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郁华
他当时没多想,随口问周宏远,水瓶放在了哪里,可周宏远的反应却极不自然,犹豫了很久,推说丢了。
程毓本身是个大大咧咧的性子,找不着东西是家常便饭,丢东西更是时有发生,每天光是浪费在找眼镜和找钥匙两件事上的时间,没有二十分钟是打不住的。可周宏远却是跟他截然相反的性子,爱洁净、爱整洁,什么东西都要归置地妥妥帖帖,什么东西都放得井然有序。若说周宏远上学第二天就丢了水杯,程毓是不信的。
程毓没有拆穿他。孩子不想说,自然有不想说的理由,他不强迫。他只是在做兼职的路上,顺道为自己的小侄子,买了新的杯子。只不过,这次他买的是耐摔耐碰款,足足花了三十块。
当周宏远说出那个违心的“还行”时,程毓知道,是时候了。
“宏远,之前没跟你聊是担心影响你上课,不过今天,叔叔想跟你聊聊。”
周宏远身体一颤,不自然地看了眼自己的叔叔,然后迅速收回目光,只盯着电视中的广告,“聊什么。”
程毓没多犹豫,“是不是学校里有人欺负你?”
周宏远皱了皱眉头,没抬起头来,“没有……你不用担心。”他既不想让程毓担心,也不想让程毓失望,更不想承认自己是个不受欢迎的废物。
程毓靠自己侄子近了几分,是个让轻微洁癖的周宏远略感不适的距离,周宏远的心“怦怦”跳了两下,情绪在紧张、不适与羞愧中辗转,他没敢动弹,只是垂头看着自己的手。
程毓循循善诱,“我是你的叔叔,也是你的监护人,照顾你,保护你,是我的职责。所以,如果你遇到了什么难题,或是有谁欺负你,一定要告诉叔叔,叔叔会很妥帖的处理这件事……宏远,你不要怕,让叔叔帮你好么?”
程毓的话一句不落的灌进周宏远的耳朵里。程毓说得太过于理所当然,以至于有那么几秒,周宏远甚至忘记了自己曾经的监护人,就是那个伤害自己最深的人。
明明自己的生身父母都对自己随意打骂,而这个年轻的便宜叔叔,这个葬礼上突然蹦出来的监护人,又怎么可能永远保护自己?
既然这个保护是有时效的,那么不如一开始就不要。反正程毓总会烦,总会厌倦,而自己,最终只会是一个人。
想到这里,周宏远觉得自己的命运倒有几分悲壮美,虚虚地笑了一下,将违心的戏码一连演到底,说,“一开始有点小矛盾”接着,他笑得天真可爱,“不过现在已经全部解决啦。”
程毓张了张嘴,没把心里话说出来,过了几秒钟,笑了一下,说,“那等你以后想说的时候,再跟叔叔说吧。”
第12章
开学的第二周,周宏远婉拒了程毓送他上学的提议,背着灰不溜秋的大书包,一个人去了学校。
周宏远关门离开的瞬间,程毓怅然若失,看着禁闭的大门,愣了很久,最后也只能笑笑作罢。
周宏远不仅没什么感触,还觉得自己一个人更加轻松自在,走路的步伐都轻快了许多。打从校门口,周宏远便看到了另一个方向走过来的孔德诤,他皱了皱眉头,不欲与其交谈,大步向前走去。
刚一坐在位置上,孔德诤紧随其后赶来了,将书包往自己桌上一撂,斜视周宏远一眼,嗤笑,“怎么,今天你那个小白脸叔叔没来送你?”
频繁出现在周宏远身边的年轻叔叔,让班里传遍了关于周宏远的风言风语。多事的家庭妇女、牙尖嘴利的学生,将故事说得扑朔迷离。
周宏远用力抿了一下嘴,没搭腔。相处这一个多星期,孔德诤什么品行,周宏远摸得门清。孔德诤出生在一个平常且幸福的家庭,爸爸是学校旁边工厂里的工人,妈妈是个家庭主妇,专职照顾他的生活和学习,普普通通的小康之家。面相颇佳再加上学习优异,孔德诤从小被寄予厚望,也因此浑身有股傲气,谁都不服谁都不忿,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瞧你不顺眼就日日不让你好过,越是搭理越是反击,他便越有斗志,越爱缠上来找事。
孔德诤却没因为周宏远的缄默而消停下来,不依不饶地说,“周宏远,你爸妈呢?你不会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吧?还是说那个小白脸其实是你便宜爹?”
别的尚可以忍受,可他如何吃喝皆承恩于程毓,又如何受得了别人对程毓出言不逊?周宏远小脸气得通红,皱紧眉头,厉声问,“你到底有完没完?”
孔德诤甩了个白眼,转过头去,掏书地空档口中振振有词,“有人生没人养的**玩意儿。”
周宏远彻底怒了,放下手里的书,问,“你才有人生没人养,整天嘴那么臭,不知道丢人值几个钱么?神经病啊你。”
孔德诤是“天之骄子”,哪受过这种委屈,俏脸一红,“嘭”地一声站起来,用力推了周宏远一下,“你才神经病呢。”
周宏远踉跄了一下,身体里那点儿野性彻底被点燃。他虽长得瘦小,力气却远比孔德诤这种温室中长得的花朵要大,使出一半的力气,在孔德诤胸前推了一把,低吼道,“以后别他妈招惹我,听到没有。”
孔德诤“咣唧”一声摔回椅子上,一双大眼睛瞪得圆圆的,不相信周宏远竟然敢对自己动手,他眼睛一下子红了起来,晕着水汽,让人怀疑下一秒就能哭出来。
周宏远此时收了平日的隐忍,戾气全开,淡淡地扫了孔德诤一眼,对孔德诤的反应只是嗤笑一声,随后端坐在桌子前,拿出课本来预习。
孔德诤当然不肯善罢甘休,使足了全身力气,抄起自己的凳子来,猛地朝周宏远挥去。周宏远听到声响,下意识地微微侧过脸来,紧接着,尖锐的椅子脚正巧撞在了周宏远的眼球上。
被砸中眼睛的那个刹那,周宏远听到了声声尖叫,还有藏匿于尖叫之下,血液迸流而出的声音。剧烈的疼痛和眩晕让他跌倒在地,而下一秒,周遭的声音和影像变得虚幻,整个人像是悬浮于云朵之上,又像是飞入九天。
意识被迅速抽离,他仿佛听到了孔德诤惊慌失措的大叫,又像是听到了其他同学大声的讨论,最后,是几个老师,操着不标准的普通话,在他的耳边叫他的名字。
周宏远想回答,却已然发不出声音,眼泪漱漱的淌着,夹杂着浓厚的血腥味,带着绝望的气息,****。
终于,周宏远彻底的晕倒了。
再次醒来前,刺鼻的酒精味仿佛刀枪,一阵阵地往周宏远鼻子里钻,紧接着,是强烈而不容忽视的疼痛,从左眼一路蔓延到头顶,这感觉太过熬人,到最后,整个头都痛到麻木。
混沌中,周宏远听到了程毓的声音,仿佛从远处传来,继而靠近,再靠近。刚开始,是连成一片的忙音,听不真切,周宏远皱紧了眉头,拼命地捕捉着程毓的声音,才分辨出那是自己的小叔叔,焦急地叫着他的名字,一声接着一声。
周宏远心里好怕,他怕自己再也看不见了,从此成了盲人,更怕程毓会嫌弃他,至此将他抛弃。
这两种恐惧在心里交织,周宏远一时想不透,是更怕就此失明,还是更怕被遗弃,又或者在他心底,其实这两项本就是相通相连。
周宏远努力地睁开眼睛,却只有一片花白,紧接着,他意识到蒙在自己眼前的,是块纱布。他拼命抬起手,却连手指都动弹不得。
程毓听到了周宏远的呼吸变得急促,靠过来,用手抚摸着周宏远的胳膊,“宏远,你醒了么,可以说话么?”
周宏远费力地清了清嗓子,却只发出嘶哑的声音,他叫了程毓一声,“叔……叔。”
程毓靠得更近了,太过认真的样子,像是在听什么雅思托福,“宏远你别怕,叔叔在,叔叔在呢。”
周宏远心中一片茫然,他想问程毓自己到底是什么情况,到底还有没有重现光明的可能,却无论如何都开不了口。他怕从程毓的口中听到什么可怕的答案,更怕程毓善意的谎言,逡巡于懵懂之中,随后,在茫然无知之中跌入地狱。
程毓却没想那么多,他的声音打着哆嗦,想勉力镇定,却不得章法,“宏远你放心,叔叔一定不会让你有事的……已经跟医生沟通过了,下周,下周就可以进行手术……”医生的话,每一个字每一个词都刻在了程毓的心里。周宏远的眼睛,不是无法可医,甚至有两条路摆在程毓的眼前,关键是怎么选罢了。
一条路,摘掉周宏远严重破裂的左眼球,不过区区万元,代价是从此左眼失明,再无恢复视力的可能,从此受尽世人的指点。
而第二条路,则是马上进行手术,缝合修补眼内伤口,两周再次手术,进行玻璃体切割术,若是手术顺利,不仅可以保留眼球,甚至还有希望恢复一定的视力。而代价,却是高昂的手术费。
程毓心里乱极了,他无法接受小宏远失去眼睛,却也拿不出高额的手术费。他不过是个清贫学生,唯一有的,只是一套郊区的小房子和自己的学业罢了。
房子买不得,那是程曼红一生的心血,更是程毓和周宏远叔侄俩在这座城市唯一的栖身之所,这样一来,程毓值钱的,便唯有自己了。
程毓当然不可能把这些讲给周宏远听,他絮絮叨叨、断断续续、避重就轻地说了好多,周宏远却听不真切,依稀中,只抓住了“手术”两个字,继而陷入了更深的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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