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少女春宵
黄包车被车夫拉动着,车轮直向前滚,却是没有多少颠簸。
车上的青年斯斯文文地从口袋里拿出一块绸帕子,将额上的汗水擦了,看着天上依旧火热的太阳,心中不知想些什么。
家里自从哥哥嫂子在船上失事以后,父亲也病了,母亲独自承担起了这个家。
这两年来家中境况有所好转,无奈当局太过动荡,想来想去,父母亲还是觉得他该去南城上大学为好。
江城离南城隔着几段山水的距离,他先是乘了船,又连夜搭上了这班火车,才终于在这个时节赶到。
宗家在南城并没有别的亲眷,唯有嫂子一家。临行前,父亲已经写了一封亲笔信寄了过去。
沈家对于他的到来非常欢迎,当天就发了封电报,让他不必带太多行李,一应都有他们照管,让他且安心住下备考。
对于这个结果,父母自然是极欢喜的,嘱咐他去了以后要谦逊识礼,行事不可莽撞。宗家固然已经大不如前,可如今这般,多少令人有些寄人篱下的惆怅。
“先生,先生。”
老包连喊了好几声,青年才似回过了神。
“多谢,有劳你。”他自个儿拎起了行李箱,跨下车,从衣兜里掏出了一块洋元。
从火车站到这里,只需要七角五分。
青年并没有要剩下的钱,喜得老包更是连连口道吉祥话。
今儿个还真是走了运,不仅拉了这么个贵公子,对待他们这些人,还称谢哩!
老包将洋元收好,拉着黄包车一路跑远了。
这里沈公馆也已经得知青年到了的消息,管家笑吟吟地接过他手里的行李,带他往大厅去。
“我们老爷、太太接到信后,日也盼夜也盼,可算是把您给盼来了。宗少爷怎么不就近在火车厅找个电话,家里也好安排人去接,劳您这一路辛苦。”
管家姓金,三十出头,笑起来时额上的皱纹也显得慈悲,同他父亲一样。
他父亲是从小伺候沈老先生的,十多年前就因为身体不行,被特恩养老了。家里的事交给了他儿子,只老先生日常离不开对方,是以金父依旧住在沈公馆。
近两年来,金其瑞事情办得好,颇得重用。
青年听他的话,面上透出微微的笑意,有条不紊地回答着,是在士大夫礼教下养成的文雅风范与体面。
“多谢伯父、伯母记挂,上回听说伯母偶感时疾,如今可大愈了?大哥哥一切都好?轻装便行,除路上有些周折外,倒没什么辛苦。路我是认得的,将近午时,不好为了我耽误大家用饭。”
其实他就算是打了电话过来,耽误的也只是那些下面人的时间。
宗家家风严谨,但在待人接物上面,哪怕是底下做事的人,都是如沐春风。四年前大小姐那场喜事管家已经领教过了,至今还让他印象深刻。
因此听到青年的回答,管家脸上的笑容更真切几分。
“太太的时疾很快就痊愈了,不过近年来身子总是不大见好,不怎么爱出门。老爷前前后后找了十几名大夫,中医、西医都有,药也开了不少,始终没什么成效,听到您来,太太特意嘱咐我,等见过老爷以后,再单独带您过去一趟。”
“大少爷一切都好,电报发过去没几天,时常问起您到哪儿了,让我多加留意。倒是咱们小姐,听到大少爷的话,还笑话了几句,道是江城离南城最快也要十来天的行程,让大少爷不必着急。”
青年原本是一面应着金其瑞的话,一面往里走。
听他提到家中小姐,脚步顿时停在了原地。
“宗少爷?”金其瑞看着青年,目光微露疑惑。
空气中有一种隐约的滞涩感,正午的阳光像是比来的时候还要猛烈。
宗妄站在庭院里, 有种头晕目眩,头脚颠倒的中暑感。但须臾间,这种古怪的感觉就消失了,连太阳的光芒都好像暗下去了一些。
宗妄的眼瞳轻轻动了一下,那片刻的悚然感无迹可寻,面上仍是温和有礼。
“嫂子与大哥哥的感情一向要好。”
院里忽而起了一阵风,管家与青年不觉加快了脚步。
沈老爷虽然已经从那个位置退了下来,可每日依旧有不少人相邀。
宗妄运气倒好,这日沈老爷偏生没出门,听得他来,已经在里头等着了。
进了门,金其瑞招呼了一名佣人,令对方将宗妄的行李拿去早就准备好的屋子,自己则继续带着人去见过了沈老爷。
沈老爷交代了几句好好读书的话,又问了连日来路上的境况,就让金其瑞带着宗妄去太太那里了。
仅仅是四年不见,沈夫人却老得几乎叫宗妄有些认不出来了。
她脸上平添了许多皱纹,头发也都白了,说话的时候,时常要停顿着喘两口气。沈夫人原是比沈老爷小三岁,如今两人站在一起,恐怕要以为她比对方还大个几岁。
宗妄规规矩矩地站在沈夫人面前,对于对方的问题,一一作了回答。
末了,将提前从行李里拿出的一个方匣递给了伺候夫人的丫鬟。
宗家如今仅靠名下的药铺过活,听说沈夫人身体不好,宗妄来的时候特意带了几支上好的人参。
“这参于益气补血最是相宜,也是小辈的一点心意。”
“你这孩子,难怪诗诗回来也常念着你。”
沈诗是沈家唯一的女儿,也是宗妄的嫂子。
沈夫人精神不济,说了这么两句话,喝过药就要休息了。
宗妄从沈夫人的屋子里出来,听到有人喊自己。
寻着声音的来源处看去,就见到那边二楼处一名男子正含笑地看着他。
男子身上穿着与沈公馆那种封建、腐朽华丽的气息不符合的西服,手上拿了一根文明棍。
浑身是简单的黑色,唯有领带上绿松石一样的钻石别针,跳脱出另类的色彩来。
他就是沈家大少爷,沈钦。
同宗妄的视线相触,沈钦就扶着扶手,举步优雅地走了下来。
走得近了,能看到他脚上的皮鞋也是擦拭得分外亮的。以及他胸口处的那块绸缎手帕露出的一角上,显出紫色鸢尾的图样。
“管家说你到了,刚才有点公务上的事要处理,没能第一时间出来。怎么样,路上累不累,用过饭了吗?”
文明棍点在地上,发出沉闷的笃声。
沈钦如今也在政府工作,除开每日的应酬外,就是处理这些公务了。
问话的时候,他已经在让佣人去端饭菜了。
此时已经远远过了沈公馆用午饭的时间,不过等饭菜端上来以后,沈钦还是陪着一起也吃了点。
夹菜的时候,宗妄看到了沈钦腕间戴了块时兴的手表。
他的目光是很不经意,几乎是无意识的。仅仅是因为沈钦抬起了手,才自然而然地注意到了。
即使如此,沈钦也还是第一时间察觉到。
“喜欢?这块表用旧了,回头我让管家送一块新的给你。”
“你初来南城,日后也是要出去交际的,不能没些行头。既然答应了伯父、伯母会照顾好你,这些就不要推辞了。”
一句话定下了宗妄的衣食住行等各方面,都跟家中的少爷、小姐同一个规格。
也让对方无法说出拒绝的话。
这是距离上回宗妄哥哥的丧事后,两人的第一次见面。
沈钦跟宗妄印象中没有区别,他并不是会常常笑着的人,是以做出这种表情,看起来有几分的不自然。不过宗妄能够感受到沈钦对他的善意和亲近,想了想,收下了对方的心意。
“麻烦大哥哥了。”
“你是诗诗的弟弟,同我的弟弟也没差别,哪来麻烦一说?”
沈钦的身份使得他说话的时候,天然形成了一种尾音上扬的习惯。
笑声也夹杂在尾音里,让他的声音听起来有股特别的感觉。像是唱片机里播放出来的音乐,守旧和新潮两种截然相反的特质矛盾地存立着。
从前也是来过沈家的,可到底已经过了四年,许多地方都不熟悉。
因此吃过饭后,沈钦提出带着宗妄各处走走,青年同样没有拒绝。
沈公馆听起来并不大,实际上是由从前一座亲王的府邸改修而成。光是由沈老爷的书房到花园,就要走上大半天。
沈钦体恤宗妄长路奔波,难免辛苦,略微走动了些,只说等他恢复好精神后,明日再带他参观别处。
“我已经发了电报给伯父、伯母,说你到了,估计要不了多久就能收到回信。在家里住着有什么不习惯的就告诉管家,不必拘束。”
“你住的屋子就在我不远处,若是有事找不到管家,找我也是一样的。”
“家中各处你都可以随便游览,只除了兰芝斋。那里自从火灾后,就没什么人进去过,年久失修。”
四年前兰芝斋无意失了火,好在火势很快就被控制下来,没出什么事。
宗妄对这件事有印象,那时他随哥哥来接亲,亲眼见着火光冲起来的。
宗妄对于兰芝斋并不感兴趣,他如今一心只想温书,而后被大学录取,好撑起门楣。
因此听到沈钦的话,点了点头,道:“我晓得了。”
“母亲身体不好,晚上家里都睡得早,若是没什么事,就寝以后就不要出来了。院子里没有灯,黑灯瞎火的容易摔了。”
“年前就有一个女佣人,摔了腿,到现在还没养好。”
宗妄对于沈钦说的话,一一记在心里。
距离他到达沈公馆满打满算,已经过去了三个小时。沈钦特意说了,晚饭可以不用出来,不过宗妄是第一天来沈公馆,又是极守规矩的,因此略休息了两个小时后,还是强撑睡意地起来了。
下午五点半,开门的瞬间,光照似乎整体倾斜了许多。
天上已经布满了色彩绚烂的晚霞,宗妄整理了衣襟,带上门去了前面。
第246章 第十二碗饭 随我上来
沈公馆的前身是亲王府邸, 如今虽然多了许多现代玩意儿,但那股腐朽奢靡的感觉始终挥之不去。
从住房到前厅,连来往的佣人身上, 似乎都透露出了这股气息。
这些是宗妄以往绝然接触不到,也感到不适应的。
不过如今他要在这里寄居, 即使不适应也得适应了。
沈钦不愧是大家少爷作派, 宗妄起身之前, 就已经令管家送来了一块崭新的腕表。
宗妄于这些派头上的东西毫无研究,却也知道那腕表是有些来历, 料想价格不俗的。因之出来的时候, 并没有戴上。
无功不受禄,等来日离开,宗妄打算将这块腕表原封不动还给沈钦。
沈公馆地方大, 廊院极多,没有相熟的人, 客人们是很容易迷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