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与光同尘 第74章

作者:谦少 标签: 豪门世家 情有独钟 网游竞技

S城有家叫“百鬼夜行”的游戏咖啡店,大概在无知路人的眼里,每当ChinaJoy的时候,从这店里走出来的一拨一拨的人,才是真的“百鬼夜行”。

白小胥拎着一只球棒直奔二楼,绕过绣着古代仕女的屏风,直奔紧闭着门的店主休息室门口,一脚就踹开了门。

门里坐了个悠闲自在的青年,天生一双桃花眼,眼头下勾,漂亮到极致的双眼皮,眼尾微微挑起来,一笑嘴角就带着勾,被踹了门也不动声色,瞟了一眼白小胥,继续逗自己的猫。

白小胥把自己的书包往他桌上一扔,发出“砰”的一声,吓得那只猫炸着毛跳开了。

那青年随手翻了翻书包,一堆纸币从书包里掉下来,还有存折和手表。

“这是我所有值钱的东西!”

“所以呢?”青年悠闲仰在椅子上,看着气得脸通红的白小胥。

“钱都给你!你去帮我打一个人!”

第86章 外人

青年看都没看一眼书包里的钱,桃花眼像带着钩子,在白小胥脸上扫了一下,站了起来。

白小胥警觉地握紧了棒球棍。

青年朝他走,他就紧张地往后退,一直退到后背贴到墙上,才色厉内荏地发飙:“干嘛!”

“没干嘛……”青年好整以暇地笑着,一手撑到了墙上:“就是跟你讲讲价钱。”

“讲什么价钱!”白小胥已经完全进入警备状态,像炸毛的猫弓起脊背迎敌一样。

“我不喜欢钱,”青年微微笑起来,用手指拨了拨白小胥的头发:“不如用点别的来付佣金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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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斯梵踹开程曦房门的时候,程曦正在打包行李。

被踹了门,程大少爷也没什么反应,只是冷冷瞟了一眼晏斯梵的鞋子:“换鞋。”

本来程曦没有换鞋的习惯的,但是自从林郁买了一本家居的书开始研究人类家居习惯背后的科学依据之后,换鞋就成了程曦宿舍的规矩之一。

只是林郁现在已经不在这里了。

晏斯梵没搭理他。

他刚从店里出来,穿着一件宽大T恤,像他这种到哪里都要懒洋洋地靠在一边的人自然不会穿硬邦邦的牛仔裤,一条休闲裤子,鞋子也是球鞋,双手插在裤袋里,慢悠悠走过来,一脚踹在了程曦腰上。

程曦重重地摔了出去,还好手快,抓住床边,这一跤没有摔结实。

“抱歉啊……”晏斯梵懒洋洋笑着:“有人请我来打你,我收了佣金的。”

程曦一言不发,站稳身体,也不和他废话,直接一拳挥了过来。

程曦打架并没有什么套路,直拳,闪避,扫腿,都是从小到大这么些年在学校里打出来的,他遗传了程家的基因,从小就比别的小孩身体好,会打架,有天赋,小学就比别人高出一个头,一个人能打两三个。别人拦人是几个人拦一个,他是一个人把几个人堵在巷子里。

晏斯梵轻巧闪过了他的拳头,一记角度刁钻的肘击,直接打程曦肋下,程曦伸手挡住,抬腿就顶他腹部,晏斯梵抬膝,两个人膝盖重重磕在一起,程曦皱了皱眉头,伸手掐晏斯梵喉咙。

说起来,他们其实也是打架认识的,晏斯梵初中时候比现在还漂亮,有些人开玩笑叫他校花,被他按在地上,一颗一颗地敲掉了四五颗牙齿,从此就只有凶名,没有艳名了。他不算天生能打的人,但是他打架非常狠,正常人打架,再怎么都是拳来脚往,不会真正下杀人的重手,他不同,招招都是杀招,每一招都用尽全力,很多人打输了并不是打不过他,而是被他吓住了。他以前没像现在这样懒到眼睛都半眯着,他的眼睛其实是浅琥珀色,冷冷的,他像是完全感受不到痛,和人打架的时候也不带一点情绪,仿佛他打的并不是同为人类的人,而是一个木偶。

但是他身体素质不如程曦。

两人打了一阵,各自挨了对方几拳,程曦心中郁结,拳拳都带着风,晏斯梵被打了两拳,咳了起来,一副要咳血的样子。

“不打了。”他仰在程曦床上,咳嗽了一阵,声音沙哑地笑:“真没意思。”

程曦没搭理他,继续收拾东西。

晏斯梵伸腿把程曦竖在一边的箱子踢翻了。

“搬家啊?这么兴师动众。”

程曦把林郁落在书柜上的几本书叠起来,放进行李箱,盖紧箱子。

“我得走了。”他把收好的两个行李箱竖在墙边,关上窗帘。

晏斯梵懒洋洋地看着他收拾,忽然笑了起来。

“笑什么?”

“笑有些人要去找死了。”晏斯梵仰在床上,俨然是铁口直断的算命先生:“当初你还和我一起笑南仲远那个傻逼,现在轮到自己,比南仲远还要傻逼……”

程曦没有生气。

“阿梵,你有没有想过自己这一辈子要怎么过?”

“怎么过?”晏斯梵仍然是懒洋洋的:“怎么舒服就怎么过,该玩玩,该睡睡,别找死,不就是一辈子了……”

“你觉得这样有意思吗?”程曦平静问他。

晏斯梵笑了起来。

“怎么?和我聊人生理想啊?程少。”他玩世不恭地对着程曦笑。

“聊人生理想并不是什么可笑的事。”程曦语气平静得很:“不敢聊,不是因为不屑,是因为你知道聊了也没用。你一辈子怎么过,是你自己的事,但是你不要觉得这样过一辈子很光荣,庸庸碌碌活到八十岁谁都可以,找死却没有几个人敢去。”

“好的,”晏斯梵笑得意味深长:“那就希望您老去找死有个好结果,我会替你想好墓志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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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是老地方,已经是晚秋了,秦家别墅墙上的蔷薇开得没有以前那么盛了,倒是几株槭树的叶子都红了。仍然是那个客厅,茶几上摆着一杯明前龙井,老林安静地站在门口,等着女主人回来。佣人们在外面穿梭着,小心翼翼,不发出一点声音。

程曦坐在沙发上,一点也不着急。

天快黑的时候,外面传来汽车的声音,佣人去门口迎接。

秦夫人穿一身黑,高级定制的礼服套裙,黑色的英式礼帽,帽檐上垂下面网,把她的脸隐藏了一半,看起来隐隐绰绰的。

“有个世交家的长辈过世了。”她这样和程曦寒暄,佣人帮她把帽子挂在衣架上:“老林说你等了我一下午。”

程曦点头。

她在程曦对面坐了下来,仪态端庄,一举一动都可称为典范。

“在北京玩得还好?”

她问得稀松平常,仿佛程曦真的只是去北京玩了一趟,仿佛她压根就不知道北京的“那个人”想要把程曦送到某个欧洲国家去见见世面。

程曦难得有耐心和她周旋:“还行,他说要送我去荷兰。”

秦夫人端着茶杯的手无动于衷,似乎提到那个人对她来说并不是什么牵动情绪的事。

“你自己怎么想的呢?”她问程曦。

“我不会去的。”程曦简洁得很。

她低头喝茶,雾气氤氲上来,她的眉眼在雾气后变得朦胧起来,措词也十分温和:“只怕那个人不会同意。”

程曦笑了起来。

“他同不同意,不关我的事,我自己难道还决定不了自己以后在哪里?”

秦夫人态度优雅地品着茶。

“这几天,国内有点不安稳,送你出去也是应该的。”她问:“你那个朋友,什么时候带来见见我?”

“已经分手了。”

她将茶杯放回茶几上,笑了起来,像个抱怨自己儿子的普通母亲,明贬暗褒,怎么看都觉得自己儿子好。

“到底是小孩子脾气,谈恋爱就跟玩儿似的,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才肯认认真真地谈个好女孩子……”

就是因为认真了,才会坐在这里。

“听说荷兰那边天气不算太好。”看着外面的天色,她忽然来了这么一句,大概是看太久没人说话了,怕两个人冷场了气氛太尴尬。

“不关我事,反正我也不去那里。”程曦兵来将挡。

秦夫人皱起了眉头。

“你现在年纪小,有些事你还看不懂,等你以后出去了就知道,这些决定,其实都是为了你好……”

程曦抬起眼睛看着她。

他的眼神很平静,却像激流暗涌的河水,平静的水面下藏着能粉碎一切的漩涡,这眼神的力量让人惧怕。秦夫人停下了话头,她是商场上的女强人,那些对手背后都给她起了绰号叫“武则天”,怎么会看不清现在的气氛。

“说到对我好,我倒是想起来了,”程曦难得这样不紧不慢:“我从记事开始,就被养在沈泽家里,但是因为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所以跟沈阿姨怎么都亲不起来。后来见到自己的亲生父母,也并没有多亲……”

“梅毓她有自己的家庭和儿子,自然和你会有点隔阂。”她说。

“我以前总觉得,你虽然一年见我两次,但应该也是为了我好,”程曦自顾自地说下去:“后来忽然就想明白了。我离开你的时候,只是个婴儿,什么记忆都没有。沈阿姨天性也善良,如果我不知道自己是收养的,也许会把她当成自己的母亲,而她从小带我,应该也会对我还不错,就算赶不上沈泽,也会让我觉得沈家就是我的家,她就是我的母亲。”

秦夫人抿紧了唇。

“但是从我记事开始,就不断地有人在提醒我,告诉我我不是沈家亲生的,我有自己的父母。而沈阿姨对我,也从来只是物质上的照顾,不和我亲近……”程曦勾起了嘴角:“你说,是谁在这样做,她的目的又是什么?”

程曦在明知故问。

她是林家的长女,秦家的当家人,程曦是她的儿子,是她和那个人生的,也是她所有子女中最用心的那个。她怎么会让程曦去当别人的儿子,就算那样能给程曦一个完整的家,让他像任何一个正常的孩子一样慢慢长大,她也不愿意。

所以就算让程曦以一种独特的姿态生活在沈家--物质富足,奉为上宾,但始终是个外人。就算程曦能拥有的,只是一年两次的见面,是每次都必须称呼她为“秦夫人”,她都要一遍遍提醒程曦,从他记事开始,就告诉他,他不是沈家的儿子,他的父母远在别的地方,沈家不是他的家,他没有家。

就算她给不了程曦一个母亲的照顾,甚至给不了程曦叫她“妈妈”的权力,但是她不会允许程曦把别人当成母亲。

“你说你是为了我好,”程曦对着她笑:“抱歉,我已经不看童话书了。”

第87章 红线

程曦的回答并没有让她勃然大怒。

她只是站了起来。

“老林,送程曦回去。”

一直站在门边的老林走了进来,站在程曦身边,等他起身。

程曦看着她。

“我记得以前你教过我,逃避是这世界上最无用的事,我想你自己不至于犯这种错误。”程曦平静告诉她:“你心里应该知道,你拦不住我,那个人也拦不住我,我来只是告诉你一声,从今天开始,我要做我想做的事,你们拦我也好,打我也好,我都会一直做下去。除非你们杀了我,否则我绝不会放弃。”

说完这些,他也站了起来,跟着老林往外走。

秦夫人站在原地,看着他。

“为什么?”程曦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忽然这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