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穿成历史名人的宠物 第6章

作者:置业 标签: 历史衍生 快穿 爽文 萌宠 团宠 无C P向

于是后来李盛就闭嘴了。

大军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军队城外休整,李世民率诸将进城拜见。

李渊派了太子李建成和幼子李元吉在城门迎接,他自己率领群臣在宫门等待。

对于这场胜利,李唐上下都是欢欣不已,薛举既除,李轨也稳住了,那唐朝的后背就暂时安稳下来,可以腾出手来放心东征,从战略意义上来讲,这场胜利为将来的军事部署铺平了道路。

李世民在城门口下马朝太子见礼。

“二弟总算回来了,这一战打得真是痛快啊!二弟居功甚伟,是我大唐的大功臣啊!”

李盛看着眼前温润清朗的青年,说话也很大气,想来,现在是大家一起努力对付外部矛盾,正是一团和气。

而旁边的李元吉就没那么讨喜了,李盛看他第一眼就就觉得这人不太礼貌,他上来就拽了拽李盛的缰绳:“这是二哥新得的马吗?倒是英气,弟弟倒是想试试。”

李盛:怪不得人家说动物的直觉很准,这个人果然很讨厌,懂不懂什么叫边界感啊,而且,谁要让你骑啊!

李世民也没惯着他:“飒露紫身上还有伤,我这一路都不敢折腾他,只是进城才骑了一会儿,还是来日有机会再说吧。”

他这三弟性子不好,时常斥骂责罚下人,飒露紫又是有脾气的,若是起了冲突,马儿不免要受委屈,还是算了吧。

第8章

三言两语打发了讨厌的弟弟,李世民生怕自己进了宫门后元吉再强行骑马,干脆让自己的亲兵先行回府中把飒露紫安置好。

于是李盛就被牵走了,他是秦王爱马,谁也不敢骑着他,于是就这样招摇地走了一路进了秦王府。

可能跟连年战争有关,又或许都城人民见识多胆气足?李盛觉得民风很彪悍啊,他前世看电视剧,一有贵人出行,两边的小摊贩都躲避不及,这会儿的百姓却都很有兴趣地在两边围着看,时不时还点评几句。

“这马一看就是蒙古马,看这大骨架子,这鬃毛,这筋骨,肌肉纤长舒展,一看就是擅长奔袭的好马。”

李盛回想起来那天的多人多马单向式马拉松,至今仍然心有余悸:大叔,你夸我我很高兴,但我真的不擅长,谢谢。

“这马颜色也漂亮啊,鬃毛上还帮了宝石吧,看着亮晶晶的。”

李盛得意地晃了晃脖子。

“嗯,看得出来是很受主人喜爱的,就是这鬃毛式样丑了点,糟蹋这晶石了。”

李盛不开心。

到了秦王府大门,门口的护卫都认得他家殿下的亲卫,于是赶紧殷勤地上来要接过马缰绳,结果却接了个空。

“这马很要紧,你带我去安置了,我再去前院拜见王妃。”亲兵攥着马缰绳不敢松,以他家殿下对飒露紫的宝贝程度,要是知道他随便把飒露紫交给人就不管了,那他就倒霉了。

于是李盛从偏门进去,被带到了府里面的马厩,他看了看,倒是很宽敞,也干净通风。

亲兵亲自盯着人给飒露紫放了草料洗了马槽放上干净的水,看着马儿低头吃了两口,这才转身跟着人走去前院。

没办法,这马挺有脾气的,就连他都知道飒露紫每次吃东西都是先把粮食谷物吃完,然后盯着草看一会儿,最后才一脸苦大仇深地开始吃草,还吃得慢吞吞一点都不积极,就算是一只马,都能看出它对草的嫌弃来。

但是也不能只给它吃精料啊,军营里的马可不是一匹两匹,你是主帅也得守规矩,将领们都看着呢。

于是他们家殿下就着急,从六月份出征,到九月份凯旋,青草越来越少了,很多都是存下来的草,那就更难吃,飒露紫也更嫌弃了。

所以刚才他看着飒露紫动嘴了,心里也是松一口气,打工人最怕多事儿。

李盛照样把马槽里的谷物吃完就不想动了,都回了长安了,他想吃好的!

而且他觉得李二凤应该会给他吃点好的,空着肚子正好等着。

那边长孙氏听亲兵说丈夫进宫去见陛下,再看一看天色,心里猜测只怕一会儿陛下会放丈夫回来换衣服,晚上会举行宴会庆祝,于是她也开始准备。

李世民在大概一个时辰后返还家中,夫妻久别重逢自有一番话要说。

“这次实在是凶险,那天若不是飒露紫死活不肯往前走,我怕是就跟薛举一样,也要染上疫病了,那这场仗,可就难说了。”

他刚说完,微凉的手指就覆上了他的嘴,长孙氏听这丈夫叙述经过,也是后怕。

“殿下不要说这样的话,您自有天佑,会平安的。”

两人少年夫妻,长孙氏十三岁就嫁过来,说一句青梅竹马也不为过,他看着妻子微微发红的眼睛,心中慨叹,沙场刀兵无眼,哪有万全之时呢?大哥是太子,储君轻易不上战场,三弟又不能支撑大局压服众军,打天下,如果不是自家人上,又怎么肯放心,而且,他心里也愿意去战场上打拼。

“这一次多亏了飒露紫,你不知道,它极其聪明灵敏,会挑食会耍心眼会撒娇,我从来没见过那么通人性的马儿,我当时追薛举的时候,感觉都要追不上了,飒露紫也已经要支撑不住了,它硬是又攒上劲儿往前猛冲了一下子,我才能亲自拿下贼酋啊,如若不然,就算打赢了,首功落在别人手里,也是不圆满。”

说着,他也想起了自己的宝贝马,飒露紫总是不喜欢吃草,喜欢吃瓜果,但大军在外哪有那么多果子给他吃,他都把自己嘴里的份儿省下来哄它吃药了,这回了长安,也该让飒露紫吃点好的了。

于是李盛终于等到了他的大餐——一小篮子瓜果,大概有七八只的样子。

居然还有葡萄和桃子!还有两只青色的梨子!另有几个他在军营里经常吃的小绿瓜。

于是他就很高兴,几乎是数着步数看着李世民过来,哎,还有个女的?

但很快,他就猜出来了,能这样陪在李世民身边说笑的人,也就只有他的发妻,后来的长孙皇后了。

不过眼下他没心思关注别的,一心只盯着那个小篮子。

三步,两步,一步,李盛忍不住往前动了动,胸口都贴着栏杆了,伸长脖子探头去看。

李世民笑眯眯地给他把果子放进石槽里,拉着妻子看他的宝贝马啃瓜果看得满脸笑意。

嗯,后世有看熊猫啃竹子看一天的,二凤同学应该能共鸣。

另一边的长孙氏只觉得这匹马高大神骏,她没有丈夫那种对自家崽子的萌系滤镜,看着马儿吃了两口瓜,她就走过来绕着马看了看,打算全方位地欣赏一下这匹丈夫口中的神马。

于是她刚走到侧面,就看到了绑得奇奇怪怪的三角包式样的鬃毛发型。

长孙氏:好丑啊!但是是老公动手绑的,嗯,再看一下,不行,还是太丑了!

于是她沉默着思考了一下,转过头吩咐旁边的人:“去取马梳来,顺便去前面找侍女要些绑头发的丝绳。”

面对着丈夫,她温婉地笑了笑:“这马救了殿下,我很喜欢,马儿行军数日,想来这鬃毛也脏污了,就让我尽尽心罢。”

二凤:呜呜,她愿意为我做这么多,观音婢果然是我的贤妻!

长孙氏:不行了实在是忍不了了,无法忍受殿下骑着这样的飒露紫出去!

李盛:天啊长孙皇后你一定是仙女吧!老子终于不用顶着这奇怪的发型了,每次看到别人奇怪的目光是真的很想死啊!呜呜二凤还跟人家约了过几天去跑马打猎,老子真的不想再丢一次脸了!

长孙氏的审美和手艺比前Tony李二风好了不知道多少,步骤也更多更细致。

她先是用大梳子粗粗梳理过一遍,然后又用齿密一点的梳子把头发上的灰尘篦下来。

后面他的头发上还被撒了一些不知道是什么的药粉,据说是女子们用来护养头发的,待他头上的粉被拍打擦洗干净了,这才开始了梳头发这项工作流程。

这回的发型其实跟李Tony的大体相似,但走的是奢华繁复的风格,两边的鬃毛先分出一缕一缕来编成小巧的四股麻花辫,中间还留了一条散发,就顺着这些鬃毛把两边的小辫子交叉着编进去,中间用银白色丝绳加以固定,再间隔着把那几颗晶石编进去,最后结起来的时候用一个镂刻祥云纹的宽口冠束住。

还是女孩子更擅长这个,长孙氏和她的两个侍女没到一刻钟就给他弄好了,动作又快又轻巧,还顺道给他搞了个毛发护养,李盛全程都非常享受,啊,希望二凤同学能向老婆好好学习学习。

搞完这一套,长孙氏就觉得这马好像对她亲近了不少?大眼睛亮亮地看着她,还小心翼翼地凑过来歪歪脑袋蹭蹭她的手臂,而且似乎是怕她不高兴,力道控制地很小心,她就感觉袖子被轻轻刮过,然后马头就离开了。

果然很通人性,于是她面带笑意地从袖带里拿出荷包,荷包里面是一个精巧的小瓶子,她从侍女手里接过一个小小的瓷碟子,从瓶子里倒出来一些黄褐色的浓稠液体,然后放到他面前。

什么呀?李盛低头闻了闻,有一股香甜的气息,他的口水瞬间泛滥,来到这里好几个月了,他还从来没吃过精炼的糖。

紫色大马低头伸出舌头,舔了一点,甜的!

于是旁边的几个人都感受到了马儿的愉悦,他的眼睛都微微眯起来,连尾巴都不摇晃了,专心致志地一下下舔舐这令人幸福的甜蜜。

“殿下,王妃,该去梳洗更衣了。”

长孙氏把手里的碟子和装着糖浆的小瓶子递给旁边的侍女,李世民上来撸了一把马头,临走前还对那侍女叮嘱道:“不要让飒露紫吃太多糖。”

吃得正开心的李盛听到后不禁抬头瞪了他一眼:李二凤,我劝你不要多管闲事!

第9章

李世民也看到飒露紫瞪他了,还指给旁边的妻子看,长孙氏很有些惊讶,难道这马还能听懂人话不成?

但是李世民就很淡然,他跟飒露紫相处得越久,越觉得飒露紫实在是聪敏,有时候他一着急语气重了一点飒露紫还会对他翻白眼,给它好吃的还会撒娇,遇到事也很会跟主人打配合,他真是何德何能啊!

两人走了,留在那的侍女也真的不敢给他吃太多糖,舔完小碟子里的这些,那个梳着单螺髻的小姐姐就打算把东西收起来,但没成功——碟子被马张嘴咬住了。

李盛:这个少吃点嘛,少吃多少也没说 ,再来点嘛。

望着漂亮马儿水汪汪的大眼睛,侍女犹豫了一下,还是拿出碟子又给他倒了一些,大概是刚才的一半。

李盛不太满意,但是有总比没有强,他低头蹭蹭侍女的胳膊,很珍惜地一点点舔完了,啊,甜味真的是会让人快乐啊!

在秦王王府的日子很悠闲,好吃好喝供着,还有系统给他当百度百科看各种东西。

李世民知道他的宝贝马不喜欢吃草喜欢吃粮食,之前在战场上是没办法,现在在自己地盘就无所谓了,于是李盛的伙食从一半草一半粮,到三分草七分粮,最后草只有那一点点了,而且因为天气渐渐凉下来,草也不好吃了,李盛就不肯吃,每次都把那一把草剩下,最后没办法,他的伙食就是全粮了。

而且他时不时还会被投喂一些零嘴,干果、水果、糖浆之类的,甚至又一次还吃到了一块甜点心。

这样整天吃吃喝喝,他感觉自己都要胖了,每天会有马子带着他去溜一圈,但那才多大会儿啊,也跑不痛快,身为一匹马,天生渴望奔跑,热爱辽阔的地方,李盛被关了几天就有点烦躁,想出去。

正当他不开心的时候,殷开山和几个将领还带着母马来了,给李盛烦得,一点都不讲绅士风度地把那几匹小母马都给赶跑了,有一匹枣红色的小马还想回头再纠缠一下,还被李盛踢了一下子。

母马们:本来看这匹公马高大帅气还挺有好感的,结果是个暴力狂,真下头!

旁边几个围观的将军和来看热闹的李世民倒是哈哈笑起来,还调侃飒露紫眼光高。

他们倒是没什么想法,一来嘛,马儿的发情期在每年的春季,这会儿都入秋了,机会本来就不大;二来,他们也都知道飒露紫不是平常马,挑剔一点嘛,也正常,普通百姓娶妻嫁汉,家境殷实样貌好些的人还要挑拣挑拣呢。

时间进入618年十月,李世民约了几个亲厚的将领,去了山里跑马打猎。

李盛刚被牵到前院,一抬头就看到了李世民身上的紫色披风。

紫色也分很多种,酱紫色、带赤色调的红紫色、偏青蓝的蓝紫色、色彩更饱和的纯紫色、等等。

像唐朝的官服,一品大员的紫色官袍就是蓝紫色。

但李世民身上这披风,李盛对这个颜色的评价是:跟他自己的毛色很像的紫色。

这就很难得了,红色紫色本就是贵色,染色也更难,要找到一个特定的紫色就更不容易了。

不光他惊讶,旁边的几个将领,如丘行恭等人,也开口了。

“殿下今日这披风,颜色倒是与飒露紫的毛色差不多,真是巧了。”

李世民笑起来:“哪来那么多巧合,是旁人特地送的。”

于是大家秒懂。

之前的韩师行托方英给飒露紫送了紫晶石,名字就被秦王记住了,于是就有人效仿了呗。

一行人出了都城就往外去,路上一边走一边说起最近发生的大事,李盛一边听一边看着系统给的资料,吃瓜吃得非常快乐。

要知道,在李唐定都长安时,周边已经有好几个不可小觑的武装割据势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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