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昼 第70章

作者:尉迟净 标签: 强强 年上 近代现代

郑彬闭了闭眼睛,“阿天,待会儿跟老关会合后,通知李启明家属到时去殡仪馆辨认尸体。”

他将夹在指间的烟叼进嘴里,无言地干吸一口,接着从警戒带旁离开,转换心情,走去了壁画边上。

抬头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上面的涂鸦,郑彬接着又把顾怀天唤了过来:

“阿天,你也来看一下,墙上那堆鬼画符是不是跟1401室客厅墙上的一样?”

“是有些像,”实习警察也眯起眼,“但师父,我也不懂德语什么的,没法确定啊。”

“好吧,看来还得麻烦凌凛一次。”

郑彬说着就要掏手机拍照。

贯山屏立刻从旁伸手按下了他的手机,不赞同地摇了摇头。

“那怎么办,贯检,要是去语言学校请德语老师翻译,等程序走完怕是黄花菜都凉了。”

“我能看懂,”检察官回答,“我读研时学过德语。”

“德语您也会?”郑彬惊讶道,“我记得以前有那么几个案子里您还翻译过法语和俄语来着,靠,您读书的时候直接住图书馆里吗?”

“想着工作时说不定会用上,就多学了些。”

刑警咋舌,“您当检察官屈才了。”

贯山屏的语气变得有些不悦,“我可能会去某个律师事务所作顾问,不过那要等退休之后。”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唉,算了,越解释越黑。还是请您大概说说,那堆鬼画符都写了什么吧。”

“似乎是宗教题材的赞美诗。”

边在心里默念,检察官边出声讲道,“诗中描写的主体是一个‘神’,或者某种等位的存在。祂从星空降临到深海,然后便一直沉睡,但祂——”

“稍等,您稍等,”郑彬听出不对,打断了贯山屏的解说,“是不是就是这个意思?”

他打开手机,亮出一张截图。

“就是这首诗,对吗?”

截图中,自凌教授那边发来的对话框里,附有这么一段短诗:

【自那星辰,降临深海;

祂虽沉睡,意志同在。

以我魂颂,献我躯拜;

待祂醒来,恩典万代。】

作者有话说:

不想当警察的检察官不是好翻译(雾)

啊对,补充一点,其实现实中现场勘查比这复杂得多,比如开始之前还得邀请两名与案子无关的公民当见证人;咱们这是小说,为了观感就简化和忽略了一些程序和细节,大家默认老贯和老王是这次的见证人吧,不要细究哈。

第76章 邪性(上)

贯山屏点了点头,“就是这首诗。”

“一样的诗,而且还都在墙上乱画,行啊,看来这两个案子就算不是同一伙人所为,凶手也脱不了是一个帮的人。”

郑彬自言自语地念叨,盯着壁画上糟污的涂鸦,忍不住又补充了一句:

“造孽,这画镇在这儿少说也有几百年,说毁便给毁了。我看啊,单是糟践‘海大王’绘像这点就够这帮人喝一壶,东埠人一到冬天气性就大,要让市民们知道了是谁做的,怕不是直接暴起乱棍打死算球。”

一旁检察官突然开口:

“我个人不认为涂鸦者的行为只是为了毁损壁画。”

“嗯?贯检有什么高见?”

检察官并未直接回答刑警的问题,而是抬起手,在他眼前的空气中描画起涂鸦的形状。跟随男人的指尖,那些纷杂的线条被一一梳理清晰,怪异畸形的赤血大鱼自混乱中剥离而出,整体变得鲜明;头下尾上,它由画面上部的星辰直插进中下部的海浪,鱼躯的轮廓恰与“海大王”拟人绘像的白色外沿紧密相合,丛生的残破鱼鳍与腹下的触须,严实盖住了人像的四肢腿脚。

郑彬挑了下眉。

墙上的鲜血涂鸦,乍一看只是胡乱抹画,却实则勾描仔细,甚至还巧妙地化用了绘像中的玉甲冕旒,以当作赤血大鱼的鳞片尾巴。

默默旁听没有作声的王久武也大概猜到了贯山屏想说什么,只有顾怀天还一脸茫然地看着这些暗红蜿蜒的线条。

于是贯山屏有意多解释道:

“显然,这个涂鸦经过了精心设计,而非信手涂画。如果单纯为了毁损绘像壁画,涂鸦者没必要做得这么复杂,用刀片之类的锐器刮去墙皮,或者直接将污物泼到墙上,都可轻易达成目的。”

“呵,贯检您的这个思路,倒是和那次凌凛给我分析熊偶‘用途’时的差不多,”郑彬假吸了口烟,“同样是根据与‘回报’不成比的‘耗费’,推测凶手的行为另有它意——”

他突然顿住,弹了弹不存在的烟灰,而后低笑:

“说着可笑,嘿,往回倒推一个月我绝对不会这么想,但贯检,我得说,我非常想念以前和您合作查案时的感觉。”

闻听此言,褐眼的青年心念也是一动,不禁由检察官俊美的侧颜收回目光,看向竟与自己想法一致的郑彬。

对方的眼睛还盯着壁画,接着刚才这句话继续向下说道:

“倒不是说李科不好,她也十分认真负责,不过同您相比有些过于‘中规中矩’,比如从不插手具体侦查工作。和李科共事确实轻松得多,可时间一长,我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贯山屏的眼神闪烁了一下。

“最近我想明白了。少了什么?少了您啊。”

说完这句话,郑彬苦笑着摇了摇头,“说真的,您大概什么时候干回侦查监督?东埠检察院不能永远扣着您给办公室写材料吧?”

“目前我没有得到有关复职的消息。”

“魏检察长这周方便吗,我想拜托宋局去——”

“郑彬,我服从组织安排,也请你专心办案。”

检察官打断了他的话,扭过脸去,以此示意自己不想理会这个话题。昏暗的室内,这人一双墨黑瞳仁愈显深沉,却依旧光华不减。

郑彬脸色一黯,欲言又止,最终长叹了口气,不再多提。

而后,他偶然对上了贯山屏身旁那个青年望来的目光,莫名一阵心慌,遂借放烟的动作,匆匆别开了视线。

几人身边的空气都变得安静。

直到一个清亮的男声打破了这股沉郁的氛围:

“好啊,我在那边闷头苦干,你们倒在这儿聊上天了是吧?”

史明一把掀开警戒带,拎着工具箱朝众人所在的位置走了过来,而后不由分说便将郑彬从壁画正前方挤开,同时不忘在嘴上跟这人讨回本来:

“让一让,像样警察小史同志现在需要验看这面墙,麻烦无关人员让一让。”

“什么玩意儿,我这带队的怎么就是无关人员了?”回呛归回呛,郑彬还是让开了地方。

史明打亮手电,从工具箱取出马蹄镜,凑近细察起那些转为暗红的抹痕。

“看颜色和粘稠度,目测这些应该是血液不错,待会儿我做个鲁米诺检测,”顺着痕迹走向,史明一边一寸一寸移动镜头,一边介绍自己发现的情况,“啧,全是擦痕,没看到指纹,这个糟蹋文物的人怕是戴着手套,而且是没有明显纤维的那种——这种擦痕顶多用作对比,没有实际鉴定价值,真是可恶。”

保险起见,痕检员接着又逐根线条挨个字母地复查了一遍壁画上的涂鸦,但最后也只能不甘心地宣布,未发现任何有效指纹。

“核心现场那边呢,”郑彬问道,“有什么发现?”

“发现大了去了,”痕检员反身一指,“你先自己看。”

其他人依言看向那片被警戒带封锁的区域,但见史明在几座鼓座上架设了临时光源,将原先的昏黑之处照得亮堂一片。

主鼓附近,血泊已从鲜红转成暗赭;串串践踩叠压的脚印本就不甚清晰,此刻也随时间推移,愈显凌乱模糊。这种情况下,痕检员的一个操作可谓雪上加霜:他用指代不同鞋只的彩色粉笔,在血泊周围的地砖上留下了大量记号。于是,六种颜色勾绘而出的圆圈箭头铺展开去,可称得上万花迷眼;各类标记符号互有交错而又并行分离,属实是纷繁复杂。

然而定睛细视,六色标符虽有多处重叠,总体却脉络清晰,一一展示出所指代的六双鞋——六个人各自的步伐方向。

“你已经把案发当时的情形捋清了?这么快?”郑彬略感讶异。

“那是,什么叫专业,这就叫专业。”

隔着头套,史明做了个整理发型的动作,“我猜啊,在你们看来,那边不过是一大滩被鞋印糊得乱七八糟的血,自然三看两看就看花了眼;但到我眼里,鞋印与血迹形态就跟地图上的图例一样清楚,这就是我和你们这帮外行的区别。”

而后他稍稍谦虚了一下,“当然,除了我本人十分专业以外,也有现场保存状态理想的原因:案发不久,再加上这里平时没多少人上来,积落的灰尘较好地留存下了当时在场人员的行动轨迹;我只做了些微小的工作,把数串脚印区别厘清、标画出来。”

讲到这儿,他不忘打开工具箱,向众人展示了一下局里新给自己配的灰尘足迹提取器。由静电吸附仪与灰尘足迹提取膜组成的装置其实不甚复杂,但不耽误痕检员好生一通炫耀。

“你小子别嘚瑟了,”郑彬忍不住提醒他,“快说正题。”

痕检员冲他哼了一声,而后敛起神色,清了清嗓:

“贯检,接下来麻烦你帮忙记录。”

贯山屏依言将手中的速记本翻了一页。

“根据脚印不同的形态与鞋码,我判断当时现场共有六人,五男一女。其中,鞋码42的脚印无论大小还是鞋底花纹,均与现场遗留的那双休闲鞋相吻合,且步迹中多是鞋头鞋边着地、印痕较浅,运动轨迹也在主鼓附近彻底中断,所以我合理推测这串脚印为受害者所留,用红色粉笔标注。”

他停顿几秒,整理了下语言:

“围绕受害者脚印、几乎一路伴行的其它四串脚印,鞋码自41码至44码不等,步间距较大。由此我推测,有四名男性一路搀架着受害者前行,这也解释了受害者的脚印为何多有不全。这四个男人,我分别用黄色、蓝色、绿色和白色粉笔标注。”

“而我之前提到的那串怀疑为女性所留的浅跟脚印,鞋码大小为37码,我用粉色粉笔标注,”痕检员接着说道,“从行动轨迹来看,这个女人虽然与四个男性同伙并行,但彼此之间相隔有一段距离,应该是没有直接参与行凶。至于她的角色是指挥者还是从犯,就交给你们刑侦判断了。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女人到达主鼓边后,仅停留片刻,随即折去了另一个方向。”

史明说着,指向了壁画。

“她在主鼓与壁画间有多次往返——我想,她便是那个取血涂鸦的人。”

作者有话说:

可以看出,某种意义上讲,老王和郑队在面对老贯时都有点儿M(雾)

不过能跟老贯共事,谁不想的,可以理解啦!

第77章 邪性(下)

贯山屏边听边速记,在史明结束汇报的同时,他业已记录完毕。

结果末了痕检员又补充上一句,“哦对,忘了提,中途受害者挣脱过一次,往护栏边大跨了几步,估计是想求救。”

跟着自己的话,这人也朝周廊走去,却没几步便停了下来,停在离护栏不足一米的距离。

“不幸的是,一对四,受害者怕是立刻就被逮了回去。如果他能有机会到护栏边喊一声救命,事态发展或许会不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