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的他有点笨 第67章

作者:东方有鱼 标签: 天作之和 情有独钟 甜文 近代现代

  “还,痛不痛啊。”知乐小心摸了摸伤处。

  柔软的大床微陷,灯光照在两人头顶,沈程比知乐高大半个头,面对面坐着,也要比他高出些许,微微垂眸,目光落在知乐干净的面孔上。

  一点小伤,算什么。

  沈程沉声道:“痛。”

  “那,怎么办?”知乐忧心道。

  “是啊,怎么办呢?”沈程看着知乐。

  知乐说:“那我,轻一点啊。”

  知乐小心翼翼的按揉,手法生疏而轻柔,目光十分专注,与其说在按揉,不若说在抚摸,像哄小孩一样,低下头,边揉边轻轻吹气。

  沈程垂眸,眼中映照出知乐柔软的脖颈,修长白皙的手指。

  “好了,”知乐抬起头,“还痛吗?”

  “不痛了。”沈程回答。

  知乐顿时松一口气,露出笑容。

  “你做的很好。”沈程说。

  被夸赞总是令人开心的,知乐眼睛微弯,他收拾药箱,准备去洗手,却被沈程拦住。

  沈程的手搭在知乐的胳膊上,说:“做的好,应该奖励。”

  知乐正要说话,沈程用受伤的手臂,拇指与食指捏着知乐下巴,微微抬起。

  接着,沈程身体小幅度前倾,吻在知乐嘴角。

  “嗯?!”

  灯光覆在二人身影上,像初秋的阳光,静谧柔和。

  只是短短一瞬,犹如蜻蜓点水,沈程松开手,离开柔软的唇瓣。

  知乐双目圆睁,愣愣看着沈程。

  “这是奖励,也是要告诉你的,第一件恋人们会做的事。”

  沈程低声说。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这几天几位大大灌溉的营养液,么么哒~

第60章 六十

  “乐仔,你要小心。”

  方木语重心长的说。

  这天下雨,难得的凉爽好天气,知乐与方木各自在家赖床,过了九点都还没起来,窝在床上打语音电话。

  方木对知乐的事挺上心,听过知乐讲述后续后,在电话里这样说道。

  “原以为他只是有商业头脑,想不到感情上也有一套,这么快就化被动为主动。”

  方木不得不承认,沈程是个高手,短短一天,轻而易举,便重新掌控局面,知乐在他面前,货真价实犹如一只小白兔。

  “乐仔,你要坚持住,不要那么快沦陷,多少给他点苦头吃。”

  知乐问:“为什么,要让他吃苦?”

  方木说:“因为男人都一个德性,太容易得到,就不会珍惜——你我除外。吊着他,吊他一段时间。”

  上回方木解释过何为吊着,知乐想了想,问:“你以前,也这么吊着,秦大哥的吗?”

  方木:……

  方木:“我们情况不一样。当年我追的他……”

  知乐:“我也是,追的啊。”

  方木:“……算了,说不清楚。反正结局注定无法改变,既然如此,不能反抗时就享受吧,也许这对你来说,是件好事。顺其自然吧,宝贝。”

  方木悲悯的叹了口气,已经能预感到,不要多久,自家好友就要被拆骨入腹,恐怕连一粒渣滓都不会剩。错过眼下这最好的阶段与时机,以后再想拿捏沈程,谈何容易。

  然而事实上,知乐跟沈程之间,自从那天说明,确定关系后,两人之间的相处似乎有所改变,又似乎仍是老样子。

  每天早上一起吃早餐,知乐送沈程出门,而后一个在公司,一个在家中,各司其职各做其事,晚上沈程下班回家,晚餐过后,书房里待几个小时,十一点左右先后回卧室,关灯,睡觉。周末或平日有空闲,沈程便带知乐出去逛逛玩玩,吃点外头的东西,看看其他风景与人情。

  这是这几个月来,已逐渐形成和固化的模式,如今与之相比,大体未变,却似乎又多了点微妙的东西。

  “哥哥,再见。早点回来。”

  早晨的清新气息里,知乐站在门厅处,朝沈程再见。以往通常沈程会点点头,之后在知乐的目送里,头也不回的走出沈园。

  “送我到门口。”

  某天起,沈程忽然提出要求。

  于是知乐便陪他走过花园,沈程西装革履,知乐仍一身简单的家居棉T恤,头发睡的后脑勺翘起一撮,还没好好打理。地上影子一高一低,穿过绿意盎然的草地与漂亮的喷泉,一路送到大门口。

  “我会早点回来。”

  沈程揉揉知乐的头,手掌摸摸那撮翘毛,嘴角随之翘起,似乎满意了,转身,上车,方去上班。

  知乐挥挥手,车子驶出视线范围内,便转身,沿着与沈程刚刚走过的路径返回,阳光有点刺眼,心情却很好。

  中午。

  餐桌上,知乐打开视频,画面中沈程也在吃饭。沈程最近调整了就餐时间,中午特意留出一个小时,放下手头的工作,专心吃饭。不像从前那样,随便找个地方应付一顿。

  知乐坐在家中餐桌前,沈程则坐在办公室小会议桌上,连上视频,面前摆放着一模一样的菜品——中午家里提前做好,再派人送到公司。这样一来,就好像两个人在一起就餐一样。

  “今天的汤,真好喝。”

  知乐满足的感叹。

  俗话说,人多吃饭香,从前知乐一个人吃饭似乎也不赖,但自从两人这样连线后,他的胃口与饭量与日俱增,明显吃的更多。

  沈程慢条斯理喝了碗汤,“上午读了什么书?”

  知乐便说了书名。

  两人一边吃,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

  沈程工作时言简意赅,一针见血,从不多费口舌,与人应酬交往时,也沉静稳健,鲜少侃侃而谈,久而久之,给人一种冷峻寡言的印象。然而事实上,他并非内向木讷之人。当遇到愿意交谈的人与事,寡言便不复存在,反而十分健谈,且很懂得说话艺术,徐徐言之,不紧不慢,无论哪种话题,都能接下去,言谈间使人如沐春风。

  知乐与沈程仿佛有说不完的话,他们之间从未冷过场。

  “这种瓜皮薄,但水分和甜度都一般,不如另一种。”

  朱辉偶尔进来送紧急文件,起先听到这种话语,当真大吃一惊,后来便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我们家总裁越来越接地气了呢。

  从早上改成送到大门口后,知乐自发的晚上也到大门口等沈程。

  高大的梧桐树下,知乐站着或蹲着,有时则干脆坐在路边干净的草地上,翘首张望,沈程回来,让司机停下,他先下车,司机再将车开进园内车库,他则牵起知乐,一同步行回去。

  吃过晚饭,沈程会陪知乐看会儿电视,或者与他出门,牵着手,绕湖巡园一样的散散步。

  知乐发现一件事,沈程很喜欢牵手。

  “嗯,恋人们总是手牵手。”沈程说。

  “可是方木和秦大哥,就没有总是,牵手呢。”

  “所以他们总是吵架。”沈程面无表情道:“他们不是合格的恋人,别跟他们学。”

  “哦。”知乐被说服了。

  知乐也挺喜欢跟沈程牵着手,沈程的手型很好看,大而薄,手指修长,掌心温暖干燥,被他握着时,有种安心和温暖的感觉。沈程有时只是浅浅握着,有时则与与他十指相扣。

  早上出门,晚上归来,饭后散步,甚至从书房出来,只要两人走在一起,沈程便总会拉住知乐。

  出门在外,更不必说。

  从前两人出去,虽也亲近,却远不如现在这般一目了然的亲密。

  无论人多还是人少,但凡带上知乐的场合,沈程总会握着知乐的手,于众目睽睽之下,泰然走过。

  “他们,在看我们。”知乐说。

  “让他们看,”沈程说:“记得我说过什么——不用管其他人,你只看我就行。”

  沈程丝毫没有松手的意思,与知乐十指相扣,微微侧首看知乐,眼中含着令人着迷和安心的笑意,知乐发现这个方法真的很管用,只要看着沈程,就不会再注意其他人。

  而沈程自始至终都不曾在意过他人目光。从前只是朋友时,他没在意过,如今确定关系后,更加不在意。碰见熟人,会点点头,带着知乐泰然自若寒暄应酬,至于陌生人的目光,则完全不Care。

  沈程并没有刻意介绍过知乐,但他的态度和举止已说明一切。当一个人足够尊重和在乎自己的伴侣,其他人便自然而然不敢小瞧这位伴侣,哪怕他们之间存在着常人眼中的“差距”。沈家的身份地位本就摆在那里,如今加上沈程明确的态度,众人的惊诧,怀疑,好奇等种种心绪,都纷纷打住,不再评头论足。

  更何况,知乐看起来完全不像有什么问题。

  漂亮的少年,有点腼腆,不爱说话,却很懂礼貌,脸上总是带着笑容,眼神善良澄澈,不谙世事般,令人看了,不由自主想要对他温和一点。

  知乐最喜欢去的地方,还是那商场广场。

  沈程便尽量抽出时间,带知乐过去。作为领导者,工作是永远忙不完的,但如那句流传很久的名言,当你真的想见一个人的时候,自然会千方百计想尽办法去见面。时间挤一挤总是有的。

  夏天的夜晚,广场尤为热闹。

  C城是有名的大学城,广场台阶上坐满了大学生们,谈恋爱的,打闹说笑的,对面主体建筑上的屏幕滚动着某个演唱会,街道上滑板少年们飞来飞去,另一边则传来凤凰传奇高亢欢乐的歌声,一群大妈大爷们摇晃身体,跳着广场舞。

  这里如同世界的缩影,包罗万象,熙熙攘攘,青春与暮年,浪漫与现实,在此处碰撞,融合,充满人间烟火气息。

  “慢点儿……不要乱跑……”

  知乐拽着狗绳,在人群里穿梭。

  小乐小程几个月里长大了不少,知乐太过惯它们,饮食上从不管控,于是导致两个小家伙如吹气球般猛长,在同龄狗里,个头与体重绝对傲视群雄,整个圆滚滚的,撒起欢来时,犹如猛虎出笼。

  小乐性格更为活泼好动,一旦出来,便异常兴奋,到处跑来跑去,小程向来是小乐的跟屁虫,唯小乐是瞻,小乐一跑,它便摇着尾巴追在后头,互相追逐嬉闹。

  “要命啊。”

  知乐快要控制不住了。被拽的狼狈不堪,搞不清是人遛狗还是狗遛人。

  沈程有时候会出手帮他,大多时候则“袖手旁观”。缘因知乐虽然狼狈不堪,却仍喜欢看它们闹腾。

  沈程不置可否,便不远不近的跟着。

  “嗨,帅哥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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