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厉九歌
一个小时后,经历过一番艰难的生死搏斗,四个虚弱的女人竟然杀死了强大的蜗牛怪物,从它的壳子里找出钥匙,打开了封锁她们多日的那道门。
只是她们每一个身上都挂了彩,蔡大姐最严重,半条胳膊差点被撕裂,血流得太多了,即使是夜晚,也能看出她脸色惨白。
她们得逃出去,因为永夜的居民死去后会散发出一种人类嗅不到的气味,引来其他怪物的注视。
她们相互搀扶着走出去,外面是一条较为宽大的巷道,猩红的月光投在地上,像打了层血光。
最坏的情况发生了,附近竟然刚好有怪物路过,嗅到了这一户死去蜗牛人的气息,它出现在巷道口,一步步朝她们接近,而这四个伤痕累累的女人,不可能打得过一个充满戒备的怪物。
“蔡大姐,你不是说有接应的人吗?”
如果不是这样,她们可不敢拼死杀掉蜗牛人。
蔡大姐当然没有撒谎,但她也不明白为什么接应的人还没有到。
就在怪物即将靠近,而她们心生绝望之时,有一个人出现了,她背光而立,手持一杆红缨长枪,气势逼人,连怪物也畏惧三分。
这就是反抗组织的力量!好帅!
蔡大姐等人激动不已。
然而等那人走近了,她们才发现,啥红缨长枪啊,那是一根只剩几条布的拖把杆。
众人:……
怪物:……
第173章
钟可晴发誓这绝对是自己有生以来最刺激的一天!
傍晚时分,天边渐渐暗下来的时候,她带着拖把出发了。
下城区也是很大的,而幸福12区所在的地方是城西。
之所以选择傍晚出门,那是因为居住在附近的怪物都是一些原型视力不好的虫子一类。
一到夜晚,它们的眼睛就相当于没有。
而身为一个人类,在有月光的情况下,钟可晴的视力是不受阻碍的。
手里紧紧攥着拖把,她勇气大增,踏出了小区大门。
在大恶魔几次受挫后,附近的怪物都远离了这一片,现在小区外面的街道空空荡荡,看不见一只怪物的影子。
街道上老旧的石砖碎的碎,没的没,有一条排水沟堵住了,一颗怪物的眼珠子从排水沟里跳出来,咕噜噜朝钟可晴滚来,钟可晴心肝一颤,愣了两秒才挥动拖把。
啪的一声,拖把头一把将眼珠子甩飞出去,钟可晴感觉自己好像听到了一声细微的惨叫,然后那颗眼球就在地上变成了一摊血水。
钟可晴愣了愣,心中受到了莫大的鼓舞。
她认得这样的眼球,这是永夜里的一种小虫子,长成眼球的模样就是它们拿来吓唬人的手段,钟可晴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这种从排水沟里跳出来的眼球时,吓得浑身僵硬不敢动弹,结果被这该死的眼球虫子狠狠咬去了一小块肉,那种疼痛她至今还记得,现在她打死了一只眼球虫,虽然大概率不是当初咬她的那一只,但钟可晴也有一种扬眉吐气大仇得报的爽感。
她怀着激动的心情,朝着蜗牛人的家走去。
城西的房屋都挺高大的,以人类的体型走在街道上,就像是误入了大人社区的小孩。
以前钟可晴作为宠物时,曾被绳子牵着在这条街道上溜过,她记得这一片以前还算热闹,街上一数,少说也有十几个怪物,但现在,一个也没有,钟可晴暗觉庆幸,哪怕她已经做好了准备,但毕竟从没跟怪物正面硬刚过,心里仍然存着避免战斗的念头。
但这种侥幸在拐过第三条巷道的时候荡然无存,她看见了一个蚂蚁人。
蚂蚁人是永夜之城里数量最多的怪物,绝大多数蚂蚁人都是受命于城主府的忠诚士兵,而那些没有正经工作普通蚂蚁人,也比下城区的绝大多数低等怪物来得厉害。
很不幸,钟可晴遇到的是一只军部蚂蚁人。
它直立着,身上穿着跟躯壳同色的盔甲,触须高高立着,早在钟可晴接近之前,它的触须就嗅到了她身上的气息。
蚂蚁人朝她看了过来,它明显不认为她有威胁,呵斥道:“你一个人类,怎么没人给你牵绳?”
在永夜之城,没有牵绳的人,就跟过去人类文明城市里没有牵绳的狗一样。不同的是,文明城市里的狗大多数情况下会被抓起来驯化后寻寻找领养人,最坏的结果也就是安乐死。
而永夜之城没有牵绳的宠物,除了繁育社和剧场,还可能有更糟糕的下场。
蚂蚁人的速度很快,钟可晴知道自己是跑不过对方的,她紧张地立在原地,而就像人类不会防备路边一只小鸡仔一样,蚂蚁人同样没有防备她。
这就是她的机会!
在蚂蚁人靠近时,钟可晴忽然挥动拖把砸向了蚂蚁人,然而,拖把刚刚扫过去,就被蚂蚁人一只手抓住了。
蚂蚁人手一甩,钟可晴就连人带拖把飞了出去。
她砸在地上,摔得七荤八素浑身发疼,脑子还是懵的,心跳的速度已经刷新历史记录。
为什么,小区的拖把没有庇护她?是不是因为蚂蚁人太强了?自己果然不应该冒进吗?
蚂蚁人被她冒犯,显然十分恼怒,骂骂咧咧地走过来。
钟可晴这样一个小小人类,和高大的蚂蚁人对上简直就是蜉蚍撼树不知死活。
钟可晴疼得一时爬不起来,心里充满了后悔,她来之前为什么不先试验一下自己的实力呢?现在可好,人没救出来,自己可能还要搭上一条命。
在小区里面待着多好啊,有吃有喝有安全,为什么自己非要出来?为什么非做这个好人呢?好人是强者的特权,她这种弱者想当好人,不就是打肿脸充胖子,除了让自己受伤,让别人笑话,还有什么用?
她好后湖,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出来。蔡英她们的命运和她有什么关系?
可一想到蔡大姐她们,她的眼前又浮现出她们相互依偎扶持的画面,那样的温情是一味良药,曾支撑她熬过最艰难的岁月。
她错了,蔡英等人的命运是与她紧密相连的,她们都是真正的人类。
天已经完全黑下来,永夜之城里猩红的月光洒下来,给拖把布染上一层淡淡的红色。
钟可晴在疼痛害怕之余,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三天前的事。
当天有一只大恶魔来袭击小区,它死活无法打破结界,于是恼羞成怒,在小区门口破口大骂上蹿下跳,但不到半小时,天边忽然光芒一闪,而后那个大恶魔就断成了两截。
那时候,鲜血像落雨一样洒下来,浇得小区门口湿漉漉一片。
也就是那一天起,附近一些还徘徊不定的怪物彻底丧了胆气,再也不敢在小区门口走过,没过几天,临近街道搬空了好几条。
那天物业保安让她去把门口打扫一下,大恶魔的躯体已经化作泡沫消失,但鲜血还有部分留下。钟可晴当时就是用这个拖把,一遍遍清理那些鲜血,拖把被染得一片红,又被她泡在水桶里清洗干净。
对哦,她竟然忘了,这可不是普通的拖把,这个拖把粘过大恶魔的血!
这还是小区给她的拖把,是神奇小区赐予她的神迹!
她怎么可以因为一时失利,就丧失信心,她怎么可以不相信拖把!
钟可晴抓紧拖把,不顾身上疼痛爬了起来,而后在蚂蚁人惊讶的视线中,她用力抡起了拖把!
“神奇拖把,赐我力量!”
碰的一声,这一次拖把头砸到了蚂蚁人身上,蚂蚁人本来不当一回事,但下一瞬,他的脸扭曲了。
月光下,哪怕是分辨不出怪物表情的钟可晴也能意识到它在痛苦。
蚂蚁人嚎叫一声,身上的盔甲居然咔擦一声,裂开了!
钟可晴两眼放光,一下子身上的疼痛没有了,心里的恐惧也没有了,满心满眼只有一个念头:神奇拖把发威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一会她的反应力竟然出奇地快,远远超过她平时的水准,她把一根拖把抡得虎虎生风浑然忘我,而蚂蚁人的抵抗也越来越弱,直到他的鲜血浸透拖把头,钟可晴才回过神。
她呆呆盯着被拖把头按进水沟里的蚂蚁人,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做到了!
“这真的是神奇拖把!”
钟可晴宝贝不已,连忙将神奇拖把从水沟里拔出来,却不小心扯断了几块拖把布,眼看拖把秃了一小块,她肉痛地想从水沟里捞出来,然而这时候上城区忽然放水,水流变急,那几块布条很快就被冲走,在夜色里消失无踪。
钟可晴只得继续往蜗牛人的家赶去。
这一路上她又遇到了几只怪物,彻底相信拖把力量的钟可晴再也没有了之前的畏缩和迟疑,毫不犹豫提着拖把就冲上去。
混迹在下城区的怪物是永夜之城的底层,本来就没什么胆色,被钟可晴这种势如破竹的气势一吓,实力就先弱了两分,接着被拖把一砸,彻底认定钟可晴是一位潜入城中的人类强者,不敢战斗只想着逃跑,反而被越跑越快的钟可晴撵上,然后一身鲜血全都成了涮拖把水。
钟可晴越战越勇,也越来越自信。
手里的拖把头和拖把杆子,都被怪物的血染成了红色,猩红月光一照,越红得耀眼。
就这么一路打到了蜗牛人的家附近。
一开始她还有体力透支的迹象,但她坚信神奇拖把会带给她力量,心中没有丝毫害怕担忧,只有一往无前的勇气,渐渐地,体力竟然越来越好,速度越来越快,力气也越来越大,仿佛吃了大力金刚丸!
终于,她见到了互相搀扶着出门的蔡大姐几人。
她的拖把头已经变得很秃了,而她,也变得很强了!
强到足以击败眼前这头曾经令她们害怕发抖的怪物!
…………
十分钟后,战斗结束。
蔡英等人看着钟可晴甩了甩拖把上沾着的血,眼神是别无二致的痴呆状。
她们是不是还没睡醒,在做梦?
钟可晴回头,脸上沾着两滴怪物的血,她冲她们笑起来,笑容帅得令她们安心不已。
“快,跟我去一个绝对安全的地方!”
半小时后,蔡英四人跟随钟可晴,趁夜色进入了幸福12区。
小区里黑黢黢的,只有售楼部里亮着灯,高大的保安看了她们一眼,对钟可晴道:“记得登记。”
钟可晴应了一声。
蔡英身后三人不明觉厉,紧张地小声问,“蔡大姐,你真厉害,竟然能投靠这么强大的组织。”
蔡大姐也有些懵呢,她一直以为城里的人类反抗组织处于蛰伏状态,没想到组织已经这么强大了,居然能在永夜之城里明晃晃地占据一块地盘!
那个高大人影说的什么登记?应该是给她们这几个新人验明正身吧!
钟可晴拿着册子过来记名字的时候,蔡英说道:“妹子你放心,我们绝对都是好人,不是人奸叛徒。”
钟可晴心里记挂着宝贝拖把,没细听,回过神后嗯了一声。
蔡英心里越发肯定,赞道:“妹子,我真是小看你了,没想到你居然是反抗组织里的强者,之前伪装得可真好,我半点都看不出来。”
钟可晴却啊了一声,“啥反抗组织?”
第17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