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风 第11章

作者:尼罗 标签: 江湖恩怨 豪门世家 近代现代

林子森细高细高的站在床前,这时太阳已经落山了,所以他看起来面目模糊:“少爷怎么病得这么严重?”

叶雪山又问:“有事?”

林子森微微弯下了腰:“少爷睡吧,没急事,醒了再说也来得及。”

叶雪山闭上眼睛,轻轻的叹了一口气:“说吧,我虽然病了,但是心里清楚。你不说,我还惦记着。”

林子森把腰又弯得深了一些:“真没大事,就是金先生把款子送去了公司,你不在,我接下了。”

叶雪山对于自己那点既不好说也不好听的事业,是非常的看重,忍着眩晕的痛苦开动脑筋,他又拼命挣出了声音:“数目都对?”

林子森答道:“对。支票也验过了。”

叶雪山半死不活的哼道:“钱你先收着,其它的话,明天再说吧。”

林子森没有走,在客厅内的沙发上对付了一夜。翌日清晨早早起来,他用凉水洗了把脸,然后上楼去看叶雪山。

卧室的房门虚掩着,一推就开。林子森迈步进门,扑面便是一股子郁闷温吞的热空气。昨夜未曾合拢窗帘,如今阳光透过大玻璃窗,尽数照射在了床上。叶雪山仰面朝天睡得正酣,羽绒被子都被蹬到了脚下。

林子森蹑手蹑脚的走到窗边,缓缓拉拢一半窗帘,随即转身拎起被子,向上盖到叶雪山的胸口。手背轻轻贴上对方额头,他发现虽然隐隐的还是热,但温度显然比昨晚低了许多。

林子森放了心,悄无声息的下楼回家去了。

叶雪山中午醒来,就觉浑身松快了好些,头脑也彻底清醒了。心里想起林子森昨晚给自己喂水喂药,他好像是有些感动,也好像是无所谓——不知道,懒得想。

洗漱过后,他换上一身宝蓝色夹袍,自认为挺精神,便打算出门去趟林宅。哪知汽车开到半路,他却是遇上了林子森在街上和人打架!

还不是小打小闹,而是一场群殴。叶雪山放眼一望,也分不清敌我,就认得一个林子森。汽车夫一脚踩了刹车,回头请他的示下,然而他安安静静的坐在车内,只是透过车窗默默观战。

叶雪山认为林子森可能是属螃蟹的,看着一身骨头,其实骨头里面全是肉,拳脚打得虎虎生风。忽然被人一棍子抡到头上了,他也不在乎。抬手抓住木棍向怀里一带,他迎面一拳挥出去,当场打得对方口鼻喷血。

人家挂了彩,他也好不到哪里去,一线鲜血顺着鬓角流下来,滴滴答答的染红了他的衣领。叶雪山看到这里,便不声不响的推开车门下了汽车。弯下腰去深深的吸了一口长气,他抬手在嘴边围了个喇叭,拼了命的骤然喊道:“巡捕来啦!”

说来也巧,他这一嗓子还没喊完,路口那边果然赶来了一队高丽巡捕。街上混混见状,立刻闹着要散;而林子森一路连推带搡的跑过来,很识相的一步迈进汽车。叶雪山随后上去,“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开车!”

叶雪山坐在车内,开口问道:“子森,你多大了,还在街上和人打架?”

林子森不住的抬手擦血,一边擦一边看了叶雪山一眼,嘴里倒是没言语。

叶雪山掏出手帕往他怀里一扔,老气横秋的又教训道:“你三十了,不是十三,怎么总像小时候一样爱动手?”

林子森这回答应了一声,拿起手帕继续抹拭头脸。

及至到了家中,他洗出两盆血水;叶雪山则是站在院内,一边逗狗一边问道:“程武还在热河吗?”

房中的林子森终于找到了头上的伤口,对着镜子敷上药粉:“少爷,我没让他回来。”

叶雪山给大黄狗扔了块水果糖,故意没剥糖纸。哪知大黄狗更精明,一舌头把糖卷进嘴里,三嚼两嚼的先吐糖纸再吃糖。

叶雪山觉出了趣味,想要摸摸它,可又嫌它脏:“他没老婆没孩子的,留哪儿都一样,让他在热河呆着吧!”

林子森走出屋子,站在门口说道:“少爷说的有理,那边应该留个人办事接应。”

叶雪山转身走到他的面前,仰脸去看他的伤;他垂下头去,头顶皮肤能够感受到叶雪山的呼吸。这很奇妙,因为叶雪山是她的儿子,他们身上流着同样的血。

林子森记得她也曾经温柔的善待过自己,他被人打得鼻青脸肿,她就向那青肿伤处轻轻吹出凉风,呵气如兰,正如此刻。

很美丽的开始,很糟糕的结束。那样一份不得见光的爱情,对于她可能只是个寂寞时的消遣,对于自己,却是贯穿整个少年时代的梦魇。她真是不好对付的,一时恼了,一时笑了,他愿意为了她去死,可是她忽然想要改恶从善,就冷酷无情的把他撵了出去,并且从此再不见他。

抬起头面对了叶雪山,他语气淡然的问道:“少爷吃早饭了吗?”

叶雪山看过林子森那混合了药粉的伤口之后,已经没了食欲:“吃是没吃,可也不饿。要是有粥,我就喝一碗。”

林子森听他这话,竟是要在自己这里吃饭的意思。一言不发的转身走去厨房,林子森开始淘米煮粥。

第23章 心有灵犀

林子森作为一名单身汉,家里缺盐少醋,难得开伙。找出两只粗瓷大碗洗了又洗,他盛出米粥晾在灶台上,然后便要出门买几样熟食小菜回来。叶雪山从后方撵上去,一把扯住他的衣袖:“你算了吧!头破血流的还乱跑什么?我又不饿,随便吃点就行。”

林子森转过身来说道:“少爷,家里连咸菜都没有,就只喝粥?”

叶雪山把他往院里拽:“就只喝粥,别的不要。”

林子森翻出一包白糖,捏起一撮撒进碗里,把粥拌得又烂又甜。如今正值下午,太阳晒得地上暖洋洋的,叶雪山搬了椅子坐在院内,捧着大碗低头喝粥。林子森自己也喝了一碗,锅里还剩了一些,全倒出来喂了大黄狗。

一锅米粥填饱了院内三个活物的肚子,两人一狗全出了汗。叶雪山无欲无求的发着呆,感觉此刻十分适合想些心事,可是想什么呢?他心里实在是没事。

这个时候,林子森忽然开口说道:“少爷这么大了,该娶亲了。”

叶雪山打了个小小的哈欠,然后不以为然的摇了摇头:“娶个好的,倒也罢了;娶个坏的,甩都甩不脱。我还年轻,犯不上给自己套枷锁。”

林子森不再说话,心里知道他是一匹野马,在外面玩还玩不过来呢,哪里需要家庭?

院内越来越静,只有偶尔的风声掠过。叶雪山向后一靠,发现此情此景似曾相识。在他很小的时候,家里也养过大黄狗,也有过林子森。林子森那年才十几岁,可是已经长得很高,像个成年小伙子。叶雪山记得林子森在娘那里总挨骂,挨了骂也笑嘻嘻的不恼;还记得林子森时常抱着自己在院子里来回走动着晒太阳——那时住的是一套大四合院,院里有花有草;林子森走着走着,就把自己放在一把高高的大椅子上。自己懒洋洋的在上面坐了许久,末了开始赖唧唧的哭泣,因为林子森不见了,自己晒得周身难受,汗水顺着脖子往下淌,前胸后背的衣裳都潮湿了。

思及至此,叶雪山就要慨叹时光如水,滔滔而逝,转眼间十几年过去了,自己活成了这个样子,林子森活成了那个样子,娘呢,干脆是死了。

双手扶着膝盖站起来,叶雪山转向林子森说道:“我走了,你自己注意安全。晚上我要请金鹤亭吃饭,下午如果有事找我,直接往吴公馆打电话就行。”

林子森早已熟悉他的行踪,他便不说,也能知道。认认真真的答了一声,他走到门口踢开拦路黄狗,叶雪山装着一肚子热粥,就此向外走了。

叶雪山在吴公馆消磨了一个下午。吴碧城的房内放着几份英文报纸,他拿起最新的一份浏览一遍,只能勉强看懂标题。新闻讲着中国南北的大事,仿佛山东已经开战了。

说起山东,自然也就要想起顾雄飞。叶雪山满心漠然,因为现在有了贺占江做靠山,所以就觉得顾雄飞已经没什么大用,死了也行。顾雄飞没家眷,要是真见了阎王,北京的宅子大概就归自己了。除了房屋,恐怕还有存款。军阀不分大小,没有穷的。他很冷静的算了笔账,认为顾雄飞手里至少得有个几十万,上百万也很正常。

吴碧城见他对着报纸发呆,便走过来跟着瞄了一眼,然后问道:“你在担心战争吗?是不是令兄上战场了?”

叶雪山一点头:“是啊是啊,我正在惦念着他。”

说完这话,他满怀厌恶的笑了,感觉自己像是说了脏话,而且是奇脏无比,听得自己都不好意思了。

在叶雪山和金鹤亭花天酒地之时,顾雄飞盘腿坐在一铺大火炕上,一手拿着一支镀金钢笔,一手拿着一本粗糙信纸,正在犹豫要不要给叶雪山写一封信。

他是位学院派的军人,在日本德国的大学里都学过军事,兼之天生的器宇轩昂,简直堪称军人的标准形象。可是,他没真上过战场。

自从随着段巡阅使到了山东,他便住在这座县城里面,也没有仗打,也没有事做,永远都是待命的状态,想去济南玩玩,段巡阅使又坚决不许。

于是顾雄飞无所事事,唯一的消遣便是晚上听一段山东大鼓。他的副官见他成天郁郁寡欢,以为他是想女人了,有心拉个皮条。然而当真找个大姑娘送过来了,他又不要,说是没那个心思。

他的心思,就是想要偷偷回趟天津——不是做逃兵,到天津住个一宿半天就回来,绝不会耽误了正事。

把信纸垫在大腿上,他开始低头写信。哪知刚刚写出“子凌吾弟”四个字,笔尖就没了墨水。他抬手轻轻一甩钢笔,然后再写,依旧划出一片空白,把笔尖送到口中呵了一口热气,还是没用;他不耐烦了,猛的用力一甩,随即就叫起苦来——身边简直是下了一场墨雨,叠好摞起的被褥上面斑斑点点,连墙壁都没能幸免。

顾雄飞自己把自己惹生气了。将手中信纸向下一掼,他不写了!

顾雄飞把勤务兵叫到房内,换了干净被褥铺好。脱光衣服钻进被窝,他无所事事,只好早睡。然而入睡之后,却又做起了梦。

他梦见叶雪山又病了,身体热得火炭一样,赤条条的就躺在自己身边。自己一掀棉被下了大炕,满世界的找药给他吃,一边在外乱走一边急着回房,急着急着猛然睁眼,结果发现已然天亮。

这个梦也让他十分沮丧,他想发烧又烧不死人,自己在梦里乱窜什么呢!垂头丧气的打了个哈欠,他正想闭上眼睛再补一觉,不料门外忽然响起了副官的声音:“报告师座,枣庄发来急电,让师座速速带兵赶去支援!”

顾雄飞登时坐起——终于有事做了!

顾雄飞忙碌起来,把夜里那个遗憾的梦抛去了脑后。与此同时,叶雪山缠着满头绷带坐在家中,虽然没病,但是受了重伤,倒也略略的应了梦中内容。

他是夜里在外面遭了袭击。当时已是午夜时分,他带着吴碧城走出电影院,想要回家安歇。可是就在上车之前,忽然有个黑影疾冲上来,抡着斧子就往他头上劈。他吓坏了,当即一躲,只让斧刃划过头皮,算是死里逃生。

刺客一击未中,回身又砍。这个时候汽车夫拎着一只大扳手冲上来了,吴碧城也叫得宛如防空警报一般。叶雪山急了,跟着汽车夫一起去打刺客。刺客见状不妙,立即逃之夭夭。

叶雪山气喘吁吁的站住脚步,眼睛都红了,是要和人拼命的样子,冷不防后方的吴碧城“嗷”一嗓子又叫起来,竟是把他吓了一跳。回头怒视了对方,他很不耐烦的吼道:“你嚎什么?又不是来杀你的!”

吴碧城满眼含泪,伸手指着他只是哆嗦。汽车夫也惊慌失措的发了话:“哎哟,少爷,血、血啊!”

叶雪山的头皮被斧子割开长长的一条,简直快要横贯后脑勺。鲜血淋漓的进了医院,他在良久之后出了来,已经被医生剃成秃瓢。

吴碧城跟着他回了叶公馆,林子森和几个管事的大伙计也到了。众人见叶雪山没死,便七嘴八舌的商议要不要去报警。叶雪山默然无语的坐在沙发上,心中忽然闪过一个念头:“大哥要是在这里就好了……”

随即这个念头被他击成粉碎:“怎么?你还卖身卖上瘾了?”

他把顾雄飞从脑海中驱逐出去,然后开口说道:“报警就不必了,我们的生意也不是那么光明正大,说多了反倒要惹麻烦。今天晚上先这么算了,有事明天再说。都回去睡吧,子森留下就行。”

然后他转向身边的吴碧城,声音温柔了一点:“你也上楼去,明天让汽车夫送你去学校。我还有点事情要做,你别等我。”

吴碧城今夜实在是受了大惊吓,愣愣怔怔的站起来,他也没说什么,直着眼睛往楼上走。待到其余伙计也散尽了,当着林子森的面,叶雪山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长长的叹了出来。

抬头望向林子森,他开口问道:“你说,这事会不会是金鹤亭派人干的?”

第24章 百惑丛生

叶雪山怀疑是金鹤亭暗恨自己在日租界大发其财,所以派人下了狠手。但是怀疑归怀疑,他并没有确实的证据。在沙发上坐得越久,后脑勺上的伤口越疼——先前把一颗心提到喉咙口,光顾着惊恐了,他简直忽视掉了疼痛。

他觉得林子森是个“家里人”,虽然中间也分开了十几年,但毕竟是从自己家里走出去的,总像是比外人更亲。垂下眼帘盯着地面,他把嘴唇抿成一线,是在全神贯注的忍痛。

林子森拧了一条热毛巾,很小心的给他擦净了脖子耳后的血渍。水蒸气热腾腾的一熏,房内立时起了血腥气。林子森极力放轻了动作,不肯将他皮肤牵扯分毫。

如此擦过一遍之后,林子森放下毛巾,就见叶雪山的耳朵粉红粉白,是薄而鲜嫩的半透明。若是当时斧刃划得再猛一点,也许半个耳朵就要没了。

这时,叶雪山背对着他开了口,声音有一点颤:“货栈里的烟土,这几天先压下来别动。我们都不要多说什么,你去街上打探打探,看看能不能听些线索回来。”

林子森答应一声,悄无声息的转到了他的前方。

叶雪山没有看他,继续说道:“我记得小张好像是用扳手打了他的脸,小张手重,扳手也沉,总该留下一点痕迹,你就依着这个记号来找。”

林子森点了点头,然后问道:“少爷,用不用叫几个人过来?房子这么大,里外没几个人,不够安全啊。”

叶雪山正要摇头,可是忽然想起了自己头上有伤,便转而摆了摆手,表示不必。

林子森又道:“既然不要保镖,那就牵条狗过来看大门吧,一旦夜里有了动静,还能汪汪几声。”

叶雪山颤巍巍的呼出一口长气,然后哆嗦着答道:“好。”

林子森听他声气不对,不禁担心起来,怕是脑子里面有了内伤:“少爷,你怎么了?”

叶雪山刚要答出一个“疼”字,可是转念一想,自己这么大的一个人了,还要哭天抹泪的叫苦叫痛,不丢脸么?

于是他就又摆了摆手:“没事,走吧。”

吴碧城轻车熟路的进了叶雪山的卧室,因为如今长高了一寸,已经和叶雪山的身量相仿佛,所以不假思索的换上了对方的睡衣。苍白着脸躺到床上,他根本睡不着,满脑子里塞着一团枝枝杈杈的乱麻。如此也不知过了多久,他偶然向前一望,发现墙上钟表已经走到了凌晨四点钟,扭头向窗外一瞧,天色果然是隐隐的亮了。

他伸腿下床穿了拖鞋,想要下楼去看叶雪山。无论是有多少话,现在也该说完了,叶雪山怎么还不上来睡觉?

一步一步走下楼梯,他独自进了灯光通明的大客厅,结果就发现叶雪山孤零零的坐在长沙发上,脸上亮晶晶的一道一道,竟然全是眼泪。

他愣住了,直瞪瞪的看叶雪山;叶雪山斜了眼睛,也去看他。片刻的沉默过后,他快步走上前去,蹲在了叶雪山的面前:“子凌,你怎么哭了?”

叶雪山一动不动,带着哭腔答道:“我疼嘛。”

叶雪山疼的不敢动,又不能因为疼而再去医院,所以索性默默忍着,忍了个死去活来。及至天大亮了,仆人照例出去买了鸡汤馄饨和糖烧饼回来,吴碧城亲自用小汤匙舀了一个小馄饨喂给他吃,一边喂,一边紧紧皱着眉毛看他。叶雪山张嘴,他也跟着张嘴;叶雪山吞下馄饨,他也跟着咽了口唾沫。叶雪山留意到了,便问他道:“你是不是饿了?把碗放下,我自己吃吧。”

吴碧城摇了摇头,轻声答道:“我不饿,我替你疼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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