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航海时代:我用美食征服欧洲 第106章

作者:纱荔 标签: 穿越重生

“是啊。教授要是去伦敦的话,我请您吃饭。”

“我还是自己花钱吧。”米歇尔教授摆摆手。

“不,还是我请您。”按照闵悉所了解的,一个教授一年的收入通常也就是三四十英镑,虽然相较于普通人来说收入非常可观,但用来在自己店里吃饭,只怕不太够用,何况米歇尔教授那么爱买书,只怕身边也没多少余钱。

米歇尔教授没有再争辩,他也未必真的会跑到伦敦去吃饭,要真去了的话,那就到时候再说。

闵悉回去之后,先上楼把红薯藤收了起来,决定等回到伦敦后再让云霁知道。红薯这东西生命力极其顽强,用藤条扦插就能成活,放上数天都不影响成活率。

就是这个时间有点晚了,已经八月了,英国这样的气候,现在插下去,不知道还能不能长出红薯来,要是长不出红薯,这藤条就白拿了,还得去西班牙找红薯种。

晚上闵悉做了一桌子菜,请了米歇尔教授、安德森和丹尼尔一起吃饭。

受限于炊具,没做什么大菜,就简单炒了几个家常菜,也还是把大家给惊艳到了。

第165章 坦白

得知他俩在伦敦开餐厅,安德森非要留下他们的地址,说下次去伦敦的话,一定要去他们餐厅吃饭。

闵悉笑道:“你们下次过来的话,我请你们吃饭,你们就不用破费了。”

“怎么,怕我们吃不起?”安德森说。

闵悉笑笑,还真是怕他们吃不起:“没有必要啊。你们来伦敦找我,那就是我的客人,怎么也不能让你们花钱。”

吃完饭,几人又出去散了会儿步,一路上聊了很多,互相还留了地址,说是回伦敦了依旧要联系。闵悉正好也想托他们打听生物学教授的事,说不定还要再跑一趟牛津。

回到旅馆,云霁才问闵悉:“不等生物学教授,我们明天就回伦敦吗?”

闵悉叹气:“是啊,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包谷现在也没熟,收不了种子,不如过段时间再来吧。”

“是啊,他不在,那些植物我们都不认识,也不知道哪些是我们需要的。”云霁说。

闵悉沉默了片刻,其实下午去植物园的时候,他就想过,要不把自己的来历跟云霁坦白得了,以后就不用遮遮掩掩,料想云霁也不会把自己当怪胎。

可现在并非是一个架空的时代,他如果问起以后的事,就会泄露很多天机,自己会不会遭天谴,被一个雷劈死?

“嗯,那我们就先回去。”闵悉说。

“好。”云霁对闵悉的决定几乎都是无条件支持的。

翌日两人收拾好行李,退房坐车回伦敦,这次他们还是包车回去的,虽然马车只差一个人就能满员发车了,但他们真的不愿意和几个英国人挤在一个车厢里受折磨。

他们在一群英国人怪异的目光中坐上了马车,在那些人眼中,这两个人绝对是个钱多到没处花的冤大头。

早上出发,午后他们就到了伦敦,两人多给了马车夫几便士,让他把他们送回了家。

这趟他们一共去了四天,回到家中,觉得还是家里亲切。

把行李放好之后,云霁去了格林家,他们出去之前,就把马送回了格林那儿,让他帮忙照看,现在他们回来了,自然就要牵回来,毕竟每天出门还离不开它。

格林依旧不开口,听说要牵马,就领着云霁去牵马。

云霁看到格林后院菜园子里栽种的菜,都长得郁郁葱葱的,非常鲜嫩,这家伙种地果然是一把好手,便说:“格林,我跟你买一些菜。我去里面摘一些,回头给你一点钱。”

格林猛摇头,云霁不解地看着他:“不卖?”

格林结结巴巴地说:“不、不要钱。”

云霁了然:“我去摘,你再帮我拿些鸡蛋吧。一并给你钱。”

云霁去菜园子里摘了几根黄瓜,又拔了几根欧防风、几颗生菜和一些芝麻菜,从菜园子里出来,看见格林手里拿着鸡蛋站在外面等自己。

云霁问:“有没有篮子,回头还你。”

格林又红着脸去取篮子。云霁将东西装了满满一篮子,给了格林3便士。

格林觉得太多了,不愿意接,云霁将银币放在马厩边的木墩上:“钱我放这里了,你记得收,马我牵走了。”

云霁一手提着篮子,一手牵着马,朝外走去,格林看着他的背影,有些窘迫地挠了挠后脑勺,把三枚银币拿起来,小心翼翼地放进口袋里。

云霁提着菜篮子,看着里面水灵灵的蔬菜,觉得闵悉肯定会很高兴,他顺手就把晚饭搞定了,不用他再去找菜,进了院子,云霁叫:“九弟,你看我给你带什么了。”

没有听到闵悉的回答,云霁有些疑惑,去哪儿了?他把菜篮子放在门廊下,牵着马到后院去,便看见闵悉正弯着腰在后院里忙活,手里似乎还拿着铁锹:“你做什么呢?”

闵悉听见他的声音,差点吓了一跳,他站直了身体:“七哥你回来了。”

“嗯,我还从格林家的菜园里买了些新鲜的蔬菜,他家种的有胡瓜。”云霁邀功似的说。

“胡瓜?哦,好的,晚上凉拌着吃。”闵悉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说的是黄瓜。

云霁把马关进马厩里,打算去弄点草来给马吃,走之前还是去看了一下闵悉在做什么,只见他正往一个盆里挖土,旁边还放了一根有点蔫吧的藤:“这是什么?”

闵悉笑了一下:“我从植物园的玻璃温室里搞来的,种一下,看看能不能种得活。”

云霁拧起眉头看着他,脸色有点不太好:“你都不知道它是什么,为什么要把它弄回来,万一有毒呢?”

闵悉说:“我觉得没毒啊。你看我带回来了,什么情况都没发生。”

云霁深吸一口气,努力把自己的怒气给压下去:“闵悉,你为什么总这样任性,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完全不计后果!上次番柿子的事就这样,现在还是这样!你忘了你是怎么答应我的?你就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是吧?”

闵悉有些惊愕地看着他,这是他第二次看见云霁生气,上次是他吃西红柿的时候。云霁总是什么事都顺从他,让他差点忘了,他也是有脾气的。

“对不起,七哥,我没考虑到你的感受。”闵悉说。

云霁表情十分严肃:“这不光是我的感受,而是你没在乎自己的生命!你对待生命如此儿戏,你叫关心你的人怎么办?”

闵悉伸出手,拉着云霁的手:“七哥,你先来帮我把它种起来,我一会儿有话跟你说。我这么做是有我的道理,一会儿你就明白了。”

云霁本来想甩开他的手,听见他这么说,狠狠地瞪着他,眼中是又爱又恼,闵悉冲他露齿一笑:“虽然我的做法看起来是冲动了些,但什么时候出过纰漏?”

云霁想起以往的种种,咬紧后牙槽说:“那是你运气好!”

闵悉笑嘻嘻地说:“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再说了,我的安全感也是七哥你给的啊。谁叫你这么可靠呢。”

这下云霁是彻底生不出气来了,磨蹭了一会儿,还是过来帮闵悉种红薯:“一会儿你给我的理由说服不了我,看我怎么收拾你!”

闵悉没再说话,他将那根半米多长的红薯藤分成了两段,分别栽进了两个盆中。

云霁问:“你怎么知道要这么弄?”

“我就是知道,所以才这么种。不过夏天就要过去了,天气一天天转冷,我觉得它长不出根来了。”闵悉说到这里叹了口气。

种完红薯,闵悉提着给马喂水的桶往红薯盆里倒了点水,说:“好了,过几天就活了。”

“都蔫成这样还能活?”云霁不太相信地说。

“就算没有叶子,只剩下那根藤它也能活。”闵悉说,“走吧,去洗手。”

云霁听得越发狐疑,他的话越来越叫人听不懂,似乎他认识这种植物一般:“你听谁说的?”

闵悉没有解释,走到前院,去井边舀水洗手,然后提起廊下的篮子看了一下:“这黄瓜还挺新鲜,连顶花都没掉。”他拿了一根黄瓜,走到井边,用桶里的水洗了洗,掰断,一半递给已经洗好手的云霁。

云霁甩了一下手上的水,接过半根黄瓜。

闵悉走到廊下,在台阶上坐下来,仰头看着身前的云霁:“七哥,你有没有觉得,从落海起,就仿佛进入了一个梦境?”

云霁看了他一会儿,然后坐在他身边:“是有点。”

闵悉咬了一口黄瓜,嚼吧嚼吧吃下,望着院子里花期快过去的欧洲荚蒾,喃喃地说:“你知道我为什么会说拂朗机话,又会说英语吗?不光如此,我还会说大吕宋话,德语、法语、俄语我都会一点。要是下次去了大吕宋,我还会骗你,我就是一学大吕宋话就会的天才。对了,我们管大吕宋不叫大吕宋,那是你们这个时代的叫法,到我们那个时候,已经统一音译了,叫西班牙,拂朗机在我们那个时候,叫葡萄牙。”

云霁本来正要吃黄瓜,听到这里,露出震惊的表情,扭头看着闵悉,他在说什么?“你的意思是,你本来就会说这些话?”

闵悉摇头:“当然不是天生就会,也不是来欧洲后才学会的。说起来我算是有语言天赋,但绝不是一学就会,不一定比你的天赋更高。英语是我从小学就开始学的,到我上完大学,总共学了有十几年,所以是除了汉语外说得最流利的。其他几种语言前前后后一共学了四五年吧,不算多厉害,基本交流还是可以的。不然你还以为我真的几天就把英语学好了?”

云霁手里的黄瓜掉了,闵悉的话他每个字都听清楚了,但却没懂,他脑子里一团浆糊,一时间竟组织不出语言来。

第166章 我们的世界

闵悉抬起手,在云霁跟前晃了晃:“七哥!”

云霁回过神来,盯着闵悉的眼睛:“九弟,你说的话我怎么听不懂呢?”

闵悉苦笑一下,一本正经地叫了他的名字:“云霁,你是读圣贤书的,子不语怪力乱神,肯定不相信鬼神精魄的存在。其实我也一直以为鬼神是不存在的,直到我从船上坠入海中,睁开眼的时候,就看到了你,我莫名出现在了这个时空,变成了闵九,我才相信这件事的存在。可能是我投胎的时候没喝孟婆汤吧。我的时代距离这个时候差不多有四百多年吧,应该说我来自四百多年后的世界。我知道很多你们不知道的事,所以我敢吃狼桃,也敢拔了红薯的藤回来扦插,它们对你来说是未知的东西,对我来说却是再熟悉不过的东西。你说,我为什么要担心它有毒?”

云霁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说什么。

闵悉揉了把脸:“很匪夷所思吧,云霁,叫了你这么久的哥,我都要习惯了,算起来,其实你比我还小了好几岁。”

“你、你不是闵九?”过了好久,云霁才说出这么一句话,闵悉说的实在是太颠覆他的认知了,他是在听什么天书吗?

闵悉说:“我不是闵九,又是闵九,这身体是闵九的,但魂魄是我自己的,我叫闵悉,闵九还没有正经起名字。”

云霁喃喃地说:“你是从什么时候变成闵九的?”

闵悉说:“从你把我从海里救到船板上的时候就是我了。”

“一直跟我相处的是你对吧?”

“是我。”闵悉点头,“你跟闵九本来也不熟,所以也发现不了不对劲。”

云霁摇头:“不,其实我一直觉得不对劲。闵九是一个孤儿,吃百家饭长大,没读过书,却丝毫没有市侩气,见识还那么惊人,很多时候令我都自惭形秽。”

“所以你总觉得我是天赋异禀,是被埋没的天才。其实我资质平平,不过是读了十几年书,又生在信息时代,接受的信息比你多,所以才显得我好像很聪明的样子。论天赋,你比我强多了,能文能武,学什么会什么。”闵悉说到这里,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云霁目光炯炯地看着闵悉:“你生活的时代是什么样子的?”

说到这里,闵悉脸上露出委屈巴巴的表情:“是一个给我在这里做皇帝我都不愿意换的时代,我们那个时代是个高科技时代。我们有电,有自来水,有机械,有人工智能,有飞机、汽车、高铁、大邮轮,从这里到北京,飞几个小时就能到了,哪像现在,坐船几个月都不见得能到。而且我们那个时代有空调,冬暖夏凉;有抽水马桶,上完厕所,按键一冲,厕所就干干净净了;洗澡有热水器;做饭有电饭煲;保存食物有电冰箱。出门坐高铁和汽车,伦敦到牛津的距离,开车也就是一个多小时的事。还有手机,就算我和你就算一个在伦敦,一个在北京,都能够同时通话,还能看到彼此的模样。坐在家中足不出户,就能够知晓天下事……我不知道为啥这么倒霉,就到了这里,过着这么原始的生活。七哥,你不知道我有多痛苦!”

云霁听见他叫自己七哥,嘴角不由得扬了起来,刚才他说的那些对他来说那么陌生,让他觉得闵悉离自己很遥远,可这声七哥,就让他觉得莫名安心,他还是自己的九弟。

“嗯,听起来有点天方夜谭。让人难以想象!”云霁说。

闵悉的眼神望向前方,充满了迷茫:“是啊。是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呢。我有时候分不清我过去的经历是梦境,还是现在的生活是梦境。我多希望一睁眼,我就回到了自己的世界。”

云霁听见这话,莫名觉得恐慌,他伸出手,抓住了闵悉的手腕,像是要确定闵悉的真实存在:“九弟!”

闵悉从自己的思绪中回过神来,转头看着云霁,突然吐了口气:“这事憋在我心里一年多了,今天总算的吐出来了。七哥,你可得替我保守这个秘密啊。”说完朝他挤了一下眼。

云霁看到他这个样子,惴惴不安的心放下了一大半,这还是他熟悉的那个闵悉:“你放心,我一定替你保守这个秘密。”

闵悉笑得不怀好意:“以后可算不止我一个人知道这事了,七哥你算是上了我的贼船。将来你的父母妻儿都不能告知。还有很多事情,七哥你也不能问我,我怕说得太多,会泄露天机,动了因果,最后遭天谴。”

云霁听到这里,只觉得心上被挖了一块,他举起手:“我云霁在此起誓:绝不会将此事透露给第三人知晓,若有违誓言,将万……”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闵悉一把捂住了嘴:“不用起誓,我信任你,否则我不会同你说。”

云霁看着闵悉:“九弟,咱们还跟从前一样吗?”

“要不然呢?你知道我的真实身份了,难道就要跟撇清关系?要不咱俩换换吧,我管你叫弟,你管我叫哥。”说完他狡黠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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