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座不夜城 第13章

作者:逢初雪 标签: 江湖恩怨 美食 爽文 基建 古代架空

  “那张家的玉佩可确实在他手中!而且他可是年纪轻轻就成为剑神的人,你觉得他为什么这个年纪剑术就这般强?”

  “你的意思是……他也学习了修仙妙法,就跟那方程的奇遇一样,很快就成为了剑神?”

  “是啊,这确实是奇怪的点,不过到底是否跟传言中那么神奇,还是要等第一批前去不夜城参观的人回来再说。”

  “听说连嵩山的曹俊,独臂侠童元亮也去了,这两位都是名望颇高的侠士,一定会带来真实的情报,我们就安心等着吧。”

  ……

  人云亦云,都在期待着这趟不夜城之旅,而备受瞩目被邀请至不夜城的二十人,则享受了一次众星拱月的待遇。

  就凭这样扬名的机会,他们就很感谢叶渐衣的邀请了,而前往未知又神秘的城池又令他们心生澎湃,几乎翌日一大早,就去找叶渐衣集合。

  可面对众人迫不及待的表情,叶渐衣却蹙了下眉,冷声道:“你们觉得不夜城因何而叫不夜城?”

  华子安眨了眨眼睛,犹豫道:“因为……它彻夜不停息?”

  “因为不夜城只在夜晚接客,亥时方可进入。”叶渐衣冷漠关上了门,“诸位晚上再来。”

  “……”看着毫不犹豫紧闭的房门,一众人面面相觑,须臾,便灰溜溜地离去了。

  而叶渐衣回到房间内后,却是立刻打坐装作冥想,意识早已回到江枫身上,思索着如何招待今晚前来的客人。

  这可是不夜城第一次正式进入大众的视线,一定要装扮得漂漂亮亮才是!

  而叶渐衣这一个月来赚来的一百多万两银子,解决了江枫的燃眉之急,看着只建设到一半的酒楼,他嘴角含笑调出了系统商店,开始了买买买行动!

  江枫本人就有一点完美主义,再加上有想要建设从古至今第一大城池的野望,建设酒楼往往都会用上最好的材料,不要钱似的往里砸。

  酒楼规模扩建一倍,厨房摆设得整整齐齐,连三楼的包厢装饰也用上了盛唐之风,什么梅兰竹菊四君子,什么夜明珠玉石折扇,将包厢建设的那叫一个富丽堂皇。

  而在酒楼的对面,江枫又建造了一间客栈,规模同样大的惊人,一楼谈笑风生优雅之地,二楼温泉汗蒸一应俱全,三楼四楼奢侈五星豪华客房,不仅落地大窗能够看见后面建设的喷泉广场,地面也全部通上一种可调节温度的水晶石,达到冬暖夏凉的效果。

  至于屋内别出心裁的设计装饰,那更是不在话下。

  很快,万两银子就被江枫挥霍而空,虽然有些心疼,但望着他花费所有心血建设的客栈酒楼以及一带景观喷泉花园,江枫就感到十分的满足。

  于是他默默将所有菜单的银子都上调了几成,坚决要薅光每一位客人身上的羊毛。

  *

  忙碌到深夜,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前往不夜城的客人们终于捕捉到了叶渐衣的影子。

  他们的脸上混合着忐忑和期待,一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唯一只有将命运赌在不夜城的张凌神色复杂,他知道叶渐衣对他没什么害人之心,甚至还帮他抵挡了江湖的威胁,从此以后没有一个人会对他出手,他彻底安全了。

  可是他即将要前往一个神秘未知的地方,去见那传说中会修仙之法的城主,这……怎么越想越觉得不靠谱呢。

  没有人在意他的纠结,叶渐衣直接拽过他的腰部,朝众人一颔首:“跟上。”

  说罢,便率先脚尖一点,人已经略过前方三四米远。

  后方的二十人连忙跟随他而去,但他们惊讶地发现,纵然他们是江湖中实力佼佼者,他们全力的轻功竟也根本摸不着叶渐衣的脚跟。只要稍微走神一下,便险些看不见叶渐衣的影子,只得咬紧牙关拼了命去追。

  不知道跑了多长时间,叶渐衣才脸不红心不跳落在地面上,后面跟随的人却是气喘吁吁,满头大汗,看向叶渐衣的眼神越发吃惊。

  只有他们亲自比试过,才知道原来叶渐衣的轻功竟然这般好!

  青衣客输得不冤。

  “马上就要到迷雾区了。”叶渐衣放开晕乎乎的张凌,提醒道,“不要乱走,跟紧我。”

  众人这才发现,自己周身竟不知不觉围绕起一片薄雾,他们追的太认真了,连身处什么地方都不清楚。

  “糟糕,忘记认路了!你们知道这是哪里吗?”有人忍不住低声道。

  “大概就是安庆郊外吧。”有人踟蹰道,“按照时间算应该就是这一地带。”

  “我就是安庆人,可从没听说过这附近有一座神秘的城池啊!”

  “别讨论了,这雾气越来越大了我们快点跟紧!”

  跟着叶渐衣晕头晕脑在迷雾中转了再有一刻钟,雾气总算是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脚下一道平坦宽广的大路,虽然两边依旧是森林,可隐隐还能看见远方树林顶尖那里冒出的一小座亭台楼阁。

  “这里就是不夜城了吗?”宋柯忍不住四处打量,好奇道。

  “是。”叶渐衣解释道,“还没有开发完全。”

  “真大啊……”华子安啧啧了两声,越看越觉得这不夜城不似一般城池,“远处那栋楼宇就是我们要去之地?”

  叶渐衣:“不,那是城主居住之处,通天阁。”

  华子安:“盖得那么高,怪不得叫通天阁啊,好气派!”

  这不禁更加让人好奇起方程提起的那传说中的酒楼会是什么样。

  方程的脸上呈现出感慨的情绪,一个月前他也是带着这样的心情由江枫引到酒楼,很是怀念。

  可当他逐渐走进那怀念的酒楼时,与记忆里大为不同的建筑却让他吃了一惊:“这是?!”

  其余二十人也都纷纷震惊在原地,仰望着这气派奢华的建筑。

  ……这、你跟我说这是酒楼?

  就算说是皇宫他们也信啊!

  气派的大红灯笼一排一排映入眼帘,张灯结彩,喜庆非常,推开大门,就能看见金玉瓷器摆放一楼四周,无一不名贵,无一不张扬。

  用手摸一摸摆放整齐的座椅,有见识的人立刻惊呼:“这是金丝楠木?!”

  “什么?那不是上千两银子才能买到的稀少木材吗,这里全都是?这么多?!”

  这得多少两银子啊!

  看着那泛着金丝线的漂亮楠木,众人全都傻眼了。

  华子安眼睛无神地打量着四周的瓷器,差点没有倒吸一口气:“古、古董啊!这里的摆设都是古董啊!别说是千两银子,就算是千两黄金都不一定能买得起!”

  “黄金?!”一句话吓得出于好奇想摸摸一座香炉的张凌瞬间脸色惨白地收回手,这要是东西被他打破了,把他卖了也不值这个价钱。

  叶渐衣就在原地望着面色呆滞的这些人,等他们感慨差不多了,才心中愉快地提议道:“三楼有包厢,上去坐。”

  众人咽了咽唾沫,一楼都这么惊人了,那包厢得什么样?!

  果不其然,首先落地透明的琉璃窗就令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甚至还得亲手摸一摸,证明真的有东西存在。

  至于墙上的字画,更是漂亮地让人移不开视线,字体笔走游龙大气恢宏,画意栩栩如生叹为观止。

  稍微懂得一些文墨的宋柯连连赞叹,忍不住问道:“这到底是哪位先生所做,妙,这字体当真妙,恨不得当面拜见行礼啊!”

  叶渐衣并不惊讶,毕竟这可是王羲之的作品,当然很强:“此后有机会可会相见。”

  众人爱不释手地在房间内观察了好久,对每一处装饰都发表了各种惊愕和感慨,活生生像个刚进城的土包子。

  良久,终于有些疲惫地坐在软垫上,脸色仍旧激动:“神奇,这不夜城果然神奇!”

  天下之间,也只有这里会将一座小小的酒楼装饰成如此富丽堂皇的模样,可见其主人的不凡!

  方程却意味深长道:“更神奇的事情还在后面呢。”

  众人一愣,这才意识到他所说的意思,眼睛都在放光:“对对对,现在可否点一些茶水?”

  叶渐衣没有说话,只是目光淡淡看向门外,其余人注意到他的动作,也下意识安静朝门外注视。

  果不其然,在一阵轻微的轮子滚动声后,一道身穿白金长衫坐在轮椅上的身影缓缓映入他们眼帘。

  那人额头一点鲜明的朱砂痣,通身如玉宛如彬彬有礼的贵族少爷,轻声咳了两下,对他们露出了优雅的笑容:

  “在下江枫,见过诸位客人。”

第十三章

  陌生青年的到来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

  叶渐衣第一个起身,走到这人身后扶好轮椅:“城主。”

  方程也紧跟着站起来高兴行礼:“江公子,好久不见,方某甚是欢喜!”

  众人这才意识到这位便是那传说中掌握修仙之法的城主,下意识站起身,可是他们暗暗观察这位年轻的城主,却发现对方身体单薄病入膏肓,怎么也不像是他们想象中的那般模样,心里不禁有些疑惑。

  “诸位能光临不夜城,是在下的荣幸。”江枫像是一点不在意他们的情绪,只是温和道,“今日不夜城首次营业,请诸位不要客气,若有问题,大可向我询问。”

  听他如此说,早就已经心痒痒有无数问题的众人顿时眼睛发亮,而嵩山弟子曹俊则率先忍不出站了出来:“江城主,在下曹俊,敢问江城主是否真的知晓那修仙之法?”

  所有人精神一震,没想到他竟如此直接的问了出来,虽然外面讨论的声势浩大,但却没有人敢当面向叶渐衣询问这个问题,而且曹俊这人还主动越过叶渐衣向江城主询问,这……实在是太大胆了。

  众人的目光都落在江枫身上,唯有江枫将目光看向了张凌。

  接收到他的视线,张凌身体立刻紧绷,一想到即将要在对方的手下学习武艺,他就由衷地感到不安,可隐隐还有那么一丝向往。

  “原来如此。”江枫笑了,“是玉佩的事?”

  见他当即就发现了原因,众人有些不自在地轻咳一声。

  “抱歉。”在他身后站着的叶渐衣低声道歉,并双手将怀里的玉佩奉上,“玉佩在此。”

  这一幕却令在场的人无不吃惊,其中当属宋柯首当其冲,认识叶渐衣这么久,他何时见过叶渐衣这么温柔地对人说过话,又何时见过叶渐衣对某人这般恭敬,要不是这是亲眼所见,他都以为眼前的叶兄被掉包了!

  江枫接过玉佩,在手中把玩了两下,才开口道:“此事本不应该被人知晓,不过既然是客人迫切相问,那我便回答你吧。”

  他将玉佩递给张凌,柔和摸了摸对方的头,含笑道:“不错,我确实知晓成仙之法。”

  众人精神一震,眼底越发闪过各种情绪,但曹俊却上下打量着江枫的身体,语气尖锐道:“恕在下失礼,不过江城主年纪轻轻又一身重病,实在是不像是修仙之人啊!”

  这句话无疑是撕破脸皮刨根问底了,人们以为江枫怎么也会沉下脸表达不喜,但江枫却出乎所有人意料,依旧保持着微笑,他就像是生活在四月的鲜花之中,周身充满了鸟语花香,恬静安适。

  这种不骄不躁的态度,很容易带给人好感。

  江枫忽然向曹俊问道:“这位客人可有觉得身体不适?”

  曹俊一怔,颇为不爽地冷哼:“多谢关心,我身体好着呢!”

  叶渐衣却冷冷道:“不想失去你的手臂,你最好不要动。”

  曹俊以为这是叶渐衣对他的威胁,刚要面色铁青,却听宋柯忽然惊呼道:“曹公子,你的手臂!什么时候缠上的银丝?!”

  曹俊低头一看,面露惊恐,果然不知何时,他的手臂竟被细密的银线死死缠绕着,几乎动弹不得。

  轻轻一碰银线,皮肤立刻被划破一道细小的口子,威力惊人,更诡异的是,他竟完全没有感觉,若不是被人提醒恐怕会断掉整个手臂。

  他脸色煞白地顺着银线的方向看去,便正好对上了皎月一般温柔微笑的江枫,表情飞快地转变:“是你?!”

  江枫含笑不语,烛光将他的脸分割成了两部分,暖光淡淡洒落的那半边脸上,温柔和煦像是宁静的溪水,而另一半脸藏匿于黑暗中,如没入冰川之下,竟无端透出几分冷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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