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尼罗
这么漂亮的鹿连长,给自己挑的哼哈二将却是全都一点也不漂亮。黑脸子大名叫做张春生,在家乡读过好几年私塾,因此属于新兵营中的秀才;秀才旁边的彪形大汉,名叫武魁,出身于屠户世家,祖祖辈辈都是杀猪的。本来他也打算一生杀猪,然而那天他从山里收了活猪,赶着往家里走,哪知半路出了野兽,吓得猪四散奔逃,他也跟着逃,刚刚逃离险境,就被抓壮丁的队伍给围住了。
武魁家里没老婆,只有一个爹以及一个后娘,父子两个如同仇人一般,常年的不说话。武魁进了新兵营,起初痛苦不堪,总是想逃,然而呆了几天之后,他发现丘八这一碗饭吃得很是容易,起码比杀猪轻巧得多,且可以不必面对他的亲爹和后娘,故而他心思变化,自动的不肯跑了。
张春生二十出头,相貌平平,唯一的特点就是黑和瘦;武魁生得虎背熊腰,脸上略有几条横肉,剃个和尚头,脸和脑袋总是油光锃亮。若是从五官论,武魁算是屠夫中的美男子,出了屠夫这个界限,就不好说了。张春生算是副官,武魁算是卫士,两人分别盘踞在东西厢房之中,目前全没有正经差事,唯一的工作是给连长干杂活。
武魁不能欣赏连长的驴叫,站在院子里又招蚊子,所以拍拍打打的很快回了屋子。张春生站着没动,因为感觉连长其实唱得也挺好,和驴叫还不完全是一回事。
小鹿不知道自己给自己养了两名听众,自顾自的只是唱。唱完之后出了水,他摸黑将自己擦拭了一番,擦完之后趿拉着一双充当拖鞋的布鞋进入卧室,他端起衣箱上的那面大镜子,借着窗外月光审视了自己——平端着镜子,他先看了看自己的头脸。
头是圆的,因为头发短得如同喇嘛一般,完全显露了脑袋形状。镜子缓缓的下移,他又看了看自己的胸膛和臂膀。胸膛很结实,胳膊也呈现着薄薄的肌肉线条。放好镜子弯下腰,他越过下身,直接看了看自己的双腿。他嘴唇上没有胡须,身体的汗毛也很轻。自己伸手拍了拍小腿肚子,触感是充满弹性的,是两条健康笔直的好腿。
小鹿满意的直起腰,穿好睡衣上了床。只要别想他那一处不得见光的暗伤,他一个人也能活得挺高兴。
小鹿一觉睡过去,清晨和公鸡同时起床。
卧室门外有房门开开关关的轻声,是张春生在出入忙碌,给他预备洗脸水。小鹿嘴上不说,其实心里觉得张春生这人很投自己的脾气,手脚利落心思细致,天生的有眼色讲卫生。
洗脸水倒好了,牙刷也蘸了牙粉横架在在搪瓷牙缸上了,张春生进了卧室,先是站在门口打了个立正,然后一手攥着一份报纸,一手抬起来行了个军礼:“连长早上好!”
小鹿拥着薄被,靠着床头半躺半坐,半睁着眼睛往地上看——刚醒,他心里还迷糊着。
张春生迈开步子,无声无息的走到床前站好了,展开报纸开始念起今日的新闻。报纸也是本县的出品,距离外界的变化总是略慢一步,导致新闻时常是不够新,但聊胜于无,比不读强。
小鹿默然的听着,一双眼睛渐渐的睁开,整个人也有了活气。张春生见他像是醒透了,便很自觉的合拢报纸退了出去。
小鹿穿戴洗漱,坐在书桌前吃张春生给他端进来的馒头稀粥和小菜。窗户是玻璃窗,他一抬眼就能看清院内全貌。院内的情景让他有些刺心——武魁光着膀子,正在厢房门口举石锁练力气。
武魁太壮了,一身的腱子肉鼓鼓凸凸,因为天气热,所以只穿了一条单布裤子,裤裆里也是鼓鼓凸凸。小鹿的目光顺着武魁的胸膛往下走,走到腰间停了停,走到裤裆又停了停。他想武魁的家伙一定是温暖沉重的,也或许是青筋虬结,筋脉之中血液汩汩流动,让那东西灵敏得简直如同活物。
想到这里,他对武魁简直是羡慕得有些恨了。
他越是眼红,武魁练得越是来劲,裤裆里直不隆冬,颤巍巍的竟然支起了棒槌。小鹿本是坐在桌前吃馒头,见此情景,他像受了冒犯一般,下意识的双脚蹭地向后一闪,连人带椅子一起退了一尺多远。
然后肠胃也满了,馒头也放了,小鹿忍无可忍一般起身出门,没找到马鞭子,弯腰在地上捡起一根树枝抽向了武魁:“混账东西,你给我穿上!”
武魁挨了一抽,没疼,只是吓了一跳:“连长,我、我没光屁股啊!”
小鹿仿佛痛心疾首一般,粗着喉咙继续吼:“上衣!赤身露体、成何体统!给我穿好上衣!”
武魁张了张嘴,一时间无话可说,放下石锁扭头逃回了厢房。而小鹿不由自主的伸舌头舔了舔干燥的嘴唇,眼前还晃着一片肉色。这肉色让他觉得又温暖又污秽,他知道自己和那颜色是绝缘的了,所以格外的看不得它,一旦见了,就眼睛痛,心也痛。
除去了院子里这位肉色大汉,小鹿感觉身心略略的清净了一点,仿佛自己以及自己周遭的一切,又重新恢复了圣洁。
然而这圣洁没有一个好来历,他偶尔会感觉自己像是修道院里的苦修之人,为了圣洁阉割自己,血淋淋的、天愁地惨的,不是个好圣洁。
第四十三章
小鹿每天早上吃饱喝足之后,就前往军营去练兵。兵都是新兵,比张春生和武魁还新,而且没有张春生和武魁的聪明勤谨,并且有一部分是被队伍抓壮丁强抓过来的,心心念念的总要跑。小鹿心狠手辣,在营地操场边上立了个木头桩子,这桩子就是刑架,每天都有新兵被吊在架子上,做大鹏展翅状挨马鞭。
小鹿自己不动手,因为有武魁,他当初把武魁挑到身边,就有这个目的。武魁杀久了猪,渐渐对于一切活物都硬了心肠,小鹿让他打人,他就真敢把人往死里打。打完之后擦擦汗,他该吃吃该喝喝,一边吃喝一边和张春生扯淡——在这个连里,他俩算是高级人物了。
小鹿自己严肃,在军营里,也不希望看到其他人嬉皮笑脸。要笑可以私下里去笑,小鹿想,正经的时候就是要正经,否则的话,就是不尊重长官。
小鹿在县城里住了两个月,训练出了一个整齐利落的新兵连,连里的新兵蛋子们经了他的手,不知怎的,居然变得相貌相似,仿佛是一百多个亲兄弟一般,也或许是因为他们全被剃了光头,集合时全穿着军装,神情也是统一的肃穆。
小鹿忙小鹿的,旁人忙旁人的,他的顶头上司,一位营长,从来不管他。省主席的养子,跑来训练新兵大概只是装装样子,营长是个精明人,犯不上对着皇亲国戚使官威。
然而在两个月后,精明的营长忽然死了。
营长那天是喝了整整一坛子本地酿的烧酒,喝完之后晃晃荡荡的从窑子大门往外走,两只脚不听使唤,在跨门槛时绊了一下,一跤摔倒在地,再也没能起来。
营长就这么死了,营长的上司不在本县,留下了无主的三个连。三位连长约束部下,等待上峰下达命令,然而上峰的命令未至,程廷礼却是来了。
在这县城众人的眼中,程廷礼的身份,也就和皇帝差不多了。没根没基的两位连长十分惶恐,简直不知道应该如何接待这位从天而降的大人物。这个时候,小鹿自然是要打头阵的,这一点,两位连长不出声,小鹿自己也清楚。
程廷礼来得威风,有一个警卫团随行,专为了保护他一个人。队伍浩浩荡荡的开进城里,县长诚惶诚恐的让出了自家宅子接驾。然而程廷礼没有在县长家中下榻,而是要到小鹿那边对付一宿。一宿过后,他还得继续上路,往张家口去。
小鹿平时觉得自己那三间上房是很宽敞的,可程廷礼一来,这三间屋子忽然小成了蝈蝈笼,仿佛程廷礼是个巨人。程廷礼在他这屋子内外巡视了,末了停在书桌前,指着桌角陶罐里的野花笑道:“小东西,你倒是好兴致。”
小鹿听了“小东西”三个字,有些刺耳,但是规规矩矩的站直了,他低声答道:“美丽的环境,有助于陶冶情操。”
程廷礼笑了起来,听这话本应该是书卷气十足的,但是经了小鹿一说,就变成了生硬冰冷的科学结论。扭过头又打量了小鹿,他见小鹿把军装穿得一丝不苟,只是没系武装带——小鹿穿衣服是讲究的,然而从来不系武装带。
“不热吗?”程廷礼笑道:“脱了吧,在干爹面前也拘束?”
小鹿抬手一粒一粒的解纽扣,脱了上衣搭上了椅背。程廷礼又看了他一眼,发现他有一把细细的腰。腰太细了,就显得屁股很圆很有肉,不过也可能是真有肉,程廷礼收回目光,心里盘算着小鹿那一处旧伤给身体带来的影响——一定是会有影响的,本质上都不算个真正男人了,外表还能威武雄壮?
程廷礼看过书房又看卧室。站在小鹿身后,他抄起了衣箱上的大镜子照了照。镜子里映着两个人的脸,程廷礼看了又看,末了叹道:“这半年来,脑袋上有白头发了。”
然后他微微低了头,把嘴唇凑到了小鹿耳边:“年纪越是大,越爱想起故人。在梦里,我常能见到你爸爸。”
小鹿听到这里,身体震了一下。
第四十四章
程廷礼放下镜子,伸手揽住了小鹿的腰:“我和他做了七八年的夫妻,可惜他后来娶了你娘,心里没了我。他心里没有我,我心里可是有他,他都死了,我心里还想着他。”
小鹿第一次听程廷礼这样对自己说话,满口“你”啊“我”的,干爹不成了干爹,干儿子不成了干儿子。惊讶之余,他也有几分好奇:“我爸爸……是怎么死的?”
程廷礼轻而慢的告诉他:“饮弹自尽。”
小鹿听了这话,并没有大惊失色,因为对父亲实在是没感情:“为什么要自杀?”
程廷礼沉默片刻,然后答道:“爱之深、恨之切。我对他是爱恨交织,他对我也是一样。”
小鹿听到这里,忽然从心底里翻上一股子鄙夷:“情死?”
不等程廷礼回答,他冷冰冰的又补了一句:“我看不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