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它似蜜
“老大,你今天晚上别吃安眠药了。”陆汀小声道。
“答应了你不吃。”邓莫迟的声音清醒如旧。
“可是你床头柜上还放了半板。”
“那是以前剩的。”
陆汀静了静,“和我躺在一起,你是不是紧张啊。”他又问。
“不是。”
“可是我好紧张,”陆汀想让邓莫迟躺下来,挨着伤手他不敢碰,就只能摸上去,压人的肩膀,“你离我近一点我就不紧张了。”
邓莫迟没有说话,就连陆汀都觉得自己这借口找得逻辑不通,还不如大大方方承认,说我胡扯这么多就是想和你贴在一起睡。然而他也没有后悔几秒,邓莫迟顺着他的力道下滑,乖乖地躺回枕面上,陆汀屏着呼吸,侧过身,蹭没了被子底下剩的那一点点距离,直到他的鼻尖下方就是邓莫迟的肩膀,填满嗅觉的铁锈味中,他还能闻到一点衣物除菌剂的清香。
“我喜欢这样。”他用气声神神秘秘地说,“晚安老大。”
“晚安。”邓莫迟道,这让陆汀的魂一下子落回了地面,他觉得先睡着的一定会是自己,哪知还没过上几分钟,邓莫迟居然往被子里缩了缩,随后慢吞吞地斜靠过来,脑袋抵上他的颈窝。呼吸均匀,平缓,这就像是入睡之后无意识的一种靠近。
是因为本能吗?陆汀想,我的信息素让你觉得很舒服,就像你的对我的作用一样。
反正你一定是真的很困了。他又想,心里也又软了一下,把那只受伤的手轻轻向上抬,自己左臂垫在下面,免得把它夹在中间被压出毛病。随后他亲了一口邓莫迟的发旋,那些发梢方才弄得他下巴痒痒的,现在又来挠他的嘴唇。
陆汀心满意足地闭上眼睛。
再睁眼时,满屋子照得都是阳光,墙上显示上午九点三十二分。陆汀果然无法一夜维持相同睡姿,他平躺着,感觉到肩上的重量,慢慢地、有些诧异地意识到——邓莫迟没有醒,也没有远离他,反而更进一步,直接枕上了他的肩膀。
是拿脸蛋枕的,所以更像是趴。陆汀能从视线底部看到,自己从肩头到胸口的那块布料仍然十分干燥,他悻悻想,果然这人睡得再沉也不流口水。
睡了一夜,陆汀精神很饱,肚子很饿,但他一点也不想起来,不想叫醒邓莫迟,不想打破当前任何。他就仿佛置身一块巨幅拼图之中,每一块在拼的时候都耗了他不小的力气,现在完整了,拿在手中了,他想到的词当然是永远。
刺眼的阳光是胶水,衣料褶皱间的影子也是,把他和邓莫迟永远地黏在一起。
九点四十五分,永远被打断了。是有敲门声响起,隔了一扇门板和一个客厅,十分规律地持之以恒。陆汀见怀里这人还是没动静,开始琢磨自己是否要尽可能轻地把他放下,然后下床开门,看看有什么急事。
正当他犹豫,却见邓莫迟突然坐起,直立腰杆,闭眼往床头柜上摸,在触屏上按了几下。
“仁波切,今早过得还愉快吗?打扰到您非常抱歉,”女声像广播似的响了起来,陆汀认出是幸子,“是先知想要见见您带来的贵客。”
“不见。”邓莫迟还是那样长睫低垂,合着眼皮。
“先知已经准备好了……”幸子似有苦恼,“可否告诉我,什么时候可以见面?”
“我通知她的时候。”邓莫迟关掉通讯,又躺回床上。
陆汀见这人始终坚持闭眼,怀疑他是信了“只要不睁开就能迅速回归睡眠”的传说,或许是做了美梦,想无缝对接回去。但两人的距离又拉开了,中间的被子塌下去一块,于是陆汀拱回邓莫迟身侧,静悄悄地没发出声音,准备跟着他赖床。
“你想去超市吗?”邓莫迟突然问。
“不睡了?”陆汀撑起上身,“去超市干嘛?”
邓莫迟眼中已然不见丝毫惺忪,清清明明地瞧着他,直接拆了夹板,又把他按回床面。那种半搂半抱的姿势仿佛习惯使然,“这栋房子里没有适合下咽的东西,除了水。”
陆汀问:“你的手好了?”
邓莫迟把右手从他腰上挪开,举出被窝,五指微张着,一副不信你就来掰手腕的架势。
陆汀没忍住笑了,“真可惜,舒锐说至少要一星期,我还想多喂你几天饭呢,”他试着去咬那指尖,邓莫迟没有躲闪,竟然就那么任他含了一下,“这样……算接吻吗?”陆汀闪了闪眼睫,又道。
“算吧。”邓莫迟眯了下眼。
“最多算一半!只能算一百分,我现在只有二十,”陆汀用力握他的手腕,“老大,以我们的关系是可以赊账的吧?欠你八十。”
“嗯,没有利息。”邓莫迟配合他说。
陆汀自觉幼稚,也不好意思了,转而道:“其实我没想到这儿还有超市。”
他说这话时,邓莫迟专心看着他的眼睛,拇指还搭在他的下唇上,沾上一点湿润,等他说完,邓莫迟就捏捏他的嘴角,随后翻身下床,“还有电影院。”
他背对着陆汀,开始换衣裳。
陆汀还在因为嘴唇上的触碰发呆,直到看见那把细腰和那条光洁的脊线。邓莫迟白得瘦得都像冰雕,阳光照照就融化了,好像多看也会融化,把那恰到好处的线条破坏。
不对,说融化也太夸张了,陆汀自问,你是做贼心虚吗?可是不该啊,我凭什么不能看?他又开始跟自己讲道理,但终究是不能再看下去了,在心里挑起发痒的芽儿,受苦忍着的也是他自己。于是他坐上床沿,也背着身子脱下自己的睡衣。昨天的衬衫阵亡了,今天他就换了件新的,明艳的鹅黄,异形珍珠缀成的扣子,宽肩阔袖的设计,是以前在都城碍于身份不敢轻易上身的一件。
这种无论是颜色还是款式都和“优雅”搭不上边的衣服,如今看来,倒是挺适合在草场苔原上晒着太阳游荡,拍几张照片。
邓莫迟也没有继续黑白灰,直筒牛仔裤上面是件海军蓝的夹克衫,尖尖的立领有种硬朗的潇洒。白天低温不低,他带着陆汀轻装上阵,骑摩托爬上山坡,在山顶,陆汀看到远处的温室大棚,横在山隘间,在平坦的空隙里填上大片的白。
“都是食用蔬果,”邓莫迟解释道,“适合耕种的土地都用上了,其次才是放牧。”
陆汀心说周围都是无人区,最近的城市离这儿两千公里,确实只能自给自足。
却听邓莫迟又道:“农业是这里主要的经济来源。”
陆汀愣了愣:“主打天然有机作物,然后运出去卖?放射物质含量肯定比外面产的低,”他又笑了,想到毕宿五里那些尽心呵护还有枯黄的植物们,“那确实比采金矿还赚钱啊。”
他觉得有必要抽空盘问一下Lucy,看看那些老伙计都怎么样了。
邓莫迟对种菜和金矿兴趣都不大,也不了解他的想念,没再接着介绍,让他扶稳,接着俯冲下坡。尘土草叶一同飞扬,两人很快来到那片小小的村镇。
事实上,小只是从边缘远看留下的印象,这镇里街道繁杂,建筑密集,越靠近山脚,那些小小的紧挨的房子就越堆出都城迷你的影子。超市开了许多家,最大的那个位于镇子西南,邓莫迟把陆汀领进去,直奔生鲜区域。
光是蔬菜就摆了四排比人高的货架,水果有三排,都是琳琅满目的,甚至有陆汀在特区的超市和购物网站见到的品种。他不清楚这地方的支付方式,自己那点联邦纸币在此是否会是废纸一沓,但他好歹跟着“村长”——邓莫迟似乎胸有成竹,因此陆汀也放开胆子,拿了两盒草莓,摆进购物车一角。
印象中,这水果他只吃过两次,草莓味的东西倒是尝过不少。
邓莫迟主要拿是是蔬菜,连彩椒和苦瓜都拿了,还真是注重营养均衡。在水果区,他只拿了两颗桃子,放在陆汀的草莓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