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田吧混蛋们 第41章

作者:奉旨喝茶 标签: 阴差阳错 情有独钟 种田 青梅竹马 穿越重生

  “噢~~~原来是不服气。”

  “与其说是不服气,不如说是我哥不喜欢做没准备的事,他一定是防着你将来有可能会需要这方面的知识吧。”

  “诶——,那得好好尊重他了。吃完了就赶快摘吧!”

  “知道啦!”

  

  摘完桔子,已是接近傍晚了,我和万代一人提了一篮桔子,悠闲地走在回家的路上,遍野秋色,硕果累累,白草铺地,芦苇飞雪。

  唔,古代就是古代,就算是田园风光,也比现代农村看起来更像是一幅幅画!

  说不出来的美,说不出来的静瑟安然。

  我放下篮子,兴冲冲去跑到小河边摘芦苇穗子玩,万代嚼着桔子鄙视道:“成三岁小孩了你!”

  “快回去吧!我看这天,从下午就开始阴沉沉的,像是要下雨了。”

  “哪来的雨啊!你就让我多玩一会儿嘛!”好久没有这么轻松过了。

  “好吧,你其实是不想看见太子吧!喏,他已经走了,我看到他骑马了……只是……”

  “什么?”

  其实也没有不想看见太子,只是我太爱贪看这田园风光了。

  万代没有再接话,我就听见得得的马蹄声近了,马上的少年英姿勃发,一勒缰绳,那匹白色的马前面双蹄高抬,马声嘶嘶。

  哎,小混球,不带这么耍帅让老子嫉妒的!

  小混球摸摸马鬃,下了马,走到我跟前,软软的声音尊敬地道:“父皇,儿臣,这就回宫去了。”

  “七八七八,不送了。”

  他小动物一般的大眼睛望了望我,点点头,没有说话。

  我转头看了一眼万代,万代瞪了我一眼。

  “那我还是送你一送吧!”

  那孩子面上有一闪而过的喜色,口中却道:“不用了,不敢劳烦父皇。”

  “别客气了,牵上马走吧,对了,这篮桔子你带回宫去吃吧!”

  “不用……”

  “听话,乖,走啦走啦。”

  万代提了他那一篮子桔子朝家里走去,我揽了小混球的肩膀,把他往村口送去,出了村口,我又送了一程,又送了一程,快到楚原与家之间的中点了,天也糟糕地下起雨来,小混球没带伞,他的随身侍卫也都没带。

  我脱了外衣盖在他头上,道:“找个地方避雨吧!那边有颗好大的树,去那边!”

  “父皇,去树下躲雨不好,会打雷……”

  “你很怕打雷吗?”

  小混球摇了摇头,我就纳闷了,不怕你干嘛一脸惊恐?

  “但是父皇以前好像挺怕……”小混球挺不给面子道。

  “不怕,而且现在都是暮秋时节了,不会打雷的。”我拖了混球站在树下,摘了片宽大的叶子给他遮头顶,又用自己的粗布衣裳给他擦了擦头上的雨水。

  擦着,擦着,只见一头顺滑的青丝都变灰了,再看我的衣裳,上面有很多褪下来的黑色!

  是少白头……

  这孩子,居然操劳成这样,没营养成这样……

  太可怜了!

  都是我这个不争气的父亲,呃不,是明微那个不争气的父皇!

  我不动声色地藏了被染色的外衣,看雨一时半会不会停,就拉着胥纯寻了一个干燥的山洞,让他坐在一边烤火,我用竹枝串了几个桔子,放在火上烤了起来。

  “桔子也可以烤来吃?”小混球瞪大了眼睛。

  “当然了,虽然会酸一些,不过很香。”

  吃完烤桔子,暗中跟踪我的人已经找来了千秋万代,他们俩一齐打伞来接我们了。

  千秋道:“今晚回不了宫,就请太子殿下住一晚再走吧!”

  小混球乖巧地点了点头。

  

  第二日,天果然放晴了,一大早,小混球过来我房里告辞,我塞给他一大包东西,说:“昨夜打着灯笼挖的,你带回去,让太医们合着黑芝麻和蜂蜜,做幅药吃,不够我叫万代给你稍,这一带很多的。”

  “这是什么?”

  “何首乌。”

  “父皇你……都知道了?”

  我低了头,作检讨状道:“都怨父皇无能,把政事全推给还那么小的你,弄得这么年少就满头白发,父皇的心里,刀割似的痛……父皇对不起你……”

  小混球眼睛瞪得大大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眼里浮现的不是感激,而是,惊恐?!

  我摸摸小混球的脑袋,经过一夜,这孩子又把头发给染回去了,只要不沾水,还不掉色呢!小混球还算客气地抚掉我的手,冲了出去,我追过去的时候,他已经上马狂奔了出去。

  哎,我果然跟他打不来交道。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代沟?

  

  

作者有话要说:会不会真写得太难看了?其实没什么人在看呢?都没什么人说个话,心里真是忐忑又忐忑啊!

34

34、儿臣 ...

  十一月下旬,千秋说月末就是我的生辰了,劝说我回上京去,被我坚决给否了。

  据我回忆,从前的生辰,明微也从没搞什么特别的节目,只是每年都去一趟皇陵祭拜他的生母,他的生辰,即是他母妃的受难日,至于忌日,他根本就不知道他的母妃什么时候就没了的。

  想来想去,他也从小就没有过过什么快乐的生辰。

  最难过的莫过于明微的二十岁生辰,那年初遇苏何,十四岁少年惊人的才华和倾世的容颜,让他深深着迷,也曾一度想过就那样趁着偷偷出宫,让自己永远留在宫墙外,让那个位子,谁爱争谁去争好了,自己带着那个少年远走高飞,慢慢等他长大……

  可是他什么都不能做。

  更何况,宫里还有一个曾为他舍弃所有变为痴呆的人。

  生辰那天,他本想找苏何解释,却得知苏何已经吐血昏迷数天了,那时,他才后知后觉地明白,是他,亲手毁掉了那个在他心里曾是世间最最美好的少年。

  明微无从选择,最终以死谢幕。

  可我呢?

  我不能动别人的爱人,也不能代替明微继续去伤苏何的心。如果人,能管住自己的心,在不可以喜欢谁的时候能谁也不喜欢上,该有多好,那样就不会伤害更多的人了,包括自己。

  最好是,能够不用去喜欢谁或被谁喜欢,也能幸福。

  我也曾信心满满地想过要对石靖告白,可现在看来,我必须继续着暗恋这种猥琐的行动了,等,等,等,不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后,我又会以何种方式谢幕?

  明微可以死遁,但是我不行,老哥奇迹一般地追随我而来,虽没见过他听闻我死讯后的悲恸,可以他如今对我紧张的程度可知,他受到过太重的惊吓,也必曾心伤过度,我不能消沉,至少在他面前不能。

  我连累他太多了,欠他的也太多了。

  也离不开他。

  在这个陌生的世界,虽然我有很了不起的身份,很了不起的爱人,很了不起的臣下,可这里对我来说,始终不是熟悉的世界,即使过得再好,离真正的家的感觉,还是差了点,但有了老哥就不一样,只有他,才会与我有更多的共同语言,毕竟,十几年的朝夕相处,一起从小长到大,这份牵绊,即使是最为深刻的情爱,也比不了的。

  “老哥老哥,你一定要幸福哦。”我抓住正在给我洗头发的老哥的手,摇了摇,紧紧贴在脸上,像小狗一样轻轻蹭昵着。

  “怎么了?”

  我摇了摇头,轻轻笑了:“没有,只是听到千秋说我的生日快到了,就回想了下明微的生辰景象,发现并没什么欢乐可言,就不自觉地,跟着莫名难过起来。”

  老哥把我的脑袋扳着往后仰倒,浇了一勺清水,温热舒爽的水自头顶顺流而下,他修长的指头在我的发间轻巧穿梭,不时地按摩着头皮,末了,抚了一把我脸上的湿发,揉了揉我的太阳穴周围,轻声道:“我是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开始学起林黛玉来了。”

  “非也~~~”

  “哦?”

  “老哥你要是也真心爱上什么人,也一样会不自觉地变得多愁善感的,真正是‘他生莫作有情痴,人间无地著相思。’”

  我将双臂放入浴桶中的水面上,任其自然漂浮,彻底放松身体,让老哥浇淋下来的清水顺着脸側脖子缓缓流下,舒服得就像在泡最舒适的温泉。他顺着水流理着我长长的发,不赞同地道:“但是这样的心情若是让对方知道了,也会让爱你的人心里难过吧。”

  “是啊,所以我都是尽量开心一点,再开心一点,负面情绪从不让他知道。”

  “头发也洗好了,澡也泡够了吧,别玩了,该擦干身子穿好衣服了,这时节,稍不注意,容易感冒。”

  “老哥你洗头发和搓背的功夫真的好好!”

  “知道你哥我的好处了吧?”

  “嗯嗯,再来个全身按摩就更好了。”

  我说着就从浴桶里站了起来,老哥递毛巾的手一僵,干毛巾直直掉进水里了,他的脸不自觉别了过去。

  我捞起毛巾拧了一把,围住下面,笑嘻嘻故意转到他面前去,用胳膊肘撞了撞他胸口,顽皮一笑道:“老哥你反应不对哦,对着亲爱的弟弟的也会露出这么可爱的羞涩表情,服了你了,从小儿我哪里没被你看光啊!还这么纯情,怪不得你都不敢跟自己心里的那个人表白!”

  “少胡说了!就你口没遮拦!按摩还想不想要了?!”他扒拉开我的手,给我穿上一件睡衣,按进床铺里,在我腰间搭了条薄被,就开始从颈部按捏起来。

  许多年的老程序了,他做起来十分熟练,我也很享受,抬胳膊抬头配合也默契。

  想起来,我都享受了十多年了呀!

  “舒服啊~~~老哥最好了~~~”我趴在床上舒服得直嚷嚷,感叹道:“口没遮拦也有口没遮拦的好处,能让喜欢的人很快就明白你的心思,不过呢,喜欢一个人的话,若这么容易出口,别人又会觉得你的喜欢太过泛滥了、没诚意,哎,我算是深有体会了……呜!哥,你轻点,别给我弄点(点穴)了……”

  老哥没作声,我继续侃侃而谈:“那种喜欢一个人,死也不敢说出口的人其实也超可爱的,嗯,某人也是像你这样,是个非常可爱的人……哎,要是生日那天他给我的礼物是告白那该多好啊,但是,这种可能性太小了,哎,算了,还是我来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