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喵的神奇
好在埃文德尔完全没有拒绝的意思:“既然你决定追随我,以后就不要对我使用敬称和敬语了。你这样一板一眼、彬彬有礼的样子,一看就是圣殿骑士团出来的,不利于我们隐藏身份。”
“好的,我会的。”帕洛斯松了口气。
埃文德尔拍拍身边的毛皮垫子:“早点休息吧,明天会有很长的路要走。”
“好的,您……你也是,早点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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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开那个他们暂住过几天的洞穴之前,帕洛斯把他的盔甲整齐地叠放在洞穴的角落里,画着光明神教会印记的盾牌也被立在了旁边,他还想把长剑也留下,这种制式的武器稍微有点见识的人都能认得出来是出自于圣殿骑士团之手,不过埃文德尔却说:“留着它吧,在离开森林之前,你会需要一把武器防身的。”
帕洛斯点点头,把剑挂在了身上,打算等离开森林之后再找个没人的地方丢掉。
在洞穴外面,阿尔凯正将一些树叶揉在一起捣碎,菲尔斯好奇地在旁边看着,不停地问东问西,不过阿尔凯一句也没理他,等埃文德尔出来了,沉默的游侠将一坨味道辛辣的糊状物递给埃文德尔,而一向整洁体面的法师也顾不上形象,接过来就往脸上敷,还让菲尔斯和帕洛斯也照做。
“我们真的有必要画个大花脸吗?”菲尔斯皱着鼻子,看着埃文德尔把自己的一张俊脸涂抹得像阿尔凯一样花花绿绿。
“不光是脸,所有裸露出来的皮肤都要涂过一遍,这东西可以防虫。”埃文德尔说,“我知道它在新鲜的时候不太好闻,但是在这片森林里,一切听阿尔凯的就错不了。”
等三个人都把自己涂满了迷彩,阿尔凯就一声不吭地带着他们往一个方向前进,他的灰狼跟在不远处,不时地甩着脑袋,试图把骑在脖子上搭顺风车的娜塔莉甩下去,可惜蝙蝠四个爪子牢牢地抓着它的皮毛,就是不下去,还在它停下来用后腿挠的时候敏捷地爬到另一侧。
埃文德尔走在阿尔凯的后面,看着游侠沉默的背影,听着身后菲尔斯叽叽喳喳地试图找帕洛斯聊天,突然有点感慨世事的无常。
之前为了得到秘法之轮,他暂时收敛了一些自己的随性和刻薄,勉为其难地跟圣殿骑士和佣兵们同行了一段时间,这对他来说可不是什么愉快的体验,比起和别人同行,法师更喜欢自己一个人独来独往,可以想走就走,想停就停,没有任何顾虑。
在他刚刚通过了法师塔的试炼,成为自由法师的头几年里,也曾经雇佣过一些身强力壮的帮手来弥补自身的不足,一开始他都是抱着跟别人成为朋友好好相处的打算,但是为钱而战的佣兵素质总体上来说良莠不齐,有的自以为是,不听他的命令,结果不仅害自己丢掉了性命,还让法师陷入了危险,有的对他找到的宝藏或者神器起了贪念,觉得自己有权分到更多,甚至动起了杀掉雇主独吞财宝的心思,也有的对他产生了莫名的嫉妒和恨意,也许是嫉妒他有着别人没有的寿命、钱财和能力,也许仅仅是因为他的外表更讨女人喜欢。
在经过了几次教训以后,埃文德尔发现,与其花时间去处理这些麻烦的人际关系和随时提防来自身边的危险,还不如自己独来独往比较轻松。反正他已经有了自己的储物空间,不再需要别人帮他扛行李和搬运战利品,还有娜塔莉可以在夜晚为他放哨,比守夜时会打瞌睡,睡着就算了还打呼噜的佣兵可靠多了。
埃文德尔一度以为自己会一直这样独来独往下去,直到这次差点中毒丧命的经历终于让他不得不承认,这次他招惹到的敌人,恐怕不是光靠他自己就能对付的。
想到带上同伴之后可能多出来的那些麻烦,法师轻轻地叹了口气。
帕洛斯走在队伍的最后面,一开始只顾着跟随前面的人,过了一阵子他隐约觉得后颈上似乎有什么东西,伸手一摸,摸到了一个又凉又软,还会蠕动的肉块。
第28章 四人的旅途(三)
圣城米卡兰是一座典型的宗教城市,坐落于玛尔达斯王国和库勒王国的边境。
在久远的过去,米卡兰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村落,由半山腰上的一座太阳神神殿和几个在神殿附近结庐而居的苦行僧组成,后来随着这个教派的不断壮大,越来越多的信徒来此朝圣并且定居下来,如今的米卡兰已经是光明神教会的中枢所在,也是圣殿骑士团的总部,这座城市在费诺大陆上有着超然的地位,不归任何国家管辖,而是完全从属于教会的统治。
米卡兰的建筑大多以白色为主,搭配红色的装饰,与教会的装饰风格完全一致,无数宏伟的教堂和神殿建立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每一个造访过的人都会因它的宏伟和壮丽,油然而生出一种对神的敬仰之情来。
在教会的全盛时期,每年都有无数的信徒从大陆的各个地区前来朝圣,募捐箱满得都要溢出来,这里的居民每天聆听着教堂的钟声起床,在晚祷的圣歌中入眠,对教会有着无与伦比的忠诚。--《费诺大陆百科全书·地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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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上传来的触感让帕洛斯浑身的鸡皮疙瘩都立起来了,本能地就想把那东西扯下来,却发现那个肉块已经跟他后颈的皮肤牢牢地长在了一起。
他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呼,才刚安静了不到一分钟的菲尔斯回过头来:“你怎么了?”
“我脖子上有东西!”帕洛斯没有再乱来,赶紧往前赶了几步让队友们帮忙。
埃文德尔折回来看了看他脖子后面挂着的东西:“是旱蚂蟥,这种小吸血鬼一旦叮到人的身上就拔不下来,硬扯的话它会断在里面的,让阿尔凯来处理吧。”
在前面带路的游侠默不作声地过来,从他那身由藤条和枝叶编织而成的斗篷底下取出了一把刚才让他们敷在脸上的那种树叶,挤出汁液来滴在旱蚂蟥的身上,旱蚂蝗顿时像被撒了盐的蛞蝓一样蜷缩起来,从帕洛斯身上掉了下去。
帕洛斯这才看清楚他刚才摸到的东西,那只旱蚂蝗已经吸饱了血,身体膨胀得足有一只小老鼠那么大,菲尔斯嫌弃地“噫”了一声,抬脚就要踩,不过埃文德尔制止了他:“你就算把它踩扁了,它也不会死的,让我来吧。”
说着法师打了一个响指,从他的指尖闪现出一道小小的闪电,精确地将那只旱蚂蟥电成了焦炭。
阿尔凯什么都没说,把那团已经揉碎的树叶在帕洛斯的后颈来回抹了几遍,帕洛斯刚才被叮咬的时候毫无知觉,这会儿伤口被辛辣的汁液碰到才有了针扎一般的刺痛感。
埃文德尔说:“为什么要让你们把每一寸裸露的皮肤都涂上树汁,我想你现在应该明白原因了。”
“……抱歉,是我疏忽了脖子后面。”
被旱蚂蟥吸了点血倒不是什么严重的伤害,就是感觉上有点让人毛骨悚然,菲尔斯心有余悸地说:“我突然想起来,我身上也有好几个地方没有擦到,还有那种树叶吗?再给我点,这次我保证会擦的很仔细很仔细的。”
早就知道会这样的阿尔凯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默默地又拿出了一把树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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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过了几天的合作之后,他们很快就根据各自的特长建立起了明确的分工。
阿尔凯每天会出去捕猎,尽管这座森林看起来根本没有什么可以吃的东西,但是他总有办法捉到些什么,有时候也会带回一些果实,如果天气不好或者实在没有像样的猎物,他们就吃法师包里的存粮。
当他带着猎物回来以后,菲尔斯就负责处理,他能熟练地用小刀给猎物剥皮剔骨切块,并且很乐意干这个工作,按他的说法,人和动物的结构并没有太大差别,剖动物也是一种练习刺杀术的方式,眼下他的目标是在一分钟之内剔出一副完整的兔子骨架。
等菲尔斯把肉切好以后,埃文德尔就开始做饭,常年独自生活的法师很懂得应该怎样善待自己的嘴,而且本着能吃好就绝不将就的精神,在包里藏了许多各种用途的调味料。和制作魔药时那种原料必须精确到克、时间必须精确到秒的难度比起来,控制食物的用料和火候根本就是小儿科。
跟他们比起来,帕洛斯能做的事情就太少了,毕竟圣殿骑士团可从没教过这些,不过他也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捡柴、烧火、扎帐篷,或者吃完饭以后负责刷锅,并且他一个人就背负了队伍大部分的行李。
背着剩下小部分的菲尔斯为此抱怨过:“为什么我们还得背行李?”
埃文德尔理所当然地说:“阿尔凯要负责侦查和开路,负重太多会影响到他的行动,至于我,你看我像是很有力气的人吗?”
“我是说,你既然有个空间百宝袋,为什么不把行李都卷一卷塞进去,这样大家都不用受累了。”
“我的储物空间是有限的,而且我们已经接近咏歌森林的边界了,这里随时都有可能遇到人,到时候你打算怎么解释我们四个人八手空空,什么行李都没带,就毫发无损地横穿了这片森林?”
菲尔斯无法反驳,帕洛斯好心地说:“如果你背不动的话,我可以帮你分担一些。”
“谁背不动了!”菲尔斯紧了紧肩上的背带,大步流星地往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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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歌森林北部的边界还是比较明显的,走了几天以后,一条十几米宽的小河挡在了他们面前,在河的对面,树木就明显地稀疏了许多,也有了一些人类活动的迹象,甚至隐约可以看到一条小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