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亲亲,先变乖 第54章

作者:故栀 标签: 都市豪门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天之骄子 轻松 近代现代

似有所感,站在仪器面前的人站直身子,朝着这边望来。

程蔚朝只感觉心猛地漏了一拍,活了18年,没那么慌过。

仿佛是怕被发现了什么,心慌意乱地口不择言:“丑,挡、挡我镜头了。”

孟此霄:“……”

他看了眼自己身后的窗子,没给程蔚朝一个眼神,转身走回了讲台。

声音冷淡,更带疏离:“滚出去,实验室要关门了。”

然后程蔚朝就被段崇拉着滚了,段崇一边走一边感叹:

“你是怎么对着那么伟大的一张脸,说出这么嘴贱的话的。”

程蔚朝半晌回不过神,一时连段崇损他都没顾上回怼,说不清现在是什么感受。

不知名的慌乱和懊恼裹杂在一起,心跳仍很快,直接就把他的脑子冲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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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程蔚朝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绪,可如今的他再清楚不过。

听到孟此霄提起这件事,后悔又心虚,想去拉他的手,然后就被孟此霄避开了。

程蔚朝一把就抱住了他的胳膊,低声道:“我错了我错了,你是世界上最好看的人,我当时太慌了,出去后才意识到我到底说了什么。”

那么强烈的喜欢感觉,对他来说太陌生了。

一种全然未知的感情。

孟此霄当然知道那不是他的本意,他慌不择路得那么明显,幼稚又懵懂。

以致当时的孟此霄都不太想反击,显得像是在欺负人。

但有件事,他是真的很在意。

“所以你为什么会成为一名人像摄影师?”

明明是那么的不喜欢拍人像。

明明对着他……从未按下过快门,可最后却将他喜欢的镜头对准了所有人。

说不清是什么感受,一种很不讲理、也没什么道理的意难平。

听到这个问题,程蔚朝的手不自觉松了些,下一刻干脆直接下滑,牵住了他。

“想成为一名摄影师,是因为你送给过我一个相机。”说到这里,他偏头看向孟此霄,“你还记得吗?”

孟此霄顿了下,记得,怎么会不记得呢?

那是他送给程蔚朝的19岁生日礼物。

是一款画质优越的高像素全画幅机型,具备高动态范围,更适合拍风光的相机。

他不懂相机,列表分析各款的功能优势,选了很久。

“没舍得用,被放在了家里的收藏室。”

孟此霄:“……”

“至于为什么是人像摄影师……”程蔚朝带着他缓步朝前走,轻声道,“我之前不是说去过很多地方吗?”

“比起好风光,还是有人的地方去得更多。”

贫穷的、奢华的、苦难的、幸福的,都有。

孟此霄看着他的侧脸,对方眸子微微下落,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神色有些温和。

然后他不再多说,笑着简单总结:“总之就是这样,以前可能还是看得不够多,太狭隘。”

“至于为什么工作会在时尚圈,是因为喜欢,有很多创意能够肆意发挥实现,也因为更稳定。”

何况摄影的各个领域本就没有明确界限,若是有兴趣,拍了人像也能拍风光,拍了时尚也能拍纪实。

所以工作内容的圈定,并不影响他拍其他。

孟此霄表示理解地点点头。

就是……

“你居然会追求稳定?”

这真的很不程蔚朝。

他以为,对方会追求无尽变化以及未知。

程蔚朝轻轻“嗯”了一声:“因为锚点钉在了某处。”

不管去到了哪里,最后都只想着回。

在国外的那些年,他本来都还在死犟着不肯低头。

又觉得孟此霄已经有自己的生活,朝着前面不回头地走很远了。

所以,他强忍着没想干什么。

直到在四月份和蒋斯宇的那通电话,他听到了孟此霄的声音。

对方只说了两个字,可他突然满身的气就泄了,仿佛一直跟自己较劲的那根筋陡然松开。

所有情绪和记忆反复上涌。

他开始不理解,自己到底在浪费时间干些什么?

骄傲与自尊蓦地不值一提,压抑太久的感情进行反扑,断层高居首位。

急切地想见他,还是好喜欢好喜欢。

“还有。”程蔚朝继续道,“五年前拍过你。”

孟此霄看向他:“什么时候?”

程蔚朝伸手摸了摸鼻子:“偷拍,很多。”

那时候想法挺幼稚的,半点不敢暴露自己的感情。

怕被嘲笑,怕被认为是输家。

对着那么多人都说过自己讨厌拍人像,以致他也不敢大大方方的朝他举起镜头。

孟此霄看着他,他的目光也正落在自己身上,眼尾耷下,看起来有些可怜。

“所以,我还是乖乖吗?”

“……”

孟此霄觉得程蔚朝有点故意。

自从对方学会看眼色后,他就发现了他可能吃这一套。

孟此霄:“你是。”

他真的吃这一套。

程蔚朝笑了,配上浓颜五官,显得特别恣肆得意,一种目的达到的感觉。

孟此霄任由他,纵容也没关系。

两人没有逛多久就回到了孤儿院,准备打声招呼进行返程。

又是几个小时的路途,落地北市机场的时候,已经是夜晚。

北市盛夏的温度要高得多。

航空楼之间有一段廊桥,能感受到外面的热度。

孟此霄畏寒也畏热,准备在机场内的便利店买个冰淇淋。

他看向程蔚朝:“真的不吃吗?”

程蔚朝看着他摇摇头。

夏天孟此霄没有生病的时候偶尔吃一个没有问题,所以他也没有阻止对方。

孟此霄垂下眼,随手挑了一个,然后付账,和程蔚朝继续朝着停车场走去。

“我听段崇说,你不喜欢吃冰淇淋。”

他以前明明喜欢吃。

症结在哪,孟此霄不用多想就能立马意识到。

程蔚朝没有说话。

于是,孟此霄将冰淇淋转了一下,将自己没有碰到的地方朝向程蔚朝。

“咬一口。”

程蔚朝垂眸,看着粉色的冰淇淋,好像是白桃味的,上面还撒了一些坚果碎和巧克力,看起来很好吃。

他太久没有动,孟此霄心里叹了口气,不欲逼他。

正准备收回手时,听到了程蔚朝的声音:“可以再转个向吗?”

孟此霄一愣,手动了动,冰淇淋的方向再次转了回来。

——是他之前咬过的方向。

程蔚朝掀起眼皮无声看着他。

“……”孟此霄服了,认命开口,“咬。”

程蔚朝就垂下脑袋,就着他的手,在孟此霄吃过的地方咬了一口。

待人抬起头来,孟此霄问他:“喜不喜欢?”

程蔚朝点头,耳根有点红:“喜欢。”

“以后还吃不吃?”

“吃。”

孟此霄又喂他咬了一口,声音平静道:“明天来我家吃饭,火锅。”

“昂。”

孟此霄满意了,顺手用指腹给他擦去不小心沾到下巴处的冰淇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