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书
沈越也没有在路上多问,到了茶社后,才直截了当地对时意说。
“时意,是你吗?”
时意看向沈越说:“你看了合同?”
沈越闻言,连忙摆手说:“不是,我没有那么做,我可以发誓。”
听到沈越的话,时意莫名松了口气,因为在他心里,他总觉得他当年喜欢的那个男孩,不应该做出这样侵犯个人隐私的事情,所以听到沈越连忙摆手否认,他是松了口气的。
看来沈越还是当年那个品貌端正的爽朗男孩。
时意笑着摘下口罩,脱了帽子说:“发誓就不用了,我相信你。”
沈越听到时意的话,微微一怔说:“你为什么……”为什么选择相信我。
时意说:“你除了要点破我是时意外,是不是还有其旁的事情要和我说?”时意说话的时候,看了看手腕上的手表,晚上十点了,他刚刚给江濯发了定位,大概半个小时后,江濯能到,他希望沈越说的事情,能在三十分钟内解决,这样他就可以不多停留,直接和江濯一起回去了。
时意的语气和态度让沈越完全无法将他与当年在学校里认识的那个男孩放在一起。
现在的时意气质从容,笑容自信,当得起意气风发,和当初没有存在感的男孩完全不一样的风格。
意气风发,想到这里,沈越想,或许是因为事业的成功让他的心态也慢慢改变了?
这样的时意,让沈越再次想到了匿名情书里那个他想象出来的人的样子。
情书真挚幽默,才华横溢,一如坐在他面前的时意,是如此的契合,自然。
沈越刚要拿出口袋里的情书,手机响了,他看了来电提醒,下意识按掉了。
是姚成贤打过来的。
一般情况下,他不会随随便便挂姚成贤的电话,若是按掉了,姚成贤就明白过来,他有事要忙。
所以姚成贤没有再打过来。
沈越把匿名情书打开,放在桌子上,将右下角朝着时意的方向摆放。
他说:“那天你给我签完名后,我看到了签名扉页的右下角有一处和这封信上的一模一样,都有在日期最后那个数字画上圈的习惯,当年——”当年,那些信,是不是你写给我的,或者另外一个可能。
时意在心里叹了口气,看着沈越,对他说:“其实知道了又能怎样,你有你的恋人,我有我的爱人,这些事情,过去了那么多年,完全没有必要再提起。”
沈越内心酸涩,他声音哽塞地慢慢道:“那四封情书都是你写给我的吗?”沈越当然明白,就算知道了也不会改变什么,但他还是想要一个真相。
时意眨眨眼说:“准确的说,我只给你写过三封情书,第四封情书写好还没来得及送出去就不见了。”随后没过多久,你就脱单了,原本准备重新写一封的时意最终选择作罢,时意颇为庆幸,还好当年没有和沈越有进一步的举动,不然他也不会有这么好的爱人和这么可爱的女儿。
听到时意的回答,沈越心脏隐隐作痛,他没有想到他会遇到这种事情。
他摇摇头,语气艰涩地说:“不,你写了四封,我都收到了。”
这下轮到时意怔住了。
时意笑着说:“怎么可能。”他这时还没有反应过来,因为他根本没有想过自己身上会发生宛如八点档狗血剧的情节。
沈越垂眸看着面前的茶杯,说:“第四封信是成贤交给我的,他告诉我,四年写了四封情书的是他,我那时本来就很期待与你见面,因为我觉得你是个很有才华的人,当他拿着信交给我的时候,我很激动,根本没有怀疑什么,就接受了他的告白。”毕业后,他们顺理成章的留在了帝都,在母家那边的安排下,他们都进了很好的公司实习工作,直到去年一起回到A城,创办了现在的上羽娱乐公司。
时意从来没有想过姚成贤会冒充他,甚至偷走了他的信,在他的认知里,姚成贤是个比较高傲的性格,他怎么会想到,姚成贤能做出这种冒名顶替的事情来?
时意完全惊讶在了座位上,他根本不知道该说点什么,他看着沈越说:“怎么可能……”
这么说着,沈越把第四封信拿了出来,放在桌子上说:“你看,是这一封吗?”
时意拿起第四封信,他根本不需要仔仔细细看就能看出来,这的确是他写的那第四封信。
他想到了江濯说的话,姚成贤果然从来没有把他当成朋友。
是朋友怎么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好在时意除了震惊姚成贤竟然能做出这种事情外,并没有觉得遗憾和不舍,他现在唯一喜欢的人是江濯,他很明白自己的内心。
对于沈越,他当年上学的时候也的确喜欢他,不然也不会绞尽脑汁写情书给他。
但人都是向前走的,没有谁会原地踏步和等待。
从前喜欢,现在不喜欢,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时意放下信封说:“我并不知道这件事……”语气惊讶。
就算姚成贤冒名顶替了他,时意也不打算和他再扯掰这件事,没有必要。
第69章 chapter 069
只是, 这件事真的太狗血了。
时意从来没有想过这么狗血的故事会发生在他的身上, 这完全是爱情故事里的老梗,他作为一个作者,什么奇葩剧情没有见过,甚至他自己也写过狗血文,但现实里,这种事情其实并不容易遇到。
他惊讶之余更多的是无语。
他没想到姚成贤做出了这样的事情。
时意忽然就有些同情沈越起来。
如果沈越是因为他的四封情书和姚成贤在一起,那姚成贤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感情骗子。
他当了小偷,也当了骗子。
时意完全没想到自己曾经会和这样卑鄙下作的人是形影不离的朋友。
时意现在已经明白了沈越的想法, 他肯定是想要一个答案,而沈越也的确有权利知道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