揣着崽就不能离婚吗 第39章

作者:蒸汽桃 标签: 年下 生子 甜文 穿越重生

  我遇见他的时候他就是一个人。我们学校说是名校,其实地处大农村,校门外头就挨着一片玉米地。我跟几个同学约好了晚上去偷玉米,结果那帮王八蛋根本就没来,我就自己钻进去打算随便薅几根,没走了几步就给一个软乎乎的东西绊倒了。那黑灯瞎火的,我差点把魂都吓飞了,拿手机一照,方明执躺在地上,就跟凶杀案现场似的,浑身都是破布条子,从脖子往下都是血口子。

  我喊了他两声,他就醒了,一双眼睛在夜里雪亮雪亮的跟狼一样。他自己爬起来,问了我名字,就晃晃悠悠地走了。我后来顺着他的路往外走,那些玉米叶子上都是滴滴答答的血。我一个学医的,从来没见过人流了那么多血,还装着跟个没事儿人似的。”

  解春潮听着听着,慢慢就听进了心里,可是他依旧没说话。

  “也算是阴差阳错吧,大概就是第二年的冬天,我在学校里沾惹了一伙儿混混儿,我也不知道他们在哪儿堵我。那会儿也是心大,觉得光天化日的,也不知道躲。

  那会儿天气特别冷,那帮人在附近的一个结了冰的湖面上凿了个洞,把我捺进去,再拿冰堵上。那时候我真觉得自己已经死了,我现在跟你说,我都能感觉到那股冻得骨头都疼的冷。

  然后方明执就来了,把我从水里捞出来。我躺在冰面上喘得像条狗,那冷空

  气把喉咙都剔出血味儿来。方明执一个人在我旁边蹲着,也全湿透了,头发上的水滴答滴答地落在我脸上,他哆哆嗦嗦地问我是不是玉米地里的谁谁,我咬着舌头跟他说我是。

  他就一路扛着我,把我带回了校医院。他那会儿十几岁,身子骨都没长齐,我都不知道他怎么知道我在水里,我也不知道他是一个人把一乍厚的冰面凿开的。我只知道他救了我的命。”

  这个方明执对解春潮而言是有些新鲜的,看起来麻木寡言,却有血有肉知恩图报,和前一世那个看似温柔实则冰冷的人不同。

  “我想报答他,但是他说我帮过他的忙,现在他还回来,就两不相欠了。我当然不觉得,因为其实我在玉米地那次,只是把他从昏迷中喊醒了,什么也没为他做,但他却是救了我的命,这当然不是两不相欠。然后我就想方设法地找我有什么地方能帮他,但是他好像干什么都能胜任,也没有任何短板。误打误撞的,我看到了一份实验记录,也就知道了方明执的秘密。”

  解春潮缓缓地翻过身,面朝着孙玮,眼睛里有了探究。

  孙玮像是有些犹豫,但一咬牙还是说了:“那项实验的目的是为了塑造一种独特的人格。

  第一个实验里,记录者送给实验对象一只大型犬的幼犬,让他们两个朝夕相处。然后等到大型犬成年,记录者把实验对象和大型犬一起关进了一个笼子,只提供水而和少量的食物。几天后,实验对象和狗都活着,但都状态很差。记录者就当着实验对象的面把狗杀了,并告诉他实验结论:感情是阻碍,顾全双方只会让双方都输。

  第二个实验里,记录者同样给了实验对象一只幼犬,但是因为第一次实验的缘故,实验对象表现得好像不愿意和幼犬太亲近,但是却按时给狗喂食。等到狗成年,它和实验对象一起被关进笼子的时候,很快开始攻击实验对象。记录者救了实验对象,这一次的结论是:你施以恩惠的对象,未必会感激你。

  最后一个实验,这次记录者把幼犬送给实验对象的时候,实验对象对幼犬不闻不问,直到幼犬饿死。实验结果就两个字:成功。

  是不是觉得很变态?

  这个实验对象就是七岁的方明执,而记录者就是他在国外的监护人,也就是他的外公。”

  解春潮愕然地坐了起来,不由轻声问道:“什么?”

  孙玮苦笑了一下:“当时我看到这个的时候,真的非常害怕被灭口。但还是那句话,年轻不知道惜命。我注意了方明执一段时间,发现有时候哪怕天特别热,他也会穿得特别多,有一次我故意在人群里挤到他旁边,就闻到了一股很轻微的血腥味,不仔细闻根本注意不到,但是我天生对气味敏感,我能闻出来伤口都化脓了。

  后来我就跟他摊牌了,我说我得帮他处理,不然他什么时候得败血症死了都不知道。

  他一开始的时候很抗拒,他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关系,包括这种有实际关联的友谊。但是我好几次发现他在厕所里晕倒了,都拖回自己的研究室替他处理了伤口。我很小心,从来没被人发现。慢慢方明执就默许了,我对他的事情也稍微了解了一些。

  他的伤口都是’惩罚‘,只要他表现出对什么东西产生了感情,那个老东西就要当着他的面把那个东西毁灭。那时候方明执年纪小,哪怕对感情的控制力已经超过了常人,还是不能让那个怪物满意。后来逐渐的,方明执身上的血肉就都被那个怪物剥脱了。我看着他,就像是看着一副骨头架子,我也没办法,只能眼瞅着他身上的人味儿一天比一天淡。”

  解春潮脸上一湿,他抬手擦了擦,才发现是眼泪。

  “你俩结婚那会儿,我就觉得你挺可怜的。全世界都想嫁给方明执,但是谁要是真的找了他,那真是倒了血霉。他爱你,你八成就要遇险;他不爱你,那也是折磨。但是我说实话我真的盼着有个人能把那个老怪物的诅咒给破了。方明执是个沉睡的人,我多希望能有个人像是童话故事似的来把他亲醒啊!

  上一次他出事儿的时候是被人下的致-幻-剂,人迷糊了,还轻声跟我说’不能爱上,我不能爱上他‘,晚上咬着牙流眼泪说梦话似地喊’让他走!‘,等到后来他难受得厉害了,跟中邪了一样一声声喊’春潮春潮‘,喊得我心里都抖。

  后来又过了一段时间吧,他来咨询我,为什么老是闻不见味儿,我就问他有没有长期接触什么刺激性的气味。他说他喷香水,一开始喷一下就够了,后来喷多少下都感觉不够。我说他产生嗅觉耐受了,让他不要接着用了。他说不行,他老做梦,睡不着。我问问你,你听过大写檀香这么个香水吗?”

  解春潮坐不住了,他从床上爬起来,东倒西歪地往外走。

  孙玮吓坏了,连忙掺着他:“你要去厕所吗?你慢一点。”

  解春潮手腕压着眼睛,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方明执在哪儿?”

第54章

  方明执又回到了笼中。

  眼前就像是信号不大好的电视屏幕,一阵一阵地飘雪花。

  方明执摸着身边的边牧,和他一样的骨瘦如柴,摸起来是半温的,不知道是半活着,还是已经死了还没凉透。

  方明执从金属盘子里又揩下来一点残余的油脂,凑到狗鼻子前头,那里还湿湿的,带着浅浅的温热。

  他没力气说话,连这样抬着手都觉得吃力。

  一点湿润挨上他的手指,说是在舔他手上的油脂,不如说是在抚慰他。

  方明执想哭,他把自己的手指头塞进了狗的嘴里,在它的牙上磨。

  边牧却用小舌头卷着他,把他的手指向外推。

  这时候一束光打进来,方明执眼前的画面又清晰起来,他打起精神来,轻声喊了一句:“外公。”

  男人蹲身平视着他:“怎么样了,Mitchell?饿不饿?”

  方明执点头,手扒着笼子的栏杆:“外公,这是什么游戏?太不快乐了。”

  男人脸上有遗憾也有欣慰:“Mitchell不喜欢外公的游戏?”

  方明执回头看看地上趴着的边牧:“我觉得Billy不是很舒服,我们能不能给它一点肉汤?”

  男人欣然点头:“当然可以。”说完就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他打开笼子把方明执抱了出来,递给他一包葡萄糖水:“Mitchell到床上睡一会儿,我去给Billy做一些肉汤。”

  方明执饿得昏昏沉沉的,一边喝着糖水一边就睡着了。

  等他再醒过来,男人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肉汤过来:“你也该吃点东西,Mitchell。”

  方明执本来就只喝了一些糖水,现在那味道能勾魂似的,他迫不及待地接过碗,正把嘴唇贴上碗沿,就看见碗里倒映着那条边牧的影子。

  男人态度很温和,却不容抗拒:“快喝。”

  方明执想吐,他看见边牧从汤里走出来,冲他汪汪叫了两声,欢快地追逐着自己的尾巴,又叼来一个飞盘,让他陪它玩抛接游戏。

  方明执的眼泪落进了热汤里,把边牧的样子打散了。

  “Billy的味道很香吧?”

  方明执想要大写檀香。

  他四处奔跑,他下令让所有人去找这瓶香水,但是所有人都找不到。

  “方先生,这款香已经全球断货了。”

  “方先生,全世界的檀香都被一把大火烧没了。”

  ……

  “方先生,你永远也得不到解春潮。”

  “他爱过我,他在梦里爱过我。”方明执有些偏执地同空气争辩。

  像是寻求一个证据似的,方明执从脑子里翻出一段来放映。

  在那个片段里,解春潮穿着一套珠灰色的丝质居家服,正靠在他身上看电视。

  居家服的下半身是条齐膝的短裤,裤筒肥肥大大的,露出解春潮白而劲瘦的小腿。

  解春潮正一颗一颗地剥着松子,没一会儿剥了一手心儿,举高了抵到他嘴边:“明执吃。”

  方明执很乖巧的低头吃了,还在他的手心里轻轻舔了一下,解春潮痒痒得直乐。

  这个地方有些生硬,画面有些卡帧,就像是被人篡改过。

  方明执记得他第一次梦见这个场景时,他躲开了,还跟解春潮说:“你吃吧,我不喜欢。”

  后面两个人又看了一会儿电视,解春潮翻着身子坐在了他腿上,有些怯生生地把他的手拉到自己肚子上:“你摸摸,是不是大了一点?”

  方明执手心里是一个可爱的小小的隆起,他揽着解春潮,像是怕把他摔了,扶着他的背把他护在怀里:“你多吃一点,太瘦了。”

  解春潮就温顺地趴在他怀里,手环着他的腰:“明执。”

  这个地方也像先前一样,一顿一顿的不流畅。

  方明执不去回想原始的场景,他抱着解春潮,想:就这样抱着好吗?就留在这里好吗?春潮还在,他们的孩子也还在。是梦又怎么样呢?梦的外面又没有春潮。

  “孙院,病人的生命体征有衰弱的迹象。”穿着白大褂的女医生皱着眉,在几个数据上点了点,口气有些凝重:“我们能做的已经都做了。”

  孙玮看了一眼站在远处等他的解春潮,吩咐道:“安排家属进重症。”

  女医生有些不解,似乎不大暂成:“可是……”

  孙玮当机立断:“别可是了,要是这一味药救不了他,大罗神仙下凡也没用了。”

  解春潮穿着防护服,独自一个人进了病房。

  不过短短一天,方明执就这样安静地躺在了床上,浑身插着各式各样的管子,像是个正在充电的赛博格。

  解春潮走到床边,突然就有些不知所措。

  在他两辈子的回忆里,方明执手腕通天,无所不能,从来没有过脆弱的样子。或许他当着解春潮掉

  过眼泪,但是解春潮总觉得那也是一种策略一种手段,而不是一种感情。

  其实现在对于他自己,解春潮也想不明白了。

  他知道自己不再为方明执的完美心动。方明执拥有着能征服绝大多数生命体的魅力,不光单是指外型或是金钱,他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就好像他是最强有力最无坚不摧的,就是因为这种力量感,让人觉得他值得信赖。

  解春潮上辈子就是被这种吸引力摧毁掉的,所以这辈子他对此避之不及。

  可是徐成和孙玮的那些话,让他看见一个不大一样的方明执,也让他看清楚那种完美在本质上居然是一种能力的缺失。

  方明执不能喜欢一个具化的事物,所以他把全部的精力放在完善自我上,让他活成了一堆模块,有会经商的,有会弹钢琴的,有会马术的,唯独没有一个会爱的。

  解春潮看着床上苍白如纸的方明执,孙玮说得没错,包括方明执自己在内的每一个人都把他看成是呼风唤雨的神明。可他终究不过二十出头,在常态的人类生活史中,许多人连经济都还没能独立。

  那时候他向自己扑过来,在想什么呢?

  他并不知道这个孩子还在,那他知不知道那一刀下去他可能就没命了呢?从徐成的话来看,解春潮想他是知道的。

  那他为什么宁可送了命也要救自己,难道也是一种手腕吗?

  解春潮抿着嘴唇侧坐在了方明执的床边,心里说不上来是酸还是软。

  病房里很安静,只有几种记录仪器在发出轻微的嗡鸣。

  “你说……”解春潮换了个稍微舒服一点的姿势,趴在了床边:“你说你想当飞蛾,可是飞蛾是会死的。我不想让你死,方明执,你不许死。”

  解春潮小心地避开方明执手指上的检测夹,点了点他的手背:“方明执,你的小崽子饿了,起来做饭。”

  方明执有一个秘密,他喜欢彩虹。这是女孩子喜欢的玩意儿,他羞于承认。

  可是在一个弥留的梦里,他想做什么都不再可耻了。

  所以当梦里出现一道极宽极绚丽的彩虹时,他毫不犹豫地跟着走了。

  他舍不得解春潮,但是他也明白自己等不到。

  方明执一直觉得先天失明的人要比后天失明的人幸运得多。因为前者不曾知道自己失去的是什么,也就没有太具象的舍不得。后者全靠记忆救赎,但是记忆这东西,太爱出老千,像是整日放在太阳底下暴晒,慢慢就变形了褪色了,记忆的主人只能无助地看着它们一点一滴地溜走,却无从挽留。

  他未曾看见解春潮的时候,可以作为一具行尸走肉而生活,可是命运偏偏让他看见。像是让盲人看见一束光,可又不让他得到。他一生经历过各式各样的惩罚,没有一种比现在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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