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又在偏宠小娇O啦 第29章

作者:月坠明夏 标签: 生子 宫廷侯爵 甜文 穿越重生

张慧安爹娘离京之后便一直住在表哥家,此时正在花厅喝粥,见小表哥林霁云回来,他放下勺子,有点低落道:“表哥,你去孙常威家玩怎么不叫我啊。”

在太学的时候,他们三个几乎一直形影不离,前天去瑞国公府也是三人一起,没想到第二天表哥去孙常威家却不带他一起。

他知道自己在造物社没多大用,不如表哥和孙常威懂得多,而且他们这个小团体是靠表哥维系在一起的,能得到面见陛下的荣誉全靠表哥,而且孙常威愿意和自己玩也是因为他是林霁云的表弟的关系,可是他已经努力做一些事情,跟上大家的步伐了。

表哥平常对他很好,他告诉自己不带自己去孙常威家没什么关系,因为他本来就没什么用,也提不出有益的建议,可内心说不失落是不可能的。

他喜欢和大家一起玩,一起努力做事的感觉。

所以他还是鼓起勇气问了。

如果表哥真的嫌弃他碍事,那他以后就少打扰他们。

正这么想着,张慧安却听到表哥嘘了一声。

“我昨天没去孙常威家,去的是另一个朋友家,为了瞒住二哥才这么说的。”过不了多久孙常威就要来,没去他家的事肯定要露馅,他必须提前让小表弟帮忙打点,林霁云小心翼翼道:“一会孙常威到了,记得帮我打掩护。”

从昨天开始就一直胡思乱想,正在伤心失落的张慧安:?

表哥没有不带他去孙常威家,而是因为压根就没去,知道缘由后张慧安的心情一下子就由阴转晴,整个人重新焕发了活力。

但是很快,他问道:“那个朋友是谁啊?为什么要瞒二表哥?直接说二表哥不会不让吧。”

这三连问可难住了林霁云,去皇宫住是不能说的,他只好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扯谎道:“我有个喜欢的人,身份比较尴尬,二哥知道我去找他肯定不会同意,所以只能骗他们了。”

正在上早朝的君颉忽然打了一个喷嚏。

张慧安比林霁云年纪还小,因书读得不错,家里人也没有提前给他说亲事,因此这方面还很懵懂羞涩,忽然听到表哥说自己有心上人,十分震惊。

在他看来,表哥生得极好看,家世好,学问也好,娶公主都是绰绰有余的,选一般的高门贵女做妻子更是再正常不过。

表哥说喜欢上一个身份尴尬的人,张慧安下意识认为对方身份比较低微,配不上林家,很可能下九流的商户女。

那样的话,二表哥不同意也是情理之中,怪不得表哥要偷偷私会。

张慧安顿时很感概,神仙般的表哥原来也有烦恼。

他答应道:“我一定会帮你的。”

但是毕竟还是少年,对情爱比较好奇,他悄咪咪问道:“表哥,那个人很好看吗?”

林霁云丝毫不知道小表弟已经在脑内帮他自圆其说了,他想了想君颉的样貌,点了点头,“挺好看的。”

表哥已经是世间难寻的好相貌了,张慧安不敢想表哥口中的挺好看究竟是多好看,至少得美若天仙才能匹配吧。

顿时张慧安更好奇了,心里痒痒的,“表哥能带我去见见吗?我保证不说出去。”

带小表弟去见君颉?林霁云敢保证小表弟会立刻晕过去。

而且他也不想把自己和君颉交往的事公之于众,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小表弟的安全着想,他都得拒绝。

林霁云道:“他比较害羞,算了吧。”

这次被拒绝了,张慧安倒是没多想,姑娘家不愿意见人也是情理之中。

以后若是小表哥成婚了,到时候再看新妇也不迟。

宫内的君颉又打了一个喷嚏。

陛下接连打两个喷嚏,殿内嘴刀舌剑的众人顿时安静下来,聂如休挑了挑眉,前排大学士康见竹站出来道:“天气转凉,望陛下保重龙体。”

君颉摆了摆手,“无妨,朕身子很好,倒是大家是国之栋梁,为国效力也不要忘多添衣。”

官员们感动不已,陛下自己受凉还不忘关心大家,能生逢明君,不止是大燕百姓的福分,更是他们的福分啊。

另一边林府。

林霁流估摸着人差不多到了,便去花厅,正巧下人通报孙少爷到了,他刚准备顺便去迎人,没想到表弟比他还积极,抢道:“我去我去!”

话音刚落瞬间就跑出花厅,连给林霁流说话的余地都没有。

林霁流挠挠头,有些不解,去就去嘛,这种事又没人抢,他这个表弟平常性子安安静静的,没想到今天这么活泼。

他扭头见四弟坐在桌旁,见他一点也不意外,问道:“慧安平常在太学便是这个样子?”

林霁云见小表弟去接孙常威,而不是三哥,心里放下了大半,闻言只是应付道:“他们关系比较好。”

林霁流点点头,原来如此,那倒可以说得过去了。

等小表弟和孙常威来到花厅,果不其然,三哥旧事重提,说起林霁云昨天去孙常威家做客,给贵府添了不少麻烦等等的客套话。

林霁云本来有点紧张,担心小表弟万一事情没办妥,在三哥面前露馅了就麻烦了。

幸好孙常威坦坦荡荡,配合道:“我和霁云本来就是兄弟,没什么好见外的,三哥客气了。”

林霁云彻底放下心来,小表弟事情办得不错。

林霁流招呼小厮去拿瓜果和纸笔,在这间隙,孙常威过来拍了拍林霁云的肩膀,坐到林霁云身边,露出一个‘兄弟我懂你’的悲壮表情。

先前孙常威来花厅的路上,张慧安已经把事情仔仔细细交代过了,甚至还添油加醋说了很多两人伉俪情深,但是碍于家庭只能偷偷来往的背景提要,给这段感情增添了不少戏剧性色彩,活脱脱像是话本里遭受重重阻难的公子和佳人。

就连孙常威这个铁汉都要落两滴同情泪了,这是什么苦命鸳鸯。

没想到林霁云这种天之骄子也有不可言说的苦楚。

孙常威下定了决心,是兄弟就得好好守护他的爱情。

因为林霁云的三哥在旁边,孙常威没有多说,只能用神态语言来沟通,两人根本不在一个频道上,弄得林霁云有点莫名其妙。

不过正事要紧,这次大家聚在一起的目的就是讨论怎么给郑小公爷的婚房装玻璃还有遮挡的窗帘,算是创业初期的小型会议了。

首先是生产场地的问题,他们先前制造玻璃是得了君颉首肯,批准使用官窑的,郑国公府也在皇帝面前过了明面,但是后续总不能带杂七杂八的人进官窑,自己有一处可自由使用的生产场地就很重要,目前他们只有一百两银子,这笔钱虽多,但远远不够买烧制陶器的窑洞,买窑洞的事只能暂时搁置,看看能不能租京城附近的窑洞使用,林霁流对京城熟悉,这件事便交给他做了。

其次是玻璃制造和安装的问题,目前林霁云有技术理论,孙常威有实践经验,少量的玻璃他们能制作,但是他们两个都要去太学读书,不可能为了给瑞国公府装玻璃窗就抛弃学业,这点林霁流也表示很好解决,他先前办茶楼的时候接触过京城的各类匠人,可以让林霁云和孙常威教导出一批专门做玻璃的,也方便日后玻璃的大批量生产。

最后就是窗帘设计的问题,需要林霁云把窗帘的图纸画出来,让工匠们去打磨窗帘的导轨,再由绣女按照图纸缝窗帘边角。

眼下遇到的难题都有解决办法,只剩下执行的问题了,林霁云拿来纸笔,把玻璃窗的装修步骤按流程图的方式画出来。

孙常威和张慧安已经见过林霁云的种种奇思妙想,此时虽惊奇,但也习惯了,只是安安静静地等林霁云画完,毕竟玻璃的配方都是对方创造出来的,流程图的思维模式与之相比只是大巫见小巫。

可林霁流还没直面过林霁云带来另一个世界知识的冲击,他只知道玻璃是太学造物社研究出来的,但不清楚究竟是谁提出的想法,还以为是三人多次试验,误打误撞碰出来的配方。

此时见林霁云将步骤画得轻轻松松,但这些内含的逻辑方式却是很超前的,先前林霁流有和朋友一起创办过茶楼,他知道把一件事变难是很简单的,自己决策上的失误,底下人执行不到位,都会让正常的事情难上加难,可是把一件事变简单却很不容易,这要极强的大局观和强悍的思维能力,为了让其他人更方便理解自己的意思,还要有足够清晰的表达能力。

而流程图就是将表达方式简单化,条理清晰化的最强手段。

林霁流真的很震撼,因为曾经创业过,他才明白这种能力的难能可贵,很多人一句话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如果有了流程图就不一样了,事情能变简单很多。

林霁流震惊道:“这图也太清晰明了了,箭头状的图形正好可以指向下一步,而且若是有缺漏还可以在中间增补。”

“你什么时候变这么聪明了。”

林霁云被三哥夸得不好意思,他写大纲的时候就习惯用流程图了,这样可以方便临时删改情节或增添支线,方才也是觉得顺手才这么画出来了。

张慧安见三表哥这么震惊,不以为然道:“四表哥一直都很聪明,玻璃的配方也是他自己琢磨出来的,三表哥不知道吗?”

林霁云在家从来没有提过,林霁流哪里会知道玻璃的配方是自己亲弟弟独自想出来的。

要不是表弟说,他现在还被蒙在鼓里。

见三哥感兴趣,林霁云拿出一张新纸,把记忆中一些好用的表格和鱼骨图之类介绍给他。

林霁流彻底震惊到无话可说了,他直直地看向林霁云,自家弟弟漂亮的脸在他的视线中慢慢变得模糊,转而变成又大又亮的金元宝,闪闪发光。

他以前怎么不知道四弟有这么厉害的赚钱天赋!要是早点能制作玻璃,他们林家早就成为首富之家,每天可以垫着大把银票睡觉!

想想就捶胸顿足!

第35章 诗社(上)

在林霁云流程图的帮助下, 每个人都领了自己的任务,目前首要任务是租窑洞,他们三个帮不上什么忙, 只能三哥自己亲自去找, 因此下午林霁云他们便赶回太学读书了。

两三天没回来, 林霁云到宿舍第一件事就是去屋檐下看看自己种的花长得怎么样了。

花草社分的种子有一小袋,但可能林霁云种植天赋一般, 最后只长成了这么一株, 林霁云仔细按照花草社老师给的图册分辨,发现是从北幽传到大燕的百日葵,花期从三月到腊月, 极为漫长, 而且耐寒耐旱,只要别多浇水就很好长。

林霁云想起自己先前每天浇水, 显然没长出来的种子都被淹死了,只有这一颗顽强得挺了过来。

有点尴尬。

之后林霁云就一个星期浇一次水, 百日葵窜得很快, 如今已经两尺高了,墨绿色的枝叶舒展开来,健康又活泼。

林霁云见百日葵还不缺水,就去室内放行囊了。

明日夫子要考教背诵, 晚上林霁云和孙常威都拿出书来背, 只有张慧安对着纸抓耳挠腮。

一开始林霁云以为小表弟是在默写,便专心背诵,等他和孙常威都背完了, 发现小表弟还是对着一张纸没什么动静。

林霁云有点奇怪, 过去看了一眼, 只见纸张上根本没有背诵内容,而是只写了两句的诗。

“你们班明日不考教背诵吗?”林霁云奇道。

“是要考的。”张慧安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可明天诗社也有活动,每人要拿出一首诗来,我今晚先把诗琢磨好,明日上午再早起背诵就好了。”

见小表弟有自己的计划,林霁云便也没说什么了。

结果第二天傍晚从诗社回来后,张慧安就一脸愁苦。

林霁云问:“怎么了?”

张慧安郁闷道:“诗社要轮流诵读自己的诗词,到我的时候,副社长说我做的诗平平无奇,还不如七岁稚儿,让我以后别去诗社丢人。”

林霁云昨夜看了张慧安作的前两句,说实话不算优秀,但是‘不如七岁稚儿’,这评价未免有点过于尖酸了吧。

难道那位副社长有惊世之才?才眼高于顶?可大家都是因为兴趣爱好聚集在一起的同窗,何必如此刻薄,

林霁云生气道:“那种氛围的学社不去也罢。”

小表弟却摇头,“是我写得不够好,我听了其他同社同窗做的诗,确实比我好,我下次再多下些功夫。”

小表弟执意如此,林霁云也没法,只好道:“那行吧。”

等到下次诗社活动,张慧安紧张得不行,提前两天就准备好了诗稿,可能因为被副社长当众批评过,张慧安总觉得自己写的有问题,还让孙常威和林霁云帮忙看看,有些地方能不能修改。

孙常威比较偏科,算学可以说得头头是道,但是在诗句上还不如张慧安这个从小在农家读书长大的学子,于是乎林霁云只好帮他看了看。

小表弟在诗文创作上确实不算出彩,想起上次在诗社被那样当众批评,林霁云有心帮他,便在张慧安的诗文中改动了几个字。

张慧安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他作诗的水平自己是知道的,虽然副社长说得有些过分,可原来村里的夫子也跟他说他作的诗没什么灵气,不堪细读,可是表哥随便动了两笔,本来平平无奇的诗句,忽然就化腐朽为神奇,仔细琢磨琢磨,竟然能品出些味道。

只是几字之差而已,怎么会突然像换了一个人作出来似的。

张慧安一把抱住林霁云,“表哥你真的太厉害了,我怎么感觉你什么都会。”

林霁云知道张慧安这是误解了,他也不是什么都会,只是碰巧撞上这几个月话本写得多了,加上读者越来越多,林霁云不自觉地对自己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有些情节不仅要写得有新意,还要有美感有氛围,因此在高强度训练之下,他对文字敏感度提高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