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品 第21章

作者:SuperLee 标签: 近代现代

  “我都不知道,你居然还是个圣母,Shaw。”

  他怎么说我都可以,反正我在他跟前面子里子早就丢光了,我不在乎地说:“不管怎么样,你别乱来。”

  “你管不着。”他轻蔑地扫了我一眼,转身朝校园里走去。

  “陈谨!”我急切地拉住他,“你要是真喜欢他,我是管不着,可我知道你只是对GAY好奇,你别把他拉下水!”

  他一把甩开我。

  “我会告诉他的!你想都别想!”我不顾旁人的侧目,对着他的背影大声喊着,“你不怕跟他朋友都做不了,你就试试!”

  陈谨脚步顿了顿,但最后还是头也不回地走远了。

  从那天开始,只要兰卿和陈谨一起来找我,我就会像狱警监视囚犯一样监视着陈谨的一举一动,如果他有任何过分亲昵的行为,我就会私底下问兰卿陈谨刚才跟他说了什么。

  不知道是不是那天我的警告有了作用,陈谨一直没有进一步的行动。

  我觉得兰卿不大像GAY,反而和我一样,对同性和异性都差不多,并不会对哪一方更感兴趣一点,我见过他和他的女同学相处,和跟陈谨和我一起时没什么区别。

  不管兰卿是不是GAY,不管他喜不喜欢陈谨,陈谨都不应该拿他做实验对象。

  因为我确切地知道陈谨不是GAY,那天他看到穿着女装的我和晏明朗在一起时的眼神,包括他后来他问我是不是GAY时的表情,都让我明白他对GAY的厌恶和抗拒。

  只是实在搞不懂,他那么讨厌GAY,怎么突然就想做这种尝试了。

  难道说,他从来都不厌恶GAY,只是厌恶我而已?

  我不知道,也没必要知道。

  只是三人行,必有奸情。

  渐渐地,我就发现兰卿看陈谨的眼神不太对了。

  他对我还是老样子,但他看我的眼神和看陈谨的明显不同。每当陈谨跟他说话的时候,不管之前在做什么,正喝着奶茶也好,正低头敲打手机也好,他总会迅速地抬起头,直视着他的眼睛。

  我心里有个疙瘩在,却无可奈何。如果他真的喜欢陈谨,不知道他们算不算两情相悦?我如果从中作梗,陈谨我是不管,可我怕兰卿心存芥蒂,因此而疏远我,那就算不得是好心了。

  有一次,我隐晦地跟兰卿说,陈谨家里好像很有权有势,大概也就只有现在能和我们这些普通人厮混了,以后接管了家业,就不会再这么自由。

  我觉得兰卿应该能听懂我的意思,他脑筋转的比我快一点,我委婉的说辞到了他脑子里,必然会引申到更深层的地方去。

  那之后,兰卿就很少找我了,偶尔来见我,也从来不和陈谨一起。我只以为他是听了我的劝,可很久以后才知道,是我高估了我和他之间的友谊,我把人心想的太简单了。世界上的事,从来都不会黑白分明的。

  六月份的天已经迅速地炎热起来,从学校出来,没走几分钟就是一身臭汗。

  今天是奶茶店的发薪日,虽然我还没做满一个月,但也按照天数拿到了工资。明天恰好是双休日,今天晚上可以睡得晚些,我知道晏明朗喜欢吃火锅,于是去超市买了很多食材,准备晚上和晏明朗一起搞宵夜吃。

  我提着大包小包走在路上,一辆车从我身边开过,慢慢停了下来。

  我好奇地看了一眼,就见陈仑探出头来,朝我招招手:“上车。”

  我手里提着一些生鲜,塑料袋不知道哪里没有密封好,往下滴着水,我怕脏了他的车,摇了摇头,把我手里的袋子拎起来给他看:“不用了,东西很腥,水会把车弄脏。”

  “买的什么?”他趴在车窗上问我。

  “牛羊鱼肉啊,虾啊……”

  他呵呵笑着:“很贤惠嘛。”

  我没说话。

  他朝我挥了下手:“那我先走了。”

  我点点头,看着他的车拐过街角。我知道遇到陈仑绝非偶然,他必然是跟晏明朗有约,只怕那个陆晨也会来。

  一想到那个家伙,我早就好了的颧骨居然隐隐作痛起来。

第26章 我也喜欢

  果然不出所料,我一进家门就看到了陆晨,他看起来比陈仑来得还要早,因为我进来的时候,他刚从楼上下来,一点也没把自己当外人。客厅里或坐或站着十几个人,有几个是上次我遇到过的。

  我打开鞋柜找我的拖鞋,找了半天没找到。每天出门的时候我都会放在鞋柜里面。我重新看向客厅里,却见陆晨脚上那双正是我的拖鞋。

  我看着他翘着脚坐在沙发上,半个脚后跟都露在外面,觉得有些滑稽,心里却不太舒服。不只是因为那双拖鞋和晏明朗的是情侣鞋,最重要的是我有点洁癖,除了最亲密的家人,我不会跟任何人共用拖鞋毛巾刮胡刀这种私人用品。就连晏明朗,我也是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习惯的。

  可能是我的目光太明显,陆晨朝我看了过来。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自己的脚,然后好像后知后觉似的问我:“啊,这该不会是你的拖鞋吧?”

  废话。

  我心里没好气地吐槽起来。

  鞋柜里那么多一次性拖鞋他不穿,这明显是主人穿的鞋,又比他的脚小好几码,如果说他不是故意的,那就是脑子有问题了。正常人去别人家里做客,难道不是都会穿一次性拖鞋吗?露半个脚后跟在外面就不觉得难受?而且他就不怕我有脚气?他不怕我还怕呢……

  我拿了双一次性拖鞋穿上,拎着袋子往里走。

  陆晨大惊小怪地瞪大了眼睛:“袋子漏水了啊,木地板最怕水了。”那语气,分明是我很没常识。

  被一双双眼睛盯着,我涨红着脸把袋子放在门口,折进厨房里拿了抹布出来。其实回来的路上袋子里的水都流干了,地板上就只滴了几滴水珠而已。

  “买了什么啊?”陆晨问。

  我埋着头擦地板,随口回答他:“火锅食材。”

  “火锅?”他好像挺高兴的,声音都轻快起来,“火锅好啊,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火锅?”

  我知道个屁。

  我把地板擦干,又拿了盆子出来把食材装好,重新走进厨房里拿了饮料和水果出来。

  晏明朗还没回来,我得尽地主之谊,帮他招呼他的朋友。

  陆晨在旁边说:“Shaw,你坐吧,大家都认识这么久了,谁也不是外人。”

  我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别怪我心眼小,知道他对我没存好心,他说得每一句话我听着都觉得别扭。

  那些人各玩各的,我也不插不上话,见没人理会我,就躲进厨房里。

  保姆早早做好了菜放在了冰箱里,可外面十几个人,就算加上我的火锅也不够吃。我只好给晏明朗打了电话。

  他接了电话,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他就问我怎么这么吵。

  我告诉他,家里来了很多他的朋友。

  他沉默了一下,问我:“谁让他们来的?”

  我哪里知道是谁,我还以为是他约好的。

  “回去再说。”

  “等等,那个,我要不要先点餐?他们应该会在这里吃饭吧?”

  “不用了,我马上到家。”

  话音还没落就已经挂断了。

  晏明朗不到五分钟就回来了,进门后在屋子里扫了一圈,视线落在陈仑身上:“你约的?”

  陈仑正跟人玩扑克牌,随手丢了几张牌出去,朝陆晨那边眨了下眼,一脸无辜地说:“我要约也是约在我那里啊,来你这里能干嘛,看书?”

  陆晨站了起来,微笑着说:“是我约的,怎么,不能来?”

  晏明朗看着他,表情缓和了一些,却没说话。

  陆晨又继续说:“这不是跟大家几年没见了,聚一下热闹热闹,免得把我给忘了。”

  “上次不是已经聚过了吗?”

  “上次有很多人没来啊。”

  晏明朗的视线扫过狼藉的客厅。

  陆晨马上说:“结束后我会帮忙收拾的,你难道要跟我计较这种小事?你这里地方大,”他眼珠一转,扫了我一眼,“不然我也不会来。”

  “去沈源的会所吧,那里地方更大,我做东。”

  一个人马上接口:“我早说去我那里,明朗这儿除了书就是书,我知道你们都是书籍爱好者,可我们玩什么啊!”

  陆晨朝那人轻飘飘瞥了一眼,笑着点了点头:“好啊,那就去沈源那里算了。”

  一群人马上像是放学了一样往门口跑,几秒钟就不见了踪影。

  晏明朗回头看了我一眼,嘴唇动了动,什么话又咽了回去,转而说:“我晚点回来。”

  “哦。”

  人一下子走得干干净净,我看着乱得像菜市场的客厅,叹了口气。

  虽然明天会有保姆来打扫,但我看不得家里乱成这样。这些人看衣着明明都是些上流社会的富家公子,行事作风却相当“不拘小节”,瓜果皮易拉罐扔得到处都是,沙发靠垫都跑到阳台上去了。不知道是谁从楼上拿了几本书下来,看没看不知道,反正扔了一地,有几本还被水浸湿了几页。

  好不容易收拾整齐,都已经八点了。

  我把被陆晨穿过的拖鞋仔细刷了一遍晾着,洗了个澡,身上轻松了不少。走进厨房里,把火锅材料分类放进冰箱,拿出保姆准备的饭菜热了吃完,上楼去了书房。

  坐在桌子前,我觉得不太对。

  早上醒过来的一瞬间突发灵感,马上冲进书房里开了电脑,写了一会儿一看时间来不及直接就出门了,电脑就那么放着。

  可现在电脑是盖着的。

  我掀开电脑,电源倒是一直没关,界面退回了桌面,文档最小化在下面。

  我分明记得我走的时候一直留在文档的界面上的。

  一定有人动了我的电脑。

  我几乎可以确定是谁了,进门时我就看到陆晨从楼上走下来。我看了一眼我的文档,还好早上写的东西还在。

  我松了口气,心里又对他多了几分芥蒂。

  怎么可以随便动别人的东西呢,拖鞋也是,电脑也是。

  晏明朗也是。

  我低着头,脑子里嗡地一下。

  晏明朗要是知道我刚才在想什么,大概会用看怪物的眼神看我。我苦笑了一下。

  看了会儿书,总算静下心来。明天周末什么都不用做,我干脆一边等着晏明朗回来,一边把我的故事写完。

  敲下最后一个句点,我舒了口气,高高兴兴地把它发给了Paul。

  了结了一桩心事,伸了个懒腰站起来,看了看手表,已经凌晨一点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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