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弄清风
程锦宏走到十四身边,解释道:“龙都住在高处的山峰上,越高越好。他们一般只有在喝水的时候才会去峡谷里,所以峡谷相对安全,但往深处走的话也很危险,因为深处就是龙族的墓园了。要是被龙族直接逮到你出现在墓园里,绝对死,凉得特别快。但那墓园里会产出药草,是龙骨的伴生物,据说百年的骨头旁边,才会生长出一株巴掌大那么一棵,采到就发达了。”
十四:“这里没有其他的魔兽了吗?”
赫舍尔:“按理说没有。”
魔兽都遵循弱肉强食的法则,它们对于龙威的抵抗力,是远远弱于人类的。强一点的种族若是胆敢入侵巨龙之崖,那会被龙族直接踩死,可弱一点的,哪怕龙族根本不把它放在眼里,它也完全承受不了巨龙的威压。
玩家们来巨龙之崖,身上都要涂抹一种魔法药水,掩盖自身人类的气息,否则一样会被踩死。
龙族对人类,可确实谈不上喜爱,尤其是冒险者,对于龙族来说,他们每一个都是胆大妄为的“屠龙勇士”。而巨龙之崖,也确实是玩家们的终极试炼场。
对于骑士、赏金猎人这类的职业来说,屠龙是实力的象征。D.s就是Dragon Slayer的缩写,屠龙者。
对于盗贼这类的职业,从巨龙的巢穴中偷走他们的财宝,也是一项极难完成的任务。无双就干过这事。
程锦宏问:“我们现在怎么办?那个时间之龙住哪儿啊?总不能挨家挨户去找吧?十四,如果你像赫舍尔一样,突然跳出来说自己其实是龙族,那就可以了。”
十四又问赫舍尔,“高贵的精灵不是龙族的朋友了吗?”
陈添:“对啊,要不试试?”
试试就逝世。
赫舍尔果断拒绝。
殷绥接到的有关于巨龙之崖的任务,叫做《爱格的孩子》,任务指引他来到这里,寻找路易十四的亲弟弟、被时间之龙爱格收养的人类小孩,奥古斯汀。
此时系统提示他们已经进入巨龙之崖范围,但任务还没有任何变化,那证明还要继续往前走。
五人已经涂上了特制的魔法药水,顺着藤蔓滑下去,到了峡谷里,十四才惊觉——峡谷里的草真高啊!
及腰的草很好地遮掩了他们的身形,有些地方甚至没过了肩膀,即便天空中有那条龙看过来,也还需要低头弯腰,就能将自己隐入无边草丛里。
越往前走,草木越矮,前方出现了一个淡水湖。湖边的草就要矮得多,因为龙族会下来喝水,生命力再顽强的草,都会被它们踩死。
绕过这片湖,就是龙族的埋骨之地。
SS鬼鬼祟祟地躲在稍远处的高草丛里,拨开草丛往湖边看,湖边没有龙,但却有别的。
“你们不是说……峡谷里没有别的生物吗?那是什么???”十四饱含疑惑。
“鸡。”赫舍尔道。
“野鸡。”陈添补充。
“七彩大山鸡。”程锦宏进一步说明。
“我知道是鸡!”十四激动又迷惑,“这里怎么会有鸡?谁养的鸡啊?”
“任务刷新了。”silver给出了最终的正确答案。
众人还没反应过来呢,就看到一条迷你龙风风火火地从峡谷一侧的山洞里奔出来。他有着宝石般的鳞片、胖嘟嘟的身材,全身不过一米高,还系着缀满了珠片的围裙,整条龙珠光宝气的,在阳光下行走时,就像一座移动的宝石山。
这龙,不是爱格又是谁?
爱格去抓鸡,
七彩大山鸡。
山鸡急逃离,
爱格MMP。
“本龙这就把你打倒!”爱格左勾拳右勾拳,打拳鸡,最终一屁股坐死了七彩大山鸡。拖着山鸡回去的时候,他还不忘朝天空大喊——
“奥古——回家吃饭了——爸爸今天做烤鸡——”
第119章 偷孩子计划(一)
天上有人吗?
天上只有龙啊。
陈添、十四还有程锦宏齐刷刷地抬头望着天, 还没看出名堂来呢,一头黑色巨龙忽然俯冲而下,刮起的劲风把远远躲在草丛里的陈添都掀翻。
殷绥眼疾手快地捞住陈添, 没让他摔个屁股蹲。再看那黑龙, 前一秒还在高空俯冲, 下一秒, 已经出现在湖边。
阳光下,黑龙的鳞片熠熠闪光, 粗看是黑, 细看是五彩斑斓, 谓之——五彩斑斓的黑。如果说一条龙也有气质, 那这条龙就是威严凛然,他的身形比其他的巨龙看起来都要高大, 却又没那么粗壮, 四肢遒劲有力, 翅膀巨大,甚至看起来有些锋利, 边缘处泛着金属的光泽。
仔细看, 他的瞳仁也是金色的。
爱格从山洞里探出头来,不满地大喊:“莱德!你这头讨厌的龙, 我的火又灭了!”
用来烤鸡的火,对龙族来说,是真的小。翅膀扇起的劲风一吹,架子倒了, 火可不就又灭了。
这样的事情看起来已经出现了不止一次,爱格虽然恼怒,但并没有冲出去跟莱德打架。莱德也并不理会, 微微俯身,一个小不点就从他背上跳下来,迈着欢快地步伐奔向山洞。
“爱格!爱格!”那是个四五岁大的小男孩,穿着类似冒险者的衣裳,腰间却又不伦不类地裹着块兽皮,光着脚,手腕、脚腕、脖子上都戴着宝石和兽牙穿成的链子,一头金发用某种细软的藤条绑着,露出肖似路易十四的脸来。
他欢快地朝着爱格跑去,一边跑一边喊:“今天莱德带我去了最高的那处山上!”
爱格张开双臂接住他,一米高的迷你龙和一米高的小男孩在洞口拥抱,龙还抬起爪子像模像样地摸摸男孩的头,说:“要叫爸爸。”
男孩:“爸爸。”
爱格开心地甩了甩尾巴,这就牵着男孩的手进山洞,顺便又重申了一下,今天的晚餐是烤鸡。
莱德在湖边喝完了水,走两步,巨大的身影便已来到了山洞旁。他低头看向连自己的一只爪子都伸不进去的洞口,说:“奥古,明天再来找你。”
被叫做奥古的男孩立刻走过去,亲昵地蹭了蹭他的爪子,说:“好的,莱德叔叔。”
“是莱德!没有叔叔!”爱格很快就又跑出来了,叉着腰挺着鼓鼓的小肚子,朝着莱德恶龙咆哮,要把他赶跑。
这场面实在可喜。爱格才多大一点,莱德却有那么大,就像是一只刚破壳的幼崽与成年巨龙叫板,可偏偏趾高气昂的是小的那个。
莱德走了。
爱格便向胜利者一般昂首挺胸地回去,临转身前,还冲着天空发出一声龙吟。那是龙族用来圈地盘时的震慑之语,是警告,传得是挺远,就是听起来不够威严。
“这龙是变种吗?为什么只有那么点大?”十四好奇发问。
“不是。”程锦宏摇头,作为一个男孩子,他当然也喜欢巨龙了,因此热情地给她科普,“时间之龙的体型虽然比不上其他的巨龙,但也不小。变那么小,纯粹是因为他自己喜欢,而且方便。说起来,如果真的变回原来大小,时间之龙光那一身漂亮的宝石般的鳞片,就可以称得上是龙族的美男子了。”
十四啧啧赞叹,“龙不可貌相啊。”
陈添:“而且他是现存的龙族中年纪最大的。”
十四:“哇哦。”
赫舍尔:“空间之龙莱德,是体型最大的。”
时间和空间,两大世界法则。爱格活得最久,久到可以跨越时间长河,追溯到龙族起源,但他并非一直注视着世事变迁,时常会陷入沉眠,眼睛一闭一睁,可能几百年已经过去了。时间不会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痕迹,他出生时是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迷迷糊糊,古灵精怪。
莱德掌握空间法则,利爪和双翼有撕裂空间之能,它有着最大的体型,实力也在整个龙族中数一数二。
当然,龙族所有龙都不弱。最好战的当属黑龙,而黑龙之中最会挑事最爱打架的,如今就被海神镇压在海里。
侃完龙族二三事,SS的目光又回到了那个小男孩身上。毫无疑问,他就是路易十四的亲弟弟,奥古斯汀。
殷绥道:“任务要求我悄悄去见奥古斯汀,不能被爱格发现。”
程锦宏:“不会是让我们偷孩子吧?”
十四:“偷了干嘛?”
陈添:“带回反抗组织培养成骨干然后刺杀路易十四?”
赫舍尔:“合情合理。”
程锦宏:“但也有可能是为了揭穿王室凶残到连亲子都杀的真面目?”
十四疑惑道:“这还用揭露吗?”
陈添:“不如L大师掉马来得震撼。”
殷绥忽然道:“掉马对他来说也许不是坏事。”
陈添:“为什么?”
殷绥:“L粉丝多。”
陈添:“狂热粉丝转化为暴君信众???”
可怕,真可怕,什么事一牵扯上路易十四,就觉得不简单,背后必有阴谋。SS纷纷摇头,转而思考起了“偷孩子”的事情。
几人在高草丛里嘀嘀咕咕,密谋了半天,最终定下几个计划。
Plan A:下药。
简单粗暴地把爱格迷晕,趁他晕着的时候,去跟奥古斯汀说话。
能够迷倒巨龙的药物虽少,但也不是没有,最重要的是要把药下在哪儿。silver和赫舍尔轮番出去查探了山洞里的情形。
赫舍尔:“他没有吃烤鸡。”
殷绥:“龙族吃的东西跟我们人类不一样,人类的食物是专门为奥古斯汀准备的。爱格虽然缩小了身体,但食量不会变,洞里根本没有储存他要吃的食物,他应该是外出觅食的,也不会像人类一样吃一日三餐。”
简而言之就算他们想下药,爱格不吃,也没用。伟大的时间之龙甚至不喝普通的水,他要喝月隐城王宫里的时光之井的井水,档次高得很。
山洞里也没发现井水,陈添和殷绥那里倒是有上次去时光之井时,偷舀的水。
十四:“可是爱格面前突然出现一碗水,也很奇怪吧?就算他分辨得出那是时光之井的井水,也不会直接就喝?”
陈添回忆着上次在时光之井畔见到爱格的情形,说:“这头龙非常好忽悠。”
NPC都有策划给他的基础设定,譬如有的NPC只要好感度达到一定标准、或给出什么喜欢的食物、物品等等,就能给出相应的线索反馈,但有的NPC则守口如瓶,各有不同。
爱格不是那么精明的角色,或许可以一试。
试试的结果却不尽如人意。
爱格虽然好忽悠,也有点迷糊,看到山洞外出现的一瓶水,疑惑地歪着脑袋想了半天。这个瓶子像是他的,又不像是他的,他在自己身上摸了半天,好像没丢。
但是这瓶子好看啊,他兴冲冲地捡起瓶子,打开瓶塞,发现是时光之井的泉水,就更开心了。
“他真的打开了。”
“喝啊,快喝。”
“他看起来真的好好骗……”
下一秒,这头好骗的龙,就兴冲冲地抓着瓶子,冲到了他的鸡窝旁,把瓶子里的水倒给了仅剩的几只七彩大山鸡。
倒完了,他也不确认那几只鸡怎么样,开心地把瓶子收好,蹦蹦跳跳地回了山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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