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猛猪出闸
朝廷又发旨意,召见楚献忠。楚献忠托病不来,也不派儿子来。
两番交涉,耗了近一个月,转眼已是末伏。暑气消减,早晚凉爽了,早朝时站位密集的百官不再汗流浃背。
不过,楚翊紧攥的手掌依然密布汗水,那里攥着国之气运。他独坐一椅,聆听诸臣对楚献忠的见解。在几道求稳求安的声音过后,他握住扶手,掷地有声,像在棉花上扎了一刀:
“半步也不退。调兵,调粮,备战!”
御座上的小皇帝点点头,眼中的怯意化作决意。主战之臣群声附和。
表了决心后,楚翊的语气有所缓和:“当然,打不起来最好,我亲自去和楚献忠交涉。若战,必须速战,一战定胜负。一旦久战,陷入胶着,南边恐怕就要有所动作。我们无法承受两线作战,那会耗尽国力。所以,在南齐有所反应前,就要彻底压制楚献忠。”
“王爷睿智果敢。”吴正英率先肯定他的决策,同时担忧,“一旦南齐得知我们在塞北用兵,就算不大举进攻,也会借机夺取流岩城。”
“我考虑到了这种可能性,但我断定,齐帝不敢。”楚翊坚毅的目光扫过群臣,口吻略带揶揄,“大家可能也听说了,前几个月他啃骨头差点噎死。他本就畏战惧死,一心求仙问道。经此一事,更加贪生,绝不会冒险。”
见当女婿的公然奚落岳丈,有的官员面露笑意。
坊间传言九爷惧内,回去恐怕要被公主骂了。他们不知道,九爷哪有心理负担,人家娶的是带把儿的假公主。
早朝过后,朝廷做出决策:增兵调粮。鹰嘴关现有三万守军,再调增三万。相邻州府立刻征召民夫,调运粮草,按战时用度备两个月。
散朝后,楚翊在光启殿与政事堂几位重臣合议细节时,兵部侍郎提议,应从南境调一些打过仗的将领。西北太平十几年,将士缺乏实战经验,曾追随先皇亲征的将领又大多年迈。
楚翊却说,都一样,楚献忠的兵马也没经验。昌齐边境的一兵一卒都不能动,否则就是撅起屁股引诱人家来打。
说完这个比喻,他不知想到什么,耳朵莫名的红了。
得知即将奔赴塞北,或与楚献忠较量一场,小五“呜呼”一声,翻着跟头去收拾行囊,连夜磨枪,要以侍从身份相随。
出乎意料,四舅也欲跟随。
楚翊追问原由,他坦然:“我是个秀才,只能做王府的代长史。我想,跟着你混点功劳苦劳,你这不就有正当理由给我转正了嘛。”
楚翊同意了,但告诉四舅,不能带着小相好听荷。
四舅急了:“你都能带相好,我不能?!”
楚翊笑道:“我的相好是男的。”
“我让听荷也穿男装,当我的书童。”
“一眼小姑娘。”
“哪只眼看的?”四舅怪笑着调侃,“你老婆穿女装,你都看不出来是男的,你那眼都不如肚脐眼!”
楚翊眨了眨两个“肚脐眼”,想不出反驳之词,默许了。
临行前,他将政务托付给政事堂几位重臣,需要他决策的朝廷要务,可飞马递送鹰嘴关。然后,带着小五去向母妃辞行。
二位母妃千叮万嘱,塞北条件恶劣,听说十月就下雪,你可千万别带你媳妇去啊。她花骨朵儿似的美人,经受不住。
楚翊说,好好好,不带不带。转过天,就带着媳妇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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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星夜兼程,愈往西北走,天气愈凉快。
十几天后,当叶星辞困倦地踏上鹰嘴关坚耸的城头时,风中已秋意盎然。这时,江南还没走出暑热呢。
这里是宣州的首府,毗邻喀留州,从前叫喀留国。站在城墙,能望见牧民的炊烟,听见放羊时嘹亮的口哨。这的一只当年羔羊,辗转到江南,能卖几十两银子。
天空苍蓝澄澈,偶有羽翼阔大的鹫鹰掠过,留下悠长的吟啸。数座边军大营星罗棋布,井然绵延,犹如一张捕捉梦想的巨网。
州界的堑壕蜿蜒如龙,横亘于广袤的草原和戈壁。这种堑壕是挖一道深广数丈的深沟,再将挖出的土垒成土墙。每隔几里,便有一座土堡,供巡卫的边军驻扎,也可作烽火台。
“好辽阔的地界,天可真高啊!”
叶星辞头一次目睹壮阔的塞北风光,觉得苍穹高昂,令人心生敬畏。忽然,他被北风里裹挟的沙尘迷了眼,皱着五官,痛苦地转向楚翊:“哎呀——”
楚翊连忙将他从头到脚看了一遍,之后找来清水,叫他洗眼睛。
这些生活化的亲密举动,引得守城卫兵侧目挑眉撇嘴,看向叶星辞的眼神略显鄙薄。
“你看,将士们都戴宽边帽,能挡风沙。”楚翊道。
叶星辞也觉得刚才太亲密了,揉着发红的眼站远了些,认真听楚翊与其他官员将领商谈。
在一众中老年之中,楚翊的年轻俊雅显得格格不入,像鲜嫩多汁的最好捏的软柿子。难怪,楚献忠敢捏他。
负责附近二州防务的总督,本州巡抚、都指挥使,鹰嘴关知府都在。
挂帅的则是五军都督府的都督佥事杨老将军,与楚翊一道从顺都而来。兵部管兵马调度,而都督府只管打仗。这位杨老将军曾随先皇征战喀留,打到对方的王城,耳顺之年依然健朗矍铄。
“禀王爷,安泊县守将已处斩。”总督道。
楚翊问哪天的事,得知是中秋之后,容其与家人最后团圆一次才在军前正法。他叹了口气,道:“重恤他的家眷。”
叶星辞稍作回忆,想起是那个部下发生营啸的守将。
“这段时间,楚献忠厉兵秣马。”总督愤恨道,“还不顾信义,擅自扣押我们的商人和货物,逼其家人缴纳高额‘税金’赎人。”
楚翊嗤笑:“干起绑票生意了。”
“他想与下官面谈,下官说,你抗旨不遵,我们无话可谈。待王爷来,自有决断。”
从他们的闲谈中,叶星辞对眼前这片广袤的土地有了更多了解。喀留人游牧为生,男女老幼均善骑射,甚至将自己风干的脐带做成小弓当作护身符。
冬季苦寒,春秋多沙尘。有二成人口,约十五万,定居在王城沙雅。楚献忠的原名很长,气短的人一口气念不完,大意为“神山的雪水滋养的雄鹰”。
名字怪有诗意,叶星辞想。可是,却做出纵兵劫掠的兽行。
第236章 梦想与干饭
十几年前,两国本相安无事,和平互市。是楚献忠屡犯边界,世宗皇帝才决定动手,将对方从一国变作自己的一州。
不知不觉,叶星辞凑得很近。闪着清凌凌的眸子,听位高权重者讲话,显得有点不懂规矩。知府瞪来一眼,他讪讪地往后退。他一路隐瞒身份,没人知道他是王妃。
这时,狂风卷走远方的浮云,露出一座白雪皑皑的山头。阳光之下,如洒了玉屑般晶莹夺目。
“哇,好美的山!”叶星辞不禁遥指远山,“才九月,山里就下雪了?”
这些地方大员都没搭理这个俊美无双却嚣张无礼的仆从,碍于是齐国公主的陪嫁,也不便教训。
出乎意料,王爷竟立即予以回应,温和地笑笑:“那是一座雪山,盛夏时山顶也有白雪。也是喀留百姓的神山,时常对山祈祷。山后,就是沙雅城。别看我说得头头是道,其实我也是初次见。”
“我不信,夏天山头怎会存住雪?”
“高处不胜寒,越高的地方越冷啊。”
一众官员互相交换眼色:王爷对公主的侍卫都柔声细语,看来,他惧内的传闻是真的。
在城墙上逛了一会儿,赴接风宴。
筵席设在总督府署,叶星辞在这居然吃到了马肉!马是战备品,这可犯法!
马肉纹理分明,口感粗糙,油脂很少,不算美味。他还尝了一块马心,一种怪异腥气从喉咙涌上来,慌忙喝酒。结果酒也喝不惯,浑浊辛辣,剌嗓子。
陈为和于章远他们也说吃不惯,只吃猪和羊。
酒过三巡,一班舞姬献舞。叶星辞难以静心欣赏,因为娘就曾是舞姬,他很思念她。
他的注意力,集中在刚刚上桌的生马肉。片得薄薄的,蘸着姜末、蒜蓉和酱料吃,据说比熟的可口,口感鲜甜。
纠结许久,终究没敢尝试。他怕又害痢疾,错过可能发生的战事。那样,他会成为史书里的滑稽小人物——一个因贪嘴,而两度与梦想失之交臂的虎父的犬子。
散席时,叶星辞紧盯高居主位的楚翊,眯了眯眼,示意自己有事。楚翊了然,挑了挑嘴角,不再与总督等人攀谈,径自回到为他们安排的居所,一处幽静别苑。
刚一进屋,叶星辞就被抱个满怀,夺去呼吸。他推开男人,红着脸嚷嚷“干嘛呀”,用手背揩去嘴角的水痕。
楚翊暧昧地舔了舔嘴唇,“你用那种滚烫的眼神盯着我,我以为你温饱思——”
“温饱思梦想!”叶星辞一挺胸,郑重打断对方的骚话,“我急着找你,是想叫你带我去军营,路上你答应过的。”
“休息一下。”楚翊笑着拥过来。
“你那是正经休息吗?休一回比种一天地都累!”叶星辞捶了他一拳,又拉住他的手,“快走啦!别让那些官员随行,我就想看看普通军士们的生活。”
楚翊带上罗雨,跟总督府的人打了声招呼。在一名总旗的陪同下,便装出城,以官商身份进入军营。
穿行于鳞次栉比的营房之间,叶星辞放慢呼吸,小心翼翼,仿佛走进了一场觊觎已久的美梦。猎猎飘扬的旌旗提醒他,这不是在大齐。不过,哪怕是异乡的梦,也足以慰藉少年的雄心。
他四处张望,巴不得有八只眼。营地里人很多,原本住在城里的将士全部归营备战,统一开伙。
大家都有自己的事。
保养兵器甲胄,修理蹄铁,调配战马饲料。许多伙头兵在梆梆的切菜剁肉,准备申时正刻的饭菜。一天开伙两次,这便是晚饭了。远远的,传来人喧马嘶,是骑兵遛马回来。
这些气息和声音,撩动心弦。一路漫长的颠簸,在这一刻终于有了意义。可是,叶星辞与这里不搭调。尽管每日练武,苦研兵法,但太过干净精致,像一根凌厉却崭新的鞭子。
他观察许久,终于顾得上说话:“九爷,刚才你吃马肉了吗?马是战备品,怎么能吃呢,犯法的。”
楚翊解释,州界两旁这一大片广袤的戈壁和草原曾是战场,至今仍有无数陷马坑。牧民的马偶尔会踩进坑里,折断前腿。腿一旦断了,对马而言,死亡是最好的解脱。然后,它们的肉就会出现在餐桌。
“啊,原来是这个逻辑。”叶星辞恍然,“你怎么知道?”
“恒辰太子讲给我的,他无所不晓。”
叶星辞又说起,喀留人的名字具有诗意。楚翊道:“是啊,他们给孩子取名,偏爱具象,而非‘耀宗’这样的期冀。比如山里的一缕清风,月光照在湍流的溪水上。李青禾的名字,就有喀留的韵味。”
“你按这种方式,给我取个名。”叶星辞边倒着走边笑。
楚翊略一沉吟,轻声道:“心尖上的一滴血。”
叶星辞像被泼了一舀热水,脸倏地红了,肉麻得直搓胳膊。连罗雨都觉得腻歪,抿着嘴笑。
楚翊也想讨个名,叶星辞想了想,嘻嘻地坏笑:“阳光下水淋淋的落汤鸡。”
“好小子,看我怎么收拾你!”碍于体面,楚翊收回了准备去打人家屁股的手。
叶星辞继续闲逛,听见两个士卒聊天,说想念城里的老婆。天杀的马匪,害他们在军营备战,家里的面还没磨完呢。
当然,更多的是光棍。进城时叶星辞就注意到,这里青楼扎堆,被军饷滋养。不过,严禁私设营妓,骚扰民女。
忽听一声号令,叶星辞吓了一跳,接着看见无数伙头兵开始做饭。十人一灶的大锅饭,听说每旬还发一斤酒,一斤熟肉。
他站在一处锅灶旁,好奇地瞧着人家加柴添水。是一种加了菜和肉的杂面面皮汤。品相一般,但闻起来很香。片刻,饭似乎好了。
叶星辞问,能不能给他盛一碗。
伙头兵瞟来一眼,盖上锅盖:“等号令。”
是啊,军队最重纪律和秩序。这些兵书少有的细节,四哥讲过,但他忘了。很多小事,没亲历过,就容易忘。
又一声令下,伍长组织开饭,全军共同进食。霎时间,叶星辞被吸食面皮的呼噜声包围了。见他眼馋,带他们进来的总旗盛来一碗。
楚翊笑了:“你还能吃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