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曲终欢
倒是那两条鱼吸引着他。
田小野递给他一双筷子,有点忐忑地说:“我第一次做鱼,是娘教的法子,你尝尝。”
季仲远随口道:“看着就好吃。”
然而等他夹了一筷子放进嘴里,却不自觉地皱了皱眉,道:“咸了,还有股泥腥味。”
“啊?”田小野也夹了一口,也被咸到了,倒是腥味很淡,他觉得可以接受。
“对不起,我……我把鱼做砸了……”
“没事,多吃两口饼子。”季仲远安慰道,又说:“你加点糖就不会腥了,口感也会更好。”
“嗯。”田小野默默记下,只是糖多贵啊,他虽然记了方子,却也觉得没有多大可能有机会实践。
两条鱼实在咸的超出想象,最后两人只能把它们当作腌鱼,就着吃了全部的饼子,又喝了不少水。
竹鼠早就烤好了,季仲远把两只竹鼠扔给小狗们,小狗嗷呜嗷呜叫着想吃,又有点烫,闹了好一会儿才等到凉一些,就迫不及待地大口吃起来。
这两只竹鼠够两只小狗吃到肚儿圆。
烤竹鼠的小土灶上又烧起了热水,可以想象,今晚两人要喝上好几锅水。
吃过饭田小野手脚麻利地收拾锅灶碗筷,季仲远出了趟门,倒也没走多远,回来时刚好天黑,再过一会儿,外面就看不见东西了。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我听见外面有狐狸叫。”田小野担心不已,季仲远和他说过,天黑之前一定要回到石屋里,不然就会有危险,这会儿季仲远赶在最后一缕霞光中回来,可不是让人担心么。
“是晚了点,柿子熟得多了,我有些贪心了。”
季仲远卸下背后的小筐,里面躺着十来个红彤彤的柿子,下面垫着厚厚半筐木槿叶子。
“还有这木槿叶子,天再冷就要落了,我也准备多采些回去。”
“放久了就烂了,冬天洗的少,也不用太多。”田小野把柿子捡出来洗了,还是有点不放心,又补充到:“再不准这么晚回来了。”
竟然被人管了,也是被人关心了,季仲远心中泛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暖意,让他有些局促不安,他挠挠头,只能先应了下来。
柿子洗干净了放进盆里,这十来个可太多了,两人虽能吃得完,也不敢多吃,柿子不好消化,吃多了坏肚子的。
好在放上一夜也不会坏,明天再吃也是一样的。
两人在篝火前剥开柿子皮,金黄色的蜜一般的的果肉便像是要流淌下来一般,季仲远连忙伸长了嘴去接,心满意足道:“还是水果好吃啊!”
田小野也喜欢吃果子,闻言直点头,又说:“我们村里有一棵老桃树,每年都结桃子,长不大就被小孩子抢着摘了,很少能吃到熟透的桃子,每年夏天快结束的时候,我都要爬到树上才能摘到红尖儿的桃子,可好吃呢。”
他咯吱咯吱嚼着柿子种,又说:“我看你们村有两棵酸枣树,没有桃树。”
季仲远嗯了一声,把手伸向了第二个柿子:“酸枣不好吃,等开春我去看看能不能弄到果树苗子,在园子里栽一棵。”
“啊,你要栽什么树?”
“桃子,李子,杏儿,柿子,苹果和梨,有什么栽什么,栽自家房前屋后又不犯法。”
季仲远说着就觉得委屈,这个时代对土地管理十分严格,所有的土地只能用来耕种,严禁做其他用,所以根本没有专业的水果种植户,想要吃水果只能在自己家房前屋后院子里种,但是又有几户人家愿意花时间去打理一棵果树呢,所以很少有人愿意在家里种树,季仲远来到现在也只吃到了几颗野果,这几个柿子算是最难得的高级水果了。
“我可没听说过有卖这些果树苗子的,你要是想种,用种子也行,就是发芽慢些,长得慢些,但总能长大结果的。”
“那样结出的果子可不好吃,就像你说的山桃,你可知这世上有红红大大,嗯,比我拳头还大的桃子,一口下去甜汁横流?这就是好的品种,还有就是嫁接及培育技术,这些都得懂得专业人士才能做到。”
“那么大的桃子?是天上仙人吃的吗?”田小野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
“只要技术品种都到位,我们家的院子里也能结出这样的桃子。”季仲远坚信不疑。
“可是去哪里找这样的苗子,咱们村也没有人会种的呀?”
“县城。”
火光在季仲远的眼中跳跃着,让他整个人看起来都兴奋无比。
“就算县城找不到这样的人,府城一定可以,只要我们的位置足够高,钱也足够多,就能吃到这样的桃子。”
田小野觉得付出那么多努力去挣钱只为了一口好吃的桃子不太能理解,但是他还是喜欢听季仲远说县城,说未来,随着他的话语,那些繁华喧闹,未曾见过的世界就好像真的出现在他眼前了一样。
第26章
“我还想听你说县城的事情?”田小野抱着膝坐在小板凳上,乖巧地侧着脸,满眼期待看着季仲远。
“县城?我又没去过,知道的都是大哥告诉我的,不比你多。”
“可我想听你说以后的事情,你想做什么,想过什么样的生活。”
季仲远挠挠下巴,眯着眼睛往门外看,说道:“我想过的生活……一定是富足的,无忧的,忙碌又充实的。”
田小野不懂,季仲远笑笑,把叫花鸡从木头灰里扒拉出来,说:“先请你吃鸡。”
他把滚烫的黄泥球拿到面板上,用刀背轻轻一敲,黄泥块就剥落下来,露出里面的竹叶来,隔着竹叶,田小野就能闻到浓烈的带着热浪的香味,情不自禁瞪大了眼睛,期待着季仲远把鸡完全扒出来。
季仲远没有辜负他的期待,三两下就把鸡扒了出来,已经腌制好又烤得恰到好处的整鸡被放进大盘子里,因为竹叶和黄泥的包裹,使得水分无法逃脱,只好全部浸入鸡肉当中,带着酱料的鲜咸浓香,紧密包裹着每一块嫩肉。
美味和饥饿同时将小小的厨房占满,田小野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没有吃过那两条咸的要命的鱼,又有些小难过,为什么季仲远做的吃的可以这么诱人,自己做的就那么……只能本着不浪费食物的原则吃掉。
“尝一口。”季仲远撕下整条鸡腿递给田小野,又说:“这儿就咱们两个,鸡腿鸡翅随便吃。”
田小野举着一只巨大的鸡腿幸福感爆棚,他还从来没有吃过一整只鸡腿,就算是樊雨花也炖过野鸡,但是她总是公平第一位,把鸡腿肉都切碎了,每人分几小块吃。
他咬了一口,唇上便染了亮晶晶的油,肉质鲜嫩,调料加得恰到好处,一口下去不会很柴,都是嫩嫩的,可香可好吃呢。
季仲远也撕了一条鸡腿咬下一大口,满足于舌尖滋味之余还要感叹一声:“虽然肉质老了一点,但还是很香的。”
野鸡肉比家鸡肉要老一点韧一点干一点,但是却比家鸡的肉更浓香,两两抵消,就是一样的美味了。
油和酱汁流下唇角,田小野不得不用手去接,然后把沾满酱料的手指放进口中吸吮,他对季仲远说:“要是去县城,你可以卖这个。”
季仲远笑了起来,摇摇头:“那可挣不了钱,县城里好吃的东西多着呢,或许也有人做叫花鸡,选的最好的鸡,用荷叶包起来,还有自己的独家配料,我们这只只能算家常菜吃吃,要想卖出去,就要有特色才行。”
“那县城好多铺子不都卖绿豆糕?”
“那是因为绿豆糕是基础款的点心,就像米面一样,便宜好吃,家家户户味道也差不多,所以都备上些,但你要是在县城生活久了,就会知道哪家的绿豆糕最好吃了,还是不一样的。”
田小野的眼睛流出向往的光彩来,季仲远看出他心中悸动,揉揉他的头,说:“咱们努力攒钱,争取明后年就能去县城闯闯。”
田小野眼中的光彩立刻盛放开来,他笑着点头,给人一种惊艳的震撼。
季仲远有些失神,原本的田小野长得虽然好看,但是被乡土气息浸泡太久,总是有些黯然,像是小小年纪就被生活压弯了腰,但是一说到未来、县城和梦想,他就如同鲜花绽放,给平平无奇的绿叶增添了耀眼的光辉,再也掩饰不了那动人的美艳。
吃完鸡,他们用青盐刷了牙,田小野用小灶上烧的水给自己洗了脚和脸,便上床休息了。
被褥都是新晒的,带着日光的香软,两人头一次在深山之中相依而眠,都有些不可描述的情愫。
等到第二天季仲远睁开眼睛,才发现自己把田小野抱在了怀里。
田小野瞪大了眼睛,一动不敢动。
季仲远尴尬难言……
他只好匆忙起身,看着田小野涨红的脸,一个劲的道歉,只是他越道歉,田小野越失落,心中想着哪怕他对自己冲动一次也好呀,为什么总是这么理性。
等用冷水洗了脸,早饭被热在锅里,季仲远出门转了一圈回来,一切又恢复如常,屋子里旖旎的气息被清晨山间寒冷的风吹得一干二净。
季仲远不是毫无目的出去的,他回来时又带了半筐柿子,都是快要熟了的,捂两天就能陆续吃了,他没有找到鹅子,只找到了些木耳,便都采了回来,放到窗台上晾着。
两人随意吃了些早饭,便带着那头鹿和剩下的一只鸡,以及柿子木槿叶子之类的东西下山了,两只狗崽没玩够,又惦记着山上的竹鼠,嗷嗷叫了许久,最后还是跟着下山了。
他们一路走得快,为了把那头价值连城的鹿早点卖掉,所以没有在路上逗留摘些野果什么的,只是去竹林那边拖走了季仲远之前采伐的一些竹子。
等到回了家,也还是上午,这会儿季伯山已经回家了,甚至锅灶也卸好了,兄弟俩在院子里看见彼此,都挺惊奇。
季仲远问道:“大哥这是回来了?怎么这么早?”
季伯山笑道:“赵吉祥能说会道,跑老远去拉客,吃食卖得可快,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赵吉祥帮完忙就回去了,院子里没有外人,季仲远就把改在车上的麻布掀开,露出里面一头鹿来。
季伯山震惊了,道:“这是好东西啊,怎么抓到的?”
季仲远答道:“掉陷阱里的,死了估计有两天了,我寻思赶紧卖掉,不然就要烂了。”
这时候,在屋里干活的樊雨花也带着常小惠和季云朵出来了,见着鹿,立刻说:“你俩现在就去镇上卖了去。”
季仲远也是这么想的,话不多说,两人这就上路,田小野则留下来处理野鸡,最近猎捕到的肉类,樊雨花都会留下一点,腌制了作为冬粮储备,所以这只鸡是不卖的。
季云朵玩了一会儿狗,就发现了筐里的柿子,高兴地拿去洗了给家里人分着吃,吃完他们还要整理竹筒,洗好晾干,做竹筒饭呢。
到了镇上正好是中午,兄弟俩也顾不得吃饭,先去市场上把鹿摆开,季伯山在那里守着,季仲远则去了熟悉的几家店铺询问,有没有人能要一头鹿。
一头鹿十分值钱,特别是这头鹿膘肥体壮,皮毛也浓密,季仲远估价少于三十两是不卖的。
他问遍了所有的酒家,都说只要肉不要皮,那就亏大了,镇上没有皮毛铺子,单单一张皮只能砸手里,他可不觉得自己有这么好的运气能再遇到一个皮货商。
又问了药铺杂货铺,也没有什么结果,眼瞅着悻悻而归,摊位上来了一个衣着打扮很是得体的中年人,那人留着一撮小胡子,体形富态,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老爷。
旁边还有两个年轻人陪着,小声笑着说什么,像是陪着逛街的后辈。
中年人一边走一边点着头,时不时还和年轻人说上两句,他从容走过整条商业街,直到看到季家兄弟摊位上的鹿,眼睛里放了光。
他蹲下身子,检查了鹿的伤口,又按了按鹿皮,问道:“这鹿哪儿来的?死了多久了?”
季仲远如实道:“昨天上山猎到的,掉在陷阱里,发现的时候血还在流,估计最多死了两天。”
中年人听完点点头,问:“你卖整只还是能拆了卖?”
“卖整只的。”
“多少钱?”
“三十五两。”
中年人摸摸胡子,想了想,又算了算价,点点头道:“我要了,老三,扛走。”
后面的青年连忙应了声,两个人把鹿抬走,中年人对季仲远和季伯山说道:“我没带那么多银子,你们跟我去家里取吧。”
两个人高马大的壮年男人自然也不怕被哄骗,这就跟着他去了,一路上见那两个年轻人抬着鹿费劲,季伯山干脆接过鹿,扛在了自己肩上,他力气比季仲远还大,扛起来也显得轻松,只是季仲远不敢让他这么使劲,从后面帮他托了一下。
一路边走边说着闲话,这一说中年人竟然认识丁猎户,说是四年前在丁猎户那儿买到了两只纯色火狐皮。
中年人姓纪,和季家兄弟同音不同字,是县城一个员外郎,来镇上看望老家的母亲和兄弟,明天就走,好在他们的鹿新鲜,要是再多一两天,他就不要了。
到了家,纪员外让两兄弟在外面等着,一会儿就拿了钱出来,分毫不差,又感慨地多了句嘴:“你们这鹿在这儿卖可惜了,最好能卖到府城去,最不济也卖到县城,那可不是这个价。”
季仲远一脸无语。
好吧,知道你要高价转卖了。
只是心里对入住县城的渴望又迫切了几分,甚至有点想去府城,相当于一个省的省会呢,不知会有多繁华。
不过想归想,眼前还是要一步一个脚印走下去,何况怀里揣着三十五两银子,这可是他们心中的天文数字,兴奋和喜悦一下子冲垮了淡淡的遗憾,两人决定要赶紧回家把钱存起来,免得出什么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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