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黯
“赶时间吗?”
我俩原本都离了座,闻言又双双站在那儿。院中只剩我们一桌客人,以及一位闷头打扫满地花瓶碎片的服务生。等服务生拎起簸箕、推着回收餐具的推车返回室内,虞百禁才开口应道:“有什么事?”
“要是不急,就再小坐一会儿,看在两位帮我解围的份上,单独送一首歌给你们。”
“只是一首歌?”
虞百禁拉开了外套拉链,熨帖地将那朵山茶花收进衣襟内袋,空出两只手来。我刚想拦他一句,他压下手背,示意我“放心”。
“没有别的东西要给?”
“别的东西?”
看样子,歌手并不知晓我们另有所指,“金鱼的鳞片”又闪了闪,笑道,“你们俩中间还容得下什么,一根针,一只小飞虫?”他拨弄着吉他的弦,“可怜我一个孤家寡人,还要给你们成双成对的唱情歌,谁来心疼我呀。”
或许是本身音域就窄、声调偏高的缘故,他说话的方式也有种顽劣的尖酸,不顾他人喜恶的任性,用脚打了个简单的拍子就唱起来。
在我年少愚蠢之时
Left to be a rock and roll star
我的爱人离我而去,想要当个摇滚巨星
He told me please don't worry
他让我别为他担忧
Wise little smile that spoke so safely
明智的笑容令我安心
He booked a one-way ticket
他买了张单程车票
Out west that's where they make it
一路西行
He met a girl who wore Versace
他遇到了一个穿范思哲的女孩……”
“哦,不对。”
唱到这句,他停下来自言自语,并非向着我们、而是向虚空中某个不在这里的人微笑,“我也不知道那姑娘穿不穿范思哲……范思哲很贵吗?”
“还好。”虞百禁说,“就是弄脏了不太方便清洗。”歌手漫不经心地抠着手指上掉色的指甲油,显然不了解他说的“弄脏”是哪种脏,也懒得了解。
“那还蛮适合我的。我一件衣服可以穿一个月。等我攒够了钱就去买一件。”
他把吉他放回乐器包里,包的底部散落着大量硬币和卷曲的纸钞,“你俩是游客?长得不像本地人。这边的哥哥皮肤好白,一看就不禁晒。”
他指一指我,自来熟地与我们攀谈,“你们都去哪玩儿了?我可以推荐一些不错的景点。鹿角集市去过了吗?”
“还没。”我说。“那里好逛。能淘到很多新奇的玩意儿,外面买不到的。古董,香料,二手货,违禁品……”他裹紧身上破破烂烂的外套,“就是治安差了点儿。好多外商和偷渡的人聚在这里做小买卖,就像那个斯……斯什么来着?”
“斯卡布罗集市。”虞百禁替他补全了这个拗口的名称,同时也是一首歌的名字。“哦,对。”歌手顺口哼唱了几句,我才听出这是一首传唱甚广的老歌,某一部电影的配乐。
“像是维京人在英格兰搞出来的那种定期集市?”
虞百禁和我交换了一下眼神。我突然很不想让他用同样的眼神看别人。“在那儿做买卖的都是哪些人?”
“唉,我又不是地陪,再问下去要收费的。”
歌手冲我们搓了搓指尖,眼底的狡猾才刚浮现,就被虞百禁放进乐器包里的钞票压了下去。
“拜托再讲讲吧,或者推荐一下好用的防晒。”虞百禁指指我,“我帮他擦。”
歌手怔怔地望着那堆染血的钞票。
“干,夜路走多了真的会见鬼。”
他笑着骂完,换了个坐姿,双掌合十举过鼻尖,“两位哥哥行行好,我还是处男,嘴上不干不净,别和我计较。”又说,“但我说的字字属实,因为——我就出生在鹿角集市。
“从小睡在柜台底下,我爸在上面卖那些破铜烂铁,都是假货,都不值钱。但他卖了快二十年,死活不肯走,说我妈一定会回来。
“笑死,回来个屁。”
他发狠抹掉嘴上的口红,手背上平白添一道血色,“听我爸说,我妈是最早一批‘海上来的’,在这儿生了孩子,又不肯留下,早年间多得是这样的人。我爸说我还有个亲兄弟,被我妈抱走了,我说你他妈嗑药把脑子嗑傻了?结果真凭空多出个弟弟来……哎呀,抱歉,没想扯这些家长里短。”
宣泄般的乱讲一通,他才想起要问我俩,“两位哥哥是来查案,还是寻仇?”
“找人。”“上岛。”
我和虞百禁最不默契的一次。
“那务必要去一趟集市,那里比码头更容易藏人,有人给你们使绊子,就报我的大名。”歌手胡乱朝我们抛出几个飞吻,“我叫琉璃。
“好啦,我要下班了,搞不好我那笨蛋弟弟还在外面等我,给我送夜宵……你们来的时候有没有在餐厅门口看到奇怪的小孩儿?拎着吃的。”
他伸手比划了一节高度,比我稍矮几分,一米七五左右。“没有。”我稍作回想,“我们来的时候门口没人在。”
“行。”
歌手冷哼一声,却是有些凉薄的意味。
“就说没有人会选我的啦。”
他没有同我们道别,背起乐器包,身形一晃、便隐匿在灯影之外,我和虞百禁买完单出去,并没有看到有人在等他。
他只是独自一人,迈开大步,在夜海中洄游,追溯着我们也无从知晓的过往,把一张染血的钞票折成纸飞机,捏它在手里,往深夜的更深处飞行。
回到旅店,反锁房门,虞百禁把外套挂在门后的挂钩上,那朵山茶花还插在衣襟内的口袋里。我绕过床尾,想关上阳台门,以阻隔入夜后愈发凛冽的风。抓住墙边垂落的窗帘时,我面向室外,靠墙站立,直到虞百禁走过来抱住我。我摸了摸他的头发。
“你每次都‘让我选’,是有什么寓意在吗。”
他和我一起朝外望去。“我的人生就是‘选’和‘被选’。
“在我还不识字的时候,我的名字是从书上翻来的;九岁的时候被‘选中’去做杀手,领养我的人……噢,我是不是还没跟你讲?那个人就是‘00’,已经隐退了。他告诉我,我没能被生下我的人‘选择’,不要紧,今后都可以自己选,或是被别人选。
“被别人选择是一件幸事。”
“是。”
——躲在楼下一棵海棠树后面的人影,终于发现我们“发现”了他,仓皇地往街角跑去,我把窗帘拉上,说,“有人就没那么幸运。”
作者有话要说:
引用歌词:Glass Animals《The other side of paradise》
第81章 番外一 歧途(恶魔×神父AU)
不知名时代、不知名国家的某个不知名小镇上,一名个子高高、背着行囊的青年扣响了教堂的大门,问这里需不需要义工。来开门的人和他年纪相仿,沉静的眼波下藏着一丝警惕,说这里的神父目前在外出差,短期内由自己担任代理神父,名叫简脉。青年爽快地伸出手,说反正都是father啦,叫我阿百就可以。
小镇青年阿百,阳光地上工,积极地干活,热衷于和所有人交朋友,展现出与其孤苦无依的弃儿身份不太相称的生活热情。并非偏见,简脉自己也是父母双亡,在神学院长大,经历相仿但谈不上相惜,只是愈发不理解对方身上迸发出来的“能量”——相反的,阿百却对他有一种别样的亲昵,每天在规定时间做完分内工作,都会多留一会儿,和他独处,聊天,散步。
有一天回去的实在是有点晚,简脉还不放心地送了阿百一段夜路,并告诫他不要抄近路回镇上,那条近路紧邻森林,荒僻无人,时常发生路人失踪和遇害的事故,教会有派专人去调查,在林中发现了恶魔出没的痕迹。阿百满口答应,好的father。简脉有点不自在地说私底下不用这么叫,我们同岁,像同龄人那样称呼即可。阿百说这样吗,这算是对我的优待?
不。简脉把一盏提灯交到他手上,说,就像今夜只有你晚归,所以我陪伴你,为你照亮黑暗,再无其他。说罢转身回了教堂,留阿百独自走在深夜的小径上,其实不需要灯,他的眼睛也可看清前路,而他喜欢黑暗,黑暗使人们忘却恩怨,傍近彼此,紧紧依偎,这是光明所不能给予世人的,温柔的梦魇。
阿百照旧抄近路回小镇,对每个人都笑,干活有点冒失,不怎么出错,只是偶尔弄伤自己,身上三五不时地出现一些小伤、淤青,都不特别严重,不到让人重视的程度,代理神父却还是会担心他,埋怨他,哪来这些磕磕碰碰,前天左手上的绷带今天换到右手上了?这里是烫伤?是不是有人欺负你?
阿百乖乖坐下来任他包扎,反问了一句,您是在关心我?简脉正在给他涂抹药水的手顿了顿,耳边能感觉到对方呼出来的细小气流、近距离下放轻的音量和微妙的语调,使人莫名的不敢抬头,仿佛如此就能躲过一场浩劫,那对他内心的动摇和越来越强烈的引诱。
至于异变是何时开始产生的,具体的缘由、引发的契机已无法深究。简脉宥困于自己的信仰和道德,习惯于隐藏自己的欲望,而人性的罅隙恰好就是恶魔趁虚而入的途径。
从少年成长到青年的漫长之旅,他虔诚而克己,有过朦胧的肉欲,也都能靠自己的意志力轻松跨越。但也或许是压抑太久了,他做了和阿百有关的春梦。
抑或是和“恶魔”。
梦是好的,好在不用负责,人最本真最邪恶的一面都可以在梦里得到释放。亦真亦假的幻境之中,他就像一枚紧闭的蚌壳把自己打开了,在另一股力量的煽动和怂恿下,他小心翼翼地张开了腿,他和恶魔就像两个初经人事的少年,没有谈过恋爱,只是急迫地渴望着触碰对方,这种迫切因为笨拙几乎显得有些柔情,同时又是黏腻和炽热的。他在梦中切肤的感受着那种滚烫,带着汗渍的肌肤,柔软的嘴唇和舌头,肉身交叠时狂乱的心跳。
他记得,阿百抓着他的手按在自己胸口,说你摸摸看,恶魔有两颗心脏,会挖出一颗送给它的命定之人,让ta和自己一起永生。
他很震惊,诧异中触摸到两股心跳的节奏,他知道自己遇见了真正的恶魔。可那个瞬间,他居然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喜悦,充实,他差点哭出来,恶魔像小孩子一样固执地问他,你爱我吗?求你,可怜可怜我,father,至少在这个世界里施舍给我一点爱吧,我太寂寞了,活得太久了。
神不是爱所有一切吗,那我也包含在内吧。神的爱像甘霖洒落大地,能不能只让我一个人淋湿呢——这种甜言蜜语,恶魔信手拈来,但简脉那时候已经完全没法思考了,在高潮来临前,他生疏而磕绊地说我爱你,这是错误的……请主宽恕我……但是,我爱你。冲上顶峰的刹那,他以为自己看到了天堂,大脑一片空白,而恶魔已经借机污染了他。
肚皮上湿漉漉的,他用手一抹,瞥见肚脐下方生出的奇异图案(淫纹),阿百伏在他身上吻他,和他温存,舔舐他的精液,他把手伸进阿百的头发里,摸到了恶魔尖尖的角。
他一下子吓醒了。惊恐和冷汗从他的体表退却之前,他第一反应是掀开被子、查看自己腹部的异状——没有异状。他松了口气。
一场梦而已。一定是他潜意识里对恶魔的畏惧与见不得光的暗恋混淆在了一起,让他错乱,毕竟对他来说,这些都是要摒弃的东西。他审视自己,他亦是凡人,因而听从主的训诫与引导,才能免于迷失,免于走上歧路。
值得庆幸的是,在这个档口,真正的神父也事毕返归,回到了教堂主持日常事务。简脉自知自己越轨,不好再把阿百卷入其中,于是主动远离,对阿百避而不见,试图独自厘清这段缠乱的心绪。
但怪事远远没有结束。
破溃的绮梦流淌出恶液,一点点侵蚀着他的现实生活。某天阿百终于单独拦下了他,还是那种友善、关切得近乎暧昧的语气,叫他脉脉,你最近在躲我,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他强作镇定,问阿百怎么了。阿百说,最近我经常在森林里遇到魔鬼,第一次,魔鬼是一条蛇,第二次,魔鬼是一头鹿,第三次,魔鬼是一只乌鸦。
那魔鬼可曾伤害过你吗。简脉问他。他摇摇头,没有。但我知道那就是祂。祂指使祂的化身来迷惑我,诅咒我,掠夺我的美梦,我再也没有睡过一场好觉,整夜整夜的,我都梦着你,不得安宁。
简脉猛地推开他,一声不吭地逃走了。阿百有点无奈地挠了挠头发,指甲缝里都是干掉的血痂。
刚来教堂那段时日,他的皮肤触碰到教堂内的任何物事都会被灼伤,会溃烂,虽然他有能力自愈,痛感却仍存在。
当天的义工时间结束,他照旧和其他人道别,沐着黄昏时分的雨离开教堂,往镇上走。他每天都走同一条路,哼唱着早晨在收音机里听到的流行歌曲。他喜欢时兴的东西,这个年代走俏的服装,饮食,人类创造的文化,音乐,尤其是电影。他想找一个能够和他坐在一起看电影的人。他们一起吃爆米花,沉默,对视,拥吻和哭泣。人们说这叫谈恋爱。
他在林间穿行,轻车熟路。如今他的外形已最大程度接近成年人类男性,因此常有一些低等恶魔将他认错,被他借机拆吃入腹。恶魔很难吃,口感又苦又柴,只能作为能量补给,人类更加美味,各种方面的。但他必须忍耐,忍耐也是爱的一部分,疼痛亦然。
他撩起衣摆,擦了擦嘴边的血迹。
恶魔也懂爱吗?
好问题,我的孩子。
老神父说,恶魔从来都不是主的对立面。事实上,恶魔给人更多选择,主却是唯一的,主为你指明的道路也仅有一条。它通向光明,洁净,洗涤你的灵魂,而你须得抵抗诱惑,万万不可偏离。
主是唯一的。简脉想。那么,渴望着另一个人的爱,算不算罪孽?
雨季来临,断断续续连下数日,空气潮湿,道路泥泞,他的心却焦枯龟裂。阿百一连好几天没来做义工,又在某个阴雨连绵的午后突然出现在教堂。像他初来那天一样,又是简脉给他开的门,倒映出他身影的瞳孔明显带着惊讶,你怎么来了?
不是告诉过你不用来吗,雨这么大,路很难走……
阿百没响,白日梦游似的望着他,许久才“啊”了一声。
我来见你。他摇摇头,我不是来工作的。
我只是……想见你。
他的瞳孔漆黑,囚住无数的不眠之夜,没人能从里面全身而退。简脉浑身都在颤抖,攥紧的拳头被握住,将他带出教堂。离开教堂就好。
离开神的身边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