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装酷哥A也会怀孕吗 第75章

作者:渔灯 标签: 强强 生子 年下 情有独钟 成长 ABO 近代现代

那个小男孩别过脸,他手肘在流血,但他没哭,很坚强。

他妈妈一直在发抖,说:“没钱看病。”

小男孩手心里也攥着一张皱巴巴的诊断单。

我摸遍了口袋,没有钱。想起妈妈说我衣服上的纽扣好像很值钱,我就拿下来给了小男孩,告诉他,可以换钱去看病。

好看的小男孩问我:“你父母也在这里干活吗?”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

爸爸说过在外面不要随便说家里的事。而且我穿着衬衫和小皮鞋,看起来就不像工人的孩子吧?

但我不想让他觉得我在炫耀,所以我点了点头。

希望他没有发现我在说谎。

希望纽扣真的能帮到他。】

除此之外,这张的页脚缝着一颗银色纽扣,边缘有精致的齿轮纹路。

旁边用铅笔写着小小的字:和送给他的一样。

卫疏猛地取下藏在心口处的纽扣,与页脚贴着的这一颗放在一起对比。

一模一样。

卫疏的呼吸停住了。

他手中轻薄的纸张好像突然有了重量,沉得几乎握不住。

曾经的事情过去十年,许多细节他都记不清了,以至于每次做梦都会和真实情况有些偏差。现在这本日记,又让他回忆起些什么。

十年前的夏天。

潮湿闷热的工地空气里,母亲滚烫的额头,工头粗鄙的叫骂,自己被推倒在地时手肘擦过沙石的刺痛。

小男孩给了自己两颗纽扣,金属质地在阳光下闪着温暖的光。

“这个很值钱!你去换钱给阿姨看病!”

自己当时问了什么?

对了,自己问的是:“你父母也在这里干活吗?”

小男孩点了点头。

从此,卫疏就怀揣着一种同病相怜的感激。

原来这个穿着体面,帮了我的小男孩,也和我一样,是底层人民的儿子。

卫疏合上日记本,他低下头,看着掌心里那颗纽扣。

十年来,这枚纽扣,卫疏一直随身携带,视若珍宝。这是他在人性冷漠中抓住的第一缕善意,是支撑他走过无数艰难时刻的微弱星光。

他曾以为这份善意和自己一样是来自底层的同病相怜,是苦难中开出相濡以沫的花。

而现在真相告诉他,那道光来自他曾经最深恶痛绝的阶级。

那么多年,卫疏靠着对富人的憎恨武装自己。他刻苦学习,用冷硬的外壳包裹自己,把所有接近他的富家子弟都推开����尤其是之前的裴曳。

他曾经讨厌裴曳的阳光,认为那不过是未经世事的愚蠢。

他曾经厌恶裴曳的好意,觉得那是居高临下的施舍。

他曾经抗拒裴曳的靠近,把那坚持不懈的温暖解读为富家子弟无聊的征服游戏。

结果到头来,他筑起高墙抵挡的,是十年前就曾温暖过他的人。

非常可笑,但又让他莫名的庆幸,庆幸这个人是裴曳,而不是别的什么罪大恶极的人。

寂静的深夜里,暖黄灯光下。

卫疏保持着仰头的姿势很久,只有放空的眼神泄露了伪装,他坚固很久的东西正在无声碎裂。

如果说之前徐夫人让他对富人产生了改观,那么这枚纽扣,更是把他以前仇富的观念彻底消除。

而掌心那颗小小的纽扣,在灯光下,不再只是苦难的纪念品。

它是跨越十年的证物,证明有一份善意不曾被时光磨灭,反而被卫疏用心守护,在岁月里扎根生长。

他将日记本放在枕边,关掉了灯。

黑暗笼罩下来,卫疏没有感到往日熟悉的孤寂,反而温暖在他胸腔深处融化。

闭上眼之前,卫疏眼前忽然浮现许多事,有裴曳背他去医院、给他买包子、接他回家……很多很多。

回过头才发现,那些美好的时光一晃而过,来不及感受就成为藏在记忆中的过去了。

而他还是那个他,赤诚热烈的少年。

卫疏莫名有些说不清的柔情少男心思,一种陌生的情愫在那颗冷冰冰的心里悄悄生了根。

他想,裴曳还会记得小时候的我吗?

不管记不记得,卫疏想,明天,和他说一声谢谢。

为了十年前的纽扣。

更为了十年后相遇的我们。

作者有话说:

第53章 试探

卫疏表达谢谢的方式和其他人不太一样。

他一向是不爱去说, 喜欢用行动去做。表达谢意的方式也很简单,比如带对方去吃爱吃的东西。

当裴曳早上起来问他想去哪儿吃早饭的时候。

卫疏想起裴曳日记本中写的那家爱吃的店,说:“健康路, 云南米线。”

裴曳知道这个店,他之前经常去吃。只是觉得奇怪, 卫疏早上通常只爱吃包子豆浆, 好端端的吃什么米线?

由于两个人要在学校装不熟, 走的时候都是兵分两路。一个踩着滑板出校门, 一个骑着自行车, 最后在一个拐角处两人再偷偷摸摸汇合。

卫疏每次都觉得他们偷感好重。

汇合后, 裴曳便骑自行车载着他, 乘着早晨的清风,一起去吃饭。

卫疏喜欢背着滑板,侧坐在他的后座, 那坐姿裴曳总调侃说他还有少女的一面。

但卫疏不在意,他就觉得这样坐更好看, 并不管裴曳说什么。

只是容易摔下去,他要用一只手拽着裴曳的衣服才行。

为此, 裴曳特意把侧边的脚踩板加宽了, 这样方便卫疏那两条大长腿都能放上去, 不至于还得委屈蜷着。

云南米线店刚开门,老板娘正在摆桌椅。

看到他们进来,老板娘有些惊讶:“来这么早啊?要点什么?”

卫疏在靠窗的位置坐下, 目光扫过墙上的手写菜单,说:“两碗招牌米线。一碗多加薄荷和辣子, 一碗汤底清淡些。”

裴曳心里满是疑惑,道:“你喜欢薄荷和辣椒混在一起?”

卫疏:“给你点的。”

裴曳依旧疑问:“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多加薄荷和辣椒的?”

卫疏掀起眼皮:“你觉得呢。”

裴曳想了想, 露出牙齿笑道:“因为你聪明!”

卫疏:“……”

这种显而易见的事就不用说了。

卫疏今天穿着件灰色的工装夹克,衬得身形清瘦,夹克外背着个帆布运动包,拉链挂有个小狗玩偶。

他从包里拿出裴曳的日记本,动作间,那小狗玩偶也一晃一晃的。

裴曳发现他很喜欢各种动物类的小玩偶。

好萌。

卫疏将日记本递过去,就是不直接告诉他,道:“自己找答案。”

裴曳翻了翻,找不到。

卫疏道:“第58页,第三段。”

裴曳回过神,连忙低头翻开。

原来他在日记里写过,自己喜欢在早晨吃这家的云南米线。多加薄荷和辣子,也是他在日记里详细描述过的吃法。

现实中,把日记本里每一个细节都精准描摹得不可思议。

昨天给卫疏日记的时候,裴曳有很多的私心在里面,包括但不仅限于,他想看看卫疏到底会不会想要真心了解他,想看看对方有多爱他,会不会记得他的爱好,去宠着他。

原来卫疏真的认真看日记了。

不仅看了,还记住了。

卫哥真的是口嫌体正直,还说不想看他日记,明明都爱死他了。

裴曳勾了勾唇,得意劲又上来了,道:“哥哥,谢谢你,特意带我来这里吃饭。”

卫疏轻哼一声,懒得理他。

自己写的都记不清。

怎么还要提示,才能发现我的良苦用心?

米线很快端了上来,两个厚重的土陶碗,热气蒸腾。

卫疏那份清汤寡水,几片薄薄的肉片沉在碗底。裴曳那份铺满了翠绿的薄荷叶和红亮的辣油,香气扑鼻。

卫疏吃得很慢,每一口都细嚼慢咽。

阳光从窗外斜斜照进来,在他眼睫上跳跃,那双灰眼睛时不时抬起,观察一下裴曳又一下。

吃到一半,卫疏终于忍不住开口说他一直想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