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湿管家今天也在觊觎少爷 第21章

作者:白鹭爱吃鱼 标签: 强强 幻想空间 情有独钟 游戏网游 网游竞技

凌逸手指仍残留着微弱的电流余温,左手无名指内侧,齿痕隐隐发烫,他在那小块皮肤上摩挲了一下。

“凌特助。”

客厅里,二助的声音打断他思绪。

对方正站在茶几旁,手里捧着几份待签的文件。

“久等了。”

凌逸迈步向前,却在即将落座时顿住,二助身侧,一个纯白礼盒静静躺在那里。

他呼吸一滞,眸光骤然暗沉,仿佛暴风雨前压城的黑云。

不需要打开,他知道盒子里面是什么。

设计师被用手段支走,面料订单被暗中替换,连乐��的行程都被刻意打乱……这件衣服,本该永远消失在时间的长河里。

可现在,它出现了。

崭新、完美,像命运对他恶毒的嘲弄。

指甲深深抵进掌心,尖锐疼痛和药物刺激顺神经攀爬而上,却压不住心底的暴戾。

那个人送的。

少爷会穿。

会像上辈子一样,对它爱不释手,对它…念念不忘。

轮椅声由远及近。

凌逸迅速起身,这个动作同时将礼盒挡在后面。

“少爷,”他声音平稳,听不出异样,“打扰您了?”

“在工作?不打扰,你们继续。”

这道清越的嗓音宛如天籁,凌逸恍惚了一下,理智回笼。

但二助已经拿起礼盒,恭敬地递到乐晗面前,“小少爷,这是乐总让我带给您的。”

乐晗原本只是下楼休息眼睛,除了略感诧异,对乐��送的礼物毫无兴趣。

然而当看清礼盒上烫金的字样时,他动作明显一顿。

轮椅向前滑动。

凌逸微垂眼,背脊难以自抑绷紧。

丝带解开,礼盒内纯白面料闪露柔和珠光,乐晗他略微睁大眼,将外套拎了起来。

在他看不见的角度,凌逸瞳孔剧烈波动,手指无意识攥住手中纸页,那上面还有他刚写下的签名。

这是件棒球衣,印着特殊logo的精致吊牌缀在下端,摇曳生姿。

乐晗不会记错。

全球限量改制款,世上独一无二,是他十八岁生日时向乐��讨要的,曾经最钟爱的一件。

以至于收礼物那天,他说����

[我要穿到我死。]

后来他的确践行了这句话。

在纵身跃下那天,他拿它擦了别人的血,然后随手丢弃。

时间线错乱,这件外套按理应该挂在主宅衣橱,更不可能崭新如初。

重生会连过去的事也改变吗?

乐晗眸光微闪,指尖一松,任由外套落回礼盒,“不要,拿回去。”

轮椅转向,他头也不回离开了。

凌逸站在原地,目光追随那道背影,半晌,缓缓吐息。

抿紧的唇线终于柔化,似乎还抬了抬,眼底却未见多少笑意。

“这…”二助捧着礼盒,为难地瞥过来,“凌特助,您看…我实在不好向乐总交代啊。”

他语气殷勤讨好,眼神却明明白白写着“这个烫手山芋就交给您了”,毕竟全公司都知道,这位首席特助虽看起来冷淡,实则最好说话。

凌逸果然伸手接过,几个利落翻折,外套恢复工整。

“还有事?”

“没、没了。”二助如蒙大赦,“就是乐总交代,那些报告需要在明天上午前整理完…”

“嗯。”凌逸淡淡应声,仿佛毫不在意那些堆成小山的文件,只是又看一眼礼盒,抬手拨了拨眼镜。

镜链随动作轻晃,折射冷光。

雨幕如纱,凌逸送完人,撑着黑伞往回走。

乐晗坐在落地窗前,看那道修长身影穿过玫瑰园。

雨珠顺伞骨滚落,在浅色石径上溅起细碎水花,银制伞柄被他握在指间,白手套打湿后更显手指轮廓分明。

乐晗其实对白色无感,跟他讨厌咖啡一样,从来装得喜欢而已。

但凌逸手套的白和那件外套的白截然不同,乐晗越看越觉得好看。

好看得惹眼。

人前的凌逸总是完美,无论给他什么工作都不折不扣,举止仪态永远一丝不苟。

但就是太过完美了,像个被程序操控的机器人。

而现在,这个机器人在没有收到任何明确指令的情况下,擅自执行了一个深得他心的举动……

他将那件外套,丢了。

途径花园角落时,就那么一抬手,将那礼盒连同袋子,全部扔进潮湿的垃圾桶。

再没多看一眼。

*

夜色渐深,卧室里只剩一盏暖黄壁灯。

虽然外面还在下雨,羽绒被却充满阳光味道,随下陷渗出细密的玫瑰香。

乐晗被轻放在床边,“那件衣服呢?”

凌逸正为他脱鞋,闻言手指一顿,低声道,“…扔掉了。”

还挺诚实,“这么胆大,不怕你上司问罪?”

“因为少爷不喜欢。”

手套托住那只脚掌,褪去袜子,露出光洁的脚背和修剪整齐的脚趾。

“这倒是,”乐晗撑着床垫往后仰了仰,“那今天有人问我在做什么吗?”

“有,”凌逸将他的脚放在自己半跪的膝盖上,视线从脚背淡青色的血管掠过,又不着痕迹抬起,“我说您在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乐晗笑得整个人跌进床褥。

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乐��竟会主动问起他?

辞职事件已经过去十多天,再想到这位主角,只有一个词能形容乐晗此时的感受,心如止水。

他居然对执念多年的人,毫无想法。

就像那件衣服,曾经只要是乐��经手的东西,哪怕再厌恶乐晗也会视若珍宝。

可现在,那么狂热的感情,说不剩就真的一点都不剩了。

雨滴轻叩窗棂,凌逸忽然听见乐晗唤了声自己的名字。

他抬眸,看见青年出神地望着天花板,“少爷?”

“凌逸,你有没有喜欢的人?”

呼吸蓦地一轻。

掌心下,蝴蝶骨微微起伏,宛如生命永不止息的节律,凌逸的手贴着乐晗肩后,抱起动作就这么停在微妙的位置。

他敛睫,嘴唇动了动。

乐晗并没看他,依旧望着天花板,像陷入无解难题,那些理不清的思绪,让他眉眼恍惚,缥缈得像一幅不可触及的画。

“算了…”没等被问的那方回答,乐晗自己先摇头,“问你也白问。”

连打个领结都要量好尺寸的人,怕是连心跳失序的滋味都没尝过吧。

凌逸抿了抿唇,“…少爷有什么困惑,或许我可以为您分析。”

他的手终于穿过乐晗膝弯,像往常一样将他轻轻抱起,送往床垫中央。

“也是,都说你的脑子比超级计算机还厉害。”

若非如此,乐��也不会在凌逸还上学时就破格让他担任助理,不过对凌逸而言,那张文凭确实可有可无。

“就是如果…你曾经疯狂地喜欢一个人,用尽手段想要独占他,但某天醒来突然就不喜欢了,这会是什么原因?”

“也许…”

“也许什么?”

“也许那并非真正的喜欢。”

这句话让乐晗心头一震,似曾相识。

其实他小名本来是“岁岁”,取岁岁平安的吉兆,后来的“碎碎”,源于他自己幼时的任性。

那段记忆太久远,早已模糊,全貌还是乐��告诉他的。

据说他两岁时曾痴迷一面水晶镜子,整天抱着顾影自怜,听哥哥夸他是世上最漂亮的孩子。

直到某天,镜子跌落粉碎。

众人都以为他会痛哭,谁知小小的男孩竟拍手欢笑,口齿不清地说着“碎碎,我叫碎碎”。

保姆慌乱纠正说他的名字是“岁岁平安”的岁,他却固执地认定就是“破碎”的碎,还跑去向哥哥告状说保姆叫错了。

当时乐秉国和唐声晚脸色都不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