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爱吃辣鸡粉
萧云抬起狗爪,也顾不上是不是别扭、和人一样揉了下眼睛,也跟那头棕熊对视。
就算萧云不是动物世界的忠实观众,棕熊他还是认得出来的,一是棕熊确实好认,二是因为他当年无聊的时候参与过狮虎熊三吧战斗力混战……他很清楚地记得,棕熊是陆地上食肉目体形最大的哺乳动物之一,体长在一米五到三米之间、最壮的雄性棕熊体重能有半吨,毛子的战斗力没人质疑,就是因为毛子能把棕熊当宠物养……
所以现在萧云非常怀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有问题——那头特征上看上去应该是雄性成年棕熊的庞然大物,比例居然……比被他拿石块砸死的大角鹿还小一号?!
“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小的棕熊?!”萧云震惊到无以复加,瞠目结舌半响后脑子才活动起来,“等等,如果被我砸了吃肉的大角鹿是真的大角鹿……那么我记得大角鹿光是那对角的宽度就有二米五,确实是比棕熊大——那我到底有多大?!”
莫名其妙穿到狗身上后就一直在这个毛都没有的大草原上打转转,也没个人类啊什么的来给他当下参照物,萧云就一直以为自个儿应该是穿到了某种大型流浪犬身上——但是地球上压根不存在比大角鹿、比棕熊还大的大型犬吧?!
震惊之中萧云无意识地站了起来,然后那头蹲在远处的棕熊直接转头就跑远了……
“——这个世界上有被狗吓走的棕熊?”萧云感觉自己的逻辑思维直接被强奸了……都忘了本能地追一下什么的。
第3章 这不科学
“我记得最大的大型犬是圣伯纳犬,肩高最高能有90公分,体重能到90公斤以上,性格温顺智商高易饲养……爱尔兰大角鹿体长有二米五到三米,肩高二米,体重能有差不多600公斤,小只的棕熊没有大角鹿体型大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和大角鹿一个型号的大型犬,这特嘛怎么都不可能吧?!”
“啪!”
萧云抬起爪子,看着爪下死了一片的蚊子。
“这个我看起来似乎是标准大小的蚊子实际上是有多大……吗的,也没个尺子什么能量一量……要是这个蚊子其实也大得夸张的话,那么把吃虫子的蜥蜴养得肥肥胖胖似乎也不难理解——不对不对,难道我要接受其实我是只变异巨型犬这种事实?!我特嘛头尾长度起码在三、四米往上、体重比大角鹿轻点有限?!这还能是狗?这特嘛都成幽灵公主里面的那条白狼了好吧!”
“卧槽啊……这样的话遇到活人别说交涉,马上就会被当成异常生物当场射杀啊!”萧云双爪抱头,仰天长啸,“别呀老铁我要回归人类社会的呀,就算变成狗我也渴望钢铁丛林呀啊啊嗷呜~~~~”
接受活到狗身上这个现实后萧云已经不指望能重回以前没珍惜过的平凡生活,但是荒野间流浪这种事情实在是不适合连出省上大学都不乐意、只在老家念了二本的死宅,所以萧云还是非常期待能重归文明世界的,就算是当头扒垃圾箱的流浪狗也行……他这么聪明机智,没准儿就被慧眼识狗的铲屎官看上了呢?
再怎么说,狗粮也比没滋没味不知道有多少寄生虫的野味生肉容易下咽吧?
但是……假如他真是一头比棕熊还大的、跟动画片幽灵公主里面的白狼一个尺寸或是更大的巨型犬,那么找个铲屎官赖上去这种操作也就玩不出来了——谁特嘛养得起啊!哈士奇都吃穷多少派出所了!
正常人看见这种尺寸的巨型犬不报警才怪……
夜间的大草原温度相比白天降低了很多,披着厚厚毛皮的萧云倒是没感觉冷,就是心凉,想唱凉凉……他再度回忆起身为人类时的幸福生活,他发现他真傻,真的,以前过着那么逍遥自由万事不操心的日子的时候怎么就没说多珍惜一下呢?
“肚子又饿了……唉……现在是几点了,外卖小哥还上班的吧,想吃冒菜了……( Ĭ ^ Ĭ )……”
阵阵困意袭来,眼泪口水齐下的萧云慢慢闭上了眼睛。
这个孤独凄凉的大草原上的夜晚,萧云做了一夜长梦,梦中的前半截他一直在狂吃海喝各类食品,幸福得鼻涕冒泡泡;后半截,梦境突变,他不在是出生在中国西南内陆省份的小市民,而是降生在某个不知处于何地的、贫困到了极致的原始部落。
萧云眼睛一睁开看到的就是黑乎乎的、油腻腻的帐篷——不是风景片记录片里面的那种漂亮圆顶帐篷,而是倚着树木搭上毡化的羊毛毡粗糙地盖起来的斜顶篷,帐篷里面也没铺什么毛毯之类的高级货,而是非常原始的动物毛皮。
萧云感觉身体很不舒服,背部、臀部的皮肤有种刺痛感,感觉他像是被放在非常粗粝的麻布口袋上一样,在他发出动静后,坐在毛皮上的成年人抱起了他,萧云看见成年人的另一侧有个架在石块上的陶罐,罐中烹煮着乳白色的羊奶,还有个较为瘦小的人坐在旁边看着火。
两个成年人开始对话,说出来的绝不是中文、英语,也不是萧云看电视剧电影纪录片时听过的蒙古语、藏语,但萧云就是隐约能听懂他们的对话:
“……他撑得过今年的冬季吗……”
“……应该能吧,商队来的时候多换一点糖……唉,他出生的时候的太弱了,是我的过错……”
萧云都还没理解这一幕意味着什么,梦境变了,他成了个小屁孩,在围成环形的一圈儿斜顶帐篷中跑跑跳跳,但周围没有人跟他玩,似乎别人都在忙自己的事,隐隐约约地,萧云看见部落外更远的地方有大片大片的牛羊。
梦境再度变化,萧云一个人窝在原来的斜顶帐篷中,对着火堆上的陶罐出神,这个陶罐看上去旧了很多。
瘦小的人走进帐篷,萧云喊了他一声舅舅,舅舅仿佛很悲伤,一句话不说抱紧了萧云。
萧云听到很多人的说话人,都是族人的声音,有的急促、有的紧张、有的愤怒,他还被那个瘦小的舅舅抱着,看不见说话的人,但是这些声音却使劲儿朝他脑子里钻:
“出去的族人都死了……部落的勇士全没了……”
“我早说过不应该卷入这种事……”
“王帐承诺的五千头牛羊,东边的大部落只分给我们八百头!”
“不能留在此地了,往西边迁移吧……”
“可是……”
“别说了……我们要保护剩下的族人……”
萧云醒过来的时候完全是震惊过度直接懵逼的,瞪着一双铜铃眼看着微微泛白的天空,好半响都回不过神来。
因为他就在不远处趴着的关系,专门偷别人猎物的食腐动物没敢靠近、夜行性的掠食者也没敢上门,所以那头放了一夜的大角鹿还基本保持着完整——加了基本两字,是因为这头大角鹿被石块砸破的头和被萧云割过的肉的地方盖上了一层密密麻麻的苍蝇,萧云过来检查的时候差点没看吐。
忍着恶心驱散苍蝇,割掉鹿头、削掉被苍蝇不知道产了多少卵的暴露部分,萧云把剩下的角鹿甩到自己背上,再度坚强地朝前走。
“这家伙趁着舅舅出门离家出走的时候是往太阳落下的方向走的,朝着东面走应该能找到他的部落……”
走累了,或者说实在是饿得受不了了,萧云随便找个地方停了下来。忍着恶心反胃割了两块生鹿肉吃下恢复少许力气后,萧云刨土在鹿身上盖了一层免得招苍蝇,便在周围搜索起来。
原主的记忆中,他的舅舅和一部分族人离开部落去找商队是每年入秋后才进行的,也就是说,这片莽莽草原看上去虽然仍旧葱葱郁郁,但已经进入秋天了……果然,花了点儿功夫萧云便找到一些干枯的灌木,又是废了不少力气刨土,把整丛灌木连着部分根须带回藏鹿肉的地方。
灌木不够烧,想生火的话还是得靠树,还好树的目标比较大,不用花心思去找。萧云选定了一棵树皮比较干燥且多处开裂的老树,靠自重撞击、扳断树枝,来回两趟便搬回来不少柴火。
“接下来是重头戏了……”
萧云用爪子抽出几根较细小的树枝架起来,找出部分干燥的灌木踩碎,又找一根树皮干得比较透的粗树枝,用爪子细细地刨出一堆树皮丝,再用爪子踩着这截粗树枝的一头将它微微翘起,另一只爪子在树枝表层迅速地、轻轻地划过。
“果然有火花!”
萧云精神一振,连忙把这截粗树枝放平,在上面撒上刨出来的树皮丝和干燥的灌木碎末,将爪子悬在上方轻轻按住,然后用一根利爪快速地在树枝上来回划……
随着刺耳的木头被疯狂刮擦的声音,细小的火花时隐时现,但就是点不着……
“我日来点晒干的玉米皮多好啊嗷嗷嗷!”
又是一阵疯狂刮擦后……所谓功夫不负有心人,刨出来的树皮丝上冒出了青烟,萧云怕这小得都看不见的火苗转瞬即逝,赶紧把树皮丝团一团塞到架好的树枝堆里面,嘟起脸颊小心地吹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