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后有田有店有夫郎 第52章

作者:曲终欢 标签: 甜文 种田文 布衣生活 穿越重生

豪门是非多,小门小户生活无忧,夫夫恩爱,才是最好的。

午饭后大家又坐着喝了会儿茶,这才陆续告辞离开,大家定好第二天中午在白云居见,到时候能请个小伶儿唱曲儿听,说到这个,张掌柜还叹气呢,再没有哪个伶人能唱地像小宛儿一样好。

第77章

小宛儿虽是祥云班的台柱子,却很少有人能记住他的模样或是姓名,他在台上总是浓墨重彩,下了台四处唱曲儿,对大多数人来说也只是个小伶儿而已。

无论是戏子还是伶人,都是最卑贱的身份,少有人会将他们放在心上,多少人过目则忘,过后也不会再提起,也就是张掌柜这样温厚包容的商人,还有季仲远这样没有阶级观念的新人类,才会去关心这么一个少年。

但就算如此,张掌柜孙子的满月宴,小宛儿也是没有资格来的,季仲远躺在客栈床上,看着天花板,脑海中一遍一遍过着今日席间的人,回味他们说的话,不得不感慨万千。

田小野沐浴完,从沐浴间出来,见桌上摆着两盘时令的果子,有一盘是黄色蜜桃,看着就鲜嫩水灵,就知道肯定好吃,便拿了两只,递给季仲远一只,自己则坐在他身边轻轻咬了一口蜜桃。

“在想什么呢?”他一边享受蜜桃的甜香,一边问道。

季仲远接过桃子,这才坐起身来,一边啃一边说:“在想明天中午的宴席。”

“这还是你第一次做东请客,请的又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可得好好办了,好在咱们这次带着银票呢,你尽管花。”

季仲远不担心银子的事,就算不够,让赵吉祥回去拿,也来得及,他捏捏田小野塞满蜜桃的腮帮子,笑道:“明天不仅是我第一次做东,也是你第一次做东,你可想好要怎么做了?”

田小野吓了一跳,惊叫道:“我?”

“是啊,怎么,女人夫郎那一桌,不是你还能是谁?”季仲远见他一副紧张不安的模样,就觉得好笑。

田小野瞬间就不好了,嘴里的桃子也没了味道,他今天见识了那么多商户的夫人,留心听她们说话,知道这做东可不好做,张掌柜的夫人可是八面玲珑,什么样的话题都能圆起来,什么样的场子都绝不会冷,那他呢……

他开始发愁了。

郁闷的少年,一脚踢到季仲远的小腿肚子上,气恼道:“你总是能破坏我的食欲。”

季仲远噗嗤笑出声,本想安抚他一番,又因为他这一脚,故意使坏,要看他着急,一直到晚上才告诉他,他早已与张掌柜说好,要让张夫人帮田小野主持饭局的,惹得田小野又是一阵气恼,小拳头直往他身上砸,一拳一拳,一点不疼,却勾起了季仲远心中的火。

那必须……

解铃还须系铃人。

第二天中午的白云居,所有宾客如约而至,季仲远和田小野早就站在门口迎接了,昨天有多少人参加了张掌柜的宴席,今天就有多少人来了白云居,那叫一个热闹。

酒席上大家就着茶水也能聊得火热,季仲远做东,张掌柜作陪,气氛最高点,张掌柜站起来说话,点出这一席饭的主题。

“诸位,怎么样,我这老弟够意思吧,你们吃的可是白云居最贵的菜,喝的是最好的茶。”

“够意思,够意思!”众人纷纷起哄。

张掌柜端起茶,又说:“我这老弟心眼好,人实在,还很解风情,有趣得很,他呀,明年就要来县城开铺子,到时候咱们兄弟之间走动更多,还请各位多多包涵,多多支持,年轻人白手起家,真不容易呀!”

立刻有人说:“老张,你这话可就见外了,俗话说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我今天吃了季老弟的宴席,赶明儿可得长嘴,到处给人推荐我这老弟的铺子去,哈哈哈哈。”

大家大笑又有人说:“平生第一次知道嘴短竟是这般解释。”

大家又笑了一阵。

季仲远赶紧起来敬茶,说:“小弟乡野村夫,全靠各位给脸提携,才能混饱肚子,以后哪里有用得着我的地方,诸位大哥尽管提,小弟绝不含糊!”

“好!”

众人举杯,将手中茶一饮而尽,季仲远自此加入县城张掌柜这一圈。

等都坐下来,大家平复了心情,有人就问:“季老弟想来县城开个什么铺子呀?找好了地方没?”

季仲远道:“原先想着开个点心铺子,我夫郎的梦想就是开家点心铺子,我呢,就开家饭馆,但是在县城吃了这两遭,特别是今天白云居这顿,我可真的不敢在县城开饭馆了,没市场了哈哈,我还是看看再做点别的吧。”

大家笑,张掌柜说:“你小子说对了,我告诉你,在县城开饭馆,谁都干不过老容,就算你季老弟花样频出,有的是新菜品,在老容面前,那也就是小打小闹。”

季仲远当然不会放弃开饭馆这条路子,他这样说无非是因为这个圈子里已经有两家开饭馆的老板了,他担心自己开了饭馆会和他们形成竞争关系,影响他们刚刚构建起来的利益联盟,故而以退为进,先探人家心意再做决定。

张掌柜也知道他一心想开饭馆,这会儿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顺着台阶给他圆场子呢。

于是季仲远完美配合表演,故作惊奇:“为何?”

张掌柜笑道:“老容有独一无二的路子,能弄到天南海北的山珍海味,你瞧瞧桌上这道蒸瑶柱,在县城你就找不出第二家能弄到的。”

原来有强悍的供货渠道,也就是说只要不比拼这些高档菜,就没有问题了,季仲远连连拱手:“我乡下人,哪里认得这稀罕菜肴,刚才还寻思是什么东西做成,这般肥美鲜嫩呢,我以前光知道开饭馆子就能做些鸡鸭鱼肉,哪里想到还有这样精致的东西。”

容老板微微笑笑,摆摆手说:“你们俩就别在这吹了,我不过是弄些小玩意儿来撑场子罢了,咱们县城开饭馆,总得有些特色,我烹饪技术不如人,可不就得靠这些吸引食客么。”

“我看你是要靠这些吸干我们的钱袋子,别说,老容,今天的瑶柱可比上次咱们吃的要嫩多了。”有人打趣道。

容老板道:“前天才到的货,我也觉得这批好,下次就按这个标准来,对了,季老弟,你要想开饭馆子就尽管开,只要有自己的特色,就能开得红火,你瞧老邵,他家一年四季拨霞供,别看这会儿人不算多,到了秋冬,能挣翻天呢!”

老邵被他说得差点一口鸡汤喷出来,连忙摆手道:“你可别埋汰我,咳咳,我就挣一季,不能和你们比,到了夏天就得赔钱,我说季老弟,你打算推什么特色呀?”

季仲远道:“我还真没特色,不过你们这一说,我倒想着做辣菜了。”

“辣?”张掌柜道,“就是戚老板带回来那个辣椒?”

“对!”

戚老板原本只是听着,这么一说也来了兴致,说道:“我看行,仲远那道辣子鸡吃起来是真的带劲,咱们县城还没有做辣菜的馆子呢,你开这么一家,一定能红火。”

也有人担心,道:“我也吃过老戚的辣椒,可是真的烧喉咙,咱们这儿的人没吃过这个味道,一时半会怕是难以接受。”

戚老板:“那是你没吃过仲远的辣子鸡。”

“真有那么好吃?”

“真有,”张掌柜笑道,“即便有人不能接受也无所谓,辣菜只是个特色,又不是专营,只要用心做,总能找到路子,咱们都是过来人,谁也不是一夜暴富的不是?”

众人都道确实如此,季仲远的心也终于放下,大家都能接受他的饭馆计划,他就能按照原定计划开铺子了,他看看正在埋头苦吃的邵老板,决定送个人情出去,说:“邵老哥,你那铺子夏天也只有拨霞供?”

“是啊,从我爹那辈就是这么做的,我们家里人不善烹饪,也没有请厨子,就凭着底料做拨霞供,也挺好。”

张掌柜道:“他那料可是秘方,绝顶好吃,等今年冬天我带你去尝尝。”

“那太好了。”季仲远道,“不过还有别的不请厨子就能做的菜,老哥要不要试试?”

邵老板歪着头:“什么?”

季仲远笑眯眯:“烧烤!”

寒冬一锅火锅能带来的满足,夏天室外烧烤小酒也能带来,而且烧烤的技术比较好掌握,最重要的,也是料,而邵老板家有火锅秘料,稍微改一下做成烧烤料也并无不可,如果能加上辣椒,那么就更多了这一种风味。

邵掌柜对这个提议很感兴趣,戚老板也感兴趣,道:“我在西边高地,也见过这种吃法,仲远是怎么想出来的?”

季仲远含糊道:“我哪知道西边也这么吃,是我跟着师父上山打猎时,师父这样烤给我吃过,我吃着别有一番风味,所以才说给邵老板听听。”

“这主意确实有趣,我回家穿两串肉试试去,要真能做出好吃的烧烤来,就都去我那吃去。”邵老板一边喝汤一边说。

大家又好奇地问了一些辣菜的事情,季仲远一一作答,其实他现在不缺想法,缺的是厨子,他就算再会做菜,也没有能达到开馆子的水平,更何况,他开的不是路边摊,老板不会亲自下厨。

到了宴席结束,大家都说着要帮季仲远寻摸铺子,也有戚老板这样的清醒人,告诉季仲远不可贪多,要一步一步来,季仲远自然听了进去,只想着先把点心铺子开起来,在县城里稳定下来,再做饭馆的打算。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他的饭馆却是在许久之后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开了起来,这会儿他一心念着点心铺子呢,福寿斋学习能力极强,手艺又比自家好,如果不能在创意上取胜,那么就不能在县城占得一席之地,于是季仲远决定现在就开始寻摸人手,秘密练习做西点,又请了几个做货运的老板帮着寻摸黄油和奶油的货源,只要有了这些,他就能开一家西点铺子。

这些完全不同于传统烘焙技术的点心,谁也学不去。

第78章

这一顿饭吃完,季仲远就不能再留在县城里快乐玩耍了,他和田小野收拾了东西,第二天一早就离开县城,回镇上去。

有人来找他们帮忙,不是别人,正是窦捕快,他已经与家里人做好了工作,要求娶刘月回家,只是自己不好贸然上门,便请季仲远帮个忙。

这种事情最后自然是摊在了樊雨花头上,她没花太多力气就把事情搞定了,季仲远便通知了窦捕快,等寻个好日子就能来提亲。

刘月在家待嫁,每天眼睛里都是甜甜的笑意,她不想离开季仲远的铺子,回去做家庭主妇,便日日盼着季仲远能在县城开铺子,到时候她要去县城干活去。

到了八月,天气炎热,虽隔三差五有大雨倾盆,却也不足以消去暑意,季仲远果断搬出了家里库存的冰块,在铺子里做起了绿豆冰糕,牛奶绿豆沙糖,做好后放在储存冰块的地窖里放上一个时辰,就彻底凉下来,吃起来像极了口感绵软的冰淇淋,一经推出,每日都卖得精光。

这般卖了十几日,季伯山就不再来镇上了,常小惠最近十分不舒服,肚子常常发硬,稳婆说就在这几日了,季伯山要在家守着。

家里只有一个樊雨花和一个年纪尚小的季云朵,根本忙不过来,于是田小野也得回去帮忙,季仲远一个做小叔的,这时候在家就不方便了,只好一个人孤零零留在镇上,天天看守铺子,带着刘月和飞燕做吃食,过着日复一日稳定又无趣的生活。

无趣啊!

季仲远在床上翻了个身,半夜里又下起大雨,吵得人睡不着,以往这种时候可以做做运动,消耗精力,有助睡眠,如今田小野不在,运动也不能了,只能辗转反侧,在无尽的暑意中汗如雨下,直到忍无可忍,半夜爬起来,去铺子里拿冰凉的绿豆糕吃。

谭二福也睡不着,他每个月只能回村一次,更难见到媳妇,这会儿也是难受的紧,跑下楼来,两个大男人排排坐,一边吃冰淇淋,一边撑开窗户靠着点雨气解暑。

大雨无风,并不会网窗户里飘,两个人一边吃一边说话,突然,在雨中传来了一阵不寻常的声音。

这种声音十分耳熟,却也不太多见,夜半迟钝的神经费了好长时间才想起来,这竟是马蹄声。

“怎么听着像是许多马在奔跑?”季仲远疑惑道。

谭二福侧耳倾听了一会儿,说道:“确实是,听声音还不少咧,我和张捕快他们从县城来,四匹马都没这么大动静。”

季仲远立刻警觉起来,道:“把窗户放下来,露个缝就行。”

谭二福把撑子放下,放下窗帘,只留一条缝,两人就从这缝里往外偷瞄,外面漆黑一片,本不该看见什么,可是不一会儿,马蹄声越发嘈杂,外面竟是有火光闪烁,这大雨天的,那里有火把能燃烧,季仲远觉得应该是某种防水的灯笼。

外面看不清人也看不清马,只有光影在街道上交织,大概几分钟后,光影渐渐远去,马蹄声也淹没在了暴雨中。

“东家,这是做什么的?”

季仲远锁着眉头,道:“我觉得像是行军。”

“行军?”谭二福难以置信,“咱们这里怎么会有军队?”

“不知道,总觉得没什么好事呢,这样,明天我回村看看,你和吉祥守着店。”

“行。”

第二天雨停,道路上一片泥泞,夜里的马蹄子把道路戳得坑坑洼洼,又被雨水泡烂……

简直了,好像在烂面团里行走,季仲远无比嫌弃地将裤腿挽起,把布鞋包进包裹里,只穿着一双草鞋出了门。

他有点心急,总觉得那群军人是往自己村子方向去的,说什么都得回去看一眼,然而他挪动着脚步快走到村子时,却被一条河拦住了去路。

正是附近村子取水的那条河,这段时间的暴雨让它疯狂膨胀,漫过了土路,河水浑浊而湍急,根本无法走人,季仲远就算再担心家里,也不敢冒这个险,又想想大哥在家,应该不会有事,便只能这样悻悻而归。

下午又下起雨来,一直到了六天之后,往村子方向走的路才又畅通起来。

“今年这雨可真是太大了,好多年没有这样下雨了,这再不放晴,庄稼可受不住了。”

“可别提了,我丈人家地被泡了,许多麦子根都被冲出来了,眼瞅着就要收割的庄稼,就这么没了,真是气死人。”

“是啊,咱们这边都这样了,再往南,可不是要遭了洪灾了?”

“哎呀……你们别说了,互相搭把手,先过了这段泥路……这可真是太难走了。”

“……”

认识的不认识的人聚到一起,互相都能说上话,大家一边抱怨着,一边慢慢过了最泥泞的那段路,季仲远终于踏入村口,一进村,他就觉出不对劲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