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白云上
但如今回去就是死,如此,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早死晚死,傻子都知道选后头。
那丫鬟和小厮便逃了。
不见人回来,赵富民以为孩子已经到了赵云澜身边,而赵云澜则以为孩子还在家里等着他回去。
如今……
赵云澜被这噩耗打得措手不及,实在难以接受,加上连日操劳,一下子便病倒了。
赵富民清醒过后,立马派了府里所有的下人出去找,又让人去报了官。
第106章
报官无用,官府一样的答复。
如今忙,皇上下旨到各地,豪哥要找,国师也要找,豪哥没找着,上头已是火冒三丈,一个劲儿的催了,他们去哪里调人寻个孩子?
照理说,这事儿应该受理,但衙门里头有人不‘清廉’,想挣功绩,因此一门心思全放在豪哥,不想抽出人手来办案。
区区小商,帮着寻着孙子了,能有啥?既不能升官,也没有大功绩。
再说了,赵家区区小商,在府城都排不上号,府衙里的师爷忙碌得很,那是鸟都不想鸟。
赵富民是塞了银子又不停恳求,人收了银子,说尽力。
赵富民回去,等了没两天,见着府衙没有动静,又去问,师爷态度敷衍,只道:“哪能那么快,回去等消息。”
等了几天,依旧是没消息。
赵富民又去问,结果竟是直接被衙役赶了出来,到了这个时候,他哪里还不晓得,府衙这是拿了银子,却不给办事。
到底是人言微轻,又没啥子靠山。
沈鸟鸟是怎么丢的,是丫鬟和小厮起了异心,将他卖了呢?还是路上不幸遭遇了什么事儿,这些大家都不晓得。
要是卖了,那么以正常人的心态来揣测,那定是要买到外头去,越远越好,毕竟近了容易被找着。
如果真是如此,那么找起来可真就难了。因为赵家也不是什么一手遮天的世家,做不到像皇上那般。
要是路上遇了险,遭遇了什么不测……
那丫鬟和小厮在府里干了好些年,不像那等胆大包天的,毕竟这样做,一经发现,那同找死无异。
再说了,一个奶娃子能直多少钱?顶了天都不过十两。
这丫鬟和小厮,年纪轻,是打小家里就遭了难,上头父母兄弟都没了,随着村森*晚*整*理里人逃难出来,后头为了寻条活路,不得已自卖自身。
两人十一二岁就被赵家买了回来,如今未成家,府里又有的吃有的住,每个月还有半吊子钱拿,如此,何须做那铤而走险的事?这两人脑子也是清醒的,平日干活也勤快,瞧着踏踏实实,若不是如此,赵富民也不会派他两送沈鸟鸟过去。
虽是不想承认,但赵富民和赵云澜还更倾向于后一猜测。
下人沿着前往平阳镇的路线找了过去。
一路没见着什么尸体,下人还特意去打听了一番。
南方这边,虽是穷,但民风并不彪悍,旁的地方先论,平阳镇通往府城的路段,那是绝对的安全,不外头有些地儿,土匪为患,那是见人就抢,猖獗得很。
上月月中,直至月底,外头官道皆是太平,并无任何异事发生。
那天丫鬟和沈鸟鸟出发的时候是下午,如此,要是没出事,也没有异心,那么晚上肯定是要在平和镇歇一宿的。
于是下人们冲平和镇里头去,不管大客栈、小客栈,挨个问了一通。
“你们见过一男一女,二十岁左右的样,女的个头有些高,穿着红衣裳,左手长了六根拇指,男的比我矮一些,但很瘦很黑,嘴角边上还有个大痣,两人带着个娃子,那娃子四岁的样,是个哥儿,眼睛大大的,小嘴巴粉嘟嘟,头上扎着一小辫子,模样很可爱。”
沈鸟鸟下人们描述的不是很明显,毕竟既没有三只眼,也没有两张嘴,更没有六根手指头,只除了长得特别好看,模样精致外,他们也不晓得该如何描述,说得不怎么深刻。
可那丫鬟左手大拇指旁边还生了一小手指,那小斯也是,这两人特征都是很明显的,要是见过,决定不会忘。
谁知问来问去,客栈里的小二皆是摇头:“六根手指头?还坐了马车来?”
“是是是,小兄弟你可有见过?”下人问。
小二的摇头:“没见过。”
“你在仔细想想,真没见过吗?”
“真啊!我记性可好了,要是真碰上你说的这么个人来了俺家客栈,那俺哪能不记得。”
平和镇上所有的客栈里头的小二皆是这么说,那么当初那丫鬟和小厮便是没进城。
下人们又马不停蹄去了平阳镇找。
沈鸟鸟抵达平阳镇那天,正巧的赶集,镇上人来人往,小摊子多的是,这种摊子,有些是镇上人摆的,有些则是村里人弄的。
那天丫鬟和小厮去买馄饨,那馄饨摊正巧的是村里人摆的小摊子,下人们来找的时候,他们没在,要是在了,没准的还能有点消息。
一般大多寻常人,没啥事儿和特殊的癖好,一般不会特意去瞄人的手,况且大家都忙着做生意,卖东西,谁还有心思去瞎瞧。
下人们在平阳镇问了一圈,那小厮倒是有两人说见过,可孩子?那就没见到了。
既是见到了小厮,那么便可断定了——路上并未被劫。
如果被劫了,那小厮还能逃?
这小厮,模样说端正,其实都算有些抬举,这人瞧着就像刚从煤矿洞里出来似的,又黑又矮,如果人家嫌他,讲良心放他一命,那么他逃出来后,即使不敢去报官,那也是会立马的回来禀报。
可他没有回来,甚至不见踪影……
那么这就只一可能,那便是人不敢回来。
为什么不敢?
要么办事不力,要么做贼心虚。
卖了沈鸟鸟,是做贼心虚。
不慎把他弄丢,是办事不力。
所以,沈鸟鸟是被卖了,还是丢了,如果是丢了,又是在哪丢的?这些都不清楚,因此找起来,更是困难重重。
赵家能派出去的人手也就十来人,多份力量,便能多份希望。
官府又不作为,赵云澜无法,拖着病痛,回了沈家,想让他们派人跟着出去找,还有……
沈家同着傅家是亲戚,傅家小儿子傅君浩乃是个秀才,且其夫人,乃是知州家的庶女,傅君然的娘,乃是沈正阳亲小姨,他想让沈正阳出面,让府衙派人帮忙找找。
人是衙门里的,对这种事情有经验,不像他们,找起人来无头苍蝇一样。
沈正阳有将近一个多来月都不见赵云澜了,这会儿再见,只觉这人好像瘦了一圈,以前合身的衣裳,这会儿穿在身上显得空空荡荡,脸色苍白,唇上干裂,一副憔悴不已的样,他还略微诧异。
沈正阳问怎么了?作何这模样?
赵云澜没隐瞒,说了事儿,便想恳求他,沈正阳听到沈鸟鸟不见了,有些震惊和诧异,神情急切又担忧:“鸟鸟不见了?怎么会?”
“嗯!”赵云澜不想求到沈正阳身上,他傲了一辈子,可以对着别人弯腰,磕头,但对沈正阳,他是万万做不到的。
但这会儿,他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为了孩子,他可以把命豁出去,更不用谈旁的。
尊严、骨气,再重都没孩子重。
“我父亲去府衙报官了,但官府不受理,你能帮个忙吗?当我求你。”
世人爱说,稀世珍宝。珍宝之所以无价、难求,归根结底都体现在一‘稀’字上。
人们有个共通点,越是缺什么,就越是爱什么。
村里庄户人家,穷得厉害,那是一个铜板丢了都的心疼个老半天。
可若换了富贵人家,别说一个铜板,就是半吊子钱不见了,那也觉得无所谓,半点不心疼。
有之,区区半吊,也做不到锦上添花,失之,也无甚大碍,反正一头毛,掉一根谁会心疼?除非是三毛。
沈家若只沈鸟鸟一个,再生不出来,那么即使沈鸟鸟蠢笨如猪,那沈正阳都不会嫌弃他、厌恶他。
毕竟就这么一个。
可事实是,沈正阳不只沈鸟鸟一个,他底下孩子多了去了,如今也正直壮年,想要孩子,夜里勤快一点就行了。
因此沈鸟鸟与他而言,同那半吊子钱一样。
人,生而复杂,也多化。
有人天生就善良温顺,有人天生就侠肝义胆,也有人心眼子比针尖小,更有人坏得直流油、薄情寡义到让人难以想象的地步。
相对哥儿,沈正阳其实更为喜欢姑娘,但对于赵云澜,他感情是复杂的。
不得不说赵云澜模样是挺出色的,面容清秀,天生骨子里就带着一端庄雅正的味儿,且气质疏离,瞧着人时总是冷冷冰冰、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他当初确实是有些沉迷于他这副样子,想把他从云端摘下来,狠狠践踏蹂/躏,想看他在床上是不是也能这么一副清高的样子。
刚开始,他确实是享受赵云澜那失控的样子,可久了,便也觉得有些腻歪,毕竟赵云澜在床上实在是无趣,死鱼一样,不愿同他玩花样也就罢,连床都不会叫一声。
而且赵云澜以前还对他有几分尊敬,可自他开始纳小后,赵云澜便开始同他相敬如宾,而后更是因着一个有问题的孩子,同他闹起来,此后再见到他,便沉着个脸,活像欠他银子不还似的。
沈正阳实在是搞不明白,赵云澜到底是怎么想的。
沈鸟鸟是他亲生的不错,可再怎么样,他终究也只是个哥儿。
沈耀华却是不一样,这是他的儿子,沈家第一长孙,沈鸟鸟如何同着沈耀华比?
沈耀华虽不是赵云澜亲生的,但他是沈家主君,孩子见了他,好歹也叫他一声爹,如此,赵云澜竟还闹着让他去罚沈耀华母子俩,这不是开玩笑吗?
沈家以后终归是要有个继承人的。
赵云澜心胸委实太过狭隘,没有容人之量,不能为着沈家着想,他要是心里有沈家,就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做不到,这也就怨不得他了。
沈正阳先头对着赵云澜也有气,但这些年过去,随着年龄的增长,赵云澜越来越好看了,举手投足间全是斯文、疏离的成熟气质。
沈正阳目光落在他脸上,不由一暗。
自沈鸟鸟出生后,他就没怎么关注过赵云澜,偶尔见面,他也曾未有心细看,这会儿见对方,一副憔悴的,柔弱可欺的样,和记忆中那倔强的模样微微有些偏差,心里不免的有些瘙/痒,眼神也不由的有些热。
他伸出手,扶住了赵云澜,似乎没察觉到他微微的抗拒,缓声安慰道:
“你这说的什么话,鸟鸟到底也是我的孩子,他不见了,我这当父亲的,难道还能无动于衷不成?我也急,但这事急不来,你别担心,保重身体,我立马去寻我表弟,让他帮帮忙。”
赵云澜抬眸看他:“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