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里
一步,两步,三步……九十七步,九十八步,九十九步……
就在他踏出第一百步的时候,小区大门已经清晰可见,与此同时,一个预料之中的男声在他身后响起。
——“任真!”
任真没发现自己的嘴角在微微上扬。
即使他嘴上不说,但谁会不希望被年轻人倒追呢?
尤其在刚被人拒绝的情况下,有一个又帅、又年轻的男人突然对他展开追求攻势,确实在某种程度上让他的自尊心大增。
当然,答应是万万不能答应的。
任真清咳一声,调整好自己的表情,慢慢的转过了身。
如他所料,在他身后不远处,王默达一脸焦急的停在那里。
虽然已到初春,但夜晚依旧很冷,王默达是情急之下追出来的,他全身上下只穿了一套轻便的居家服,脚上还踩着一双拖鞋。即便穿的如此少,他额头上仍然挂了一层薄汗,呼吸时吐出的热气在路灯下晕染出一片白雾。
任真见他这样就追出来了,说不感动那就是睁眼撒谎。
可他已经打定主意不能给王默达希望,只能硬起心肠,组织好语言跟他讲道理:“你快回……”
“你有没有见过大王?”王默达焦急的打断了他的话。
“……啊?”
“刚才、刚才你走后,我在门口站了很久才关门。等到回屋时才发现大王不见了,我赶快追下来,我原本以为它是追着你跑了!”
……哦,原来是自作多情了。
第八十九章任院长的尴尬(三)
一听可爱的魔王松鼠跑丢了, 任真也顾不上刚才的自作多情, 立即和王默达在小区里搜寻起来。
对于每一位主人来说,再没有什么事情比宠物跑丢了更令人焦急了。
魔王松鼠出生后二十八天左右睁眼, 四十五天左右才断奶, 一般来讲都建议买家购买两月龄以内的断奶松鼠, 这个月份的松鼠好养活,长大了也亲人。然而王默达和大王的相遇完全是误打误撞, 当时他去花鸟鱼虫市场想找装饰品, 哪想到刚好遇到被松鼠贩子抛弃的小家伙。
大王那时候又瘦又小,毛也稀稀疏疏的, 简直像是一只老鼠。它的眼睛没有睁开, 团成一团在地上瑟瑟发抖, 身体微微起伏,嘴巴有节奏的对着空气一嘬一嘬,像是在寻找着妈妈的乳房。
王默达顾不得买东西,把小松鼠往胸口一揣, 心急火燎的往家跑。
幸亏互联网发达, 他在网上找到了饲养小松鼠的教程, 把羊奶粉混合酸奶,用针管一点点喂给大王吃。没睁眼的小松鼠最容易夭折,它们对温度要求非常苛刻,极易生病,王默达给它买了仓鼠饲养箱,下面垫上爬宠加热垫, 又在箱子里安了加热灯。小松鼠控制不住屎尿,王默达就把箱子里垫上垫材,每隔几小时就帮它擦身,清理箱子。
有一次小区整修电路,停电四十个小时。保温箱里的温度直转而下,小松鼠被冻得嗷嗷叫,王默达把它一直揣在袖子里,晚上睡觉怕压倒它,他就去便利店买了女生常用的暖宝宝,贴满了它的小窝,然后每隔三小时起床换一次……
他的用心付出自然获得了小松鼠的满满依赖,它睁眼后第一个看到的就是他,直接把他当做了妈妈。等到它身体强壮了,能自己攀爬跳跃了,它就爬到王默达的肩膀上,抓着他的头发,认真的看他工作。
后来小松鼠越长越大——刚开始王默达还以为它只是比其他松鼠健壮些——等它的身高突破四十厘米后,王默达才后知后觉的求助网友,这才知道自己抱回家的并不是什么野松鼠,而是非常有名的大魔王。
对于王默达来说,大王就像是他的孩子,是他亲手拉扯大的,感情自然深厚。
现在大王跑丢了,他担忧的眉头皱成一团,嘴唇紧抿成一条线:“大王一直很乖,要不是我忘了关门,它不会跑出去的。”
任真听了也很难受。这事他也有责任,若不是他拒绝王默达的时候太绝情,王默达就不会浑浑噩噩的犯了这种低级错误。
不过现在再扯责任完全没用,当务之急是一定要找到大王。
之前大王在外面玩耍时曾经被人射伤过一次,希望这次不会再有坏心人伤害它了。
夜深风大,两人手拿电筒,里里外外的在小区里一遍遍搜索着。
这个小区面积不大,但是绿化做的非常好,楼与楼之间除了装饰乔木外,还栽种了常绿的松柏。高大的松树足有好几层楼高,向来是野生松鼠们最爱的栖息地。任真和王默达一颗树、一颗树的找着,手电筒的光柱在黑夜里亮的刺目,被惊扰的麻雀们在窝里扑腾起翅膀,恼怒的鸣叫起来。
原本侧躺在树下的野狗们支起身子,警惕的望着这两个不速之客。王默达哪顾得上脚下,他仰着头举着手电筒,嘴里喊着“大王、大王快出来”,差一点踩到一只野狗的尾巴。
还是任真在千钧一发之际拽住了他,让他免于被狗咬的危险。
一颗颗树搜寻下来,都没有看到魔王松鼠的身影,王默达脸色阴沉的要命,他没有注意到自己垂在身旁的手攥成了拳头,还在不停的颤抖。
这是任真第二次见到他急得失去理智的模样。
他一时头脑发热,下意识的拉住了王默达的手,想要抚慰这个焦虑的年轻人。他的动作完全是发自内心,等到王默达吃惊的回望时,他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
“你……”
任真定了定神,松开手说:“王默达,越是这个时候你越要冷静。现在夜已经很深了,松鼠不是夜间动物,它不会跑远的。而且它是你从小养到大,不会随便去陌生的地方,除了这里以外,有没有其他地方是你们常去的?比如经常散步的小公园?”
王默达的眼里顿时浮现出希望:“有的!小区外的那个街心公园,那里有个小树林,我以前经常带它去……但是自从它在那里被箭射伤后,我就再没带它去过了。”
任真思忖:“也就是说这几个月都没去过?……算了,咱们先去看看。”
就当是碰运气——他们已经找遍了小区里的每个角落,街心公园是最后的希望了。
可能是上天听到了他们的祈求吧,他们刚一走近街心公园,任真的余光就瞥见路灯下有一只黑色的动物快如闪电的跑了过去。
它有着大大的尾巴,发达的后肢,它可以从一个枝头蹦到另一个枝头,尾巴就是它的降落伞。
而最主要的是,它的脖子上系着一根红色的丝带——这只魔王松鼠正是大王!
一见到大王的身影,王默达立即加快了脚步追了过去。然而不知为什么,向来听话懂事的大王在见到主人后,反而跑的更快了,只见它三两下就跳到了一颗大树的顶端,浓密的针叶挡住了它的身体,唯有露在外面的一条大尾巴暴露了它的踪迹。
大王是少见的“极品黑”,背毛纯黑,与黑夜完美的融合在一起。任真不敢直接用手电筒晃它,怕惊扰到它,只能接着月光打量它的藏身之处。
任真还算冷静,可是王默达完全沉不住气了,自己的心肝宝贝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接连遇到两次险,他怎么能淡定的下来?
“大王,回来!回来吃果果!”王默达从兜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一把纸皮核桃,它把核桃捏的咔咔作响,希望吸引魔王松鼠的注意力。