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第16章

作者:大叔无良 标签: 快穿 近代现代

孙志新大篮筐已经编好,这得感谢族里那些心灵手巧的女人。昨天发现这个东西有大用后几个女人就有心学习,孙志新又不是个藏私的人,大大方方的坐在帐蓬外的地上编制,毫不在意别人学习。如此整整八只大筐里倒是五只是别人编出来的。

另外不得不得,女性在这方面确实有过人的天赋,初学乍练就可以做得和孙志新一样好,细节的处理甚至还有超过的味道。随后孙志新找来兽皮绳,将它连到筐上,就形成了和前世农村用的背蒌很像的容具。

齐格力过来看的时候孙志新把它背起来示范了一下。齐格力忍不住大大赞赏,这可以为他们省很多力气,极大的方便这次的行动。

齐格力没要求纳鲁给他分配人手,而是自行在族里选择了七名人手,其中还包括两个粗壮的女性。加他就是八人,组成这次换盐的队伍。包括齐格力在内,其余六个男性也是伤残后的退役猎手,都是腿脚还灵便的那种。两名女性看上去半点都不柔弱,面带英气又微露凶悍,显然是具有自保能力的。

孙志新将八人找来,带进自己的帐蓬。此时芋头已经煮好,孙志新便让他们吃了再走。

齐格力领头拒绝,孙志新脸色一正,道:“我首先发现的东西,该不该我来处理?就算是纳鲁在,他也不能反对,对吧?特别是还有两个女性,你们六个男人更应该吃饱了好保护她们。”

八人都犹豫着,然后点头。

孙志新便微微一笑:“这不算违背族规。虽然我没有走出营地过,但我知道一但走出营地,外面就很危险,山路崎岖同时又要防备野兽的出没,又会让人很劳累,只有让人吃饱了肚子才可以尽快的来回。节约了时间,就是节约了食物。听我的,放开肚子吃!”

八人心里涌起微微的感动,哪能不明白孙志新的好意?当下高兴的挤到一处听孙志新讲解如何吃芋头。

芋头早已经煮熟,除了拿了两个偷偷给布库吃,其余的全在这里,连他自己的和纳鲁家其它人的都没留。这也是孙志新聪明的地方,虽然整个部族的人很纯朴,但私自赠人吃食的事能不让人知道还是最好不让人知道,所以他才没动任何味重的肉食,只煮芋头。

清水煮芋头,只微微放点盐,煮出来的芋头柔和烂软,闻起来有股子淡淡的芳香,吃到嘴里时滑腻中透着微微的粘牙,咀嚼起来更觉唇齿生香,就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口感。又见芋头皮撕开后,里面的芋肉嫩白晶莹,掰下一块的话,还能牵出银丝,卖想也十分可爱。八人同一时间接受并喜欢上了这个食物,吃得赞不绝口。

芋头本身就淀粉含量重,很是能饱肚子,八人吃得个尽兴后竟然都没有吃完,还余了一点点。八人中男人还好点,口味是偏向吃肉的,只因为从没吃过芋头觉得口味独特才多吃了一些。可两个女性因为女性口感的原因,倒是很是喜欢芋头清新香滑,如此就算吃得已经吃不下了了眼光还是盯着芋头看,像是没尽兴那般。

孙志新骨子里头就是个大男人,本性就喜欢照顾女性。见那两人眼光依依不舍的盯着芋头看,索性全送给两人,让两人带着路上吃。两人欢喜坏了,面带毫不掩饰的喜色看着孙志新,让孙志新觉得她们露出这个样子时终于有一点点像前世的女人……

孙志新才发现的芋头就这么大方的给了出去,连自己都没有吃上。齐格力心里对孙志新好感倍增时又大感愧疚,而孙志新只是灿然一笑:“我能找到这些,就不能找到其它的?只要树林里还有,我就能找到。你们放心的走吧,一路小心!”

齐格力把孙志新的好记在心里,也不多话,干干脆脆的就带人离开。这次的交换,齐格力背后近二百斤左右的蘑菇,全是今天早上采的,然后是纳鲁送回来的肉食,还有一些能用来交换的兽皮及其它手工制品。

孙志新一路把八人送到营地口,看着八人的背影消失在林间,这才转回来加入寻找蘑菇的人群。他并不是要去寻找蘑菇,而是寻找其它有没有用处的东西。

蘑菇、芋头,都给了他启发,树林里的出产应该是很丰富的,它不是没产出,而是这里的人们不知道如何去运用。而自己要做的,就是多去寻找它们,为过冬而打下基础。这一刻,孙志新无比怀念自己的太阳能掌上PDA,它的呈GB字节的内容存储了大量资料,都是自己平时觉得有趣从网上找来的,旅游时总装在背包里。只要惜已经丢失了,不再能找到,如果它还留在手里,那可是能帮上大忙。

孙志新也不是什么厉害的动植物学家,分辩化石啥的他还很有几把刷子,对着活的东西反而没那么厉害,只能寻着记忆里还记得的东西寻找。

不过寻找搜索这件事没他想像的那么简单,其它的穿越前辈总是能很轻易的找到各种强大的材料,他找来找去一整下午的时间只找到了几样。不过仅这几样东西已经能让孙志喜出望外。

一是一种叫做羊奶子的野果,它生长在一种叫做胡颓子的大型灌木上。先头孙志新还不敢断定,然后大着胆子摘了颗来尝了尝才敢确认当真是它。胡颓子又叫羊奶子,一般在九到十一月开花,结成果实后来年五月左右才成熟。可到了这里,眼下已经是深秋,它还是长在枝头上一颗颗艳红着娇艳欲滴,虽然不如五月时分那么饱满,吃起来依然酸甜中微微带涩,十分美味。

孙志新就提了柳条筐在那里摘了许久,不打算拿出去分享,只想着自己吃。他可不是史前人类,没纳鲁那种大方到一条鸡腿也要拿来分而食之的伟大情操。说白了,孙志新就跟绝大多数八零后一样,骨子里往外透着人性的自私。圣母?原本孙志新就对这玩意儿嗤之以鼻,现在自己都活下去的情况下更是圣母不起来。

接着又发现了竹子,很诡异的生长在一片潮湿的地壤里。还是那种巨大的楠竹和一些细小一些的竹子品种混和生长,虽然生得并不广博,但也形成了一小片竹林。这就很诡了,按道理说竹子不应该长在这种气候里,虽然它生长的那个地方确实适合竹子喜阴喜湿的生长条件,但真正看到它们的时候还是很让孙志新吃惊。因为他看到了不少亚热带,少量热量植物,理论上来说竹子不应该生长在这里,可它又确实出现了。回头一想,热带地区也有大量竹子的,这才释然。

有竹子就代表着有竹筒,有竹叶茶,有竹笋,这玩意儿用处多了,简直无法一一细举。同时它的周围更会伴生大量的其它的伴生物,便如竹石花,竹节虫,地衣,全是可以食用的美味。如此就相同于发现了不少的资源,哪能不让孙志新喜得抓耳挠腮?不过他没打算现在就动用它,时机到了再说。

接下来发现的就真让孙志新觉得诡异了,他看到了一种色彩斑斓的树蛙,懒洋洋的趴在树叶上,看孙志接近了照样爱理不理的。孙志新瞪着它,只觉得心里发毛。这种树蛙他虽然记不得名字,但却认识。因为书上说得有,电视里动物世界也说得有,这家伙体型小,色彩大红大绿的艳得出奇,皮肤上分泌得有一种毒素着实的危险。它可以松驰肌肉,让中毒的动物呼吸困难,小型的可以秒杀,大型的一个钟头里也可以搞定,是列为世界上危险的千种生物之一上过图谱的。它在前世的时空是生活在南非那边的热带雨林里,在这里被孙志新见到,活活诡异得很。

孙志新放过了它,绕过继续前行。过不多阵又发现几只,还是那般懒洋洋的仗着皮肤带毒而有持无恐。孙志新便怒了,他才二十一岁,依然是个飞扬跳脱的性子,不然哪能跟纳鲁天天上演全武行打得那么来劲?当即就觉得一只青蛙也敢小瞧自己,爷就给你个下马威,有毒也捉回去折磨!

用技条编了个小笼子,当真孩童心性大起的去捉了五、六只来装进去。提着一看,嘿,红红绿绿的鲜艳得很,还真挺好看。回头送给布库玩,关笼子里观赏,别碰到它的皮肤就是了。

接下来就没有发现什么好东西,好多都似认识非认识,眼睛看着它的时候脑里会涌出无数的念头,但想要清晰的捕捉住一个的时候,又发现其实什么有用的都没有留下。

似得非得的感觉很是让人气闷,孙志新提着个装着树蛙的笼子到处乱走,听着周围不远的地方人声欢笑,大家都在寻找蘑菇的声音声音,更是不爽。原始人心思纯朴,每一个为了生存都会很主动的干各种力所能及的活。在他们纯洁的心里想来,别人也应该是这样,所以没有人觉得孙志新在偷懒,他们甚至觉得孙志新是在寻找新的蘑菇品种。

孙志新确实是在寻找,但想要找的东西很多,具体也说不上来。正是由于这种漫无目的的寻求机遇一般的探索方式,接下来的时间他一无所获。直到时间已经差不多,大家都该回去而传来鸣金收兵的信号时孙志新已经走得比较远了,来到一个小山坡脚下。

那里,长满了一片或是挂着籽,或是还开着蓝紫色小花的草。

孙志新一看到就这个笑了,终于劳有所获,而且还是很大的收获!

第20章 纳鲁受伤 01

那种植物史前人不认识,孙志新却是认得,正是有鼎鼎大名的,包括现代都还在普遍运用的东西:亚麻!

亚麻是一年生草本植物,茎干及根饱含亚麻纤维。它不仅是人类最早用来做衣服的材料,到了今天仍在继续使用,其良好的透气性、吸汗吸水性、不沾防尘性、防静电性,深得喜欢自然舒适的人的喜爱,仅在衣物运用方式就深入各个方方面面。找到这样的东西,让孙志新如何能不欣喜发狂?

亚麻的发现,意味着从此能穿上衣服,简直是一个让人激动得发抖的发现!

别的高段处理它的办法孙志新不会,可最原始最简单的那种他却会,正好运用在目前极端落后的时空里。

拜没事喜欢到处瞎晃的爱好所赐,两年前孙志新曾去过云南。而云南的布朗族妇女现在都还保留着这种用最原始的工艺纺纱织布的技艺。当时孙志新正是因为好奇,是正正冲着那种古老而历史悠久的技艺而去的。试想,他一个历史系学生,又生了个野性子喜欢瞎跑,听到有这种具有很长历史的东西,如何能不感兴趣?所以他不仅乐呵呵的去了,还在当地住了一星期考查,甚至亲手用最古老的纺坠纺过一团子亚麻线,还亲手用古老的腰机织过亚麻布。

当然,只织了一寸左右孙志新就差点为那可怕的速度及低下的效率而发疯,年青人真正有耐性的没几个,孙志新那会儿也才刚满二十岁,所以织了一寸左右不到的长度就颓然放弃。他本打算亲手织块方巾给自己才认识半路女友的说……一上午只织出一寸不到,他就果断的放弃,还不如去精品店买块牌子货。

毕业亲手去操作实践过,因此孙志新不仅会纺纱,还会织布,更是恰到好处的会最古老的工艺,一切纯手工,工具简单到极至,与任何需要高端设备的技术无关。简直就像打麻将说的那样:听牌听得早,不如听牌听得巧。我这儿刚听呢,你就把炮牌打出来了。一切都恰到好处!

是以孙志新疯狂的扑上去拨了一大堆亚麻当样品,神魂颠倒飘飘欲仙的足不沾地往回飘,差点儿连树蛙笼子都忘在原地。还好他走了几步才想起是给布库的礼物,这才又倒回去拿,如此又引出另一件事。

回到营地他就将亚麻泡在水里,因为也没有别的条件,所以只能用露沤法去除胶质,还原出亚麻纤维来。

同行回来的人都看着他抱着一捆杂草当宝贝,脸上的表情欲仙欲死,就只有眼瞳子黑漆漆的贼亮,像点燃了两只火把在眼睛里,唰唰的往外喷光芒,让看到的人一个个的全都看得心生寒气。还好他们不知道什么神经病,也不知道有猥琐帝这个词,同时也没有神经病医院这种高级东西,不然孙同学肯定马上就会被众人捆起来送到那里去疗养。

如此心不在蔫,做晚饭的时候自然大失水准,眼睛一直往河边水滩上泡着的亚麻上瞄呢,水烧干都忘了,差点把食物烧焦。最后焦是没焦,不过那味道肯定不咋地。

把心神收束回来正打算补救,打猎的猎人们回来了,还抬回来一个伤员,正是纳鲁。

有个女人一脸惊慌的冲进帐蓬,惊慌失措的乱叫一通:“吉玛!笋……笋子心,你的鲁玛受伤了!”

孙志新正神游千里还来及收回来,茫然问:“笋子心是什么东西?谁的鲁玛?”随即迅速反应过来,笋子心可不就是自己么,被叫走了调才变成这样。而自己的鲁玛,可不就是纳鲁!

那女人还在道:“族长受伤了,被人抬回来。”

孙志新大惊,猛地往帐蓬外窜去。且不要说纳鲁是他目前要紧巴着的长期饭票,更别说这几天的相处,心里起了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隐隐已经有点把他当朋友,也是亲人对待。听那女人这样一说,只惊得心里七零八落,跑着步都发现腿是软着的。

快速奔向人群,就看着一群人围在营地中间围了个水泄不通。

“让开!”情急之下吼的是中文。没人能听懂,意思倒猜得到,人群之中就让出一条通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