算,还经常赖着脸皮不走。上次遇到一个最赖皮的,死脑筋不听劝,非要在门口搞个长跪不起,还说什么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剑圣前辈一定会被他的诚意感动。老爹倒也干脆,一记手刀敲晕了那人,然后拜托赶集的老李头把那人送到了附近的镇上。唉,麻烦死了···
有了这样的双亲,我很快就成了村里的孩子王,在我战胜了村里最壮实的狗蛋后,再没有哪个孩子敢挑战我孩子王的权威,只有叶青青例外。严格来讲,叶青青并不算村里的孩子,她是老爹朋友的孩子。老爹说叶青青的父母是天底下最好的大夫,娘亲刚到村子那会儿身子不太好,就是叶叔叔和叶婶婶医好了娘亲的病。老爹还说叶叔叔和叶婶婶哪儿都好,就是居无定所,有时候还要跑到非常北边的寒苦之地,十分不利于叶青青的成长,所以老爹就暂时负责照顾叶青青。
老爹说是暂时,其实不对,叶叔叔和叶婶婶把叶青青送到我家以后,总会消失很长的时间,所以叶青青大部分的时间都在我家住着。我长这么大也没见过叶叔叔和叶婶婶几次,我就记得叶婶婶长得不如娘亲好看,但叶叔叔就不知道比老爹好看了多少。
叶青青的相貌像叶叔叔,性格像叶婶婶,她的衣服总是干干净净,和村里玩泥巴的孩子大不相同,她喜欢看一些我连名字都叫不出来的医书,她虽然不会打架,却从来不怕我,有时还会用奇怪的东西捉弄我,麻烦的是我还不能对她动粗,老爹曾警告我:“要是叶妹妹受了委屈,老子就让你屁股开花。”
好吧,总体来讲,生活是快乐的,对于叶青青这个小煞星,我只需编些花环定期讨好讨好就行。
这天,我又在家门口采野花,忽然感到眼前一暗,我抬头,看见一个叔叔挡在我的面前。这个叔叔非常丑,老爹跟他比起来都算得上英俊潇洒了,但这个叔叔很有气质,从三角眼中射出的王霸之气连身为本村孩子王的我都自叹弗如。丑叔叔背后那一水儿黑衣的护卫更加衬托出叔叔的超凡脱俗。
丑叔叔弯下腰,对我说:“想必阁下就是王思瑶王公子吧,不知令尊是否在家?”
“阁下”和“公子”两个称谓把我糊弄得飘飘欲仙,我装得老气横秋,指了指背后的房子,说道:“就在那里,你去吧。”
丑叔叔微微颔首,做了个手势,然后黑衣的护卫们迅速散开,把我家围了个严严实实。我没见过这般阵仗,心想:这人也是来挑战老爹的吗?
丑叔叔背着手,大步踏进院落,我这才注意到叔叔背后还跟着个与我年纪相仿的男孩。男孩必定是叔叔的骨肉,因为他背手的样子和叔叔一模一样,脸上也有那种一脉相承的霸气。
我跟着这一行人进了家门。叶青青正在院子里看书,她瞟了我一眼,然后又埋头看书了。叶青青旁边站着面无表情的老爹,老爹说:“余皮,你来干什么?”
余叔叔说:“此间不便详谈,你我进屋说话。”
然后对那男孩说:“博儿,我与王大侠有事商谈,你在此等候。”
男孩利落地点点头,然后就地站定。
老爹进了里屋,余叔叔紧随其后。砰地一声,房门关上了。
我和叶青青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抛开手里的物件儿,然后飞快地跑到里屋的窗户底下,把耳朵贴在了墙上。
那叫博儿的男孩老老实实一动不动,眼神却不时扫过我们这边。我冲他扮了个鬼脸,说道:“别装了,快过来。”
博儿微微迟疑,终究还是靠了过来,反正他爹又没说站哪儿。不过博儿到底和我们这种野孩子不一样,即便是偷听,双手也是很有气度地背在背后的。
家里的土墙其实很薄,话音可以通过墙上缝隙传递出来,所以老爹他们说什么我们听得清清楚楚。我听见余叔叔说:“你不打算出山么?”
老爹说:“要出早出了,事到如今还问什么。”
余叔叔舒了口气,说:“不出就好。”
老爹问:“你有烦心事?”
余叔叔说:“铁丐帮阎帮主,还记得吧。”
老爹说:“哦,明珠那丫头啊,怎么了?”
余叔叔说:“不出三日,阎帮主必前来拜访。”
老爹问:“明珠来干嘛?”
余叔叔说:“请你出山。”
老爹问:“出山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