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秀才的花花情史 第18章

作者:深井冰糖 标签: 欢喜冤家 种田 布衣生活 古代架空

  赵华觉得很尴尬,这高大哥真是的,这种事情别人怎么好插手?但是也不好把人赶出去,只能劝道:“高大哥,洪瑾,你们有什么事坐下来好好说,这样僵着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的。”

  老高沮丧地看了看洪瑾,只是低声嘟囔了一句:“我说什么都没用啊!”

  赵华暗地拉了他袖子一下说:“这样,高大哥你先回去,我跟洪瑾说说话。”老高无奈起身,临出门频频使眼色给赵华,赵华点头朝他挥了挥手。

  厅里只剩洪瑾和赵华。洪瑾拘谨地动了一下,手捧着茶杯还是垂头无语。赵华把他的茶杯轻轻抽出来,放在桌上,笑道:“不喜欢这茶就别喝了,我这有刚从南地弄来的秋茶,还没开封呢,给你泡点尝尝。”

  洪瑾赶忙抬头,笑了一下道:“不用了二公子,我喝什么都行。”

  赵华轻轻牵了下嘴角,笑道:“是么?你和老高怎么回事?怎么老是追来躲去的?能跟我说说吗?哦,你不用紧张,不想说我可不会强迫你。”

  洪瑾脸色一下子变了,透出点发灰的颓败之色,手指握紧,嘴唇有些抖动。停了片刻“噗通”一声给赵华跪下了。

  赵华赶忙弯腰扶起他,问道:“快起来,有什么话就说出来,这是怎么了?”

  洪瑾起身坐下,眼睛看着桌子,半晌才低低地答道:“公子,我,我不想再和男人扯上那种关系。这么多年,我遇到那么多男人,只有你,是个正人君子,所以,我才找你帮忙赎身。我只想找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安安稳稳地过下去而已,哪怕到死都一个人也无所谓。如今高大爷纠缠不休,我就是赎了身也等于没赎。这么多年的努力就白费了。”

  赵华听他万般沮丧、心似滴血的说着,自己也不好受,拍了拍他肩膀道:“唉,你自己不愿意,别人也没办法,只是老高是个性情中人,也不是那种乱来的,我看他悔恨的不得了,时常酒醉,很颓废。若是你心里对他有一分怜悯,就试试也无妨。不行再离开也无所谓。你说呢?”

  洪瑾犹豫不决。

  赵华又道:“虽然你说是想一个人,但是人都是怕孤单的,有人陪着总比没有好,一味拒绝,若是真的错过了有情人,岂不是吃亏了?”

  洪瑾低着头想了一会。

  赵华又道:“这件事,我们是不能给你做主的,需得你自己拿主意才是。”

  “公子,容我想想吧。”洪瑾也有点动心。

  赵华微笑着递给他茶杯:“好,老高想必总还会来找你,逃也不是办法。要不今天你留下,家里现在人少,多个人也多个伴,反正也不差你这口饭。”

  洪瑾微微点了点头。

  赵华出去吩咐赵兴去准备午饭,走到前面,忽然发现墙头上有个人露了一下头,随后从地上捡了个石子抛出去,那人“啊”的大叫一声,掉了下去。

  ☆、第三十三章 却婚

  晚饭时老高果然来蹭饭。

  其实赵华以为老高也去析州了,但是却没去,而且又碰到了洪瑾,不能说不是一种缘分。洪瑾孤苦无依,若是能有老高相伴,倒也是一桩好事。只是情缘这东西,是说不准的,成不成就看天意了。

  这一顿饭老高都没吃多少,只盯着洪瑾了,看他喜欢哪个才赶忙就给夹过去,弄的洪瑾不敢再夹远处的菜,只吃自己面前的那盘肉丝炒芹菜。老高还以为他最爱吃芹菜,想着以后亲自下厨给他做。

  陶令华和赵华暗暗发笑,不时地偷偷议论几句,洪瑾脸皮烧的像火一样红。

  这尴尬的一顿饭总算结束,洪瑾逃命一样端着一摞盘子碗跑去灶房洗。老高瞪着眼想追过去,赵华说:“你不想他打碎盘子伤了手就先别去。”

  老高愣愣地点头又坐下。陶令华泡了茶给他,笑道:“高大哥,你也别追太紧,让他有空想清楚。我看事情有几分成算了。”

  赵华也点头:“高大哥,洪瑾之所以回避你,不是他想一个人孤独一生,只是不想再和过去扯上关系而已。你既然是真喜欢他,想必不在意他的过去。那就大胆说出来,把你的诚心拿出来,俗话说:烈女怕缠郎。洪瑾也不是个心硬的人,你只要有诚心,一定能打动他。 我已经给你劝了,剩下的就看你的了。”

  说完就推老高。

  老高听了,歪头想了半天,点头道:“我知道了,我先回去,明日再来。”

  晚上睡觉之前,赵华给陶令华按摩身体,屋里生上了炭盆,火炕也热烘烘的,屋里没点灯,只有火盆的光闪闪烁烁映照着屋里的一切,温暖而舒适,两人都有点汗意。

  赵华欣喜道:“你身上这疤痕淡的几乎看不出来了,这珍珠粉效果不错啊。”

  “珍珠粉?二哥你从哪弄的?我怎么没见你说起过?”

  赵华得意道:“我去代王府,赢来了好多珍珠,磨碎了给你做药,没想到这效果真是好,而且你肌肤比往日还白。”

  陶令华笑道:“二哥,我是个男人,皮肤那么白干嘛?就是有几条疤痕也无碍的。”

  赵华只是笑。谁说无碍,还是肤白如玉看着养眼。

  按摩完身体,稍稍给他盖上一些,就拿那牛肉裹了药脂给他上药。趁机,轻柔地按摩那个羞涩无比的地方。

  自己是大夫,能趁着给他上药按摩的机会调|教一下,也是老天给的特权。那牛肉条的功效可不不止是止痛凉血。那个地方长期塞着这个东西,会让陶陶有意无意地习惯收缩,习惯里面有东西,不至于和男子同房会有违和感,而且不会痛,不容易得病,日后的效用可是不可对人言的。赵华偷偷扯起一边嘴角。这种话是不可能让陶令华知道的,让他知道了,不知会怎么闹别扭呢!

  药上完了,赵华洗了手依旧上炕来,两人窝在一个被窝里说话,提到洪瑾和老高,都叹息。老高妻子早逝,只老家一个女儿,也早嫁了,孤身一人在这里也甚是可怜,要是两人能凑到一处,彼此有个照应,总比一个人要好。

  第二天老高早早的就来了,洪瑾起的早,正在帮忙做早饭。老高也进厨房去,赵兴连忙推洪瑾道:“你去吧,这里我一个人忙的过来。”

  洪瑾无奈只好跟着老高出去。老高拉住他走到前面客房洪瑾的住处,关上门,洪瑾紧张道:“高大爷,你关门干什么?有话直说吧。”一边说一边眼看着外面。

  老高推着洪瑾坐在炕沿上,吞了一下口水,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递给洪瑾。

  洪瑾不想接,但是老高执意塞到他手里,洪瑾才疑惑地接过来,打开一看,竟然是厚厚一叠银票!

  洪瑾像拿了烫手的山芋一样赶忙塞回老高手里道:“高大爷,你这是干什么?我如今不做那件营生了,你这些银子照顾别人去吧。”说着脸色就变了,起身就要走。

  老高见适得其反,急的汗珠子都冒出来了。连忙跪下执住洪瑾的手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洪瑾冷着脸道:“那你什么意思?高-大-爷?”

  老高拉着他手放在嘴边轻轻咬了一下,痛心疾首道:“我真不是要买你的意思!这是我一辈子的积蓄,我全拿来了,都给你,我以后的半辈子都交给你,你愿意跟我过吗?”

  老高是粗人,但是话糙理不糙。洪瑾见的甜言蜜语的多了,但是也为这句话竟然动容。弯腰扶起老高道:“高大爷,你不必这样,这些钱娶个好人家的黄花闺女都足够,你何必浪费在我这么个不干净的人身上,何况我还是个男人,也不能传宗接代。一点用处都没有。”老高不是个会甜言蜜语的人,这些话都已经是绞尽脑汁了,可是洪瑾还是不答应,他就彻底没主意了,愣愣地跪坐在地上发呆,不知道再说什么。

  忽然窗外有人声,原来是赵兴领着人进门路过旁边的夹道。等人过去了,老高才接着说:“你,大概是嫌我当初嫖了你了?我本来就想给你赎身的,没想到有公干好多日子没回来。等我回来发现你已经不见了。你饶过我这一回好么?”

  洪瑾冷笑了一声道:“能去妓院消遣的都是大爷,我当时是个婊|子,理当伺候您,您也没做错什么,所以,不用如此自责。至于我现在不想跟您在一起,只是我从来就没喜欢过男人罢了,我是被拐卖进去的,不代表我就离了男人受不了。世人都当我们一进娼门,永世是贱货,我却不这么认为,人虽贱我,我却不想自贱。高大爷,你请回吧。找个有缘有份的好好过,比什么不好?”

  老高词穷,见他铁石心肠,并不转圜,只得拿了那小包起身出去了。

  老高出去,洪瑾关好了门,靠在门板上,泪如雨下。

  后院,赵华和陶令华正在看信,是赵泰托人带来的。略略述了一下前线战事,只说并不激烈,自己一切平安,家里人尽管放心。

  还有一封信是单独给陶令华的,陶令华很奇怪,是谁?打开一看却是原来在马场后来去了析州营的李阕。他混的还好,至少比以前好,做的是文吏的事,虽不能混出什么功名,却是吃穿不愁了。

  只是担心赵泰,战争,毕竟是流血的事情,出战的将士们,谁能保得一定就平安无事?眼看着深秋了,北地气候冷的早,只得打点些冬衣和食物带去,又写了一封信殷殷嘱咐他自己保重,又给了送信的人五两银子才送他走。送了人回来赵华牵着陶令华的手往后院走,经过二进门的夹道,无意中向里面望了望,却只见洪瑾在门外站着望天,一个人,老高却不见了。不由走进来问。

  洪瑾见他们进来,笑着答道:“高大爷走了。”

  赵华看他的样子很正常,也不好问的太深,只好拉着陶令华出去。洪瑾又道:“二公子,我今天还要回去,我租的是个老人家的房子,老人家身体不好,我得去看看。”

  赵华只得答应,只说他要是搬家最好留个信息,经常来走动一下。洪瑾点头答应。

  已是下午,两个人也无事可做,陶令华就说总是呆着吃闲饭,实在不过意,想找点事做。赵华想了半天,就说:“我的衣服那天在园子里被树枝挂破了,还没缝,你帮我缝上?”

  陶令华有点哭笑不得。但还是找出针线来,穿好针,找到那件衣服,小心翼翼地把破了的地方补好,虽然缝的歪歪扭扭,赵华也只是摸着那块补好地方吃吃笑。陶令华脸红道:“你笑什么?笑话我缝的丑啊?”

  “不是,我想以后衣服破了都让你缝。就像平常人家媳妇给丈夫缝衣服一样。”

  “二哥你胡说什么?我又不是女人,做不了你老婆。”

  “做得做得!”赵华见门窗关的紧紧的,四下无人,一下子把陶令华扑到,两人就滚到了炕上。屋里炭盆烧的炭“哔哔啪啪”响,温暖的很,正好宽了外袍在炕上混闹。

  赵华想,要是哥哥不跟自己争多好啊!可是转念一想,又“呸呸呸”地虚吐了几口,打了自己的嘴一下。

  陶令华脸红红的,躺在炕上衣衫半解,见他打自己的嘴,连忙问道:“怎么了?”

  赵华道:“我想,就和大哥一起守着你,过一辈子吧!”

  陶令华眼睛亮亮的,想了一下,忽然脸红,转身过去,没说话。赵华一扑,就抱住他,用牙轻轻地咬着耳垂,轻声问:“行不行?行不行?你说句话呀?”

  半晌,陶令华才道:“行!”

  赵华一把把被子抖开,大被一蒙,就在里面扒起了衣服。虽然不能做,蹭一蹭也行啊!

  陶令华在被子里闷声道:“二哥,当日在江边见你的时候,你是个谦谦君子啊,怎么现在这么急色?”

  “我急吗?啊呀!谁说的,我见你第一面就想扒了你呢!可我等了一年多了,够有耐性的了。”说着用嘴堵着陶令华。

  陶令华挣扎着说:“你那时那么文雅,现在真是个色中恶鬼。”

  “是吗?你可冤枉我了,为了不负这名声,我今天就让你见识见识什么是真正的色中恶鬼!”

  只听见被子里“呜呜咿咿”,又是“啧啧”之声不绝于耳,不一会就传出喘息之声。虽是秋深之时,屋里却是春深似海、药香扑鼻。要不是窗外忽然传来的响声,这两人就一直做下去也不一定。

  第三十四章 归来

  窗外忽然有声音,似是枯枝被踩断的轻微“喀嚓”声,赵华心里有事,连忙起身穿衣出去,院子里空无一人,只有落叶纷纷被风吹的卷起。四处墙根查看半晌,隐约在西墙底下发现几个浅浅的脚印。赵华暗暗记在心上。晚上就命赵兴也搬到后院来,住在厢房的小屋里。

  又嫌炭盆很容易灭了,夜里很冷,就去买了两个大铜炉和铜壶来放在屋里。这样还能烧热水,晚上炉子封上也不容易灭。屋里不至于太冷。

  因为家里人少,第二天赵华就找了老高和洪瑾,让他们也搬过来。老高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求之不得,公事完毕就立刻收拾了包袱来了。

  洪瑾有些不情愿,但是赵华说家里太空,怕有贼来捣乱,家里人多些好,洪瑾也不好推辞。

  赵华把他们安排在二进院子的客房,也都给生上了火,每日汤水、柴炭都安排好,不让洪瑾受一点委屈,老高自作主张给洪瑾做了新的棉衣棉鞋,各样内外衣服都置了几件,连簪发的簪子都买了几个。每天临睡前都把火炕拢好,铜炉封好,壶里灌满热水温着,才回自己屋里去睡。

  洪瑾拦不住,只好任他去了。

  又过了几天,十一月中了,今年天冷,已经下了第一场大雪。晚上睡觉把门窗关紧,饭后都在一起讲究谈笑一番才去各自休息,也很惬意。几个人都是异乡人,在这里没亲眷,倒是很说的来。

  洪瑾本来有点觉得和老高住在一起有些别扭,但是自己在这里也是孤身一人,寒冬之际,有人相伴着说话作个伴也不错,外面夜色漆黑,守着暖烘烘的屋子,喝着热茶,虽然也是简朴衣装,平房瓦舍,却比以前自己每日迎来送往,卖笑为生要好上千倍万倍了。所以很留恋,渐渐舍不得离开这里了。

  老高除了公事,几乎每天都在这里守着。现在除了准备热水让洪瑾洗漱,泡脚,拢好了热炕,还怕他冷,把自己一床多余的被子也搬过来给他盖上。

  洪瑾夜里睡在热被窝里,心里有暖流在流动,听见老高屋里辗转翻身和咳嗽的声音,不由也嗓子眼发痒咳嗽了一声。下一刻棉门帘一挑,老高只穿这白色里衣趿拉着布鞋进来了,问道:“怎么了?可是着了寒气,要不要喝些热水?”转身从铜炉上的铜壶里倒了杯热水递过来。洪瑾欠起身抱着茶杯喝水。心里默默打算着。

  老高看他喝了半杯不喝了,放好茶杯转身回去,洪瑾轻声道:“高大哥。”

  ?

  老高大喜,洪瑾向来叫他高大爷的,今天怎么叫大哥了?有门!竖起耳朵听着。

  洪瑾又说:“高大哥,你是个官身,我是个贱民,不值得你这样做的。”

  老高连忙回身坐在炕沿道:“在我眼里,你和我是一样的人,哪有什么贵贱之分,你先前不是还说你不自贱的么?我去南馆,也是因为在胡同口看见你才去的,我本有心给你赎身的,谁知道你这么在意那件事?唉,你信也罢不信也罢,我的心是不会变的。”

  洪瑾想了想,抬起头说:“炕下冷,你上来窝一窝吧。”

  老高立刻丢了鞋上来,嘴都合不拢。洪瑾道:“我这一生,不想过什么富贵日子,只想平安些,哪怕过的贫寒也不怕。高大哥你若是有心,我就试一试,只是你将来若是想走,我也不拦着你。”

  老高掀开被子进来,抱住他叹道:“不会。我也是一个人很多年了,现在遇上你也是缘分。咱们两个就这么过很好,我不会再想别的人的。”

  洪瑾点了点头,心里想,试一试吧,试了才知道会不会后悔。赵公子说的对,若是错过真情就是吃亏了。

  夜风呜呜响,吹在窗纸上“哗哗”响,能听见远处犬吠之声。两个人的被窝,比一个人是暖和多了,这感觉,很新鲜。从没有一个人这么充满爱意和怜惜抱着自己。也许,这把赌对了?

  后院,陶令华正在炕上跳。因为炕太烫了。往日都是赵兴去添煤,今天他不用上药了,就自告奋勇干活,结果煤添的太多,把炕烧的太热,脚站在上面都是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