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沙 第21章

作者:白玉将军 标签: 美食 甜文 轻松 治愈 公路文 近代现代

但他还是来到了这里,就像他那本曾经丢失的《小王子》一样,他们都被无法解释的命运带到了这里。

和踏上那些名城时的感受完全不同,没有几个外乡人知道这里,然而他知道了,他还触摸到了这座城市最微小的、可能不足为外人道但绝无仅有的胎记,吹着这里同样不算温柔的风,就像听见了城市的一呼一吸。

就像和这座小城有了彼此共享的秘密。

十分神奇。

想来遇到石含章就很神奇,虽说谭霏玉出来前没有做明确的计划,但当时大概率去完敦煌就会回家,顶多在中川机场转机的时候顺道逛一逛兰州。

回家以后躺几天,每天玩手机点外卖对着笔记本屏幕看电影,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的时候出去取个快递以此宽慰自己今天的运动量又达标了,在空虚达到最顶峰的时候打开boss直聘开始投简历。

这趟旅程也会像以前很多次出游一样逐渐堆在记忆里积灰,只有和朋友同事偶然说起的时候会来一句“哦哦敦煌我之前去过”,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当然,也有可能换了新的工作之后会有新的际遇,在新的岗位上大展拳脚。

其实对于未曾走过的那条路,不管是美化它还是丑化它都毫无必要。

就像那次他跟石含章说谢谢,说如果不是石含章,自己也不会想到尝试一下组班子做书。当时石含章没有接下他的感谢,说什么只要他想去做总会去做的。

谭霏玉觉得石含章说得对。

但在那个时刻,他决定赋予石含章意义。

没有遇到石含章,他自然很有可能也会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但那天切切实实是因为石含章,他才看到了新的可能性。所以他决定赋予石含章意义,让对方成为自己人生旅途上一枚闪耀的印记。

这同样是命运,也是他的决定。

就在这上海路的路牌下,谭霏玉突然开口:“我想拍个游客照,出来这么久一张自己的照片都没拍过。”

他不知道命运还会将他推向何处,至少在这个与他结缘颇深的地方,和城市的街景合影留念一张吧。

石含章:“在这里?”

实在是周围毫无特别之处,还没完全长出新叶的行道树,普通的商圈和民居……

谭霏玉把自己手机递给石含章,指着路牌说:“也是来到大上海了!快帮我拍一张!”

谭霏玉确实已经很久不拍照了,对着镜头时略显僵硬,想不出别的pose就只比了个耶,以为会收获一张没什么美感的标准游客照,结果石含章把手机递给他看时,意外地还挺好看的,比着小树杈笑得很开心,只是……

“你怎么不拍我和‘上海路’的合影啊,这整张图几乎只看得到我了,你倍数别放那么大。”

谭霏玉还在低头看照片,石含章看似很平淡地说了句:“你好看。”

谭霏玉一时之间忘了自己本来要说什么话来着,有点卡壳:“谢、谢谢。”

“那重新拍一张?”

“好、好的。”谭霏玉又说,“那个,我们要不要拍张合照啊。”

“嗯,好。”

谭霏玉把镜头换成前置打算自拍,石含章站在他身后微微俯下身,谭霏玉在取景框里看见石含章耳朵发着红……原来刚才夸人的时候也不是看起来那么平静嘛。

但还是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

取景框挪来挪去调整了半天,刚要按拍摄键的时候电话响了。

来电显示上的联系人是“姑妈”。

石含章重新站直:“你先接吧。”

谭霏玉:“……好。”

第25章

谭霏玉对石含章歉意地笑笑, 接起电话,走到一旁:“喂,姑妈?”

搬出去住以后, 谭霏玉和姑妈通电话的频率大概是一两周一次, 几乎都是谭霏玉打过去,报报平安, 有时候说一声回家吃顿饭,姑妈主动打来的次数很少。

所以看到来电时谭霏玉有些许忐忑,如果是家里有什么急事应该会是林嘉许来跟他说……怎么会是姑妈打来?

电话那头的谭湘月只是和谭霏玉拉家常,问问他最近忙不忙, 说林嘉许那个臭小子最近跑出去玩了真不知道跑那么远干什么, 又说让他们有空都回来吃饭。

挂完电话谭霏玉茫然了一会儿。

石含章问他怎么了,是家里出了什么事吗?谭霏玉说没有。

心里存着点疑窦,但并不影响心情, 谭霏玉小跑回刚才那个路牌下:“我们去把刚那照片拍完吧!”

“好。”

拍了几张,谭霏玉看了会儿, 光看图他还是挺满意的。为了挤进有限的画面中, 石含章稍微弯着腰把脑袋凑过来,唇角勾着一点, 因为构图错位最后拍出来像是他把下巴搁到自己肩上, 非常亲昵,看起来像已经谈了很久了。

但他还是想要拍“上海路”。

穿着校服的一男一女从他们眼前路过, 谭霏玉干脆拦了人家,请求他们帮忙拍张照。

两个人自拍,在不让人脸畸变的同时要把路牌和周围的街景囊括进去也是挺难的,还是让别人来拍吧。

那两个被拦住的路人第一反应和石含章刚刚的一样,一头雾水, 在这里拍?

不过他们还是按着谭霏玉的要求来,先是那个男生拍了几张,女生在旁边看了一会儿不太满意,说我来我来。实际上等谭霏玉拿回手机一看,不管是他们两个谁拍的,都是标准游客照,谭霏玉比耶,石含章站直了,一手虚虚搭在他肩上。

这正好就是谭霏玉想要的效果。

谢过他们之后,听到他们边往前走边互相吐槽。男生说“你拍得也没比我拍的好看多少吧”,女生说“你再说一句我就告诉妈妈你上周五补习班没去,说你去上网了”,男生赶紧求饶说“你是全天下最好的妹妹,别告诉妈妈我求你了”。

原来是一对兄妹。

谭霏玉又看了一眼照片,锁屏的时候看见屏幕上的日期。

他又望向已经走得很远的那对兄妹,后知后觉地,有一点点明白了姑妈打来的那个电话是什么用意。

今天是四月四日,明天是清明,传统上应该去拜山扫墓的日子。

谭霏玉从小是没去过拜山的,他爸妈葬在老家,每年清明姑妈会以小孩子回去麻烦,读书要紧之类的理由拒绝带谭霏玉回乡扫墓,她自己也很少回去。

小时候谭霏玉懵懵懂懂,大了倒是没什么感觉了,渐渐只把清明节当作一个普通节气。

后来谭霏玉有想过,这对于一个初一十五都要给家神上香的家庭来说,不太正常。

高考完后那个暑假他自己回了趟老家,在乡里其他亲戚的帮助下找到了父母长眠的山头,终于认认真真地上了香烧了纸,给墓碑上刻的字重新描了红色。来之前还想象自己会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坐在父母坟前说些心里话,说什么自己好好长大了之类的……来了之后发现其实什么也说不出口。

他的双亲走得太早了,那时候他还很小,四五岁或者五六岁?伤心难过肯定是自然的,可说句薄情但却实在的话,他记事以后和父母相处的时光实在太短暂了,残存下来的那么点记忆被后来漫长的年岁稀释再稀释,现在他对父母的怀恋与其说是对一双具体的人的怀念,倒不如说是渴望一份永远不再会被填补的空缺。

他看到别人和爸妈相处其乐融融,可能会幻想自己父母如果健在会是何种场景,却无法调取任何明确的记忆去想念他们——他其实,不太知道自己爸爸妈妈是什么样的人。

他们之间也有着一道淡淡的隔阂,不是阴阳相隔,而是缺少共同回忆导致的疏离,让他即便坐在坟前也没有办法开口倾诉。

倒是几个来帮忙的亲戚在旁边七嘴八舌地讨论,先是说阿玉长这么大了读书也好,爸爸妈妈知道了会很高兴。又感慨他们生谭霏玉生得也晚,老早结婚了,三十多岁才喜得一子,没几年人就没了。

说着说着话题绕到姑妈身上,一个说她太无情了,这么多年都很少回来看,另一个说也不能这样说,要不是有情有义也不会把哥嫂的孩子培养得这么好。

最后有个老叔哀哀叹气,大体上的意思是说,湘月不是无情,是一直都接受不了哥哥嫂子离世,不来可以当作有一个在远方久不见面的亲戚,来了看到这坟,只能被迫清醒。

然后亲戚们给他讲爸妈和姑妈的以前,倒也不是什么太稀奇的事。说他爸比他姑大将近十岁,姑妈还在少女时代,爸爸已经成家立业。那个年代多的是书没读完就辍学打工的例子,更遑论乡下大家普遍重男轻女,他们爷爷奶奶觉得姑妈读到高中就差不多了。

老叔说:“湘月自己都不想读了,说又不是读书的料,每次考试分数也就那点,都找好厂准备去打工了。她哥她嫂听说之后一定要让她读完,把人接到他们自己家里去,什么也不用她操心,就要她读书,最后把她托举到广州上大学去了。

“你们想想那个时候我们一整个村能有几个考上大学的,还是个女孩子。”

这些东西姑妈没给谭霏玉讲过。

最后话题还是回到谭霏玉身上,一群人讲他们这一支文昌运还是好,出了好多个会读书的。

他们东拉一句西扯一句,那年才十七八岁的谭霏玉听完只是朴素地觉得怪不得姑妈对他那么好,原来因为她和爸爸妈妈感情也很好,以后他也要好好孝敬姑妈之类。

今天的谭霏玉站在异乡的街头,看见一对兄妹打闹着从他眼前离去,忽然想起了当年老叔给他说过的那些话。

他慢慢地,终于明白过来。

谭湘月想念自己的哥哥了。

在这样一个日子里,她没有勇气回去看哥哥嫂子的墓一眼,二十多年来她都缺乏这个勇气,她只能打个电话给哥哥的孩子,也许还想见见哥哥的孩子。

在故人之子身上,找到一点故人之姿。

和他不一样……姑妈的想念,想念的是曾经真实存在过的,和她有许多共同回忆的亲人。

石含章抬手在谭霏玉面前晃了晃:“在看什么呢?”

谭霏玉回过神来:“没有……就是,忽然想通了一些事,但也没有完全想通,还要再想想。”

这话说了像没说,颇有“听君一席话如听一席话”的喜感。

石含章也没问他是什么事:“嗯,不急,慢慢想。”

他俩也没在路牌下继续停留,接着往前走,谭霏玉主动把自己那想得半通不通的事透露给石含章:“我在想,我要不要直接跟我姑说一声我到底想干吗。”

“嗯?是因为刚刚姑姑跟你说什么了吗?”

“也没有,”谭霏玉说,“我跟你说,其实我从小到大一直还比较听家里人的话,就连大学专业都是按姑妈建议选的。”

那时候他自己没什么想法,因为姑妈在经营跨境电商公司,他就去读了小语种,同时还修了会计双学位。

大三有一次机缘巧合被找去帮忙做一套日语高考教辅资料的校对工作,去一家出版社实习了一段时间,虽然很短暂,但是他在那里看见了全新的世界。

看稿子看到心水篇目连拍大腿的人,逐字校对时埋头爬格子眉头紧锁的人,为了拿到授权给海外版权方发了无数封邮件每天打开收件箱比查看考试成绩还紧张的人,一本书过五关斩六将终于上市后眉飞色舞请同事们喝奶茶的人。

谭霏玉从小就很喜欢看书,书是唯一能让他灵魂自由畅游之地。

但他从来没想象过书是由一群什么样的人制作出来的。

原来是一群这样的人。

他们终日与文字为伍,身上沾着灰扑扑的铅字颜色,却在谭霏玉眼里熠熠生光。

很酷,像扫地僧,在人群之中毫不起眼,谁也不知道他们有神奇的魔法,能把人类思想的结晶做成可以千秋万代永远传递下去的书籍。

那时他第一次有了“想成为这样的人”的念头。

他第一次大胆地自己做了决定,跨专业跨院校考了研——被问及的时候尚能糊弄说不想那么早进入社会,后来读完研去考出版社,先斩后奏,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姑妈很少批评他的,就算他犯点小毛病也被溺爱,那次被训算是少有的,他就乖乖地听,最后说木已成舟了我还是先去外面上班吧。

习惯了听从安排,知道姑妈是为他好,走向自己选择的路时,心里会冒出“我辜负了她”的强烈自责,但这种自责最终没有打败他的自我意愿,他还是沉默地踏上了这条路。

除了真的挺喜欢做编辑以外,也不想再在姑妈的庇护下生存了。可能这个想法看起来有点身在福中不知福,但从小吃人家的住人家的,最后工作也去姑妈的公司,让他感觉自己像寄生虫。

于是他终于出去了,在每次通话和回家的时候都说自己现在挺好的——不管到底好不好。

离职了也不敢说,很怕听到一句“我是不是早就和你说过”。

可是,他其实从来没有主动跟姑妈提起过自己有什么理想,却事先预设许多惨烈的结局。

谭霏玉思考了一下,小时候听从安排,有点类似黑白狗讨好他的主人,后来虽然去做自己了,面对家人时却对此事长存回避,就连跟表弟也不怎么爱说这些事,归根结底还是怕仅剩的家人也不要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