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分/十年前的小暗恋 第60章

作者:橙子雨 标签: 强强 甜文 情有独钟 都市情缘 近代现代

  这个男人,真的要唱《Sugar》?

  ……

  赵清嶺那边,先是看到程彻和许博一起离开了座位,不过来找他反而跑去酒吧另一边。

  不爽 1

  接着,又看到程彻和一个很帅的金发管理员小哥说悄悄话。

  不爽 2

  然后,他看到程彻上台了。

  赵清嶺:喵喵喵?

  程彻真的上台了,修长的身子在灯光下非常诱人,骨节分明的手拿起了话筒。

  他、他要干嘛?

  “……”赵清嶺愣在那儿,一瞬间兴奋又茫然。

  就,上台拿起话筒,能干啥?

  在那一瞬间,差点以为自己正站在表白现场,甚至可能是求婚现场。

  不怪他一个二十九岁的男的还这么少女心。

  毕竟,大庭广众、灯光闪耀,除了表白、求婚还能是啥?

  都上台了搞那么大阵仗,总不能是要拿起话筒跟他吵架吧?

  虽然也很高兴啦……

  但三个月就求婚,会不会太早了一点?

  ……

  程彻抚了一把额,深吸一口气,将前额的发凌乱地撩到了后面。

  继而,把眼镜拿下来了。

  他戴不戴眼镜,确实长得很不一样,真的不太像同一个人。每次眼镜一摘,瞬间气质就攻起来了,到底怎么回事?!

  音乐响起,非常的缓慢、短暂。

  然后——

  猝不及防的变快,从他唱出的第一句开始。

  全酒吧安静了一瞬,然后尖叫、欢闹。离得最近的许博叫的最大声。

  赵清嶺手里的酒,掉在了地上。

  怎么也想不到,看起来那么斯文的一个人,唱起歌来,那么棒、那么好听、还那么野!

  平常声音从来不高,那么强的爆发力是怎么回事?!

  关键是、关键是!这首歌,本身还超级超级超级超级骚的啊啊啊啊!一本正经的男人突然魔改状态躁起来,才是真的骚到闪了别人的腰!

  全场开始狂嗨。

  人群挤在舞池,海草一样摇摆。赵清嶺混入其中,跟着人群小粉丝一样嗷嗷叫。

  疯了疯了要疯了。

  一个男人怎么可以只握着立麦,一动不动站着,就那么该死的诱惑!重点是,还毫不费力!

  那么高的音调、那么嗨的歌,他家彻彻毫不费力啊啊啊!

  一曲《Sugar》,酒吧的气氛瞬间轰上**,演唱会现场一般尖叫欢闹,而一曲过后,更是全吧狂叫喊安可,金发小帅哥也一直拉着程彻不准他下台。

  一首歌唱完,程彻已经变回了原来的程彻。

  有点羞涩、多半时候习惯性把自己藏起来的低调理工男。

  但没用,金发小哥死拽活拽,用英语比划着,one more,one more。

  再来一首!

  程彻没办法,只能再来了一首。

  这次是首慢歌,Beatles的经典老歌《Hey jude》。

  Hey jude,他轻轻唱,炫丽的灯光划过脸颊,世界随着声音慢下来。

  Hey jude 不要害怕。

  竭尽全力去摘下最亮的星星吧

  当你终于能拥抱他的那一刻

  这世界变得变得那么可爱

  Hey jude,别让我失望

  找到了真爱就别怕用力去爱他吧

  把他放在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这世界变得变得那么灿烂

  缓慢、深情,但那只是歌曲的前面一半,等到后面NANANANA的时候,又他妈嗨了起来。底下的大家开始大合唱,仿佛演唱会现场,酒吧里的气氛嗨到世界尽头。

  人头攒动中,赵清嶺比谁都像个职业脑残粉。

  之前的淡定、高冷、装X,真的啥玩意儿都扔了,统统丢了个一干二净。

  啊啊啊,好好听,好帅。

  彻彻好帅,这居然是我的男人,我的男人好帅!

  好帅啊啊这真的是我家宝贝啊,不行了不能呼吸了要人命了好吗!啊啊好嫉妒好不想给别人看到!想要现在就抱回家藏起来!

  ……

  回家路上,夜风徐徐吹着,月光明亮。

  大长腿在前面悠悠走,帅气小揪揪在后面颠颠追。

  “彻彻~彻彻~你唱歌那么好听,为什么从没跟我说过你会唱歌?”

  “真的真的,你从没跟我说过你会唱歌!”

  程彻停了下来。

  月光下,他过转身,也不说话。

  只冲赵清嶺缓缓伸出了手,赵清嶺赶紧忙不迭就爪了上去,小公园旁边,池子里有小莲花,他把人抓牢了。

  程彻:“不气了?”

  赵清嶺这才反应过来还在闹别扭,头一转、脸一红:“那,那我、我也没说就不生气了。”

  明明别扭,却又马上如精神分裂一般,一秒回复迷弟脸:

  “可是,你歌唱得那么好!”

  “咱们在一起那么久了,我连你会唱歌都不知道!你什么都不说。”

  他旋转,他跳跃,他开心,他幽怨。

  “为什么不跟我说!”

  “因为……”程彻垂眸。

  “因为,如果说我是一本书的话。”

  “虽然打开给你看了,可一辈子那么长,也不能轻易就让你一下就翻完吧?”

  “总得一页一页、慢慢给你看,不然,这个故事不就没意思了。”

  “……”

  赵清嶺张大嘴巴,眼睛里都有星星。

  他兴奋得像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一蹦一跳的。对于自己原来还拥有一本“没翻完的书”,雀跃到不行!

  “彻彻彻彻,那、那你还有什么厉害的本事,是我不知道的?”

  “肯定还有、肯定还有,你到底藏了多少?”

  “跟我再说一点,就一点点!一点点!”

  程彻微笑,继续往前走:“说了就没意思了,你得自己找,慢慢挖掘。”

  任由赵清嶺一路蹦、粘他、追他,拽他衣角撒娇央求。

  但其实……

  其实,就算再挖掘,也根本挖掘不出来了。

  因为没有了。

  他这本书,今天已经彻底被赵清嶺翻完了,再也没有别的本事了。后面的页面,全是假的,全是空白。

  谁让他是真的既平凡、又无趣。会唱歌也只是恰好天生乐感好,没经过任何系统性的训练、更算不上一技之长。

  是一本很枯燥、很无聊、又浅薄、没营养的书。

  却努力地想要蒙混过关,装成一本有意思、有内涵的书,故意骗他,骗他说还有很多精彩的后续。

  ……

  像这样一本假书,就算再怎么能装,总有一天要被发现、被看穿、被厌弃。

  程彻以前一直这么觉得,直到此刻。

  突然觉得,也未必真的那么悲观。

  ……真的未必。

  会不会被看穿,那要看赵清嶺“看书”的速度和他成长的速度,哪个更快。

  程彻想着。

  垂眸,浅笑,目光深深。

  也许他多努努力,赵清嶺一边看,他一边偷偷地写。只要能快点把那些空白的页面写得足够精彩,他这本破书,也能骗得赵清嶺傻兮兮看上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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