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渣味儿(四月一日) 第74章

作者:四月一日 标签: 近代现代

  那些喜欢,都是水中的月,手中的沙,如同纪峣这个人一样,是抓不住的。

  他这种拔屌无情的行事作风,简直是人渣中的战斗机,典范中的典范。

  ——另一方面,凭心而论,他也真的不认为以于思远的性格和条件,对方会拿四年时间惦记他。大家都是一路玩着混着到大的,谁不了解谁啊,他觉得于思远顶多,不过是意难平罢了。

  对此,与他相识十余年的温霖也心知肚明,所以在于思远暗示能否让他们单独聊聊时,温霖微微一笑,没有做任何多余的挑衅动作,十分有风度地借故告辞。

  相比起来,于思远的女伴就显得愚笨了些,还是温霖见于思远尴尬,仗义解围将人哄走的。

  于是,在这个安静的角落里,只剩下了于思远和纪峣两人。于思远注视着温霖从容离去的背影,哂然道:“温霖倒是变化不小。”

  他与温霖曾有一面之缘,那时他们还是你侬我侬的情侣,某次他来A市看纪峣时,正巧温霖也在。他身为社会人士兼纪峣正牌男友,义不容辞地请温霖吃了顿饭——明着招待,实则示威。

  那时还是学生的温霖看起来青涩又纤弱,注视纪峣的目光却十足十地执着热忱、缠绵悱恻。他看得心里隔应,却碍于纪峣那会儿还在温霖面前装直男,不好挑明自己身份,只好隐晦地不断暗示他和纪峣关系亲密。而温霖呢,他只是默默捏紧筷子,看着他们微笑。

  那会儿于思远对温霖的印象很简单粗暴——喜欢他家峣峣,不过只敢没出息地暗恋,小白花一朵,很弱,毫无威胁。

  结果风水轮流转,没成想那个“毫无威胁”的人,成了自己——瞧瞧温霖那副坦然放任的态度,啧啧,好像完全无视了他,简直优越感爆棚。

  于思远心里酸极了,因此,忍不住小小地刺了温霖一下。

  纪峣抿了口酒,没接这话茬。

  这人虽然是他的前前……前男友,他原来也真真切切地计划要跟对方共度一生,不过现在温霖才是他的枕边人,纪峣这人没什么优点,硬要说的话,护短算一个,拎得清算另一个。温霖和于思远孰轻孰重,该偏向谁,他心里很清楚。

  于是他没再兜圈子,直截了当地问道:“支开温霖,你要跟我说什么?”

  于思远用一种很难言的目光看着他:“……你这身,挺帅的。”

  “哈哈谢谢,你也挺帅的。”

  “……”

  “……”

  强行尬聊了一波,两人面面相觑,相对无言,气氛僵硬至极。

  正如纪峣所料,他似乎真的并没有那么惦记纪峣——纪峣是消失了四年不是四天,还是个劈腿被抓现行的前男友,他就是有再深的感情都淡下来了——可是,有很多东西,却是于思远极力想忘,却仍旧忘不了的。

  这大概就是旧情人做不成朋友的原因。他们曾经相濡以沫、耳鬓厮磨,见过彼此睡眼惺忪从床上爬起来,头发乱的像个鸡窝,眼屎糊在睫毛上抠都抠不下来;一日三餐吃喝拉撒,抠脚打屁,那层男神的皮被剥下来后,谁都不还是个凡夫俗子。

  于思远第一次去纪峣的公寓过夜后,第二天去卫生间洗漱,出来后他震惊地对纪峣说:“你用完厕所后居然是臭的!”

  那时纪峣面对思远时,还是多才多艺通透坦荡男神人设,换言之就是不太接地气——闻言,他笑倒在沙发上,往于思远身上砸了一个抱枕:“当老子是貔貅,只进不出的啊!?”

  还有次,同样也是刚确定关系不久时,两人爬山回来,浑身大汗淋漓,纪峣一个劲念叨着要吃刺生,遂两人去了家很有情调的日料店——用拉门隔着,脱鞋上榻榻米的那种——然后就悲剧了。

  ……总之,他们默默与对方对视一眼,然后各自穿好鞋,安静如鸡地撤了菜单,谁都没提这茬,闷头往小吃街吃大排档去了。

  后来很久之后,两人某次健完身出来,大夏天的,就着彼此的一身臭汗抱着西瓜啃,于思远撩起衣摆擦汗,没防备汗馊味儿把自己熏了个够呛,见纪峣还在旁边吃西瓜吃得津津有味,于思远错愕地问你闻不到味儿?

  纪峣就挨在他旁边,腿贴腿坐着,同样满头是汗,一身酸臭味儿,闻言眼皮子都没抬一下,说我早习惯了。

  这种初时尴尬,却随着互相了解愈久的私密小事在他们的生活中层出不穷,这是彼此在曾经的情感经历中从未有过的。

  他们见证过对方最邋遢狼狈的样子;他们曾那么亲密。

  一碰到这个人,哪怕只是气息,哪怕只是背影,哪怕只是脚步声,跟他相关的记忆便纷至沓来,将人按在过往的泥沼中窒息,笑也好,恼也好,光鲜也好,糗态也好,闲聊也好,欢爱也好……每一丝每一毫,每一分每一寸,全都是,他。

  这样怎么还当得了朋友?当不成的。

  于思远闭了闭眼,不愿再想。

  这四年,他已经想得够多了。

  大概纪峣对此也是心知肚明,所以连寒暄都不愿有,只礼貌又客气地问:“于先生还有什么事么?”

  这是在下逐客令,于思远当然懂,可他假装没懂,仍旧直勾勾看着纪峣。纪峣被他看得有些毛了,到底还是相熟,假装客气也有限,直接翻了个白眼扭头就走——然而没走成,他的手腕被男人握住了。

  纪峣这下是真有些恼了。

  “于思远,你是不是有病?”

  他实在觉得对方不可理喻且莫名其妙。

  他们早分手了,也早断了联系,甚至身边的伴儿都没断过。对于彼此而言,他们存在在脑海中的意义,不就是“EX”而已么?

  他拿得起放得下,自认为对于思远毫无亏欠,所以对视的目光毫不心虚,足够理直气壮。然而他却忘了,不是所有人,都像他这个渣滓一样,劈了腿还能这么理直气壮的。

  于思远握住他的肩膀,力道之大让纪峣怀疑自己的骨头是不是要被捏碎:“纪峣——”他的表情像是恨不得食其骨寝其皮,从牙缝中挤出来的的声音却温柔到让人心惊肉跳,“这几年,你都没想过我?”

  纪峣坦然道:“没有。”

  于思远确认:“一次都没有?”

  纪峣实话实说:“一次都没。”

  他不是赌气也不是强撑面子,他是真的没想过于思远。想于思远干嘛呢?过去的就是过去了,去回顾,去遗憾,去怅然若失,都是很没意义的事情。

  “…………”于思远松开手,深深看了他一眼:“你狠。”

  纪峣耸了耸肩——意思是我也不想的,是你非要自讨没趣——然后利落走了。

  ……他的心里并不如表面那么平静。

  几年不见,于思远内敛深沉不少,看起来已经很有样子了。从前他曾经打趣,说于总整天不务正业,脸上就写着桃花泛滥四个字,公司交到他手上肯定得垮。

  于思远便懒洋洋地说怕什么,他还年轻,再等两年,他肯定是小言里的标准霸道总裁。

  四年下来,果然如此。

  他背着于思远大步往外走,脑海中走马观花似的,到最后,竟然忍不住笑了一下。

  ……看到于思远不像温霖似的几乎变了个人,也不像蒋秋桐似的没了一丝活气儿,好像还过得挺好挺意气风发,他其实……还挺开心的。

  这时,忽然的手机振动打断了他那点思绪,他拿出来一看,是温霖的,对方声音带着笑:“要我来救场么?”

  于是纪峣也不自觉笑了起来,声音带着轻快:“已经处理完了,你在哪?我过来找你。”边说边往外走。

  他这个样子过份有烟火气,那是种曾经只在于思远身边待着时才有的感觉,纪峣跟别人,哪怕是同学朋友在一起时,都有几分游离,可在于思远身边,他就那样轻松愉悦,像归巢倦鸟。

  这似曾相识的一幕,让立在他身后的男人看着,居然觉得难过了起来。

  “思远?”女伴温柔的呼唤在耳边响起,像是在担忧。他回过神,熟练地伸出手臂让对方挽住,同时微笑道:“没什么。”

  身后的目光火辣辣的,如芒在背。纪峣走的快了点,想把对方甩开。

  在快迈出门口时,他的脚步忽然顿了一下。有那么一秒,他竟然有点想回头,不过他忍住了。

  那一瞬间心里挺不是滋味的,仔细想想,大概是……

  难受吧。

第92章 Chap.10

  晚上纪峣去温霖那过夜,第二天是周六,两人都不用去公司,美美地赖了个床。温霖醒来后,也没急着起来,反而抱着纪峣理直气壮地赖被窝。纪峣还在睡,他端详着对方的睡颜,觉得很可爱。

  昨晚两人搂得太紧,一晚上愣是没动过,现在温霖的半边身体已经麻透了,可他仍然不想动,只想这么静静看着纪峣。

  没过多久纪峣就醒了,被危机感唤醒的。有个玩意儿一直顶着他,粗硬而热烫,就算是在睡梦里他也本能感到危机,一醒来就看到温霖安静凝视他的双眸。

  纪峣:“………………”

  他无言了片刻,从温霖怀里钻出来,姿势僵硬而缓慢——他也麻:“你刚才好特么吓人。”

  温霖动了动被压了一宿的胳膊,换了个平躺的姿势,唇角带笑:“因为我在想一些很吓人的坏事。”

  纪峣瞟了眼他胯下因为躺平,而被被子顶起来的帐篷,心里咋舌,没好气道:“看出来了。”

  温霖低笑:“不用管它。”

  他习惯了克制和隐忍,哪怕大餐唾手可得也会禁欲,这是纪峣最奇怪,也最不能理解的一点。

  纪峣不是不懂温霖追求的是灵肉合一,可在他看来,男人的肉体和精神是分开的,他完全可以惦记着一个,跟另一个滚上床。

  可温霖绝不,如果温霖不能确定上床时纪峣心里只想着他,他宁肯憋死也不要碰对方一下。

  纪峣简直无可奈何。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闲话,纪峣又不知不觉睡过去,醒来时,身边的位置已经空了。他趿着拖鞋打着哈欠下楼,在花房找到了对方。

  和公司上市了还窝在十年前买的小别墅里的纪家人不同,温霖家发迹后购置了不少房产,温霖也搬出来单过很久了。这栋小楼就是温霖的,他开辟了一个花房,养花养草,平时请了花匠打理,闲暇时,就自己换了衣服,拎着水壶铲子,慢悠悠地伺候这些宝贝儿。

  哦对了,除了养花,温霖还喜欢练毛笔字,喜欢茶艺,兴趣来了还会弹两首曲子,反正,是个兴趣爱好都十分风雅不接地气的男人。

  此刻他似乎心情很好,唇角带着笑,口中哼着歌,脸上沾着泥,和平时端正雅致的样子截然不同,看起来有点傻乎乎的。纪峣看着,吹了声口哨:“你在哼什么?”

  温霖惊喜地回头,看到他,眼睛又不自觉地弯了弯。纪峣只穿了条裤衩,头发凌乱,一副没睡够的模样,没他西装革履时那么帅,却让温霖心动得要死。

  他每分每秒看纪峣,都觉得看不够,无论何时,都像是在看初恋——不对,他确实是他的初恋。

  痴痴看了半晌,温霖才反应过来:“我没哼歌呀。”

  温霖有个特别好玩的缺点:这人五音不全。

  大概是天生的,他明明会拉会弹,可一旦亮嗓子开唱,就不行了,无论怎么认真,调子都要拐到别的地方去。

  他一半悻悻,毕竟他是真的喜欢音乐,要不也不会学这么多乐器;一半则是要面子,十分忌讳在外人面前一展歌喉。

  从前高中那会儿,纪峣就对温霖的歌声好奇得不行,他觉得温霖多才多艺,又有副动人的嗓音,他的歌,怎么也得跟他的长相一样吧。

  结果,本来那时候温霖都被纪峣撺掇软化了态度,一听纪峣捧他的这番话,立马把两瓣淡粉色的唇抿紧,死活不肯开口了。

  过了那么多年,等他们俩在一起,温霖才吞吞吐吐坦白了原因。纪峣听了以后没吱声,只叹了口气,温霖被他这一叹搞得心都提起来了,忐忑不安地问是不是嫌弃他了。

  没想到纪峣托着腮帮子说:“哪来这么重的偶像包袱啊温霖,哪怕你唱歌不好听,我也不会怪你——谁还十全十美了咋的。”

  温霖低头,笑了笑,没说话。

  没人十全十美,可他却怕,如果自己有哪个不会,纪峣就不再会要他。

  他心惊胆战,总觉得自己只是第一个逮到了纪峣,是再一次的趁虚而入趁人之危,他像是偷了珍宝的贼,只觉得纪峣这么个大宝贝,如果他没看好,就回从他眼皮底下溜走了。

  所以他必须十全十美,要什么都会,要什么都懂,要让纪峣一直觉得新鲜,让纪峣不会厌倦。

  不过从那天开始,他倒是没那么介意在纪峣面前唱歌了。偶尔开心了,小声哼哼几句,大概他自己都不知道。

  就像这次一样,看到他那副傻乎乎的样子,纪峣忍俊不禁,懒洋洋走上前,撸狗头似的揉揉他的头发,笑:“傻。”

  温霖好脾气地任他揉,微微侧过头,去吻纪峣的手背,然后张开口,若有若无地舔他的手指。

  纪峣“嘶”了一声,昨晚的应酬让他们心力交瘁,两人没做——他们这周都没空做,现在被挑起了火,顿时不想再忍,火急火燎地将男人推倒在花丛里。

  温霖轻笑,很快反客为主,将纪峣压在身下,裸露的皮肤接触到新鲜泥土,凉凉的,他笑着叫了一声,勾住温霖的脖子和对方深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