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爱-罪欲 第103章

作者:锦瑟凛凛 标签: 近代现代

  湛没有说完,他的嘴被煜的手堵住了。

  

  “够了!不许再说下去了,我已经明白了……”煜紧紧抱著湛,在他怀中无限满足地低声说道。

  

  看煜终於放松下来,虞湛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二人在床上再次缠绵起来……

  

  “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此生,君到哪里,我司马煜就将追随到哪里,无论天涯海角,无论地狱天堂……”

  

  那天在与虞湛绵绵时,司马煜反复吟诵著这几句话,令湛的内心很是感动。

  

  ***************

  

  阴沈的夏日午後,天空是晦暗的,空气是滞热的,就连蝉鸣声都显得那样慵懒沈闷。

  

  这是个普通的午後,虞湛去上班,司马煜在沈沈的午睡中,一直没有醒来。

  

  睡梦中,煜做了个梦,梦境中他回到了十年以前,回到了他和儿子晨晨住的那个小小院落。

  

  虽然是在梦中,但一切却显得是那样真实,似乎不是做梦,而只是象一部电影机一般,在回放著往日的某些画面。

  

  那个时候,妻子已经去世几年了,晨晨跟著他生活,刚刚进入青春期的儿子,开始变得异常叛逆,不服管教,甚至背著司马煜逃课。

  

  多少次,正给学生们上著课的司马煜接到晨晨班主任打来的电话,说儿子又没去上课。

  

  於是,焦急万分的司马煜只好在课後匆匆请假出了校门,去寻找儿子的身影。

  

  他骑著自行车,穿梭在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里,找遍儿子可能去的每一个角落,苦苦搜寻他的身影。

  

  汗水浸透了司马煜的衬衫,他心中焦急、恼怒、担心、痛惜……一言难尽。

  

  可是,当最终找到儿子时,看到他那小小的身影,形只影单地依偎在落日下的街角之时,司马煜内心所有的委屈与怨气全都一扫而空了,他默默地将儿子扶上自己的自行车,带著他向家的方向驶去。

  

  幼小的晨晨坐在父亲的车後座上,双臂紧紧搂著父亲的腰,环得是那样的紧,好象生怕失去父亲似的。

  

  回到家中後,司马煜默默地将儿子从车後座上抱下来,牵著他的小手进了屋里。

  

  把儿子扶坐在椅子上,司马煜半蹲下来,扶著儿子的瘦弱身体,耐心地询问他:“告诉爸爸,为什麽逃学?”

  

  倔强的晨晨抿著小嘴,执拗的眼眸中闪著不服输的劲头,他低下了头就是不吭声。

  

  看儿子这般模样,司马煜沈沈地叹了口气。

  

  他是不可能打晨晨的,对於年仅六岁就失去母亲的儿子,司马煜心疼还心疼不过来,怎麽忍心动他一指头呢。

  

  晨晨偷偷抬起头,看到的是父亲疲倦失望的神情,他狡黠的眸光闪了一下,片刻,他小声说道:“我不喜欢……赵阿姨!我不想让她来咱们家生活!我只想跟爸爸一个人过日子,不要外人!”

  

  听到儿子的话,司马煜不禁大吃一惊。

  

  那时候,妻子已经过世几年了,刚过而立之年的司马煜,相貌阳光得象是刚毕业的学生,教学成绩出类拔萃,人品更是温和儒雅没有话说,做媒的,几乎要踏破他家的门槛。

  

  最终,禁不住七大姑八大姨的说教,更主要的原因是,司马煜觉得刚刚十岁左右的儿子,需要一个母亲来照顾他的生活,这样更有利於他的成长,於是,司马煜接受了一个亲戚的好意,与她介绍的一个姓赵的女孩开始拍拖。

  

  那个女孩,说起来是司马煜当年一个学生,那时司马煜刚参加工作没几年,所以这个女学生也比他小不了几岁。

  

  现在,这个女孩已经大学毕业有了份不错的工作,人品相貌、家庭背景都无可挑剔,最主要的是,女孩子青春年少之时就在一直暗恋著英俊的司马老师,这种情怀几年没有更改,现在她得知司马老师丧偶後一直单身,心甘情愿想做他的续弦。

  

  本来这是天做人合的好事,司马煜万万没想到,人小鬼大的晨晨却对自己择偶这件事有这麽大的抵触情绪!甚至以逃学来反抗自己的决定。

  

  “爸爸!不要让外人来我们家,就我们两人过日子好不好?爸爸,你不要结婚,我长大也不会结婚,我们就这样过一辈子好不好?我以後赚好多的钱,给你买大房子,大汽车,你老了,我养活你,爸爸,好不好?”

  

  梦……梦……一切都是梦……

  

  但为什麽那情那景,会那样真实?好象触手可得,好象近在眼前……

  

  “晨晨……晨晨……你不要跑……爸爸答应你……晨晨……晨晨……”深陷在梦呓中的司马煜皱著眉头,在床上辗转反侧,几乎就要醒来。

  

  “爸爸,我就在这里,我不会跑,爸爸……”

  

  这声音,是那麽熟悉,又是那麽陌生!

  

  带著当年那个倔强小男孩的底气,却又罩上了一个英气青年的浑厚。

  

  这个人,是谁?

  

  半梦半醒的司马煜感觉自己的双手被一双刚劲有力的手紧紧地握著,他费力地睁开了双眼。

(13鲜币)115.爸爸,跟我走吧!

  “晨晨!晨晨!”司马煜不敢相信似的,使劲揉著眼睛,他还以为自己是在梦中。

  

  可是,这不是梦,眼前这个英气逼人的青年,确实是司马晨晨。

  

  他长高了,也长壮实了,皮肤晒成了健康的古铜色,身上的肌肉越发结实饱满,左臂还有个鹰形的刺青,头发被剪成了英姿飒爽的板寸。

  

  与两年前那个行侠仗义的鲁莽少年相比,眼前的晨晨越发显得成熟而富有魅力,他的眉宇之间不再有两年前那股冲动鲁莽的戾气,取而代之的是成竹在胸的从容睿智。

  

  一时之间没有缓过神来的司马煜呆呆地望著眼前焕然一新的儿子,良久,他才如梦方醒,一把将儿子搂进怀里,泣不成声地呼唤道:“晨晨!真的是你吗?我的儿子!你终於回来了!知不知道爸爸有多想你……”

  

  看著激动不已的父亲,司马晨晨的情绪也显得有些情难自禁。

  

  可是,今日的晨晨毕竟不再是往日那个未经世事的莽撞少年了,这两年的风雨磨炼,他已经经历了很多事情,有了与年龄不相符的成熟与历练,所以也能很好地掩藏自己的情绪。

  

  晨晨竭力压抑著内心翻滚起伏的心潮,将父亲揽在怀中低声说道:“爸爸!我也很想你呀,你这两年来……过得好吗?”

  

  说著,晨晨放开司马煜,扶著他的肩,近距离打量著父亲,他发现,父亲的相貌与两年前相比,并没有显得苍老,反倒显得更加年轻富有活力。

  

  而且,细心的晨晨发现,父亲的眉宇之间有了一种不同於往日的特质,那是介於阴柔与阳刚之间,妩媚与英气之间的一种诱人的气质,就是这种气质,令年过四十的司马煜相貌越发显得年轻,而且肤质细腻富有光泽,眼神也更加清澈,眸光在流转之间尽显无法言表的一股风情。

  

  这种气质,令晨晨感到有些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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