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都以为我是主神 第253章

作者:辰辰小天 标签: 仙侠修真 系统 近代现代

不能以常理度之?这是个什么形容?

谭青心里泛起嘀咕,开口询问:“那个世界也是老大安排的?”

夏兰舟不置可否的笑笑,这种表现在谭青眼里,等同于是默认!

——主神大佬默认了他的猜测,但却不会告诉他内情,这说明在。

谭青心中有了数,也不再继续问下去。

“第二件事……”夏兰舟顿了顿,抬高声音,“李元宵!”

李元宵一直在门外等着,这会儿听到夏兰舟在叫他,立即跑了进来:“夏哥,我在!”

他自认为还是比较有眼色的,他很清楚他夏哥喊谭青进去是要谈蓝云军团的事情,像这种人家军团内部事宜,是不适合他在旁边听的,所以他才一直待在外面。现在夏兰舟叫他了,证明蓝云内部事情已经谈完,他夏哥终于要为他介绍一个新手指导员了!

李元宵用同样自认为最亲切热情的笑容面向谭青:“你好你好,谭副军团长,以后还请多多关照!”

谭青:“……”主神大佬这是要把宠妃放在他这边的节奏?难道皇后那边还不知道?或者是知道了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闹到眼前就不打算去管了?

想到这里,他不禁对夏大佬肃然起敬——脚踏两条船还这么稳,主神不愧是主神!

夏兰舟完全不知道自己这个表情越来越严肃的副手脑子里究竟在想些什么,如果他知道的话,一定会把这家伙的脑子打爆!

谭青很快收回了自己的发散思维,问道:“需要在蓝云里留一个位置给李……先生吗?”差点儿顺口说出“李宠妃”这三个字!

“暂时不必把他加进蓝云,你先辛苦一下,带带他。”夏兰舟说,“没有时间的话,就找一个蓝云的轮回者带吧!”

谭青点点头:“是。”

夏兰舟记挂着回地球的事,简单吩咐了几句,便闪身离开了蓝星、进入了蓝界。

李元宵盯着夏兰舟消失的地方,良久才缓缓吐出一声叹息。

他猜着很可能是主神一边把他夏哥当成靶子立出来,一边还想要潜规则他夏哥,这么短时间就要把人给召唤回去了!

——主神真的是太渣了!

李元宵心中更加坚定了要帮着他夏哥澄清真相、恢复名誉,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主神这个渣的真面目!

仿佛看到了李元宵身后烈火熊熊燃烧背景板的谭青:“……??”

作者有话要说:  青青:主神这个渣!

元宵:主神这个渣!

主神:???为什么都在骂我??

舟舟:咳咳。

天叔:本章又名《两个脑补帝的巅峰的对决》、《八卦的元宵终被八卦,青青也同此理》

第125章 三十

蓝界。

主神一脸哀怨的望着突然出现的夏兰舟, 看上去要多委屈就有多委屈,配上那张男神脸, 还真让人心里一软。

夏兰舟却是好笑的看着他:“请继续你的表演。”

主神:“……”

舟舟学坏了!他的舟舟竟然学坏了!在这么短短的几天时间里学坏了!!

夏兰舟突然发现了新乐趣,那就是逗弄主神。

总是工作干正事的生活会让人产生厌倦感,适当的娱乐休闲能够有效缓解这种状态,而对于夏兰舟来说, 其他的都无所谓, 主神就是最好的娱乐对象,特别是一看到主神装委屈的模样,他就特别想顺手欺负一下。

这或许是一种情趣?

主神的脸自不必说, 那是相当的完美。

夏兰舟又打量了一下对方的身材, 嗯, 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很不错。

性格方面……应该说, 他需要什么性格, 主神就会合成什么性格出来, 这样似乎也挺有意思的?而且主神还拥有随时换壳子的优秀功能,如此便一直保持着新鲜感, 每一天都是最完美的恋爱期。

——这么说来, 他是不是也应该适时换换模样?

夏兰舟摸着下巴, 暗暗想到。

他如今已入神话阶, 换个表象不成问题。但神话比起主宰,终究差的太多,无法将身体彻底变成另外的样子, 也无法分出无数等同于自己的分身,所以这种事想想也就算了,别当真。

至于主神……他已经和夏兰舟形成了一种默契,他们彼此之间能够感受到对方的情绪波动,看破不说破的顺着情绪波动进行一次情侣间的交流。

当然了,这种情况也不是一直持续下去的,否则主神就不必担忧自己在夏兰舟的事情上给自己使绊子的事情了。

夏兰舟接过主神正在维持的位面稳定工作,主神才问道:“舟舟见到了那个魂穿者了?”

“嗯。”夏兰舟点点头,这件事没什么好隐瞒的,就算他不说,主神转个神念也就知道了。

“魂穿者名叫李元宵,是我以前在地球时认识的人。”他继续说道,“在他魂穿过来之前,蓝星上并没有符合特征的‘李元宵’这么一个人,似乎是他魂穿过来的那一刻,蓝星上的‘李元宵’被改造了出来。我用主神空间权限查过,‘李元宵’前身的一切都被改成了现在的样子,无法更深层次的查探。”

主神很光棍的表示:“我去查一下。”

主宰和神话之间相差了数个大境界,即便神话阶拥有法则权限,也无法发挥出法则权限在主宰手中应有的强度。因此夏兰舟查不出来的东西,主神定然会查得出来,除非……从中作梗的是超过主宰境界的强者。

主宰已经是无尽虚空之中的顶点了,如果再要更进一步,那便是最终彼端。

若是真有跨出了最终彼端的强者降临,整个无尽虚空、诸多位面、无数维度,又有哪一个可以抵挡?那对方直接动手就好了,也不必在法则上多做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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