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相逢未晚 第116章

作者:荷风渟 标签: 情有独钟 近代现代

在这一刻,林墨觉得,不管去了多远的地方,不管去了多繁华的地方,这个生机勃勃的小村落才是他永远的家。

今年早些时候,老太太做主将家里里里外外重新装修了一遍,门口换上了气派的大黑铁门,荒山那边修了小猪场后,索性把家里的猪圈鸡圈全拆了,让人在原址上修了两排房子,一边留作当车库,一边改成客厅和饭厅,家里楼上楼下全贴上的瓷砖,重新粉刷了墙壁,天花板也改成现下最时髦的模样,挂上漂亮的吊灯。家里的家具能用的做人情送了村里人,不能用的全都打了当柴火烧,几间卧房,从床到衣柜全换成了时下最流行的样式。

当初装修的时候,老太太还特别高兴的告诉韩勋,她专门给他留了一间房,以后再不用跟林墨挤了。

韩勋欲哭无泪地告诉老太太,他其实一点都不介意跟林墨挤,真的,比真金还真。

老太太‘净瞎说’三个字,把韩勋满肚子的牢骚全堵了回去,只能通过电话像林墨倾述,结果反被林墨幸灾乐祸了好久。

看着家里的变化,想起这一茬,林墨不禁勾起了嘴角。待会儿一定好好去‘观摩’一下韩小人的‘专属’客房。

家,与其说是一个地方,不如说是一种感觉。无论多久没有回来,无论家里怎么变化,只要一步踏进家门,心底就会禁不住生出一种‘到家了’的感觉,仿佛刹那间便能卸去所有的心防和疲惫。

老太太身体硬朗,但年龄毕竟大了,家里总她一个人,林建哪里放得下心?等家里的房子重新装修后,林建就让荒山农场那边一个女工过来陪老太太住。

这女人已经四十多岁,姓吴,叫吴兴华,打外地来的,离婚,独自带着一个儿子。儿子在外地读大学,她没有文化,只能靠四处打工维持母子二人的生活。她原先经亲戚介绍在县里一家皮革厂上班,今年生意不景气,皮革厂破产了,她早先在家里时就做过菜农,经验丰富,抱着试试看的想法,荒山农场应聘农技管理员,虽然当时不怎么缺人,老太太见她勤快带个孩子挺不容易的,就将她聘了下来。吴兴华干活确实很有一手,有技术有经验又勤快,为人也正派,从不跟农场里其他男人嬉皮笑脸,做饭、打扫卫生都十分麻利,闲暇时,跟老太太也谈得拢。因此,林建就动了心思,请她进出照顾母亲,晚上住到他们家,多看着老太太帮老太太做点家务,额外给她算一份保姆的钱。

吴兴华拼命干活就是为了挣钱供儿子读书,将来还要买房、娶媳妇,一串串的都是花大钱的地方,忽然多一个赚钱的地方,她哪里有不答应的道理?老太太闲不住的性子,家里的那些家务都是跟她分着在做,更不会故意使唤她什么的,多数时候都在陪老太太聊家常。

知道林墨要回来,吴婶提前将家里楼上楼下的地板砖擦得光可鉴人,还提前准备了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

“李阿姨,我已经把饭菜准备好了,你们快去吃吧,不然一会儿该冷了,我先回农场去了,还有一拢茄子要掐苗。”吴兴华还是第一次见林墨兄弟俩,有些惊艳,也有些拘谨。

“走什么走,这会儿正是午休的时候,把饭吃了再过去也不迟。”老太太拉着她说。农场是正规的八小时工作制,夏季的时候早上七点到十一点半,下午则是三点半到七点,中午有四个小时的休息时间,距离下午开工还早得很。

吴兴华也不是矫情的人,高高兴兴地答应下来,转身回去系上围裙,张罗着添饭摆桌。

吴兴华做菜的手艺算不上太好,普通的家常风味,做得多是些清淡的菜肴。老太太对她什么都满意,就这一点上颇有意见。奈何老太太年龄大了,正是该吃些清淡口味的时候,一开始不太适应,时间长了就好了。

“这汤真好喝。”林书咕咚咕咚喝了一碗鲜美的野菌老鸭汤下去,忍不住赞美道。

吴兴华做炒菜烧菜的手艺很一般,但是煲汤绝对是一绝,就是林墨喝了也忍不住点头。

吴兴华笑着说:“小书喜欢阿姨再给你做。”林书向来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看着他,想起暑假在远方打工没有回来的儿子,吴兴华眼底浓浓的慈爱和思念简直快要溢出来了。

老太太帮腔道:“小书,你还没尝过你吴阿姨炖得玉米排骨汤,那才叫好吃。”

吃货书立马拿星星眼看着吴阿姨,看得她连谦虚的话都说不出口,“阿姨晚上就给你炖这道菜好不好?这几天的玉米正是嫩的时候,炖出来保证好吃。”

“谢谢吴阿姨。”

林墨在心底悄悄骂了声小吃货,白养了他这么久,一道汤就把他给勾走了。吃完午饭,林墨在客厅看电视,林书跑过来坐到他身边,人小鬼大地说:“哥,你别吃醋,在我心里你做的东西永远是最好吃的,我还指望你给我做一辈子呢。”

林墨一根指头把林书戳翻在沙发上,冷笑:“想得美。”

林书笑嘻嘻地爬起来,乖乖陪林墨看电视。林墨不耐烦他在旁边一直啃呲啃呲的吃零食,便说:“你怎么不出去玩儿?”

林书翻了个白眼:“外面多热,我才不去呢,在家看电视多好,还有风扇吹。”

林墨知道林书在村里没什么朋友,顶着杀人犯儿子的名头,估计别家小孩儿也不乐意跟他一起玩。林墨可不想弟弟被人欺负,又不想他这样闷在家里,想了想说:“要不我们去农场看看,你去摘点菜,拿上给你干爹他们买的礼物,我们一会儿去看他们。”

“先等我把这盒薯片吃完。”

林墨拽着又馋又懒的小家伙说:“你那破薯片有什么好吃的,放那十天半月也没人给你吃,快点走了。”

林书磨磨蹭蹭穿上鞋子,跟林墨一起去了农场。

短短半年多的改造,农场的土质不肥,林建只让人圈了其中八十亩地种植蔬菜,另外种了一百亩地的玉米,其他地方全部撒满草籽,放养着成群的鸡鸭,农场里修了一个小猪场,养了一百多头猪,全是用玉米面混着青草料以及挑剩的蔬菜喂养,一头头的长得油光水滑的。农场里鸡鸭多,今年早些时候还发生过偷盗事件,小偷被半夜起夜的工人抓个正着,那家伙是邻村的人,干惯了偷鸡摸狗的事情,平常就是个横行乡里的混混,被抓了还叫嚣着谁敢动他,他灭了谁全家。结果林常青一个电话,将他弄进了派出所,后来被判了好几年。

为了杜绝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林建买了足足八只狼犬,养在农场周围。为防狼犬伤人,平时都拴着,这几个家伙挺聪明的,见林墨和林书有农场的人陪着,只叫了几声便回狗窝里闭目养神了。阿灰常来农场,一进农场大门就撒丫子跑去它的‘狗友’玩儿了。

这会儿还不到上工时间,农场里没几个人,林墨大概转了转,给林书一个大菜篮子,让他自个儿去摘菜。他则去了对面的厂房,如今一排排厂房已经建了起来,园区里到处都打扫得干干净净的,因为还未大规模投产,厂区里除了门卫,几乎看不到其他人。柳立也将就着之前搭建的临时厂房在用,他见林墨走了进去,愣了一下,将手中的活交给其他人,快步走到林墨身边。

“林墨,你回来啦?”

“嗯,”林墨笑道:“天气这么热,还受得了吗?怎么没搬去新厂区?”临时厂房低矮不透风,外面的温度有三十度的话,厂房里至少得有四十度,刚到门口,就能感受到里面的热浪一阵阵袭来。

“现在产量小,搬过去不划算,等下半年林叔再多开些分店了以后搬吧,其实也没多热,习惯了就好。”柳立是个实在人,就算林墨不给他算配料厂的分红,他也会尽心尽责的帮老板节省不必要的开支。曾有不满他管理的工人,暗地里骂他是林家的‘护家狗’,柳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倒是林建知道后,把那些工人骂了一顿,在会上公开表扬柳立工作认真负责,还奖励他一个大红包,结果反倒更加坐实了他‘护家狗’的绰号,不过,自那以后,大家都知道柳立背后有林建撑腰,不敢再仗着跟林家七弯八拐的关系为难他,慢慢的,配料厂在柳立的管理下走上了正轨。

林墨说:“这个月天气热得有些反常,大家都很辛苦,我回去会给爸爸说,让他这个月给大家每人每天加十块钱工资。”

后世有高温补贴的说法,现在却没有,有耳朵尖听到林墨和柳立交谈的工人立刻喜笑颜开。配料厂的工作不算太辛苦,一天三十块钱的工资已经比不少工厂要高了,这个月还能每天多领十块钱,一个月下来就是三百块,这可是白捡的!

好消息慢慢传开的,大家纷纷跟吃了仙丹一样,一个个干劲足得不能再足,手下动作飞快。

柳立都忍不住在心里骂了声娘,一群马屁精。

林墨把他叫到外面,简单跟他聊了一下,教了他一些简单的管理手段,让他回家多拿林冬梅的书看看。柳立一听看书就头大如斗,他可真不是那个料,否则就不会认真苦读到最后连大专的边都摸不着。可是老板发话了,他还能说什么?只能乖乖点头,休息的时候想问林冬梅借本管理学的书看看,结果,林冬梅说一本哪够,起码得一撂。柳立抱着一箱子书,简直欲哭无泪。

从工厂出来,林书已经在农场工人的帮忙下摘好了菜,有玉米,有青椒,有茄子,小南瓜等等全是些时蔬,值不了几个钱,却是林书的一番心意。

收到礼物,老庞喜笑颜开,直说林书兄弟俩太客气,拉着林书问了好些他在京城那边的学习情况,听说林书现在是青玉附中奥数班的第一名,心里异常自豪,简直跟自己的孩子得了第一名似的。

晚上,林墨请庞老师一家去店里吃了火锅,然后才坐着店里的车回家。

吴兴华不知道林书兄弟俩会在外面吃饭,炖了一大锅玉米排骨汤,林书顶着哥哥的白眼,喝了好几碗,晚上撑得肚子发胀也不敢说,夜里跑了好几趟厕所。

深夜,韩勋的电话从国外打回来,跟催债的似的:“林小墨,你什么时候过来啊?”

林墨说:“我护照丢了。”

“这么烂的借口,亏你想得出来,我就大方点吧,再给你十天时间,十天后过来怎么样,我让人给你订票?”

林墨坏笑道:“十天啊,我原本想再过个六七天就过来,你说十天就十天吧。”

“……”

电话那头很快传来韩勋的咆哮:“林!小!墨!”这小混蛋,有本事最好躲他一辈子,不然,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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