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公子书夜
他没有说,他把楚越带回来后,楚越甚至一度停止了呼吸。他几乎耗去了一半的内力,才把人救转回来。
纵然他们是圣门的人,听到有人谋害圣门自然不忿,可会愤怒到走火入魔,这实在非常不正常,楚越那一刻,像是勾起了什么不好的前尘往事,因此极度痛苦。
可据他所知,楚越的过去十分单纯,孤儿一个,尚未记事就被领回圣门抚养训练,后来被他扔去鬼谷,一出来就闯冰狱、跟他流亡中原,除此之外,还有什么?还能有什么?
楚越低下头,不敢看晏怀风那似乎什么都能看透的眼睛,鬼神之说多么荒诞不羁,他无法告诉晏怀风,他本不属于这里,只是一个阴差阳错落入此地的孤魂。
“少主,我只是气愤,他们枉称自己是白道正派,行事却这般龌蹉。”
“真的吗?”
“……是的。”
晏怀风有一会儿没说话,只是上下左右地打量着楚越,那目光让他感到羞愧,却依旧什么都没有说出口。
最后晏怀风长长地叹息了一声,意有所指地说:“阿越,我希望你是这世界上,唯一不会骗我的人。”
楚越立刻下床跪地,“楚越忠于少主,永世不会背叛,如有违誓,不得好死。”
晏怀风看了他片刻,伸手扶起人来,“你身子还虚,再睡会儿吧。”
楚越不解地抬头,“少主,我们不回圣门?”
“我自有打算,放心,他们想要算计到圣门的地盘去,也没有那么容易。我们目前该操心的,是究竟是谁在幕后散布谣言、一步一步孤立圣门,挑起事端。”
晏怀风望望窗外的天色,语意淡然,“你先养好身体,我们再出发。”
“去哪里?”
“找寻簪阁阁主,墨夜。”晏怀风垂下眼睫,漫不经心地说。
楚越略一思索就已明白,刚才那些人既然说寻簪阁阁主可能是鬼门的最后一个传人。
而当年鼎盛时期,圣门与鬼门不仅齐名,而且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只听这名字就已能判断一二。
只不过寻簪阁阁主行踪诡秘,寻簪阁成立以来这么多年,从未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如今要找他,大概会非常艰难。
寻簪阁……寻簪阁……楚越苦苦地思索着,寻簪阁好找,每一个大城市都有他们的分部。可墨夜,这世上见过他的恐怕只有死人。
联想到他们初入中原时突如其来的遭袭,又在李毅的婚礼上巧遇萧沉获赠解药,幕后的那只黑手,会是寻簪阁吗?
晏怀风仿佛能够知悉楚越的心思,从袖中亮出一枚形状奇特的暗器,晃了晃,“找不到阁主,可以找到这一位。”
楚越眼睛一亮,“萧沉?”
第28章 神兵
萧沉拿着剪子,弯腰在自己的花圃里穿行,一边慢吞吞地修剪着叶尖枯萎的部分和横生的枝蔓,一边小心翼翼地控制着步伐,以免伤到了心爱的花苗。
这一园子品种各异的兰花儿向来都被他当宝贝一样呵护着,轻易不让人瞧。
这么些年来,只有谢语童还是寻簪阁副阁主的时候,有一回吃阁主的醋,跑来园子里把所有的花木都狠狠踩了几脚,让他郁闷了好久。
“心狠手黑”的谢语童终于嫁出去以后,再没人敢来踩花拔草,或者偷了他种的新茶送人情,萧沉守着偌大一个园子,有时竟也觉得冷清清。
寻簪阁总部里人是不少的,一位阁主,两位副阁主,下面还有五楼的楼主。然而所有人都知道他好静,又只喜欢花花草草,他这儿就从不像通幽楼楼主路千寻那里一样热闹。
人常说他温润儒雅,是个遗世独立的谦谦君子,可也正因如此,他们也总是对他客气、恭谨、尊重就是没有亲近。
他们看他的眼神并不像在看一个人,而是像在看一幅画。
画中人美则美矣,自然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
萧沉将最后一点枯叶剪下来,随手扔在泥地里。过不了几天,这些都会萎顿成尘,去滋养新生长出来的幼苗。
江湖中人来来去去,新人旧人也无非如此,只可惜于他萧沉,似乎并没有什么值得恋栈的人或物。
谢语童痴恋阁主那么多年,最终还是幡然醒悟随李毅而去。
阁主还想着那个黄土垄中的红衣女子,大概今生也不会再娶。
至少他们都是体会过那种感觉的,想要拥有想要亲近一个人的感觉。可是他从来都没有,这世间一切人事物皆如流水在他心头划过,只留下淡淡水渍,留不下一道刻痕。
这与绝望、厌世、孤僻又不同,他只是淡然,面对一切都觉得温和安静,却生不起什么强烈的欲望。按路千寻的说法,他这是到境界了,不应该来混江湖,而应该去出家当和尚。
他当时怎么回答来着?哦,当时他说,混江湖跟当和尚,本来就没什么不一样,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后面不记得了,不过路千寻一定嘲笑了他,这小子就是嘴贱。
萧沉放下剪子,在花圃旁边的石条儿上面坐下来,手里捏着一朵新培育出来的兰花,这是从前没有的品种,目前这世上还找不出第二株来。放到鼻尖下面闻一闻,兰花原本的香气夹杂着踯躅清冽的味道,果然很特殊。
他正在发怔,就听到不远处有门扉开启又被甩上的响声,接着随着一声沉闷的重物落地声,路千寻的声音“哎呦哎呦”地响了起来。
看看天色,还不到正午,看来路千寻这小子又贼心不死,去叫阁主起床了,天天被阁主扔出来,天天都不嫌烦。
“早睡早起身体好啊阁主!你这样会发福的!发福的!墨三墨三,快出来,有人要睡死了!”路千寻精神头十足的声音回荡在院子里,实在是非常聒噪。
打扫的下人见怪不怪地拖着笤帚走过,顺便嘲笑路千寻,“小蛮腰儿,墨三副阁主半个月前就出门啦,你叫魂啊。”
路千寻瞪他一眼,反而被人家无视了。
这外号有个典故,路千寻从前总是为自己腰细腿长沾沾自喜,后来不知是谁说,如果拿根风筝线拴在他腰上,把他当风筝放说不定也能飞起来。
于是从此以后路千寻最恨手下人管他叫小蛮腰,偏他太爱跟下边人打成一片,半点威信也无,到最后反而人人都管他叫小蛮腰,除了干瞪眼他也没办法。
萧沉捻着手里的花,看着路千寻气鼓鼓的模样,两边脸颊都鼓了出来,看上去有趣极了,想着戳一戳说不定能戳出个酒窝来,于是没忍住,笑出了声。
这一笑暴露了目标,某位自称“楚腰纤细掌中轻”的家伙晃晃悠悠地走过来,熟练地将爪子往萧沉肩上一搭,阴沉沉道:“萧花花,再笑我就把你的花全部踩死,让你改名叫萧没花花。”
萧沉哭笑不得地把那只爪子掸掉,无比淡定地说:“我本来就不叫萧花花,更不叫萧没花花。”
“嘁,你也太没趣儿了,天天就跟那老和尚入定一样。咦,这是什么花儿,没见过诶。”路千寻目光落到萧沉手上,立刻亮了起来,他是通幽楼楼主,通幽楼虽然职责在于追踪侦查,然而他却喜欢机关巧术,最稀罕这种看上去很稀有的东西。
萧沉将手掌一摊,言简意赅,“兰花。”
路千寻怀疑地看着他,“兰花?不可能啊,从来没见长成这样的兰花,你不会是又去哪个深山野沟里乱挖东西了吧?”
“我什么时候去过深山野沟里挖东西,我又不是狗。”
路千寻狐疑地从萧沉的掌心拿走那朵奇异的兰花,指尖划过萧沉掌心纷繁错杂的纹路,留下一闪而逝的温度与触感,萧沉无端地觉得掌心微痒,甚至连心绪都有点异样。
路千寻把花凑到眼前看了好久,又闻了又闻,喃喃自语,“不对呀,分明有踯躅花的味道。”
略带点惊疑的声音把萧沉惊醒了,他点点头,说:“对,这是我新培育的品种,剑兰与踯躅花嫁接而成的,还没有名字。”
他一抬头,正看到路千寻扯下一片花瓣,扔进嘴里嚼了嚼普天之下只有这小子会做出这种奇怪的事情吧,也不怕他种出来的花有毒么路千寻大概觉得味道不错,又把一整朵花都塞进嘴里,一边吃一边含含糊糊地说:“挺好吃,下次可以用来做兰花糕,唔唔,不如叫合珠兰好了。”
“合珠兰?什么典故?”
“你种我吃,珠联璧合啊。诶诶,你,就你——过来,在远处探头探脑半天了,当我看不到呢。”
萧沉快被那一句珠联璧合气笑了,有这么乱用成语的么,不过现在有人来,他也不好多说什么,只想着,虽然来源不靠谱,合珠兰这名字,倒是真的不错。
来人是个美丽女子,袅袅婷婷地走到萧沉身边,附耳说了几句话,萧沉的表情看上去并没有多大惊讶,只是确认般问了一句,“当真?”
那女子点点头,“千真万确。”
“是什么暗器。”
“几枚浮生梦。”
“那就放消息给他们。”
“可是副阁主那暗器上的兰花印记虽然是真的,也不一定要理吧。”
萧沉摇摇头,“如果我没猜错,这两位应该算是——我的故人。”
楚越与晏怀风这两天很闲。
自从去了一趟天渚城的寻簪阁分部,把萧沉的暗器亮给他们看以后,他们就一直在等萧沉的消息。偌大个江湖,寻簪阁的高层又神秘,想找人无疑是大海捞针。
不过等人来找他们,就简单得多了。
两人逗留天渚城的这段时间里,谣言日复一日甚嚣尘上,现在不仅是传圣门中人拿幼童炼药,欺压滇南百姓,更有甚者,还有传言说圣门中人其实都不是人,个个都是深山老林里修炼成精的邪魔,聚在一起企图为祸人间。
还说他们每月初一十五都要杀一对童男童女,喝他们的血吃他们的肉,不然就会化出原型,而且白天也不敢出门,否则被阳光照见就会灰飞烟灭。
总之越传越玄乎,到最后反而比传奇话本还精彩,大家听着听着,反而不太信起来,许多人都是置之一笑——哪有这么荒唐的事情!如果圣门中人都是妖魔不能晒太阳,那天抢新娘的圣门少主岂不是早就化成灰了。
也因着这谣言不像话,有脑子的人略微思索,对于之前的传言也产生了疑惑,一时之间,中原武林对圣门的态度从开始的一面倒要打要杀逐渐分化成两派。
白道盟主李毅对谣言的质疑,更让别的人也不愿意轻举妄动,反而形成了僵持的局面。
而这些荒唐谣言的始作俑者,正是曾经的圣门少主,晏怀风本人。那日与楚越在白道盟听到了李毅的一番话后,他就已经有了计较。谣言的破绽太小,才会让大部分人都深信不疑。
隐藏一滴水的最好方法是把它放入溪流中,同样的,要让一个谣言减弱它的威力,只要制造出无数个谣言就好。
此计收效颇大,再加上萧沉尚未有回应,而赵雯湖等人还没有行动依旧滞留在天渚城中。因此晏怀风与楚越这两日无所事事,把整个天渚城逛了个遍。梅嫣跟着他们叽叽喳喳,倒是热闹无比。
赵雯湖等人原本当天就想离开,皆因李毅说近日便是天渚城的尚武节,到时城中不仅流光溢彩、车水马龙,而且会有很多人家把家中收藏的极品武器拿出来让人观赏。
江湖人对兵器的狂热无以复加,是以前来参加了婚礼的人全都没有走,他们也不好太过突兀,只好闷闷地留在这里。
转眼就到了尚武节。
白日里还不觉得什么,到了晚上,各家各户都在门前挂上了形状新巧的八角风灯,盈盈一点烛光隔着一层纱,看上朦胧又美丽,连带着灯下之人都如梦似幻。
漫天的烟花放起来,像是往天幕上铺开了华丽的宝石,照亮一整个不夜之城。夜市上人来人往,提着灯笼的女子、儿童穿梭其中,恰似误入了仙境。
梅嫣挤到买胭脂水粉和珠钗佩饰的地方流连不去,晏怀风与楚越只好自己走。
两个大男人一起走在脂粉摊上本该令人侧目,幸好晏怀风依旧做纨绔公子打扮,楚越落后半步,就像有钱人家的少爷带着小厮出门闲逛,倒也并不违和。
他们两个都是第一次有这么平凡市井的经历,远离江湖纷争血肉搏杀,没有阴谋诡计没有残酷凉薄,就像真的是来自于平常人家的普通少爷,斗鸡走马、流连花间。
平凡却温馨。
慢慢地逛过了半个城,人烟逐渐稀少。
楚越刚才已经至少看到有三个婚礼上见过的江湖人与自己擦肩而过,左顾右盼地找些什么,忍不住问:“少爷,李毅说的是真的么?看上去只是一般节日,并没有兵器之类的。”
晏怀风望着远处一个与众不同的集市,眨了眨眼睛,“他若说是真的,就必然不会让它假了。”
楚越随着他的目光一同望去,立刻感觉到这里与刚刚经过的市井繁华不同,这个集市明显带上了凛冽厚重的气息,一排排兵器陈列在各自的摊位上,一眼望去泛着深浅不一的光芒。
就连这里挂的灯也与别处相异,光线更加朦胧,带着点神秘的色彩。
陈列的兵器很多,大部分看上去都很一般,算不上什么绝世神兵——两人心里清楚得很,真正的绝世神兵,也不可能出现在这里。
然而没走了两步,晏怀风的眼神忽然落到一柄看上去灰尘尚未拭净、乌沉沉的剑上。
第29章 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