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往事 第51章

作者:康塞日记 标签: HE 近代现代

要么跟着辜家一起迁走,在大学结业前,辜家会给他提供庇护;如果不愿意离开家乡,那么辜镕就把目前这座洋楼送给他,再托关系将他的名字加入到雪兰莪州自卫团的名单里。自卫团有一定的豁免权,可以留居原地,而不用被强迫搬去新村接受监管。

朝天铮在经过短暂地思考后,表明想要跟着辜家一同去往伦敦。

父亲去世后遗产全到了他手上,雪市有不少专以骗人钱财为生的组织,看他年轻,便千方百计地来认识他,诱惑他去嫖去赌,想要从他这里把父亲的遗产骗去抢去,对他几乎是穷追猛打。他躲避得疲惫不堪,三天两头就要和人打一架。

雪市如今乱成这样,看在辜家的份上,那些流氓匪盗才不敢明抢,如今辜家要搬走,他便如同小儿抱金于市,早晚就是个流落街头。

假如单只是金钱上的困扰就算了,最重要的,按照目前的社会状况,他很有可能还要面对失学。

麻烦如此接踵而至,再加上他还得同时负担一个痴痴呆呆的金翎,这就不得不让他多做出一些打算了。

辜镕想也是这样的结果,便点了点头,自觉是对老朋友有了个交代。他借了一个擅长计算的会计给朝天铮,要他把行李收拾完毕,同时向学校办理退学,洋行里的财产也要做好转移。

朝天铮全都答应下来。

回家的路上他路过了一家医院,犹豫半天,鬼使神差地走了进去,问了医生一个问题:“有没有办法可以改变眼珠的颜色?”

金翎的病时好时坏,假使他能够把眼珠变成黑色,金翎或许就能够好受些。他实在不想再看到金翎每次大梦初醒时那种痛彻心扉的眼神,倒宁可金翎永远地把他当成他爸爸。

他得到了一个否定的答案,有些怅然若失地回了家。

不过改不了颜色也没关系,再过二十年,等他到了爸爸这个年纪,差不多也就是爸爸那个模样。

走上台阶,他推开了客厅的门,一眼看见金翎就躺在百叶窗下的竹榻上。

榻边的桌上摆了一支灰色的钢制注射器,一格格的日光朦胧地照在榻上那个漂亮的青年身上,他的嘴唇粉红,眼睛轻轻闭着,雪白的手腕上戴着一块金色的机械表,面色是种平静的温柔。

朝天铮的心跳停了一刹那,他迟滞地站在原地,心脏像是被人狠狠捏了一把,说痛,还有些无助,几乎无法行动也无法呼吸。

一瞬间,他恍然回到第一次见到金翎那天,那天他也是下学回家,在家里看见了这个陌生人。

那时金翎穿着单薄的淡紫色短褂,白纱裤,旖丽地倚在一张大榻上打盹,墙角紫色的丁香花随风吹到他的身上,香气散开,是种叫人无法忘记的馥郁。

他当时心里就想,好漂亮的一个青年,简直是从画里走出来。故梦重温,可这次,他没法再轻易下定论,认为金翎只是简单地睡着了。

朝天铮缓慢地抬脚向榻前走去,心里不断地重复:“不要,不要,别这样对我。”

他伸出颤抖的手指探向金翎的鼻尖,当感受到微弱却平稳的呼吸时,他浑身的力气像是被抽空了,后背当即起了一层冷汗。

朝天铮咬牙蹲下身,不那么客气地推了金翎两把,又捏了一下金翎雪白的脸颊。金翎的眉毛皱了皱,半梦半醒地睁开眼。

“你什么时候学会自己打针的?”说这话时,朝天铮是咬着牙的,他的心底酝酿了一场勃然大怒,可是直到几秒钟后,金翎的神色还是一副酣睡刚醒的茫然模样,像是全没听懂他的话语。

当任何情绪都得不到回应,发怒就变成了一件自娱自乐的可笑事宜。

朝天铮把喉咙里的话全咽下去,无奈地叹了口气,随即把金翎一把从榻上拉起来,让他坐在榻沿,自己则蹲跪在地上给他穿鞋,抬头问:“是不是又没吃中饭?你不是最爱打扮了,你现在瘦成什么样子了自己不知道吗?”

金翎盯着他的眼珠定定地瞧了片刻,突然开了口:“朝天铮。”

朝天铮的手一顿,半晌,像是突然回过了神。平静地给金翎把鞋穿好,他站起来,退到几步之外,轻声地说:“谢天谢地,你终于认出我了。”

说完不再看金翎,走到桌边坐下来开始翻看账本,头也不抬道:“那支针你是从哪里找到的?”

金翎坐在榻沿,由于意识到了自己再次把朝天铮当做了朝宜静,此刻正处于一种深深的难堪之中,再加上脑袋还没有完全变得清晰思辨,过了许久他才明白朝天铮的意思。

他慢慢开口,大概是太久没说一句完整的话,声音有些含糊:“哦,你卧室的斗柜里有好几支,你藏得真深。我很想睡觉,可是睡不着,你爸爸葬礼的那几天你常常给我打那个针,打了就什么也不会去想,睡得很好。”说完微微笑了笑,抬眼看向朝天铮的侧脸,眼神很平静,“怎么,你以为我要自杀么。”

他这模样,真像是全都好了。朝天铮的心一颤,喉咙有点干涩。他认为自己大概要感到羞愧,因为金翎终于从一种反反复复无法分辨虚幻与真实的病痛中康复了,可他却并不为此感到庆贺,他已经分不清自己心里到底是高兴还是失落了。

他抬手翻过一页账本,说:“你不要忘记你疯疯癫癫的这些日子是谁照顾你,要不是我,你早把自己饿死了。你就是想死,也得我先同意。我首先告诉你,我不同意。”

金翎思考了半晌,垂下眼睫无声笑了,是笑朝天铮言语里欲盖弥彰的情愫。

他下床走到了朝天铮面前,不愿意看他的眼睛,可是又忍不住想要看他的脸,于是光只盯着朝天铮的嘴唇和鼻尖,轻飘飘地问:“我对你又不好,你为什么爱我?”

朝天铮冷淡的面孔上骤然泛起一些红晕,半晌,他艰难地开口:“谁爱你,你失心疯还没好?”

金翎没有做声,光是平静地看着他。

朝天铮故作镇定,撇开眼说:“不跟你东扯西扯了,我们又得搬家了,这次很远,是去伦敦。辜家要举家搬迁,我们跟着走总不会出错。留在这里,我都不知道能不能顺利申请到念大学。”

朝天铮看上去似乎是完全把他当成了自己的责任,金翎审视的目光里突然就带了些不忍,额外还有些难过。他们两个大人把自己搞得一团糟,害得朝天铮被迫承担许多负累。

顿了顿,他说:“伦敦很好,你爸爸原本也是打算要你去英国念书。他们多久走?”

朝天铮盯着账本说:“下月一号。”

金翎没有作声,从他身边慢吞吞地走过去。

朝天铮看出了他的犹豫,他凝望着金翎的背影,心里有些不安,是种即将落单的惶恐。

爸爸是葬在马来亚,金翎一定不想离开马来亚,可是金翎难道能够舍得他这张跟爸爸一模一样的脸么——并不是他多么自恋,而是这些日子金翎对这张面孔表现的依恋实在太过深重。

他从后头叫住了金翎:“金翎,你是要跟我走的吧?”

金翎正好跨过了门槛,日光落在他的面孔上,有种神鬼莫辨的哀丽。听到这话,他转过头来直直地看着朝天铮,干脆地否决:“我不去,我为什么要跟你去。”

当然是因为你离不开我,朝天铮心里几乎是这么想,可金翎离不开的,其实是爸爸罢了。他感到喉咙里很苦涩,脱口而出:“那么我也不去了。”

金翎的目光是种温和的了然,平铺直叙道:“这是你的日子,随便你怎样过,只要你觉得对得住自己。”

果然,一旦恢复了正常,金翎根本就不把他放进眼里。即使他用自己的前途作为胁迫的手段,金翎也只会是无动于衷。

朝天铮沉默了好半天,随后道:“我知道了。我会去伦敦,去念书……”

金翎静静听着,并不做声。

朝天铮又说:“爸爸留下来的钱,我会留下一半,这栋洋楼我也会向辜家买下来。周围有很多大使馆,这条街区无论如何都不会成为战场,你就安安心心住在这里。到时我要是给你写信,你不能不给我回信。”

朝天铮这段叮嘱可谓情深义重,金翎却只是淡淡地看了他一眼:“不必给我钱,我在洋行里的钱也并不少。假如到时候我还住在这里,我会回信的。”

这话听上去有点看淡生死的意思,朝天铮心尖一紧,沉声说:“你还得答应我一件事,不许随便作践自己,也不准寻死觅活。”

金翎奇怪地扫他一眼:“你担心我为你爸爸殉情?”

似乎是觉得这个猜测很可笑,他弯了弯嘴角,微笑说:“遇着他之前,我难道没有自己的日子要过么?兴许过几年我就把他给忘记了。你还没出过远门,等你见识过大海,就知道抛下任何人和事都是件很轻易的事情。”

朝天铮盯着他,微微皱眉说:“你没必要和我也讲谎话。”

金翎的笑容淡了些,有种被戳穿的哑然。

半晌,他倚在门框上叹了口气,手腕上的金表在日光下有种温润的光芒,秒针一格格规律跳动,貌似永恒不会停歇:“你爸爸真可恶,是不是?死了还要让人不得安宁。忘得掉也好,忘不掉也好,我总是不会去寻死的。几十年后地底下自然就会相见,我一点也不着急。”

金翎的神态平和,是种大病初愈的平和,见他神色不似作伪,朝天铮松了口气。他张了张嘴,还想说点什么,金翎却流露出了一丝疲态,埋怨地说了句“好不容易睡着了,非要把我吵醒。”便往屋内走去了。

朝天铮目送他踩着鹅卵石的小径走入洋楼深处,转头时不经意瞥见庭院墙角也有一丛紫色丁香花。

花香仍盈鼻,只是长时间无人打理,有几节藤蔓干枯得厉害,风一吹,花瓣扑簌簌地往下掉,正如他无疾而终、自己也不大清楚是不是爱情的初恋一般,就这样打着旋,往远处红色的天空飞去了,不再回头。

朝天铮眯着眼望了望天边,模模糊糊地在心底想:你此刻催我走,可是等到念完书,我终究还是要回家的。

在做下这个决定时,朝天铮没有想到,他终生都没有完成这个愿望。

许多年后,他依旧住在伦敦,依旧是独身,唯一有所改变的一点,他已不再轻易感到彷徨无措。

父亲去世后,他有段时间几乎无法入睡。由于不安和迷茫,他匆匆忙忙地把心底深处那份晦涩的喜欢变成了爱情,并且迫切地运用这份爱情来掩盖痛苦。如今回过头去想,简直忍不住哑然失笑。

因为回想起了这段往事,并且愕然发觉即使过去这么长的岁月,金翎那张美丽沉静的面孔依旧在脑海里清晰可见,朝天铮难得回过头去翻阅了自己同金翎的信件。

刚开始来伦敦,他几乎一个月要寄回去二三十封信,后来慢慢变少。可无论多还是少,金翎永远只给他回一封不厚不薄的信件,内容里没有想念和关怀,只有一些日常琐事。

这也太敷衍了,可他居然从中得到了莫大的安慰,只要金翎还好好活着,他就觉得自己还不算孑然一身。

他们的最后通信是几年前,他表示自己在近期在伦敦开办了属于自己的律所,并且运气很好,第一件案子就打响了名声。

金翎给予了回信,首先恭贺他在钟意的事业上取得成功,随即挺得意地告知他,自己已经成功戒了酒,之前随手买下的马场最近也诞生了几匹健康的小马驹。小马都奔跑得很快,想必不日就会成为赛场健将,赚个盆满钵满。

他那时正忙于工作,没有回信,而金翎也没有再来信。

这算得上告别么,朝天铮不清楚。但他可以确定的是,有两个曾经动荡不安的灵魂,在经过了漫长艰辛的自我弥合后,总算还是得到了一部分的平静和安宁,尽管仍旧含有伤痕,可至少能够支撑他们走过下一个再下一个滂沱的雨季。

第69章

半个月后,瑞天咸港。

云静风轻,燥热的船舱内,宽大的藤床上正躺了两个交颈的年轻男子,一台黄铜电扇正在孜孜不倦地发出冷风。

辜镕的侧脸贴在辛实白嫩的小腹上,辛实的双手轻轻拍着他的背,是个哄觉的意思。

今天辜镕天没亮就起了床,全部整装待发了才把他叫起来。他是休息得很足够了,辜镕却累得几乎眼底青黑,于是一登上船舱,他推着辜镕一同去了浴室洗澡,随即强迫辜镕躺到了床上补觉。

辜镕却没有睡意,光是把脸蛋埋在他的小腹上,一下一下地啄吻他的肚皮。

“你不睡么?不睡松开手,让我下去喝口水。”辛实躺得有些口干舌燥了,伸手把浅青色的短褂翻下去遮住肚皮不准辜镕再胡闹,随即推开辜镕翻身坐起来。

他下床喝了口水,辜镕很快也下了床,就着他的手也喝了几口水。早晨气温还不算高,辜镕便拉着他推开室内阳台的门,站到栏杆边欣赏海景。

辜镕从身后拥住他,轻松地笑着说:“快半个月了还没考虑好要学哪门学科么,人家朝天铮早早就预备了要去念法律,你可要快点想明白,等落了地就该正式申请大学了。”

辛实犹豫了片刻,挺难为情地仰头看他,说:“我还是想干木匠,我喜欢修桌椅板凳,修房子修窗户。大学能学这个么,去那么远的地方就学这个,是不是太没志气?”

尽管辜镕没说,辛实也知道,是因为他在马来亚待着害怕,辜镕担心他,为了叫他安心过日子、好好念书,才打定主意要搬家。所以这次去,辛实心里早想好了,一定得好好学本事,才不辜负这番折腾。

之前有个牧师笃定地认为他将来或许可以做个外科医生,他心里还有点窃喜,做医生确实好,又神气又高尚,可思来想去,他还是喜欢做木匠。

辜镕没忍住笑了,说:“当然能学,建筑科就是修房子的,不仅可以修房子,还能修高楼大厦,花园庭院。你可别小看建房子,这个学科可是很难的,你真要学?”

辛实让他说得心内还有些澎湃,严肃地点点头:“我不怕吃苦。”

辜镕把他抱得紧了些,低头吻他头发,说:“我也觉着你能学好。”

辛实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猎猎的海风吹拂在他的面孔上,他静静望着深蓝的海面,突然扭头问辜镕:“我们还会回来么?”

辜镕握紧了他的手,微笑说:“等你念完书,要是雪市也太平了,我们还回来住。”

然而他们没有再也没有回来。

马来亚在未来的三十年依旧动荡不安,他们从此定居在了伦敦近郊的一个庄园。

庄园背后是一大片起伏的山地,他们养了好几匹汗血马,天晴朗的时候就一起去山里跑马,岗上风轻雨绵,同马来亚的急风骤雨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景。

辜镕在伦敦发展得如日中天,同时遥遥地对马来亚的生意进行操控,几年后,辜家年幼的子弟们长起来能够独当一面,他才渐渐放手不再过问马来亚那些产业的事宜。

辛实也顺利在辜镕的母校结业,慢慢在建筑行业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实际上,他同辜镕后来常住的那片庄园,大多数房屋就是由他主导建造。

越来越远的码头和成片的棕榈林像一个模糊的锚点,渐渐变成辛实漫长生命里一段只可追忆的浓绿往事。

辛实后来常常梦到以前,梦到离开福州的那天。

那天不大热,他关上两扇木门前最后看了一眼院子里那棵绿油油的老槐树,心里什么也没想,抱着包袱头也不回地登上了去南洋的船。

在那个燥热潮湿的异乡,他卖力地做事,心里总是惶恐,全然不知晓自己要被命运推到什么地方,直到他撞开了一扇布满青苔的如意门。

炽烈的日光下,辜镕冷眼回头将他一瞧,蕉叶摇晃,热风吹拂,那一刻起,好像一根看不见的红线同时缠上了他们两个的手心,尽管他们那时四目相对,浑然不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