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招财的猞猁
一张巧克力色的丝绸手帕,布料轻薄,柔软顺滑,轻轻在脸上一擦,就将汗水吸附。
不过,夏青树的皮肤比丝绸更柔,手帕擦过的地方,留下清浅的红印。
他的皮肤就是这样娇嫩,容易留印。
擦完汗,夏青树拿着手帕,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接过陈志宇手帕的时候,就有种奇怪的感觉,一开始,只是奇怪陈志宇这样邪魅狂狷的霸总竟然会随身携带手帕。
擦完汗水后,他才后知后觉地想起,陈志宇不是有重度洁癖吗,为什么会主动借手帕给他?
在夏青树呆愣的时候,手帕已经被陈志宇拿了回去,装进上衣口袋里。
......
“陈先生,吃饭了吗?”夏老二实在是找不到话聊,只能客气地寒暄。
陈志宇抬手看了下时间,刚刚十一点,于是回答,“早饭吃了,午饭没吃。”
“那就留在这里吃个便饭?”
套间病房搭配了简易厨房,虽然没有通气,但是有电磁炉,夏老二嫌医院的饭贵,带了食材自己做。
自从他开餐馆忙起来之后,已经很久没有亲自给陈志宇送过饭菜了,正好今天陈志宇在这里,可以吃点热腾腾刚出锅的。
陈志宇没有马上答应,而是看向夏青树,顿了顿,才说,“你做?”
夏青树不好意思地摸着半边脑袋,“我不会做。”
“我来做,我在床上躺了二十多个小时,人都快发霉了,正好起来活动活动。”夏老二从床上撑起来,“你们坐着玩一会儿,我看看冰箱里有什么吃的。”
夏青树昨天来的时候,也是夏老二起来给他做饭。吃完饭,他觉得困,夏老二怕他在沙发上蜷着不舒服,还把病床让出来让他躺。
结果他一挨着床就睡了过去,醒来看到夏老二坐在板凳上输液,他在病床上睡得香。
想到这里,夏青树有些汗颜,为了显得自己不那么废,他补充道,“我会番茄炒蛋。”
他炒菜看运气,运气好,炒出的菜就好吃,运气不好,就难吃。夏青树羞赧道,“只不过没有学到爸的万分之一。”
陈志宇心想,装得还挺像。
以前顶着烈日给他送的饭菜,不是你做的是谁做的?
把他的口味拿捏得死死的。
刚出了汗,夏青树的脸蛋红扑扑的,好似一朵娇羞的海棠。
他抿着嘴,下颌露出漂亮的幅度,一副害羞的模样。
在陈志宇看来,有种即将被识破的不知所措。
陈志宇低垂着眼眸,心想,算了,不拆穿他。
他还没有准备答应他,现在挑明,没意思。
陈志宇点点头,“那你做盘番茄炒蛋,我尝尝。”
夏青树没想到对方真的想尝他的手艺,他拿出手机百度,“那我先看看菜谱。”
装,你继续装。
陈志宇斜靠到沙发上,脸上挂着运筹帷幄的笑容。
一会儿吃饭的时候,他该用怎样的表情来面对小朋友?
假装惊讶这熟悉的味道?
还是只是惊叹小朋友的手艺?
~
夏青树百度之后,兴致勃勃。只要安全按照菜谱的顺序,他还是有三分把握的,还有夏老二这个顶级大厨在旁边指挥,翻车的概率不会太大。
病房的小厨房就在洗手池旁边,坐在沙发上就能看到夏青树忙碌的背影。
陈志宇腿上放了个笔记本电脑,时不时抬头看两眼,夏青树腰上系着围裙,好像一个为丈夫认真学做菜的小媳妇,又乖又听话。
夏青树很少下厨房,刀工很烂,除了淘米洗菜,实在是没活儿干。他打开手机看“番茄炒蛋”教程,一条信息弹出来。
信息是闻笙发来的,约他去看画展。
他两天前才和闻笙去听过音乐会。
虽然和闻笙认识时间很短,点开对话框,洋洋洒洒好几篇聊天记录。
两人挺聊得来。
夏青树觉得自己不笨,只是唯独在感情方面比较迟钝,有些话不挑明,他不会往那方面去想。
经历过何琛事件之后,他对个人感情稍微上了点心,对于旁人忽然的热情,也有了一套简单的分析模式。
比如闻笙,他是影帝,自己经营工作室,平时很忙。这么三番四次地约他看电影、逛画展、听音乐会,他不会傻到觉得闻笙只是想单纯地交个朋友。
闻笙长相英俊、性格温柔,从来不摆影帝的架子,只要见过他的人,没有一个说他的坏话。看起来挺完美一个对象。
夏青树没有回复,闻笙发来时间地点,又问夏青树在哪里,贴心地要来接他。
夏青树盯着屏幕。
他以前没有谈过恋爱,不知道谈恋爱是什么感觉,但他看过电影,知道坠入爱河的人那种魂不守舍的心情。
目前他对闻笙还没有这种感情,不过和他呆在一起挺舒服。闻笙非常会察言观色,能从细微处发现对方的爱好和习惯,然后调整自己的言行,让对方如沐春风。
如果要和闻笙发展下去,他怀孕这个事儿,必须要提前告诉对方......
怎么告诉呢?什么时机比较好呢?
现在就说,会不会太早了?要是不说,会不会不真诚?
唉,恋爱太麻烦了!
“苗崽,油热了。”夏老二在旁边提醒,夏青树回过神来,抄起一盆西红柿径直倒入油锅。
“兹——”
番茄入锅,热油飞溅出来,溅到夏青树手上,夏青树“嘶”了一声,退后一步。
看着油锅里的番茄,火辣辣的痛感从手臂传来,夏青树瞬间清醒。
遭了,又搞错顺序了,应该先倒鸡蛋液的。
他低头一看,手上全是热油烫出来的红点。
“用冷水多冲一会儿。”夏老二把火关了,心疼地把他赶进厕所,不让他做菜了,“你去招待陈先生,爸来做。”
夏青树把胳膊放到水龙头下面,淋完冷水后,白皙如玉的小臂上赫然几个红点。
他揉了两下,有些刺痛,红点晕染开来,斑斓一片。
皮肤太嫩了。
“怎么了?”陈志宇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厕所门口,关切地看着他。
“手被油烫伤了。”夏青树伸出胳膊,一双玉臂横到陈志宇面前。
他觉得没什么,这点伤,看起来很吓人,其实并不是很严重。
他的皮肤就是这样,非常娇嫩,轻轻一揉,就会留下印迹。
陈志宇却非常紧张,让李秘书赶紧去叫护士。护士没有来,李秘书拿回一剂烫伤膏。
夏青树从厕所出来,坐在沙发上,陈志宇一手捏着他的手腕,一手拿着棉签,小心翼翼地往他手上涂抹药膏。
沙发的小茶几上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夏青树瞄了一眼,电脑开着视频,陈志宇好像在开视频会议,旁边有个对话框,对方发来很多文件,需要陈志宇确认。
“我自己来吧。”夏青树说道,“您忙您的。”
“两只手都烫伤了,你自己怎么来?”
夏青树愣了愣,他虽然两只手臂烫伤了,但是伤的不是手指,不影响擦药呢。
“坐好。”陈志宇嫌棉签太硬,将药膏挤到手指上,用指腹的温度帮他揉开。
“不好好擦药,小心以后留疤。”
如玉般的手臂被冷水浸湿后,凉凉的,有些湿滑。
捏着、按揉着,像是摸着一块牛奶糕,又香又软,非常舒服。
露在外面的手臂,经过风吹日晒,依然这样白皙细腻,不难想象,藏在衣服里的其他皮肤,还会更加莹润白腻。
被热油溅到的地方,冒出一个个小红凸起,轻轻揉上去,一会儿就消散了,只是周围皮肤会泛起一团红晕。
晃眼非常。
“留就留呗。”夏青树不以为意。男人身上留点疤,没什么大不了。
陈志宇眼光复杂地看了他一眼。
涂完药,陈志宇还捏着他的手腕,夏青树挣了两下,没挣脱,睁着圆圆的大眼睛看过去。
陈志宇的眼神淡然,姿态正直,板正地说道,“别乱动,等药干。”
“哦。”夏青树低头一看,果然,手臂上涂满了粘腻的药膏,亮晶晶的。他噘着粉嫩的唇,对着手臂“呼呼”地吹。
微凉的风吹动手臂上根根绒毛,多余的香甜气息顺着纤细的长臂,迎面吹向陈志宇。
捏着手腕的手紧了紧,夏青树停下来,又睁着那双圆眼睛,看着捏着他手腕的人,那眼神好似在说,“怎么了?”
粉色的嘴唇微张,吹得太过认真,唇边带了些液体,亮晶晶的,显得整个下唇越发红艳。
“没什么,你继续。”陈志宇垂下眼眸,将细瘦的手腕往前拉了拉。
“志宇哥。”夏青树伸出食指,指了指桌上的电脑,视频中的人看起来很焦急,在等着老板的回话,他们的老板却拉着一个小男生的手,认认真真地擦药。
陈志宇意识到什么,放开夏青树的手腕,端起电脑,草草说了两句,将电脑合上。
“很忙吗?”夏青树问道。
“有一点。”陈志宇取下蓝牙耳机,拿出手机,发了几条信息,然后又吩咐李秘书一些事。
夏青树想问他,“如果忙的话为什么不离开?”,他并不认为夏老二的饭菜好吃到能让陈志宇留下来等。
话到嘴边,又被他咽了下去。
从救他那天起,陈志宇对他的态度好像有些不一样了。如果说何琛亲自下厨算是简陋的烛光晚餐。那么,上次兰棠苑的包场更像是情侣之间的约会。
夏青树仰起头看向陈志宇,胸口纠结了太多情绪,有些闷。他很困惑,为什么陈志宇明确表示过不喜欢他,为什么总是出现在他的身边,对他还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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