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郁华
周云伟死了,李艳华跑了,他失去了一切,朝不保夕,只是一夜之间,命运却让他有了程毓。
明知道自己与程毓没有半分关系,明知道他不该将这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拉上贼船,明知道自己所有的安稳与幸福,都是偷来的、抢来的,早晚是要还的,可他又如何能开口,对这世上最爱他最疼他的人说,“你别管我了,我就是个杂种。”
做不到的,再来一百次、一千次,一万次,他都依然贪恋着程毓身上的温暖,痴迷于程毓眼中的温情。
他能怎么办呢?他能做的,只是一遍又一遍身体力行,告诉程毓,自己有多在意他,又有多离不开他。
以往,周宏远最不愿说出口的感谢和爱意,这段时间,不要命一样地倾泻着,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将程毓每天都哄得乐滋滋。
可每当夜深人静,每当他躺在程毓身边等待着周公,他又不禁反复问着自己,这样做真的够么?这个年轻的小叔叔,真的会舍不得自己、又真的肯留下自己么?
经过这一年多的相处,周宏远是了解程毓的,他善良,心软,甚至到了软弱的地步,大多时候,程毓宁肯将痛苦、委屈往自己肚里咽,也不愿让人难堪。可寻常的小事也就罢了,周宏远怎么都不能相信,在这样“大是大非”的事情面前,程毓仍会做出让步;他怎么都不相信,程毓在得知自己与他并无血缘关系后,还会一如既往的对自己好,还愿意把自己当做家人,留在这个家里。
周宏远垂着头,眼神紧紧地锁着一排排看不清的英文字符,等待着命运的宣判与,以及——神的斥责。
只是过了几分钟,对周宏远来说,却像是几个世纪一样的漫长,他煎熬着,挣扎着,一颗心不上不下的悬着,他甚至无数次在脑海中构想,程毓要以怎样的方式将这一切和盘托出,是轻松而自在、终于甩了个包袱么?还是干脆撕破脸来将自己臭骂一顿。
而程毓全然不知道周宏远此时的内心戏,他只是端着盘子走过来,坐在餐桌前,给自己拿了个煎饼,将菜卷在煎饼里,狼吞虎咽地,几口就全吃完了。这一天的折腾,他几乎没吃东西,实在是饿得够呛。
仓廪实而知礼节,吃饱了肚子,程毓才突然觉得不好意思起来,他哂笑了两下,颇有几分难为情地说,“今天实在太忙了,累得半死……”
程毓絮絮叨叨地,又说,“路上看到有卖煎饼的,还挺好吃。”
周宏远的心猛地跳了两下,如擂鼓一般,他不知道事到如今,程毓为何还要向自己解释、甚至向自己撒谎,这一切还有意义么?难道血缘二字外,他们还会有什么回旋的余地?
他突然觉得自己读不懂程毓了,紧接着,心中一片漠然,只是木木地点了两下头,没搭话。
程毓讪讪地收拾了碗筷,起身去厨房刷,怕扰了周宏远学习,还特地将门虚掩上。
周宏远再忍不住,起身走到玄关处,拎起程毓的皮鞋来,死死盯着他的鞋底。
须臾间,周宏远浑身颤了两下,双手都止不住地抖动,费力地将鞋子摆回原处。
他上了一天班的小叔叔,鞋底分明印了斑驳的鸡屎。
程毓洗完碗筷从厨房出来时,周宏远已经趴在桌子上写作业了,一副如常的模样,程毓用毛巾擦了把手,摸了摸周宏远的脑袋,说,“宏远真乖,有什么不会的题吗?”
周宏远如今已然成了大学霸,在学习愈来愈上道,不会的题本就是没几个,看了答案解析也几乎都能弄明白,就算有什么是自己弄不明白的,也争取第二天早晨和吴思源、郑明坤讨论。他不愿麻烦程毓,更愿成为程毓的负担,他只想让程毓看到自己的优秀,懂事,乖巧,孝顺,而不愿让他再为自己费一丝一毫的心血。
周宏远知道,程毓已经够辛苦了,他不愿在这个节骨眼上,让自己的不识趣,成为压垮他们之间可笑亲情的最后一根稻草。
他的撒娇,是用心设计过的人畜无害,他的依赖,是恰到好处的惹人怜爱,他为程毓写了了一个又一个公式,设计了一套又一套的算法,再分不出哪些是真情,哪些是假意。
不过,真情与假意都不重要了,周宏远知道,自己是离不开程毓的。
所以,周宏远摇了摇头,对程毓说,“没有,都会做的。”说着,他往程毓身上靠了靠,很是娴熟地用头蹭了蹭程毓的胸口。程毓显然很受用,笑着揉了揉他的发丝。程毓没深究周宏远的作业到底做成了什么样子,只是催促他说,“做完作业就快睡觉吧”,随后,自顾自地去了洗漱间。
周宏远不懂,程毓为什么仍是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模样,他不该愤怒么?他不该震惊么?他不该冲自己,试图隐忍却又忍无可忍的诉说真相么?他不该从此将自己扫地出门么。
程毓却什么都没做,只是像平常一样问自己有没有不会的题,催促自己快些休息。
这一刻,周宏远有些好笑地想,原来他二人之间,程毓才是最好的演员,竟装作一切都不在意。他甚至有几分自虐意味的思量着,程毓到底能装到几时,进而,是不可避免的为自己绸缪后路。
可年仅十三岁的少年哪还有什么后路呢?他只有这一个神,程毓早已是他最后的绝地逢生。
晚上,两个人依旧是并排躺着,明明是伸手可及的距离,却像是隔了整个银河系。他们各怀心思,却谁都没说话。
第25章
干瘪的枝头再挂不住枯黄的落叶,一片片飞旋而下,给马路铺上一层又一层的破烂衣裳,身着橘黄色衣服的环卫工人带着厚重的棉口罩,“吭哧吭哧”地将最后几片树叶铲上车,随后两只手撑着扫帚,靠在一边儿大喘气,待复活后,又拼命扯着嗓门对同伴喊,“这个冬天可真够冷的。”
程毓垂着头,胳膊下面夹着个公文包,迈着大步子朝家赶,虽是二十出头的正当年,单薄的西装革履下,仍是无法与隆冬顽抗的肉体凡胎,等红绿灯的时候,程毓忍不住搓了搓手,凉到发麻的脚下也动弹起来,心里盘算的,却是周末给周宏远买身厚些的羽绒服,周宏远个子长得快,去年的衣服,该不够穿了。
周宏远好面子,以往就算是在周镇时,也尽力保持衣着的体面洁净,如今来了J城更是如此,饶是进了冬天,每天也要换洗衣服。衣服小了,他嫌穿出去丢人,宁愿冻着,也不肯跌股,还口口声声对程毓说,自己压根儿不冷。
想到这里,程毓哑然失笑。他这个小侄子,跟自己的性格真是天壤之别。他这个人,素来是大大咧咧惯了,以前念书时,几乎从没注意过自己的外表,一来是当初家里的条件不允许,二来是自己丝毫不放在心上。周宏远则不然,他要面子,嘴上虽不说,却最在意别人的眼光。大抵是从小受尽白眼,又无人疏导,留下了阴影,只得长大了好生弥补。想到这里,程毓只觉得心疼。
程毓的房子里没有暖气,喝了热汤水后,体内的寒冷才稍稍舒缓几分。周宏远向来不爱拖延作业,虽是个周五,却坚持要将作业做完大半才罢休,程毓一边窝在被窝里等着他的小侄子,一边时不时瞅两眼周宏远奋笔疾书的背影,脸上浮现出一个温柔至极的笑容。
他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只觉得安宁而平静。
周宏远写完作业,洗漱过后才回到卧室,他有点洁癖,不像程毓那样总是耐不住寒冷,要先钻进被窝里才将脱掉衣服。周宏远总会先将裤子和外套脱了,才掀开被子的一角,鱼一样的滑进去。
每当这时,程毓总会把自己的腿伸进周宏远的被窝,用自己刚刚暖热的双脚,来温暖周宏远一双冰凉的小脚。一开始,周宏远总会退缩,一来是对这种亲密行为的不适应,二来则是心中没由来的对肢体接触的抗拒。他虽喜欢极了与程毓依偎在一起的感觉,可两双脚纠缠在一起,却一直让他心中别扭不已。他皱紧了眉头,从腰肢到脚趾,都僵成了块木头,半天动弹不得。程毓不知道他的心思,还道这孩子是冻坏了,是以不停地用往周宏远身边靠。周宏远没法子,总不能拒绝程毓的好心,也只有由着他了。
慢慢的,日子久了,周宏远也就习惯了,他知道,程毓对自己总是好的。
周末,程毓带周宏远去了商场,在波司登的卖场里,程毓花了足足五百块钱,给周宏远买了个长款羽绒服。
走出店门,程毓还口中念叨着,“真喜欢黑色的啊?年纪轻轻的,选个活泼点的颜色不好么?”
周宏远抿了抿嘴,没搭腔。
期末结束后,转眼进了年关。
周宏远知道程毓要在新年之前大扫除,不愿他为数不多的假期浪费在打扫卫生这样的事情上,便索性闷不声地自己先开始了。
腊月二十七一早,程毓刚出门上班,周宏远就开工了,他从客厅的博古架开始打扫,穷人家的博古架上自然没什么明清宝贝法国啤酒,上面不过是码满了程毓从小到大的证书和奖状,一看便知是当年程曼红精心收好的,如今却落满了灰尘,再无人问津。周宏远拿卫生纸将灰尘小心拭去,心里突然有些不是滋味,又觉得憋屈,到底没将那些证书打开。
紧接着,是卧室。小小一间卧室塞了两张床进去,本就拥挤,程毓又不喜欢收拾,以至于房间里,床铺上,从外套到袜子,从内裤到充电器,整个一大杂烩,堆得满满当当。周宏远看见就觉得头大,他实在想不出程毓到底每天是怎样躺在这张床上的,也无怪乎每天都要往自己身边挤了。
周宏远一边想着,一边把程毓没洗过的脏衣服泡进盆子里,顺手将阳台上晾好的衬衣收进橱子里。
卧室里的衣橱是两开的,一边儿程毓用,一边周宏远自己用。与周宏远那边儿的整洁有序不同,程毓那边的衣橱里,衣服都是堆在一起的,周宏远深深叹了口气,将程毓的衣服一一拿出来,叠好后才放进去。
收拾到最后,周宏远突然摸到个厚实的本子,拿出来一看,竟是程毓的工作笔记。
程毓虽对银行里的工作厌恶至深,骨子里却是个认真负责的人,总爱记录些工作时的要点,时间长了,厚厚的一本子都记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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