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魔 第93章

作者:吴沉水 标签: 总攻 强强 近代现代

“这句话你问自己。”黎承睿有些好笑。

“我想了一晚,我也觉得这样不太像成年人。”黎承俊承认错误很痛快,“那我还是回来吧。”

“嗯。”黎承睿笑了,“快回来吧,跟桦哥有什么误会,说开了就好。”

“没误会,只是对一件事的看法我们很不同,”黎承俊说,“不过我现在觉得那也不是什么大事了,人们不一定要看法一致对吧?”

“是的,”黎承睿停下脚步,想了想问,“俊哥,我是说如果,如果桦哥违法,你怎么看?”

“抓他啊,你不是警察吗?”

“我说真的。”

“哦,”黎承俊也不知道在那边一边说话一边做什么,心不在焉地回答,“他不会的,桦哥做了好久的警察。”

“如果他做了呢?如果他因此坐牢呢?”黎承睿有些心情压抑,他握着那把钥匙,只觉很烫手,“我抓了他,你会怎么看我?”

黎承俊说:“你做了你的工作,我要怎么看?你这句话问得好奇怪。但是桦哥不会那样的。你这种假设毫无意义。”

“你怎么知道他不会?”

“他工作努力,成就感强,也很热爱他的职业,他为什么要做毁掉这一切的事呢?”黎承俊疑惑地说,“桦哥又不傻,而且我很喜欢他当警察的,他换别的工作我不会这么喜欢啊,他一直都知道的……”

黎承睿猛地说不出话来,他明白黎承俊说的都是真的,席一桦跟他一样爱警察这一行,他们都是一样的人,如果有一天不让他黎承睿当警察,他恐怕会痛苦不堪。

如果不让席一桦当警察,他也一样痛苦,毫无疑问。

那么还追查下去吗?

黎承睿收回脚步,他迟疑了一会,拉开车门,将钥匙丢进车子抽屉里,然后对着电话那端的黎承俊说:“你回来后替我转告桦哥,让他好好当警察。”

“哦,只有这句吗?”黎承俊严谨地问,“要不要我复述一遍?”

黎承睿忍不住笑了,温和地说:“不用,你也快点回来吧。”

庄翌晨案在被鬼讼赵的团队不懈攻击下,最终除了程秀珊做证人指控的洗黑钱罪名不成立外,综合其他经济犯罪事实,他被判处监禁七年,又罚款将近五千多万的港元。这个结果尽管很多人不满,但到底已是期待中不算太差的结果了。巧合的是,庄翌晨收监那天,正好是林翊出院的日子,林师奶要赶着上班,把林翊接回家的事自然就落在黎承睿身上。他连工伤带休假,目前仍然在不用上班,故有时间慢悠悠地帮林翊办了出院手续,又带他吃完东西,这才开车回去。

林翊坐在车上,黑亮的眼睛里压抑着兴奋和喜悦。黎承睿也跟着高兴,他知道住了这么久的医院,就算是不好动的孩子,也住得差不多要发霉,看他在座位上扭来扭去不安分,也不忍心责备他,只提醒说:“好了,安全带扣好没?小心不要把头探出去。”

“嗯嗯。”林翊趴在车窗那向外看,微微眯着眼,像一只吃饱喝足的猫。

黎承睿忍不住伸手揉揉他的头发,手指下滑,又摸摸他身上穿的衣服,确定穿得够暖,再握住他的手,手腕骨骼玲珑精致,可也仿佛瘦了一圈,黎承睿心疼地说:“回去要好好补。”

“我有吃很多的。”林翊安慰他。

“不够,”黎承睿带笑说,“还没喂成一只猪,不够。”

林翊认真地说:“可是你不是养猪啊睿哥,你是养我啊。”

黎承睿瞥了他一眼,笑问:“你是什么啊?”

“我是人。”

“我看你像小猪仔,吃饱睡睡完了吃,不是猪是什么?”

“我身体还没好呢。”林翊偏头说,“医生说了我要多睡的。”

“知道了,我只是养了一只小猪而已。”

“啊,原来睿哥你骂我。”

两人说着这么没意思的废话,可脸上却都带着美好的微笑,清风吹拂进车厢,凉意盎然,却也带来舒服的舒展感。这是一种无所谓要不要说话的时刻,但又因为氛围太过亲密,需要说点什么来冲淡心里浓郁的甜美感,于是他们继续东一句西一句瞎扯着,黎承睿看着身边的少年,晨光中漂亮得像山岗上最早沾染阳光的那片嫩叶,他悄然展开每一条叶脉,尽情呼吸每一寸时光。他贪婪地盯着外面,时不时惊喜地回头向黎承睿报告发现了什么,似乎一点点小发现都能令他高兴半天。

似乎少年身上笼罩的雾气退散开了,他整个完全地呈现出来,鲜活多姿,美好如斯。仿佛更孩子气一点,更贴近一个十七岁少年应该有的活力和生气。黎承睿看得有些痴迷,险些把车开到安全岛上,被边上的车狂按喇叭后,黎承睿才如梦初醒,抱歉说:“对不起啊,我光顾着看你在看什么了。”

“开车要专心,”林翊告诫他。

“知道了,你在看什么刚刚?”黎承睿问他。

“看外面啊,”林翊兴致勃勃地转头说,“如果好像鸟一样,可以飞就好了。”

这句话,说这句话时少年的神情,黎承睿想他一定会记住很多年,记住亮晶晶的黑眼睛闪烁着渴望和欢乐的光芒,记住好看的嘴角向上勾起美好的幅度。他想,这个少年才十七岁,他想自由,他想飞,只要他想那么做,他就有权去做。

肆意地,安全地,挥霍他的青春。

第75章

许多人将恋人之间的亲密行为视为理所当然的一件事,交往到一定程度,令彼此的身体获得欢愉,抒发性的需求和欲望,这是一个美好的过程,也是一个值得珍爱的过程。但对黎承睿而言却并非如此,对他来说,与林翊发生亲密关系是一种更为强烈的情绪,像某个神秘的仪式,这个仪式需要把自己的血肉之躯呈在祭坛上,并且不知道献祭的中途会发生什么危险,可正因为如此,有未知的恐惧,也有恨不得吞噬一切的强烈欲念,他激动得战栗,也充满一往无前的狠劲和决心。

他想如果时间倒退一百年,倒退到没有人权,不讲究平等的时代,无论他是什么人,只要遇见林翊,他都会想方设法,不择手段地将这个男孩占为己有,关起来,藏起来,或者在他身上烙一个印,在他脖子上套一条锁链,证明他不属于别人,只属于自己。

这些突如其来的疯狂念头令黎承睿自己也吃惊,他开始有些理解为什么有些人会极端及变态,这种欲念确实不是爱,爱讲究平和温暖,讲究给予和付出,像这种将一个独立的个体变成自己的附属品,这样的念头,不可以称之为爱。

可它比爱更疯狂,犹若阿拉斯加的龙卷风,席卷北美,所向披靡,它能把一个人几十年来形成的理性和是非观连根拔起,只想拥有,不想其他。

黎承睿将林翊带进屋便迫不及待吻他,一边吻一边用力扯下他的衣服,他想温柔点,想不要吓坏小恋人,可是他控制不住,林翊在车窗边微笑的美刺激了他,这样仿佛水晶一般炫目易碎的少年,不狠狠揉进自己的骨血中,他怕一不小心就丢了。

没有人能理解他怎么就突然变成这样,他自己也不懂,但直到此刻,直到他将少年全身的肌肤裸露开来,直到他跟林翊四肢交缠,摩擦着彼此,黎承睿忽然就明白了他对林翊压抑着的亟待爆发的感觉。

那是恐慌。

原来,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无时无刻不处在害怕失去男孩的恐慌中,但他是黎承睿督察,他是理性正直的成年人,他是林翊眼中可靠睿智的兄长,是包容宽厚他的恋人,他永远不能将这种负面情绪表达出来,他永远不能对比自己小这么多,单纯而柔弱的小恋人承认“我害怕”这三个字。

可是他原来真的如此害怕,他怕的东西很多,这段感情令他承受的负荷是以往三十年中未曾承受过的,他担心世俗,担心伦理,担心家庭,担心事业,而他最担心的,却莫过于随着少年的成长,他有一天会后悔。

再怎么说,这也只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他连民事能力,刑拘条件都不具备,他说我爱你又如何?在这整件事中,需要负责任的,永远是成年人这一方。

黎承睿痛苦地闭着眼,贪婪而渴求地吻上少年的胸膛,他又啃又吮,他用力在爱人身体上制造痕迹,听他呻吟,禁止他躲开,因为黎承睿在此时此刻完全明白,他不知道俩个人以后会如何,这是一场明知道看不见未来的博弈,占有他,却不知道下一刻会不会失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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