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豆瓣君
在他从白光变成白简后,还是他们三个人在真相后的第一次见面。
而上一次的见面,还是在按摩院里,叶茂亲眼目睹钟情了许久的女人,在自己面前摘下假发,变成男身。
那一幕,说实在的,曾经让他有一种由惊骇到绝望再到无奈的心路历程。
眼下,叶茂看着面前身着男装,格外英俊秀气的白简,上下打量了片刻,慢慢伸出了手。
“重新握个手吧,白…光,不好意思,这名字我叫得太熟了,一时还有点改不过来。”
白简淡然地笑了笑,也朝他伸出手,“叫什么都只是个代号,不如也跟猛哥一样,叫我小白吧!”
叶茂还是头一次听到他用男声和自己对话,脑子里,不自禁地便浮现出白光那把略带中性的女性口音。
“那我可不敢,那是我哥的专用称呼吧?”
丁猛已经平息了身上的火,这会儿大大方方地正过了身体,听见叶茂在和白简臭贫,便开口道,“没事儿,小白这俩字你随便叫,我的专用称呼比这个诱惑多了,不过那都是在私密外,你没有机会听见就是了。”
叶茂‘切’了一声,“哥,不要这么快就撒狗粮行不行,你这样会刺激到我受伤的小心脏知道吗!告诉你,本来我是个溜直溜直的钢管直男,可是你如果总这么秀恩爱,会让我觉得男男恋非常地诱惑!你也知道,你老弟我是个抵挡不住诱惑的人,到时候,我不管不顾起来,嘿嘿,好吃不过饺子,好玩不过嫂……唉我操,我的亲哥,你真打啊你!”
看着被丁猛‘暴击’后抱拳求饶的叶茂,白简知道,自己曾经留在叶茂心中的那些斑驳旧影,已经渐渐被自己清晰的男儿真身冲击掉了。
虽然他嘴里说着一些暧昧的玩笑话,可是身为男人,他们都知道,当男人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反而会格外注意,会与那个人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
相反,越是心无介蒂,没有杂念的时候,越会自在放松,什么玩笑都开得出来。
所以身为直男的叶茂,虽然曾经失意与伤心过,但想来现在,他已经将白光这个世上根本不存在的女人,从心里面替换出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让他可以叫做‘嫂子’的男人,和另外一份,截然不同的感情。
这样,真好!
“小茂,说真的,我不在捍卫了,你现在对比赛的把握,有多少?”
白简认真地问了叶茂一句,这也是他心里很关心的事情。
虽然丁猛为他组建了‘重生,’可是在他心底,那个曾经留下自己无数歌声的‘捍卫’,依旧让他牵挂。
“如果你不参赛,或许有八成的把握,现在你参加了,我感觉最多只有五五开。”
白简笑了。
“你也太高估我了吧,以咱们之间的关系,我也不说客套的话,如果我能以白光的形象出现,借着之前的人气和退赛又复出的热度,或许可以和捍卫拼一下。可我以男生的形象示人,并没有太突出的热点,我觉得陆馨雅的人气完全可以让捍卫一胜到底。”
一边的丁猛忽然把话题接了过去。
“我可不这么认为,我觉得小白的希望更大!”
白简和叶茂都不由自主地把目光落在他的脸上。
丁猛看着他们有些质疑的神情,潇洒地双手插兜,站得笔直。
“你们俩别一副我是外行的表情,听我给你们分析分析。”
叶茂撇了撇嘴,看了眼大哥,又看了眼白简,那意思很明显:你不就是想说你老婆厉害吗!
“小茂你别那个表情行吗?说起来,捍卫和重生这两个乐队我都有投资,谁走得好,对我都没有损失。当然,如果一个冠军一个亚军那更完美了。而且你们两个,一个是我弟弟,一个是我老婆,我也绝对没有偏心的意思!”
(叶茂:这话你能摸着良心再说一次吗?)
“我之所以觉得小白的希望更大,是因为和捍卫比,重生有它自己的看点。捍卫打的无非是陆馨雅这张牌,现在也不算新鲜了。而重生这边,我会打出一个女变男的牌,也就是小白由白光到白简这样360度的大变身,我就不信,在喜欢新鲜眼球的娱乐圈,这样的变化会不吸引人!”
叶茂不由自主地点着头,竟然觉得大哥说得很有道理。
“有了话题和热度,再加上小白的唱功,所以重生不应该比捍卫差,咋样,我说得有道理没?”
他这句话看似对两个人问的,可是一双眼睛却紧盯着白简的双眸。
那一副臭屁的表情,意思非常明显:咋样,你老公帮你安排得牛逼吧!
白简未及言语,一边的叶茂已经开了口。
“我靠,我就说小白是个福将,不管男扮女装还是恢复真身,都能制造出话题来,最关键还是唱得好,行家一张口,就知有没有!在哪个乐队,都埋不住他的光彩。哎,只可惜我和嫂子,终归是无份也无缘啊!”
听到他在言语中又扯了闲的,丁猛在一边作势便要踢他。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旁的白简却在叶茂的这番话里,听出了一些别的味道。
毕竟,他们也曾经是在一个乐队磨炼过多时的战友,叶茂对于音乐上的坚持与企望,绝不像他外表呈现出来的那样淡然。相反,他和皮炎、丁一等人对捍卫所下的功夫与心血,在一首又一首反复打磨的歌曲中,白简早就体会到了。
事实上,自己最终没能和他们坚守和融合在一起,无论对自己,还是叶茂,其实都是一个很大的遗憾。
可是人生,从来就是不能抗拒遗憾,只能一路向前。
这一晚,丁猛、白简都有点喝多了。
虽然邀请了叶茂和他们一起去喝上一点,可是对方一听自己要做一个1080瓦的大灯泡,急忙借了两条腿,撒丫子溜了。
丁猛指着他的背影对白简道,“算这小子识相,他要真跟来,我非得先把他灌趴下不可!”
结果,灌趴下的,是丁大猛哥自己,还捎带着,把白简也喝得找不到北。
这也怪不到别人,要怪,只能怪两个相爱的男人,在酒精的助力下,越看对方越顺眼,越顺眼喝得越顺溜,直到喝得两个人再也灌不下去,才勉强互相扶持着,走出了酒馆。
午夜的北京有一种夺人心魄的美。
白天的暄嚣与浮躁似乎随着热辣的阳光遁去,留下的,是秋夜的一抹苍凉与清爽。
北京似乎将千年来积攒下的丝丝韵味都赋予了夜,用月光下流金的琉璃瓦、胡同里的桂花香,用一声声夜归人懒洋洋的京腔京调,让人不自禁地融进这个让人不能自拔的城。
夜色中的北京城,让人容易喝醉。而醉了的人,则更容易交出他的心。
“小白,别动……我他妈让你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