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爷,请用膳 第64章

作者: 标签: 宫廷侯爵 种田 穿越重生

可如今,安遥王妃则是莫家当年失散的幼子,所以解决掉身世这件事还是得由莫家的人来掺一脚。

莫行云在知道宫晓咏的身世之时就对宫家这两口子没有丝毫好印象了。如今见这俩人因为知道了晓咏要当王妃,来求荣华富贵了,他这就气儿不打一处来了。

接到王府来报的时候莫行云正在皇后宫中给皇后诊脉。听到这个消息,皇后也皱眉了。“行云,你若去了,打算如何处理?”

莫行云皱着眉头:“王爷给我信儿,自然是有让我给晓咏正名的意思。可一时之间,我也不知道要拿什么证据来证明晓咏是我莫家之子。”

皇后微微一笑:“这有何难。以他们的身份地位是断不会有能力与你相较的。你说一便只能是一。钱注定是要给的,毕竟他们也生养晓咏一场。既然他们觉得当年卖儿那五十两已经不足,那再多给一些也无妨。只是莫家的幼子,是如何落到他们手中,又被卖进宫当奴才的呢?这拐卖幼童之罪,在咱们大恒如何判法?”

简简单单几句话,莫行云立刻就知道如何解决这件事了。“那臣这就去一趟王府。”

皇后点头:“顺便告诉晓咏,本宫甚是想念他做的那道椰香燕窝。”

莫行云和邢翊鸿碰了面,王爷就先把自己准备怎么做跟莫行云说了。莫太医一听,直接给了对方一个不善的眼光。“你居然更皇后娘娘想的差不多!”

邢翊鸿哪儿知道莫行云之前在什么地方干啥呢,听这句话,就知道这家伙肯定是在皇后宫中被叫来的了。“既然皇嫂也是这个意思,一会儿就看你的了。”

莫行云虽然懊恼为啥他们都能想到这么简单的法子,自己刚听到的时候还一筹莫展。但正经事他还是会放在前头的。看来他这辈子也就只会用药来治人,而很难领悟用身份治人的方式方法了。

宫家两口子也没想到,终于有主子肯见他们了,来的人居然不是自家儿子也不是安遥王。而是一位太医院的太医,说是自家儿子亲兄长的人。

将两个人带进王府的门房,莫行云坐在奴才搬过来的太师椅上,看着进来就左顾右盼的两个人。“你就是晓咏的养父?”

宫父赶紧点头:“我就是。”可是一转眼他就感觉到这个词儿不对了。“啥养父!我是他亲爹!”

莫行云冷笑:“人人皆知,安遥王的准王妃是我莫家当年丢失的幼子,又怎么会是你的亲儿子?若是这么说,你便是冒认皇亲,你可知是抄家灭门之罪?!”别看他的脾气挺随和,偶尔会有些焦躁,对待坚持的事情过分认真,从不是一个端架子的人。只是跟在皇上身边这么多年,那种气质也是普通百姓所没见识过的。有时候上位者自然流露出来的感觉就已经够压人的了。

宫家夫妻都吓得一缩脖子。宫妻赶紧拉了一下丈夫的袖子。宫父这才反应过来。“啊……我们这个……”可是他说是养父吧,这亲儿子嫁给王爷当王妃和养子当王妃是两种情况啊!他真是舍不得即将到手的荣华富贵。何况那真是自己的亲儿子啊!虽然连他那个娘自己都不稀罕,好歹也是亲生骨肉。

莫行云自然也没心情跟他在这儿掰扯。于是直接了当:“既然你们敢找上王府,也就免去了我们寻你们的麻烦。这么说吧,你们替我家养了晓咏这么多年,我莫家也不能没有表示。我这里有五千两白银就当是谢你们养育我家三弟的。”见宫父还想开口,莫太医把眼睛一眯:“可如果你们还想得寸进尺,妄想冒认皇亲,那我莫家可就要追究一下当年晓咏为何会丢失的事情了。在咱们大恒,拐卖幼童可是要判凌迟极刑的!”

最终,在媳妇儿的连怼带拉下,宫父“心甘情愿”地承认了是他当年捡到了宫晓咏,然后把他抚养长大。在拿走那五千两白银之前,还按了两个掌印在一份证明书。那纸上的字他一个不认识。不过莫行云还是警告他要牢记证明书上的内容。如果胆敢跟被人说宫晓咏是他们家的亲生儿子,又曾经卖进皇宫当太监的话,这五千两银子他们绝对没有命享用到头的。

第75章 大婚是个力气活

一边儿听莫行云跟自己叨咕宫家夫妻是怎么不甘不愿但又满脸贪婪地拿走那五千两银票的情形,宫晓咏一边挑着燕窝。虽然把燕窝里的杂质挑出来是一个累人的细致活儿,但他觉得这是最近自己做得最轻松最惬意的事情了。

“希望他们真有那个记性。不过就算没有也无所谓,我最近就看出来了,有很多人早就把我的身世打听清楚了。这些,也只是对那些普通百姓的谎言而已。而且我觉得,五千两怎么也不会三四年就用光吧?如果他们长点儿心,别说过一辈子富富有余,买田置地几辈子人也都够了。呃……二哥,你会不会觉得我太冷血不念亲情?”

莫行云喝着晓咏特别给他泡的大麦茶,叹了口气:“就看他们今日的嘴脸,我便知道不念亲情的人是谁了。你也真是命苦,摊上这样的父亲。原本他也不希望你去孝顺他,这五千两也足够还他生养你的恩情了。”

宫晓咏也请叹了口气。于自己来说,对这家人是无感的,虽然被逼着喝下那碗去根药的时候的确是心里怨恨的。不过等发现了空间和那药无用之后,他便觉得脱离那个家庭是自己的一种福气了。时间一久,根本连他们的模样都忘记得差不多了。如果不是他们找来,真的都把这家人给忘记了。不过更多的话他真的不能跟莫行云说,只能调侃道:“苦还当王妃?那还有不苦的人么?”

莫行云砸了咂嘴;“你这么一说,还真是。幸和不幸其实全看人怎么去分了。你们婚前半个月你得搬回咱本家住。我跟皇上说了,那几天我就不进宫了。反正你们家王爷也不乐意让你学那么多没用的规矩,不如趁机好好研究一下药膳坊的事。”

这个才是宫晓咏最喜欢的话题啊!“嗯!我也这么想。而且我连酒楼的名字都想好了!”当然是上辈子就想好了的。

莫行云好奇:“这么快?是什么?”

宫晓咏道:“就叫亦云庄。你看如何?”

莫行云品了一下:“是你那位神厨师父名字的颠倒?”

对外,这个神厨还是存在的,所以宫晓咏也就自然点了头:“是啊。毕竟是他老人家传授的本领。既然我有出息了,自然想要表达一下。可是他老人家都去世那么久了,我想用这个名字也是一种纪念吧。”实则这是对自己前生和前生家人的纪念。

莫行云想了一会儿,最终点头:“嗯,即便没有这层意思,这名字也的确不错。”

很快,宫晓咏就搬去了莫府。

王爷开始抓心挠肝了。以前他从来不明白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是什么意思。但他现在算是明白了个透彻。之前跟晓咏天天在一起的时候他也没发觉自己已经离不开小家伙到这种地步了。可一旦分开,还是半个月不能见一面,这真是出乎意料地精神摧残。

宫晓咏也好不了多少。但是他白天的时候还是很亢奋的。基本上都是跟也是好不容易才能‘休假’的莫太医在一起研究药膳。两个人每天都能琢磨出一两样并且做出来试验一把。这让莫行倧也对此产生了兴趣。虽然他的医术不如二弟,但好歹也是莫家的传人,医药方面的知识可不是普通人能比的。他缺的只是实践的经验,但对药效药性却了如指掌。于是兄弟三人合拍得很,莫行倧也对两个弟弟那个药膳坊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最后决定也掺合一脚。

可一到晚上,小咏子就翻腾来翻腾去也睡不着了。一会儿觉得床不舒服,一会儿觉得被子不够软。半夜醒了就开始琢磨他们家王爷现在是呼呼大睡还是也没睡着啊?如果呼呼大睡那自己不是太不合算了?可是如果跟自己一样睡不着,白天多辛苦啊!总之他就是翻来覆去这么想着,直到再睡着为止。半个月刚过去一半,他这黑眼圈就出现了。

莫大嫂也不好笑这个刚刚认下的小叔子,不过去黑眼圈的法子女人总是比男人有经验的。

现在,宫晓咏就仰躺在椅子上,眼圈上敷了两块浸了茶水的棉布,说实话,凉丝丝的还是挺舒服的。只是这种敷脸的感觉让他觉得违和感炒鸡强烈!这种需要护肤的感觉怎么想怎么让他起鸡皮疙瘩。“唉,其实也没有很黑,看不清楚吧?”

莫行云在一边嗑着瓜子儿:“这还叫看不清楚?你可别逗了。咱们大恒,男子为正妻成婚是不用像女子一样盖盖头被送进洞房等丈夫回房的。你得跟王爷一起给宗亲们敬酒,这要是满朝文武和宗亲皇族看到你黑个眼圈,会怎么想你自己琢磨琢磨。”

宫晓咏这下连脸都黑了:“那我还是天天敷吧!不然就没脸见人的感觉!啊对了,早上你进宫,皇上可尝到那份九仙糕了?”

莫行云回答:“尝了。还说我们做得太甜。明明我认为正合适。他就是找麻烦。”

宫晓咏笑了。那是啊,以前是整天都在宫里,一天至少能见上一面的人现在好几天才见一面,肯定会心情很恶劣好么!“那下午我再做一份略淡一些的你再送去,明日早上再回来也行啊。”

莫行云僵了一下之后,立刻红了脸。只可惜正在敷眼睛的小咏子没看到。

说到这个九仙糕,是宫晓咏在书上看到的。山药、薏仁、莲子、茯苓、麦芽、扁豆、芡实和粳米都打成粉,揉到一起之后用柿霜和白糖溶的水来和均,蒸熟之后再切块烘干而成。这些可都是健脾益胃的好食材。脾胃不好和身体虚弱的人时常服用还能补虚损、益元气。关键是吃起来味道香甜,虽也是药膳却是一点儿药味都没有的。

至于最后皇帝到底是喜欢略甜一点还是稍淡一点儿的九仙糕宫晓咏就不知道了。他只知道莫行云是第二午膳之后才回的莫府。小咏子好心眼儿的没有去调侃莫太医,这让莫行云长出了口气。心里默默算计着,那药膏可得做得更精心一些,三弟这么可人疼,千万别让邢翊鸿那个家伙把他给伤了。(=皿=)

当然了,王爷也尝到了自家王妃做的九仙糕。他是越吃越想,越想就越吃,结果本来就只有一盘,又被突然出现的师父抢走了半盘,他当晚就抓心肝闹的不得了了。要不是新婚之前半个月夫妻见面不吉利,他真想偷入莫府跟晓咏私会一番。想必那样的情形一定别有滋味,小说里也有那么写的!现在他是深刻感觉到了晓咏家乡那种现代化的好了。这要是俩人都有个手机,见不了面每天至少能说说话啊!可惜这玩意儿难度太大了,估计穷自己一生之力也研究不出来啊!

不过再一个星期的时间也很快就过去了。到了大婚这一天,王府和莫府那叫一个热闹。

王爷大婚自然不能跟普通百姓一样。直接就拜天地吃酒席完活。那过程可是相当复杂的。

天还没亮,无论是王爷还是准王妃都得早早起来梳洗打扮。别看不是女人,这妆容也要得体漂亮。不过对这一点宫晓咏还是很淡定的,至少这位姑姑的妆画完之后自己看着就跟没画一样。可是脸也白了,眉毛也浓了就连眼睛看着也大了,真是不得了的手艺!

不过比起那些,最耗费时间的就是穿衣服了。

大婚之时无论是王爷还是王妃都要更换共四套衣服。第一套是最复杂最麻烦最啰嗦也是宫晓咏最不喜欢的。

在大恒,皇帝的直系亲属成亲不管是皇子还是公主都要先祭祖先,所以第一件衣服是跪拜宗祠时穿的。那得要多华丽有多华丽。光是脑袋上那个金镶玉的束发冠,宫晓咏都觉得好像有五六斤那么重。加上身上这一层一层又一层的衣服,光是纱就罩了三层,弄得实在是忒麻烦。

要说穿上之后到底好不好看……这就是见仁见智的事情了。看那些奴才们一脸惊艳的模样,宫晓咏特别不能理解。自己穿成这样明明很臃肿好么!显得脑袋小身子壮好么!这到底有哪一点好看啊!呃……也不是,其实衣服上的绣纹是挺漂亮的。抬起可老长的袖子仔细分辨了一下,这纹路他还真不认识。似乎是一种瑞兽和云纹的结合体。看着还挺漂亮,最重要的是丝毫不女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