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叔 第10章

作者:郁华 标签: 近代现代

两个人在路上都挺沉默的,临了到了校门口,程毓跟周宏远说着再见和一连串的嘱咐,待周宏远耐着性子听完,才咬了咬嘴唇,说,“叔叔,你下午别来接我了,我能找到家。”

程毓皱了一下眉,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孩子这么独立,他该高兴才对,想到这里,程毓做出一个夸张的表情,脸上堆出不自然的笑,说,“好,好啊。”

紧接着,周宏远在他的注视下,走进了教学楼。这一次,他的侄子,同样没有回头。

程毓望着周宏远消失的背影,不禁苦笑,他的小宏远,一贯都是最坚强、最独立的孩子,而昨晚的失态,大概只是以往痛苦的遗物罢了,算不得数的。

因为昨天的突发事故,周宏远心里留了阴影,所以,走进教学楼后,没直接进教室,而是绕到了厕所前的衣冠镜,对着镜子整了好久,直到洗得香喷喷的T恤上再没有一丝皱痕,直到每一根头发,都老老实实服服帖帖地立在头上。

正要转头,却好巧不巧碰见了同位孔德诤,孔德诤先是用他的大眼睛翻了个三百六十度的白眼,紧接着,鼻孔出了两声气,口中还不忘挖苦,“浑身脏兮兮,你是捡破烂的么?”

周宏远不欲与他辩驳,却在擦肩而过的瞬间听到,“全家都是捡破烂的。”

周宏远顿时觉得可笑。他的全家,除了程毓一人,倒也没谁比捡破烂光荣多少,只是这话,自然是不能说出口的。

数学是初中顶重要的课,因此节节安排在了早八,金毛狮王挥舞着粉笔,在讲台上口若悬河。有了程毓昨天的讲解,今天的课,周宏远听得轻轻松松,心中想的是,一定要让金毛狮王刮目相看。

孔德诤是个活泼好动的学生,长得好、人又机灵,与周宏远的沉默不同,孔德诤在课堂上,总是最先举手回答问题的那个,最难得的,他还回答得又快又好,甚至有些没学过的内容,他也总能第一个说出来,深得各科老师的喜欢。

对此,孔德诤很是得意,瞧周宏远这种土包子后进生愈发不顺眼,看周宏远刷刷地在纸上记笔记,心中不忿,趁周宏远将笔放下的空档,“啪”一下,将周宏远的笔摔到地上。

周宏远心中气恼不已,蹲到桌子下面捡笔,待重新坐回位置后,怒视着孔德诤,孔德诤却毫无愧疚,洋洋得意地冲周宏远翻白眼,却在金毛狮王写完板书看向下面的瞬间转过头去,换做一副努力思考的模样。

金毛狮王瞪了周宏远一眼,“都学会了?看别的同学能学会么?”

周宏远无奈,复又低下头去记笔记。

金毛狮王继续讲课,孔德诤故技重施,变本加厉,将周宏远的铅笔盒整个扔到地上,劣质铁盒砸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咣当”声,紧接着,笔散落了一地。

周宏远无法,又蹲下去捡铅笔盒,刚要把铅笔盒捡起来,孔德诤又将周宏远留在桌面上的那支笔丢了下去,周宏远无奈,只得又趴**子,刚要够到笔,却被孔德诤一脚踢飞。

金毛狮王看周宏远一直在桌子底下,气急败坏,“你干什么呢?从上课到现在,你有一分钟安静么?自己学不会,还影响别人,你爸妈怎么教的?自己不学可以,别人还要学,你搞一次小动作我停下来管一次纪律,全班七十个人,你浪费的是七十分钟……”

周宏远委屈至极,出声解释,“是他把我的笔扔下去。”

“我没有!”教室里,回旋着孔德诤清脆明亮的声音。

金毛狮王是个暴脾气,指着周宏远的鼻子,“再看到你搞一次小动作,就给我滚出去。”

周宏远的脸羞得通红,像根反复灼烧的铁棍,散发着烫人的热。

紧接着,孔德诤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在金毛狮王转过头去写板书的瞬间,如法炮制,将周宏远的水杯,“啪”一声摔在了地上。

金毛狮王回过头去,一根儿粉笔头迅速像周宏远飞去,“乓”一声,正中周宏远的眉心。

周宏远一声没吭,低下头去,直到下课,都没管脚下摔碎的水杯,还有那一滩尚冒着热气的水。

第11章

好不容易熬到了放学,熬到了孔德诤一边呼朋唤友一边高谈阔论地离开,熬到了整个教室只剩下他和做值日的同学,熬到了天色变得通黑,周遭变得安静。

同昨天一样,似乎比昨天更糟糕,周宏远仍是不想回家。

他无法解释刚买的杯子为何会坏,更无法面对程毓关怀的目光,他的校园生活太糟糕,糟糕到他自己都觉得配不上程毓的照料。

他当然知道此时的自己在程毓心中占有一席之地,昨晚的怀抱不是作伪,可成年人的喜欢太易碎,有时甚至不需要跌落在地,风一吹,雨一淋,就能化作齑粉。

程毓对他太重要了,是光,是神,有时他甚至觉得,程毓就是他的命。

离了程毓,他大概是活不下去的。他心里,有这个自知之明。

周宏远脑子里乱七八糟,心里七上八下,慢腾腾地走回家,等待自己的,是客厅里那一盏略显昏暗的黄灯,是正合自己口味、热过好几遍的饭菜和汤水,是熟悉的身影,还有一个温柔的笑。

周宏远起伏的心,一下子落到了实处。有几个瞬间,他几乎彻底把自己当做家了。

周宏远收起自己的委屈,强打精神,向自己的小叔叔回了个笑,将书包放在地上,紧接着,与他的神,共进晚餐。

对于周宏远来说,上学的日子,是痛苦而漫长,好不容易挨到了周五,程毓做了土豆炖牛肉庆祝。

如今,叔侄俩的生活全靠程毓的奖学金和兼职收入,日子过得清苦,虽不至于吃不饱穿不暖,但仍是拮据,必得一个钱掰成两个的花。程毓心疼自己的小侄子,自是不肯克扣周宏远的吃穿用度,而他自己,日子就没那么好过了,早晨是干面包就水,中午是馒头和水煮青菜,晚上周宏远要回家吃,则是肉沫炒青菜,而他自己,自然是只吃青菜。

每当程毓吃不下青菜了,或是觉得苦了,总能想起程曼红的身影。自己的母亲没什么文化,唯一能给予自己的,就是无边的爱。可就是这样一个大字不识几个的中年妇女,为自己撑起了一整片天,让自己得以成人,得以成材。

程毓没什么照顾孩子的经验,所有的经验,都来自于这个女人。每每回忆起已故母亲的身形,每每想起母亲把好吃的饭菜往自己身边推的样子,程毓都感慨万分,顿时觉得,这一切其实也没那么苦。总之,他是家长,是小宏远的长辈,一切便都是应该的。

在艰苦的日子里,牛肉,对叔侄俩是妥妥的奢侈品,轻易不吃的。而今为了庆祝周末,程毓咬咬牙,买了。

程毓做饭技术虽差,却好在足够听话,知道“照本宣科”,在网上特地查了菜谱,一步一步跟着菜谱做,怎么都不会太难吃。

周宏远正是长身体的年纪,消耗大,到家时早已是饥肠辘辘,见着可口的饭菜,吃得像头猛兽。程毓看侄子吃得欢,心里开心,一边儿说着“慢点吃,没人跟你抢”,一边不停往周宏远碗里添饭菜。

吃过饭后,是久违的电视时间。

程毓是个话唠,哪怕没有回应,也能一个人絮絮叨叨说好久,时间久了,周宏远的耳朵就形成了自动屏蔽功能,只在需要时回几个敷衍的“嗯,嗯”,而程毓到底说了什么,他却是不知道的。

“问你话呢,宏远?”

当程毓第三遍叫起周宏远的名字,周宏远才隐隐约约地听到,有些不好意思的舔了舔嘴唇,问,“怎么了?”

程毓没好气的瞅了侄子一眼,说,“问你话呢,这一周,跟同学相处的怎么样啊?没人欺负你吧?”

程毓不问周宏远在学校表现怎么样,只问他有没有受欺负,可周宏远宁愿程毓问自己的学业,哪怕是出张卷子考考自己也好。

周宏远只是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半天憋出句“还行”。

程毓一早就猜出了周宏远在学校受人欺负,从第一天的“破洞裤”开始,到第二天消失不见的水杯,到后来每一日侄子脸上的阴郁。

本来,水杯这种细枝末节的事情,程毓是注意不到的。可程曼红却是个细心的女人,以往程毓还念中学时,程曼红每天早晨都不忘给程毓倒一瓶水,放进书包里。程曼红的这个举动,程毓当初不觉得怎样,后来念了大学,再没人帮他每天倒水,每次在自习室渴到冒烟,才想起母亲的好。也正因如此,程毓将当初程曼红的举动,复制到了周宏远这里。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程毓发现了瓶子的不翼而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