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妻要从小开始养 第77章

作者:羲玥公子 标签: 年上 甜文 近代现代

翻着文件的动作停下,林皓熙反问:“不放他走,我有什么资格留他?”

“你没资格谁有资格?那个女人根本就不配做宇辉的妈,她才是最没资格的。”

林皓熙抬头,脸上表情看上去很累,“就算留下他又能怎样?”

“你不是喜欢他吗?就跟他说啊,你根本就不用担心他是直的还是弯的,我敢肯定,只要你开口,宇辉绝对不会不答应。”

林皓熙苦笑,“然后呢?掰弯他,把他带进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破坏他原本的人生?夺取他成为一个父亲的权利?”

李毅耸了耸肩,“只要他心甘情愿,也不是不可以。”

林皓熙沉吟片刻,“他跟我不一样,他应该走一个正常男性该有的人生道路,所以,现在这种状况才是最好的。”

“搞不懂你,明明平时你各种果断,一碰上感情的事就瞻前顾后的。”李毅走到他办公室的沙发一屁股坐下,叹了一口气,“随便你,反正是你的事不是我的。”

☆、第51章 我喜欢你,或者,爱你6

宋宇辉下了飞机后立即给林皓熙发信息报平安。苏云珊带着宋宇辉搭计程车去自己的住处,三房两厅的房子装修得很体面。

两间睡房有一间是继女住的,一间是苏云珊的。继女出嫁后就把自己的东西全部带走,现在分了财产,就更不可能会回来。苏云珊去接宋宇辉之前就把房间收拾过了,床单被子枕头都是新买的,里面的化妆台也换成了电脑书桌。

宋宇辉对于苏云珊并没有多深的感情,甚至有时候会觉得眼前的中年女人很陌生。

小时候,他也想过自己的母亲有朝一日回来找他,但是等得太久,也就渐渐地淡忘了这份期待。

收拾好了房间,苏云珊带着他去自己开的酒楼,离住的地方不远,走十几分钟就到。

酒楼是典型的湘菜馆,生意不错,附近的湖南人都说这儿的菜有家乡味。酒楼分两层,一楼是酒楼大堂,摆了十多张大圆桌,用于多人聚餐或者是宴会,二楼是包厢,一间一间隔开,每一间包厢都有一个名字,以h省的各个著名景点命名。

苏云珊带着儿子进了包厢,包厢里已经上好了菜,是苏云珊半小时前让人做好的。

吃饭期间苏云珊不住地给儿子夹菜,宋宇辉筷子都没去菜碗就已经吃饱了。吃了饭,苏云珊带着儿子参观酒楼,楼上楼下都看了个遍。

在酒楼里熟悉了一遍环境,苏云珊再带着他去街上买衣服和日用品。

走进一家服装店里,苏云珊在衣服架子上挑着衣服,挑了两件回头问儿子,“小辉,这两件你喜欢哪一件?”

宋宇辉摇了摇头,“我还有很多衣服,不用买。”

“你带过来的衣服就那么几套,哪里多,就再买两套,换着穿。”苏云珊拿着一件格子衬衫在宋宇辉身上比了比,“这件看上去好像比较斯文一点,你喜不喜欢?”

旁边的导购说:“这种格子衬衣最近很流行的,像你这么有气质的男生穿上去一定好看的。”

平时买衣服是林皓熙给他挑的,而且他的衣服也是跟林皓熙同款式的,他根本不用去想适不适合自己。宋宇辉点了点头,“那就这件吧。”

苏云珊把手上的另外一件挂了回去,再看了看手上那件格子衣的码数,问:“小辉,你穿多大码?”

“加大的。”

苏云珊拿着衣服问:“这件有没有加大的?”

“不好意思,这件衣服就只有均码。他身材这么好,穿均码是一定适合的。”

“要不先试穿一下,看看合不合身。”苏云珊征求宋宇辉的意见。

宋宇辉点头,导购员带着他去试衣间,穿出来后刚好合身。

导购员说:“他穿这件衣服很好看啊,大小也正好合适。”

苏云珊上下打量着儿子,满脸笑容地对着导购员夸着自己的儿子,“人好看穿什么都好看。”

买下了那一件格子衬衫,苏云珊继续给儿子挑裤子,“小辉,你喜欢穿牛仔裤还是休闲裤?”

宋宇辉说:“一件衣服就够了,裤子不用买。”

苏云珊转身道:“你呀,别给妈妈省,妈妈现在赚的钱也都是为了你,不花干什么。”

“妈,我不是省钱,而是觉得,衣服够穿就行,不用特意买那么多,太浪费。吃饭也是一样,吃饱了就行,要是饱了还继续吃,不仅浪费粮食,自己撑着也不舒服。”

苏云珊听着儿子说话,心里感觉得到儿子是长大了,懂事了,她一直想要给儿子弥补那15年的空缺,吃的穿的都想要给他最好的,但是却没顾及到他的心情。

苏云珊:“那等过段时间,天气凉快了我们再来买。”

晚上,宋宇辉十点钟上了床睡觉,但是躺在床上一直睡不着,楼下偶尔一辆车发出警报声,有一点嘈杂。

放在床头柜的手机亮起了屏幕,手机铃声叮叮咚咚地响着,宋宇辉拿起手机看了看,看到哥那个字眼,心里一喜,立马接了电话。

“哥。”

林皓熙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在干什么?”

“躺在床上准备睡觉。”

“那,你睡觉,我不打扰了。”

“别!”宋宇辉生怕林皓熙这么快挂电话,立即解释,“我睡不着。”

听筒那边传来林皓熙调戏成功的轻笑声,宋宇辉听到笑声后察觉不对,但是话已经说了,就没办法改了,只能耳朵红红地等着林皓熙说话。

林皓熙问:“浙江那边好不好玩?”

“还行。”

“你妈对你,还好吧?”

“她对我很好。”宋宇辉顿了顿,“其实,我还有点不习惯。”

“慢慢就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